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猎的地方,距离王府足足有十八里地,这个距离不算远,可也不算近。这个季节,是围猎的最好季节,万物复苏,草长莺飞。选在这个时候围猎不仅能够舒展筋骨,而且可以陶冶心境。
想到这里,月惜风醒了一大半。跟着着侍奉的人,有三四个健硕的小伙子。每个人山上都背着弓箭,腰间都别着腰刀。王府上下,一片忙碌,大家都为了出发围猎在做最后的准备。
只见亭廊里面,人员穿梭,不住的有人在喊,“都麻利点!”“快!快!快!”“别在这杵着,赶紧的!”
月惜风再一转眼,看到了豆娘。今天的豆娘一身枣红色劲装,外面还挂着一款暗红色披风,活脱脱一副穆桂英挂帅的模样。手里面还端着一套米白色金装外加披风,朝着月惜风走来。
“月公子,你可真有面子,这是我爹让我送给你的。”豆娘手一抬,把劲装送到了月惜风面前,“赶紧换上吧!”
“这……”
“别啰嗦,赶紧换上,我们马上出发了。”豆娘一把推月惜风进了屋子,然后轻轻关上了门,在外面说道,“换好了,让下人引你来前门,记住要快!”
话音未落,豆娘风一样的朝着王府前门奔去。
“爹,今天的天气真不错,如果围猎的野物多,是不是也有奖励?”豆娘,跨上自己的战马,那模样可真是飒爽英姿又娇小可爱。
“只要你能捉住一只活的,今天就有奖励。”轿子里面,传出一阵低沉的声音道。
“那好,今天您就看我的吧。”豆娘道。
“月惜风,怎么还没来?”贺千秋道。
“我已经来了。”月惜风已经胯在一匹马上。
豆娘循着声音望去,脸止不住的胀得通红。月惜风的身材,太适合米白色的劲装了,一身健硕的肌肉锻炼得恰到好处,既不油腻,也不单薄。垂下的斜刘海,刚好盖到眉毛,却还没有没过眉毛。一对乌黑有型的剑眉毛,从鼻梁处直插入鬓角,越接近鬓角处,越是好似起舞飞扬。
不胖不瘦的脸庞,一双大眼神采奕奕,好似是画中下来的美男子,也好似是几百年前勇猛的飞将军。无论是哪一个女人看了,都会忍不住回眸。无论是哪个男人看了,也会有嫉妒。
豆娘怔住了,没有想到月惜风竟然是如此的一个美男子。
贺千秋也忍不住夸赞道:“人人都说月惜风,铁钩银画,可今日一看竟然还是一个偏偏美男子,连我这贵胄子弟竟然也有几分羡慕,哈哈哈。”
“贺兄弟,你太客气了。俗话说得好,人靠衣服马靠鞍,美与不美全看穿。哪怕是路边的小乞丐,你给他梳洗打扮一番,也能令人眼前一亮啊。”月惜风知道贺千秋在开自己的玩笑,忍不住打趣道。
“月兄过谦了,你可真是人才难得呀。你说对吗,爹!”贺千秋说着,望向轿子里面的人。
可是外面,却看不清楚轿子里面的人,只听见轿子里面,轻轻说出了两个字:“不错!”
月惜风这才想起来,自己来王府以后,还从来没有见过汝阳王爷,自己这个时候要不要下马去拜见一下汝阳王爷呢?正在他考虑之际,汝阳王又开口了:“既然都到了,出发吧!”
出发!
野外虽然是艳阳天,可是风却很急。众人马嘶芳草处,免不得卷起超过人头的尘土,十几匹马一路扬尘,直奔围猎场而来。
“爹,到了!”
“嗯!”
