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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令人头疼的“天价”生意

我叫李昊,“80后”头两茬出生的人,居住在北方的一座大城市里。其实我的性格并不适合居住在这样车水马龙、人口上百万的大城市,而是更适合找个边陲小镇,每天坐在酒吧门口晒太阳。但是,为了生活,我只得每日面对着城市的喧嚣。

说到生活,那就要说说我的职业。表面上,我是这个城市登山协会的荣誉会员,多次担任队长,带领一些登山爱好者登上城市周边的一些小山,在业内小有名气。不过我的经济来源主要是,有驴友在野外迷路时实施救助,然后收取一些费用。有时候,有驴友在徒步时跌下悬崖,我也会有偿地帮助其家人,寻回尸体。在户外运动刚兴起的那几年,玩户外探险的大多是有钱人,所以我的费用虽然高,但是生意还算红火。

我所在的城市周边不乏一些高山,这些年随着徒步、攀登等一系列户外运动的火热,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外国人来到这里玩户外探险,我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所以干脆拉起了一支队伍,专门做一些野外搜救的工作。

自从户外运动流行以后,生瓜蛋子越来越多,胆子还贼大,胡乱弄些装备就敢进山转悠,去的地方有些连我们都不敢去。所以,每当我领着那些生瓜蛋子从老林子里转出来时,除了要收下一沓钞票之外,总不忘说一句:这个世界没有我们看见的那么简单!

在那种情况下,不管是市长的公子也好,富豪的千金也罢,即使脾气再大也只能乖乖地点头。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我们救援队的老林说的。老林是救援队里年龄最大的一个,快五十岁了。他以前是省地矿局勘探队的骨干,喝醉了就经常给我讲他年轻时干的一些猛事,还夸张地说,中国北方没有他没去过的山,没有他没进过的老林子。貌似没有他,当年的省地矿局勘探队都不敢出门。

我总会在这个时候揭他的短儿,告诉别人其实他是让地矿局开除的。之后老林就一脸郁闷地坐在角落喝闷酒,不再吭声。等到下次喝多以后,又开始重复讲述他的故事。

其实老林当年确实是省地矿局的骨干,二十四五岁就当上了勘探队的队长,常年累月带着一支勘探队满北方地跑。当时地质队伍由于受“文革”的影响,出现了青黄不接的现象,像老林这样的年轻人,备受器重,要是不出后来的事情,他现在怎么也得混个地矿行业专家的地位。

当时他刚结婚两年,常年累月在外面跑,他媳妇受不了寂寞,和一个老光棍好上了。老林一次勘探结束回家,正好把他媳妇和那个老光棍堵在了床上。那老光棍也牛气,光着身子站在地上,居然拿出一把手枪指着老林。

老林当时估计气蒙了,无视手枪的存在。他打开背包,拿出他在野外防身用的弩,一箭射穿了老光棍的腰子。老光棍也不含糊,照着他脑袋就是一枪,亏得当时的老林身手敏捷,躲过了要害,只被打中了肩膀。

后面的事情就更加传奇了,我听过无数个版本,最原始的就是当邻居听到枪声和老光棍的惨叫声,冲进老林家里的时候,看见老林浑身是血,手提一支血淋淋的弩箭,弩箭上六棱形的尖上穿着一个人的腰子。

老光棍躺在地上,腰上有一处大创伤。

后来那老光棍的命是保住了,就是少了一个腰子。老林因故意伤人罪被判劳改。

之后地矿局自然把他开除了,出狱后,他自己做点小生意赚钱,却再也不找对象,只是养了十几条大大小小的狗,照他的话说,狗比人亲。

十几年过去了,这老小子当年那股狠劲早就被艰辛的生活磨平了,虽然少了几分悍勇,却多了几分成熟和稳重。加上这老小子在野外和地质方面确实是把好手,又见多识广,所以他一直是我们救援队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

说完了老林之后,再来说说我们搜救队的二号人物—副队长乔鑫。世界上有很多人一辈子都是为了钱而活,也有很多人不是为钱而活。但是我们搜救队的副队长,既没有崇高的理想,也不为金钱而活,原因是他太有钱了。

据他自己说,他是晋商乔致庸第多少多少代孙,很有几分老乔家的经商头脑,十几岁白手起家创下了庞大家业。其实这些不过是他自己吹的,他是守着他老爷子给的钱混吃等死的主儿。说白手起家创下了庞大家业,那不假,不过不是他,是他老爹—我们这个城市的地产大亨,手里的钱多得,不说是这个城市的首富,也差不了多少。

