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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自我 共同体和世界

第六节 孤立的自我及其联系

个体差异

相对于其他动物而言,人类个体之间差异较大,在这方面,教育明显存在认识上的欠缺。尽管我本人对人类及其行为方式有着浓厚的兴趣,却因对此有所疏忽而深感愧疚。因为,作为一名教师,这意味着我生活在一群都很健康看起来差不多的年轻人之中。他们有着大致相同的身体外形和阳光年轻的脸颊,站着或懒散地坐在椅子上,走路的姿势也大致相同。可是当我去游览像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时,却被震惊了,因为我遇见一大群各不相同的人:苗条的妙龄女子,相扑摔跤选手般的男人,姗姗学步的孩童,步履蹒跚的老人,玩滑板的少年,腰杆笔直的水兵,屈身乞讨的乞丐,身高六英尺二寸的短胡须男和四英尺六寸的长胡须男,肤色黝黑的人和苍白的人。我认为,仅仅是因为他们都穿着衣服,所以同属人类。如果他们赤身裸体的话,我会以为自己误入了动物园。

人类存在显著的个体差异。我们能看到他们之间的表面差异,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看不到的隐藏于皮囊下的差异。就大小和形状而言,胃的差异要比鼻子嘴巴的差异大得多。如果鼻子按胃的比例扩大的话,那么有些人的鼻子看起来会像黄瓜,有些人的则像南瓜。一只手上长六根指头会被视为不正常,但心脏主动脉上的支血管数却从一到六数目不等。食道较窄的人吞咽药片都会有困难,而食道宽的人可以在不经意间吞下一副假牙。

即便是常人,感官的敏感范围及敏感程度也大不相同。耳朵对于音频的感受力因人而异,一些人几乎注意不到的声音可能别人能清晰地听到。正因为人耳能分辨各种声音,所以在日常繁杂的生活中就要忍受各种各样的噪音。人们可以选择性地接听别人的谈话,当然也可以欣赏美妙的音乐。视力测试揭示了人的视觉优势和不足。例如,人与人之间视力上的差异足以影响人们的体育活动、驾车、开飞机,或许还会影响读书的快慢和舒适。辨别颜色是人类视觉的一个特性,但对色彩深浅及饱和度的敏感性却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当恋人手牵手漫步在花园的时候可能会想:“你眼中的玫瑰和我看到的一样红吗?”这不只是个哲学问题,还属于神经学问题,因为这取决于X染色体上控制视觉的色素基因数。[6]

其中最显著的差异是人脑之间的差异。任何一项测试都显示出人类大脑存在令人无法想象的差异性。大脑使每个人真正地独一无二。象棋奇才可能不擅长代数。一个人在数学的某一领域表现出色并不能保证在其他领域也能够有超凡的表现。法国天才数学家雅可·哈达玛(Jacques Hadamard,1865—1963)承认,他很难掌握李群,似乎他将全部精力都用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上,对其他的数学问题无能为力。[7]有些人在谈到某些问题时口若悬河,而涉及其他话题时却哑口无言。例如,一个人在谈论诗歌时侃侃而谈,但对散文却知之甚少。这能归因于基因吗?我们都知道,由于基因缺陷,有人在变复数时存在困难,尽管在其他方面讲话和写字都很正常。

人类生理上的独特性会造成相应的后果。[8]人们经常感觉自己与别人步调不一致,即使与那些血型相同、喜好相近的人在一起也是如此——别人已经吃完饭了,自己还在吃;别人觉得酷热难耐时,自己却仍觉得冷;别人点头表示明白时,自己却还在那里百思不得其解。日常生活中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这些不一致的表现通常会因公共利益而被压抑,这是为了保持一种归属感。家庭中的归属感必定十分深厚,以确保其存在及世代繁衍。成员需要感觉到他们是一个整体。然而他们并非是一体的。他们因年龄、性别和性格不同而区别开来,他们的观念、情感和理解力的共同点也比任何类似大小的群体要少,例如由商人、大学生和沃尔玛妈妈组成的类似群体,甚至是从城市拥挤的人行道上随意挑出来的群体。

