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曾经判过这样一个案子。某名牌大学的一位女研究生,将同宿舍的一个同学推上了被告席。
原告与被告以前关系不错,成绩也不相上下,两人一直在暗中较劲,形成一种良好的竞争机制,互相都有进步。
到大三的时候,两人准备毕业后出国留学,都参加了托福考试。原告成绩理想,遂向美国一所著名大学提出申请,不久被录取,并可获得近两万美元的奖学金。
原告高兴万分,等着校方的正式录取通知。被告考砸了,她不怎么样,录取无望,看到原告整天兴高采烈的模样,心中更加不快。她越想越有气,就生出了一条毒计。
原告左等右等,迟迟不见正式通知的光临,就托在美国的同学去该校打听,校方说曾经收到她发来的一份电子邮件,表示拒绝来该校就读,因此校方只好将名额转给了别人。
原告感到困惑,因为她并未发过那样的邮件。后来,她多方调查,才发现是被告盗用了她的名义,发了一封拒绝函。
事情的结果正像人们所预料的,原告没能就读那所美国著名大学,被告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两人间的友谊从此变为仇恨,或许会相伴终生。
每日自我领悟
嫉妒是人类最原始的情感之一,是很正常的,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只要合理利用好自己的嫉妒心,不但不会害人害己,反而会由此生出动力,激励自己努力超越对手。有位名人曾经说过,对心胸卑鄙的人来说,他是嫉妒的奴隶;对有学问、有气质的人而言,嫉妒却化为竞争心。可以说,嫉妒是一把双刃剑,关键就看我们怎么用。
名人格言链接
嫉妒是一种消极的情绪,它驱使你离开自我,阻止你达到高尚、完美的自我。确实,嫉妒能使人变得卑下、猥琐。你会因此而怨天尤人,失去理智,更不懂得公正待人。你怀着仇视的心理和忿恨的眼光去估量他人的成功。而你自己也在这种危险的情绪中受到极大的心理伤害。
——莫尔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