“爹,以往围猎,都没有点竞争的味道。今天围猎,能不能办一个比赛之类的,可以让大家尽兴,也能鼓舞大家的士气。”贺千秋道。
“哦,那你有什么点子。”
“儿子以为,可以办一场围猎大赛。以一刻钟的时间为期限,谁射杀的猎物最多,就算谁胜出。胜出的人,可以得到奖励。”
“嗯,这个主意不错。可是,奖励什么呢?”
“就奖励父王您的玉龙白马如何?”
“这玉龙白马,日可行千里,爱主之心是其他马不能比的,这是西域使者去年进攻给皇上的,皇上赏赐给了我,连我也没有骑过几次呢,好,既然这样,今天就做一个奖励,谁能够赢得今天的比赛,谁就骑走这匹马!”
月惜风越来越觉得这个王爷有点奇怪,既然已经到了围猎场为何,还要坐在轿子里面,不出身相见?
“多谢父王!”贺千秋道。
“月惜风,你也需要参加哦。”豆娘道。
“我?我不是王府众人,我也需要参加吗?”月惜风道。
“当然,如果你不参加,那就没有意思了。”豆娘道。
月惜风沉默了。心想自己只不过是偶尔来围观,如果在围猎场胜过了其他人可就驳了大家的面子,可如果不尽力,别人看出来也会说我是个虚伪的人。月惜风可不想做一个虚伪的人。
“你看,这些人都是王府里面的好手。”豆娘指着一个半边脸红半边脸黑的人说道,“这个是江湖人称鬼面神腿的许定山,因为练武功走火入魔,把自己的脸也给毁了,他最擅长的就是奔跑,一般人是绝对跑不过他的,据说有一次围猎,他一个人竟然活捉了31只兔子、27只野路和18只豪猪。”
“跑得比兔子还快?”不知道为什么,月惜风突然很想笑,想大笑。
“对!人比兔子跑得快,你是不是也是第一次见?”
“是。确实是第一次见,我见过比猪跑得快的,可真没有见过比兔子跑得快的。”
“那你说猪跑得快,还是兔子跑得快。”
“当然是兔子,兔子跑得不快,兔肉能那么好吃嘛?尤其是东兴楼的糖醋兔肉,那滋味,啧啧啧。”说到这里,月惜风竟然开始流口水了。
“猪肉,可比兔肉好吃。按照你的逻辑,猪应该跑得快。”
“跑得快的肉不一样好吃,就比如鬼面神腿。他的肉肯定很酸很臭。”
“你再看那个背着金黄色弓箭的,披散着头发的汉子。他是江湖人称狂狮神箭的何无极。他的弓箭也是一绝。上次围猎,他一个人一把弓箭,一共射杀了30只大雁、26只家雀和30只兔子。”
“这么说,弓箭也比兔子跑得快。”
“当然!可是要看你的弓箭够不够准,如果兔子向东,弓箭向西,再快的弓箭,也杀不了兔子。”
“那你说,是狂狮神箭的弓箭快,还是鬼面神腿的腿快?”
“问得好!问得妙!”豆娘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如此开心,“我也曾经这样问过我的父亲,你猜我父亲是怎么回答的?”
“猜不到。”
“我父亲说,强弩之末时不能穿鲁缟。就是说,如果鬼面神腿在很远的地方,狂狮的弓箭再厉害,也不可能射到他。”
“可是如果鬼面神腿站在兔子的位置呢?”
“那鬼面神腿,必死无疑!”
“哦?”
“因为狂狮是有名的神射手,狂狮神箭,从未有失!”
“鬼面神腿的腿,有没有追不上的东西?”
“据说,鬼面神腿自小就接受训练,他们家以前祖上是神行太保。日行百里,足底能生风。很少有他追不上的东西。”
“既然他的脚步都这么快了,为什么还要练一些稀奇古怪的武功,为了练功居然连脸部都毁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如果他没有那么多的要求,没有那么多的追求,就不会偷偷练习那种稀奇古怪的武功,如果他不练这种武功,也绝对不会落到现在的下场。”
“什么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