多年前,我参加一个小女孩的周岁生日派对。她爸爸是我执教大学的研究生,我非常熟悉。小公寓里挤满了前来庆祝的人:小女孩和她的哥哥,他们的父母及祖父母,其他的研究生同学,还有少数几个像我一样的亲戚朋友。小女孩在父母的帮助下吹灭蛋糕上的那根蜡烛,随后蛋糕被切开并分给了大家,然后我们开始自由活动。有些人去厨房洗刷餐具,有些人站在客厅,还有些人找了舒服的椅子坐下。祖父母看起来放松且昏昏欲睡,研究生同学们兴致勃勃地交谈着,小男孩骑着他的三轮脚踏车四处乱撞,差点撞上他的妹妹,而妹妹开始哭闹起来,很显然她需要睡午觉了。

刚开始,我沉溺在这个舒适的小世界里。当我审视周围时,我意识到在这个派对上,我们是几乎不与别人交流的个体。小男孩和妹妹的年龄差距使得他们几乎无法相互理解;祖父打盹醒来,评论了一下天气,也无人在意;男主人正在和妻子一块擦餐具,他的思绪似乎飘向了别处;其他的研究生正在争论着什么。派对上的每个人都是封闭在自己世界里的独特个体。然而,通常我们并不这么觉得。在批判能力被唤起之前,我也不会这么觉得。

我是唯一感到孤独的人吗?我觉得不是。虽然小男孩和她妹妹不会对他们的归属感有所疑问,但成年人肯定会意识到自己的孤独,尽管这种感觉很短暂。祖父意识到他对空气的低语归于沉默;学生们自己都不太有把握地争论着;男人和女人相互招呼,然后又分别加入自己的圈子。每个人生活在自己的小空间里,不去与别人发生真正的联系,这是普遍存在的,而非现代人及其孤独的个案。人们讲述的故事——以及全世界的人讲述的故事——组成了这幅暗淡的画面。其中一个共同的主题,就是除了那些最世俗的事情,人们在任何其他事情上无法相互理解。失败的不是同局外人无法相互理解,这是可以理解的,而是与我们最熟悉的家庭和共同体成员无法相互理解。[9]

那么有什么补救方法呢?一种办法就是淡化个人故事,并将强烈的感情投射到神话传说中的大人物身上,比如,当代大片里的英雄和恶棍。

战胜孤独

在战胜孤独的各种方法中,最基本的是身体接触。在狩猎共同体中,身体上的接触不仅仅发生在大人和小孩之间,成年人之间也非常频繁。他们经常挨挤在一起,抚摩对方,亲吻对方。尤其是年轻人,喜欢成群地睡在一起,胳膊和腿搭在彼此身上,好像恋人一样。身体上的接触能建立起一种牢固的整体感,这种牢固的联系甚至胜过了亲密的血缘关系。[10]集体唱歌是克服孤独的另一种方式。在尚无文字的民间群体中,人们找机会一起唱歌,美妙和谐的声音在他们四周蔓延,让人觉得很安心。这里只有歌者,没有听众,没有局外人来评价他们的表演,因此唱歌的人不会感到难为情。视觉往往会产生距离感,所以在集体歌唱中,他们会闭上双眼,这会提升沉浸其中的感觉。在更大的整体中,个人可以轻松地摆脱背负压力的自我。[11]

一起工作会营造整体的感觉。在一首名为《邻居》的诗中,戴维·艾伦·伊万斯(David Allen Evans,生于1940年)描述了一对夫妻同擦一扇窗的两面。“他朝着她的脸喷湿窗户,她朝着他的脸喷湿窗户。”[12]他们似乎在拿着破布冲对方挥舞,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在忙着做普通的活而已。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成为一体,比起颇不自然的挥手招呼,显得更加亲密。在田里一起劳作,无论是播种还是收获,都会产生这种整体的感觉,这也是与大自然的统一。即使是偶然经过的旁观者也可能会觉得自己与农民和大自然是一体的,由此产生宁静之感。

行军的士兵甚至比成排插秧的农民更容易在群体中失去自我。那些围观者亦是如此,他们无法抗拒同步运动的强大力量,会随军乐声跃跃欲试。士兵和旁观者的这种融合并不是平静,而是同样甚至更加令人满意的东西:力量。