虽然他长得一表人才,加一副眼镜可以装大学教授,露点胸肌又可以装型男,但他的简历我实在不敢恭维。从小斗鸡走狗就不说了,长大后,倒是蛮有雄心壮志,想要纵横商海。但不知是运气太差还是怎么着,进军股市,股市暴跌;进军基金,基金套牢。好不容易囤了点绿豆,国家开始打击囤积居奇,把他老爷子气得半死,倒不是心疼那些钱,主要是丢不起那个人。他又下定决心进军房地产行业,想着有他老爷子在,怎么说也不会做得太差。谁想到这小子脑子一进水,买了座荒山要盖别墅度假村。

结果他老爷子一看那块地,都气乐了。千里挑一的“好地”啊,全省人民都知道那座荒山从清朝开始就是埋死人的地方,后来的战争、大灾、瘟疫……死了的都往那山上埋,前前后后埋的人都快有这个城市现有的一半人口了。这样的地方,开发出来谁敢住啊。在家门口晒太阳,对面草地里斜插着半根大腿骨;在院子里种点菜,刨出来只手掌;带只狗在小区里遛弯,遛着遛着,就看见自己的宠物叼着半个骷髅冲你傻乐。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没趣嘛。

老爷子一看这儿子实在不是做生意的料儿,于是发话了,给你一张一个数字后面带七个零的支票,先拿着花,不够了再要。老爷子琢磨自己趁着还没到彻底不举的年纪,看能不能赶紧再生一个聪明一点的。

于是这位爷就光荣地加入了这个城市中开宝马横冲直撞的队伍,网民们“亲切地”称呼他和他的朋友为—富二代。

这位爷,除了开宝马之外,还有一个嗜好,就是喜欢装探险家,到深山老林里玩探险。看见人防工事就说遇见了古墓,看见废弃三线工厂就说是遗失的城市。

进了山就出不来也是他的一大特色,我都记不清有多少次把他从老林子里接出来。当时虽然牢骚满腹,但看见他给的支票也就没说什么了。后来,他干脆雇我和他一起去老林子里瞎转悠,转来转去就成了朋友。

听说我成立了搜救队,他非要进来插一脚,说自己找到了人生目标和以后的奋斗方向。本来我不想要他,但是后来队员们都说,有他好办事。想想也是,有些事情由他这个地产大亨的儿子出马,比我们管用,于是就给他一个副队长的职务,但凡有些要扯皮、审批的事情,就全由他去办。你别说,这小子虽然没脑子,但长了一副好皮囊,而且嘴特别甜,属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主儿,有了他,还真帮我们解决了不少困难。

第三个出场的是我们搜救队的头号猛人,我可得着重描写一下。他叫曹云,听起来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实际上是个魁梧的蒙古族大汉,满脸的胡茬儿让他看上去基本和老林同岁。其实,他比我和乔鑫还要小一两岁,比起我俩的至今未曾婚配,他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这爷们儿从小就是一猛人。

曹云出生在内蒙古的赤峰,父母都是蒙古族,他也有蒙古族名字,可用得更多的是这个汉名,连身份证上都是这个名字。

因父母都是矿工,他从小在矿场长大,小时候跟着一个河北的工人学过一段时间的拳脚,打遍矿区无敌手,长大一点就开始倒腾矿里的炸药、雷管啥的。不过他还蛮有天分,比起乔鑫的干啥啥不成,他可是学一样精通一样。学拳脚,十三岁的时候就一拳打得他师父—那个河北矿工几个月下不了地,玩炸药就和点炮仗一样手到擒来。

到了他十五岁时,正好赶上征兵,他老爷子就把他送去当兵。

十五岁当兵,年纪有点小,不过正好那次招的是工程兵。曹云拿着矿上的炸药和雷管这么一比画,就被征兵的团长看上了。再说,这家伙长得本来就老气,团长就给他在报名表上加了一岁,让他当了兵。

新兵三个月,他玩烂了三支八一杠,不过枪法也练出来了。不敢说和狙击手一样,但也是枪枪不离靶心。团长大手一挥,以后这小子要多少子弹给多少子弹。

新兵连结束后,他被分到了下面的连队。正好赶上国家光缆建设,全团被拉到了新疆的戈壁滩上。

这个猛人拿着工兵铲挖光缆沟的速度绝对和挖掘机有一拼,惊得全团各连都派人过来学习观摩。

后面还有更猛的事。事情又要从另一头说起,离他们团营地直线两百公里的戈壁滩深处是一个监狱,里面关押的都是杀人、伤人重犯,要是没卸过人的大腿、胳膊什么的,在里面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简单地说就是一群亡命之徒。