言语联结善恶

人们感到他们生活在同一世界中,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用相同的语言来表达同一件事。我不是植物学家,为什么还要了解一朵花的名字呢?当别人告诉我,我观赏的是非洲紫罗兰(非洲堇紫罗兰的一种)时,我又能获得什么更多的信息呢?没有。知道它的名字使我安心,不是因为我多认识了一种植物,而是因为我现在能与同伴多分享一个术语,从而能与他人多分享一点儿这个世界。尽管言词建立了联系的纽带,但为了有效地发挥这个功能,一定不能太多。也没有太多。事实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用的这种交际词汇的数量很少。在现代社会中,数量可能都不超过一百个。在社会联结方面起重要作用的不仅是共享词汇,还有词汇发音的独特方式。语言学家说过,每一个联系紧密的群体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方式,使得自己与其他群体区分开来。

如果这个群体与外界隔绝到一定程度,那么时间长了,其语言将不被其他任何群体的人所理解。身体的孤立是一种监禁,而其中形成的语言是孤立更深层次的来源——进一步切断来自外界的影响。结果如何?即使在严格的制约下,人们也能足够坦然地打造出一个适于居住的世界;实际上,太适于居住会让他们无法意识到这些限制,不知道他们的感官和智力是有局限的。外部世界如何看待这些与外界隔绝的人及其独特的语言与文化?对于这个问题,我用一个真实的故事来回答。

在中国西南山区深处,临近越南的边境处,两位美国科学家在政府招待所里偶遇。一位是昆虫学家加里·舒克;另一位是语言学家雅明·佩尔基。舒克在云南收集甲虫,很高兴又发现了四个新品种。佩尔基在收集人种及其语言,他运气更好,发现了几十种新的弗拉语。昆虫学家舒克想尽最大可能保护甲虫物种,语言学家佩尔基亦是如此,他想全力保护新发现的四种语言。甲虫是昆虫学家的珍宝,同样,语言和文化是语言学家的宝藏。并且,异域的甲虫和人在未来也有可能成为旅游资源。文化保护主义者忽略的是,甲虫的基因决定了它只知道一个不变的世界,即它自己的世界,然而,居住在中国西南部与世隔绝的人,尽管现在局限于他们狭隘的语言文化中,但却能在充分的鼓励及恰当的时机下摆脱传统的束缚,成为像加里·舒克和雅明·佩尔基一样的昆虫学家、语言学家及世界公民。[13]

环境与人的联结

语言不仅将人类个体联结起来,还将人与环境联结起来,这两种联结对于人类生存是不可或缺的。之前,我仔细研究合唱在促进“整体性”方面的重要性。言词被唱出来,虽然一体的感觉单靠音乐就能实现。那为何还要用言词呢?原因是,不像乐声,言词能明确地把人及非人的环境因素联系在一起,有效地起到明喻和暗喻的效果。在英语国家中,我们可以说女人是玫瑰或仙人果,说男人是狐狸或猪,我们把人与植物或动物联系在一起,不会觉得这些表达有什么奇怪。地形特征也是一样,在平时说话和术语表达上,我们会采用解剖学上的隐喻,例如山麓、海岬、山脊以及河口,在使用过程中,我们会不可避免地让差异甚远之物与自己变得亲密起来。当然,不同的词有不同的隐喻作用,但在所有语言中将人与非人的环境联系起来的词汇是最普遍的。当这些词被说出也被唱出时,我们与环境的情感联系会显著加深。

除了自然环境,人造环境——城市、小镇、社区或房子,同样是我们的家。家或住处的大小影响着联系的紧密程度:越小,人们就越亲密。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小空间里,包括视觉在内的人的所有感官,都能参与其中。比如,我们对故乡和家会有不同的反应。我们的故乡可能偶尔会以这样的形式呈现——教堂、集市和游乐场的组合,而不会以我们居住的房子或大楼的形式呈现,不会像感觉和记忆世界中的景象一样,随着时间流逝,变得跟身上的衣服一样熟悉。正如我们可以穿着舒服的旧衣服成长,我们也可以在一栋普通的房子或住宅楼里长大。对物的依恋在不知不觉中产生,尤其是儿童,他们会不自觉地对周围的这些物产生一种特殊的情结。为此,童年时的家比成年后住的地方会令人产生更深的情结。[14]甚至对成年人来讲,当我们卧病在床,被他人照顾,陷在蓬松的枕头和皱乱的床单里,昏昏沉沉分不清声音颜色气味时,家暂时需要提供这种亲密感。之后我们确实就睡在家中。“家和其他地方相比有什么独特之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能很难给出一个答案。然而,有什么回答会比以下的更好呢?“我们每晚都在家中抹去距离意识、忘记身份和自我,陷入令人精神焕发的沉睡之中。”

对家依恋的另一个根源是稳定感。人都有感情。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不能总依赖父母的呵护,更不用说父母的笑容。这种人的不可预知性的道理,必须反复学习。孩子们一向性情多变,哭笑不定。成人的情绪相对稳定一点,但是争吵、和好、恋爱和失恋也在转瞬之间。人能依赖朋友吗?约翰逊博士谈及友情时表示,“人拥有的东西都有一个期限”。[15]

即使人类存在这样的不一致,家及家中的一切为我们提供了停泊的港湾。在家里,我们被赋予多样的情感,对此我直言不讳。离开公寓,开启一段长途旅行时,我会在门口驻足回望最后一眼。我看到:沙发上我经常坐的地方有了轻微的凹陷,那堆还没读的杂志,蒂芙尼阅读灯,樱桃木的餐桌,架子上成排的书、唱片和DVD光盘。令我欣慰的是,当我回来时,它们原封不动,就像在等我归来一样,只是表面覆了一层薄薄的灰尘,诉说着已逝的光阴。这种亲密的情结使我产生了另一种想法:即使我不把家视作自己,还是会忍不住有这样的感觉——停止呼吸后,那个在世间多逗留一会儿的“我”并不是这具尸体,而是我的房子,是这些独特的摆设:家具、书、画和一些小玩意儿,这才是我,在没有家之前,我也是支离破碎的。[16]

联结不一定都合乎心意。婚姻和家庭可以是甜蜜的结合,也可能是恐惧和仇恨的恶魔。然而,与环境的联系不会产生这么可怕的结果。热带雨林中的土著居民偶尔会希望摆脱终年不停的雨,摆脱猴子刺耳的尖叫,但总体来说,雨林是他们的栖身之所,也是他们感官愉悦的源泉。对于误入雨林并迷路的外来者而言,这就是一场噩梦:密集的植被,令人窒息的高温,无法摆脱的湿气,令人作呕的腐烂气味,一切都像是把他们带入一个预谋已久的圈套,要把他们圈进大自然深深的梦魇里。群山可能会使山民振奋,但对于那些习惯了开阔空间和广阔天地的人而言,则会引起他们的幽闭恐惧,因为所有风景都被冷酷无情的群山阻挡在外。即使是热带岛屿——当地人与游客眼中的天堂,偶尔也像座芳香萦绕的监狱。至于建筑环境,我们以房子为例。它天堂般的美好也会被一件事抹去,如自杀或谋杀。此后这座房子就像聚集了邪恶一般,弥漫至屋子里的角落,包括沙发椅和窗帘。

我们聊一聊闹鬼的房子。恐怖电影大部分在室内拍摄,而非在清风吹拂的广阔空地。但是为什么“闹鬼”就寓意着不好的事情呢?为什么房子不能被慈爱的灵魂佑护呢?其实,这是可以的,只是我们很少听说。例如我的公寓在1906年是一座地标性建筑,从前是一所小学。“多蒂学校”这几个字仍然留在大门的石雕上。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我会试着唤起那令人心安的啪嗒啪嗒的小脚步声。那些曾经穿梭在这座建筑的孩子们,赋予了房子不可言喻的健康气息。

公共联结及其他

当个体意识到无力应对外界挑战时——尤其在大自然面前——人们便会团结起来。远古时代的猎人便是如此。他们依赖自然,并与野兽斗争。追捕野兽需要猎人不断迁移,因此他们的营地都是临时性的,也就是说,其社会关系相对于农业社会来说,必定是单纯且不固定的。农民必须不断围绕土地和天气与自然抗争。群体的努力针对自然,群体联结的结果也很明显:形成密集的村庄、工作团队、集体盛会及共同信仰,并且人们会偶尔聚在树荫下休息,闲聊八卦。