这个戈壁滩深处到处光秃秃一片,连个参照物都没有。没有公路,补给的车队半个月来一次,车队前脚刚走,后脚一阵风,啥车轮印子都看不见了。

以前管得松的时候,里面的犯人要跑,在几百上千公里的无人区里转上几天,能回来的自己就回来了,回不来的就埋在戈壁滩里了。

不过也有例外的。有三个家伙还真是牛,一次补给车队来的时候,这三个牛人帮着往食堂搬给狱警的水果,结果偷偷地藏了七个哈密瓜。

然后这三个牛人就背着这七个哈密瓜逃进了戈壁滩,跑了十几天,结果真转到了工兵团营地附近。这三个牛人,本来一看是部队的营地,不敢进,但是不进去弄点吃的喝的,还有几百公里的路,绝对要被新疆的太阳晒成人肉干。

正好这三个人里有一个也是当过兵的,还是在野战部队当的兵,熟悉营房的布局,就想趁夜潜进去,找到炊事班,弄点吃的。

进去之后,看见白花花的馒头,三个人只是往嘴里塞。结果刚塞了几口,三个人就开始打起嗝来—本来在戈壁滩里就十几天没喝水,又三口一个大馒头,不打嗝才真见鬼了。

三个人赛着打嗝,直接把站岗的哨兵引过来了。正好赶上团长查夜,也跟了过来。三个人一看不好,只好拼命了,冲出帐篷抱住团长就抢腰上的枪。曹云这猛人,白天挖了一天沟,晚上居然还睡不着,拿着他的工兵铲出来看热闹,结果看见有人抢团长的枪,上去就是一工兵铲。

他的工兵铲可是在戈壁滩上挖了几个月的沟,被石头磨得比刀子还锋利。军用的工兵铲真是好钢,一铲子上去,三个人里面的一个直接掉了半个脑袋,脑浆和鲜血喷了团长一身。团长一愣,枪就被那个在部队里待过的犯人抢走了。那家伙也傻掉了,看见旁边站了个人,想也没想抬手就是一枪,正好打在曹云的腰上。但曹云跟没受伤一样,扑过去又是一铲子,依然是半个脑袋掉下。另一个家伙就简单了,看见两个同伙脑袋都掉了,直接昏死过去了。

之后曹云看了看侧面腰上的伤口,居然用头上满是土的帽子一堵,就回去睡觉了。

大功一件,绝对的大功。团长亲自去军区表功,准备让他提干。这小子也到了军区医院,养他腰上的伤。眼看就要提干了,这猛人却干了件出格的事情—在医院躺了几天,没事干,把照顾他的小护士给勾搭上了。两个人正在病房里“办事”,结果碰上了院长查房,把院长都气蒙了。

院长是军区首长的老婆,强烈要求开除两人的军籍,团长、师长都沉默了。曹云却不含糊,伤还没好透就坐上了回去的列车,身边还有他的护士情人,腰间还别着他寸步不离的工兵铲。

这小子也不想回赤峰了,干脆就跟着小护士回到了她的家,也就是我所在的城市。九个月之后,小护士生了个娃娃,他也就彻底地在这个城市安了家。

我们搜救队还另外有几个人,但都不是很专业,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我们几个人出动。

又是一个星期一,我一直睡到快中午才起来。星期六、星期天被协会抓了差,和一群业余得不能再业余的驴友出去,在山边上转了两天,负责免费保护他们。协会会长人不错,在我建队的时候给了很多帮助。本来想让老林和曹爷去,但他俩也被抓了差,陪同几个美国人进山拍照。“曹爷”这个绰号是我给曹云起的,这样的猛人绝对是爷字辈的。

给美国人带路,当然是付费的,虽然我们也经常免费做一些事情,但只限于中国人,我还没热心到给美国人免费服务的地步。

正想到这儿,床头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是老林,他对我说了下和美国人进山的情况,也是去了两天,昨晚才回来。

我随便问了几句,听见一切正常,就挂掉了电话。点了支烟,靠在床头,正琢磨着中午吃点什么的时候,床头的电话又响了。

这次是乔大少,“老板,睡着了啊?”听到乔大少忽阴忽阳的声音,我浑身都感觉不自在。因为我是搜救队的组建者,所以他们一般都叫我“老板”。

“有事说事,没事我挂电话,去小护士家吃臊子面了。”我回了一句。

“别吃臊子面了,有活儿了,老地方见。我给你把面先点上。”说完也不等我回话,乔大少就挂了电话。

“奶奶的,又是兰州拉面。”我边骂边跳下床,穿好衣服,在卫生间随便洗漱了一下,就出了门。

我推门走进拉面馆,坐在了乔大少对面。这位已经在埋头苦吃了,看着他碗里调着红红的辣子油,吃得满头大汗,我也来了食欲,端起我面前的一碗也埋头苦吃起来。

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一般上公厕都给百元大钞,而且不带找零的乔大少,为啥对这三元五角一碗的牛肉面有一种偏执的喜爱。

撂下碗,乔大少很自然地站起来,当着整个面馆的客人和伙计的面,大摇大摆地松了一节皮带扣后,又坐了下来。

“舒服!”乔大少爽快地说道。

“什么生意?小生意别来烦我,直接找老林。”我喝完最后一口汤,放下碗问道。不是我看不上小生意,主要是最近大家手头紧,急需做一单大的来减缓一点经济压力。银行催我还最后一期房贷,曹爷的老岳父最近又住院了,听说那老爷子这回病得不轻,曹爷这次不死也要被医院扒层皮。老林孤家寡人,又没病没灾的,倒是好养活,但是他家里养的十几只狗,都是些吞钱的主儿,而且老林经常外出,不得不雇一个人专门照顾他的那些宝贝,雇人也要一笔费用。

“五十万,够不够大?”乔大少微笑地说道。

我一听五十万,一下坐直了身子。这是我干这一行以来最大的一单了,以前最大的一单,还是刚认识乔大少时,开出了二十万,陪他的几个朋友在东北那边的老林子里转了半个月。

不过像乔大少这样钱多得烧得慌的人毕竟是少数,一般出五十万的人,要做的事情绝对不是陪几个少爷出去转一圈那么简单。我收起激动的心情,问道:“做什么?”

“找人。”乔大少又掏出一包我没见过的烟,递给我一根。

“在哪座山?”老天爷,五十万哪!他只要不说是在喜马拉雅山里丢的,我就敢接任务。

“这回不在我们这里,更不在山上,在库木塔格。”乔大少说道。

“库木塔格?”我不禁泄气了。

库木塔格不是山的名字,也不是森林的名字,而是沙漠,地处新疆东部,夹在吐鲁番和哈密之间。要是别的沙漠也还罢了,偏偏是库木塔格。那个地方还是我去吐鲁番旅游时,路过鄯善县的时候,去看了看的。

有一次去新疆旅游,听说鄯善的沙漠公园有一种“沙疗”可以治疗关节炎,于是就顺便过去了一趟。

去了才知道,这片沙漠就是库木塔格沙漠。它不是中国最大的沙漠,也不是流动沙漠,但它绝对是最热的沙漠。本来吐鲁番那个地方温度就够高了,沙漠里温度更高。

刚想到这儿,乔大少打断了我的回忆,“事主那边说了,不够还可以加。”

“失踪几天了?”我问道。

“三天。”

“确定是进了沙漠吗?”

“确定,最少六七个人看着呢。”乔大少说道。

我沉吟了一下,端起桌上的茶杯,“大少,这单生意我们接不了,跟他家人说,别找了。等我们过去,人估计也差不多挂了。”

当年,全国出名的探险家、徒步运动的鼻祖余纯顺先生就是在罗布泊里遇难的,仅仅是失去联系三天。等找到他的时候,他躲在罗布泊里一处狭窄的岩石下面,死于高温缺水。

罗布泊不论是水分还是地表温度,都比库木塔格好很多,那里况且如此,更别说更加干燥、更加炎热的库木塔格了。

“失踪的人是龙大少。”乔大少一脸郁闷地说道。

“噗—”我把刚喝进嘴的茶全喷了出来,怎么是这小子?

龙大少是乔大少的朋友,具体叫什么名字,他说过,我忘记了,反正以前没少接触。他和乔大少一样都是富二代,比乔大少更喜欢户外探险。他家是从事机械制造的,龙家老爷子的资产不比乔家少,而且由于年龄大、做事公允,在商界的威望更胜乔家一筹。

这小子当年和乔大少一起没少往林子里钻,都是我给带出来的。人还算不错,没那些富二代身上的毛病,就是有些心高气傲。有一次被我说了几句以后,干脆去了首都,找了一家专业的国外培训机构专门学习了户外探险、攀登的技巧。

没想到半年不见,他居然跑库木塔格沙漠去了。

“龙大少一消失,他家可热闹了。”乔大少摇了摇头,“唉,算了。晚上,龙老爷子请你和老林、曹爷吃饭,去了再说吧。”

“噗——”我又把一口茶喷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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