除自然外,真实的及臆想中的竞争对手也促使人类形成紧密的公共联系。在18世纪的英国,年轻工人致力于凶猛的运动——组对组,村对村。法国农场的工人则更加凶狠,也许是因为相较于英国工人而言,他们的聚会时间更少。工人们会走上五或十公里路到另一个村庄,只是为了干一架。这种对其他群体毫无缘由的敌对行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群队内部的凝聚力和友情,促进了社会责任感的形成。[17]

紧张的公共生活也是近代的一种都市现象。别忘了莎翁笔下的维罗纳,以及蒙太古和凯普莱特家族争斗而产生的团结。即使是最微渺的藐视,一旦被人察觉,也会引起杀戮。文艺复兴时期,比欧洲的城市和城邦大一点的是现代早期的单一民族国家。从构成来看,这些国家不如城邦统一。它由不同人种组成,人民之间很少有共同点,因此在和平时期社会交集也很少。尽管如此,一旦外敌入侵,即使是多元民族的国家也能成为温暖团结的整体——一个“大家庭”。

联结的特点

社会生活由商品和服务的交换得以维持。这种交换在近代社会尤为频繁,频繁的交换源于对必需品的需求,甚至是急需品的需求。然而,需求影响乃至扭曲了交换的心理,以至于帮助他人、无私给予他人并不像现如今那样被视为美德。例如,一个村庄或部落的首领,可能会慷慨赠物,直至财富近乎耗尽,但他认为自己必须这么做以维持地位,并期望在恭敬的服务中得到充分的补偿。那时“礼物”一词的含义与现今相差甚远,只因在古代和原始群落内,若没有适当的好处,人们不会给予他人任何东西,不论是商品、服务或荣誉。换言之,给予只是互惠行为的前半部分,另一部分则是相应的回报。[18]

我赋予“互惠”以某种程度的负面意义,这么做是为了平衡社会福利文献中赋予共同体的积极意义。在所有人类关系中都难免存在歧义,这源于某些关键词的双重含义。因此,bond一词在公共联结(communal bond)中是好的,但也会成为令人不快的束缚。with一词意味着“一起”,同时也有“抗衡”的含义,在fighting with an enemy中,with就有“抗衡”的意思。clinch可以是爱人的相拥,也可以是搏斗时的扭打,搏斗本身也可以作为达成(加强)公共联结的一种方式。敌对行为会使关系变得疏远,但仍是关系的一种,它由规则控制,并短暂地阻挡了对手的破坏。此外,hostile和hospitable有着相同的词根,这貌似给了我们这样的暗示:主人张开手臂向我们走来,内心复杂,此时,hostile和hospitable这两个词的形容都不足以表达这样的情境。我们需要一个新的混合词:hospitality。[19]

家庭通常被认为是人类温暖的典范。在家中,人能找到由亲属关系和社会习俗决定的互助和关爱。或许是这样,但若果真如此,那也只是在条件好的现代家庭里,在那些成员年轻、崇尚自由的家庭中不会这样。在需求明显、人类的纽带坚不可破的更古老的世界中,家往往是失意和敌意以暴力形式周期性释放的场所。彼得·拉斯利特(Peter Laslett,1915—2001)曾指出,在前现代时期的世界,“人类中更可怕的暴君、杀人犯和恶棍是嫉妒的丈夫、怨恨的妻子、控制欲强的父母和缺乏教养的孩子……男人、女人和孩子必须长期非常紧密地生活在一起才能产生情感力量,使得索福克勒斯、莎士比亚或拉辛的那些悲剧作品得以问世”。[20]

原始群落与民族社群

在20世纪,规模较小的原始群落(“早期”或“最初”意义上的原始)数量迅速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带有政治意识的民族社群。两者之间差异甚大。原始人尽管居住在狭小孤立的定居点,但他们相信自己居住在世界中心,认为自己的文化最先进。他们这么认为,是因为他们很少与外界接触。研究他们的探险家和人类学家也与外界隔绝多年,通常跟他们相差无几。另外,探险家和人类学家似乎最想弄清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信仰和价值观,当地人以此断定外来者来此是为了寻求知识和智慧,这是可以理解的。20世纪后半叶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民族社群的人明白自己只是众多民族中的一个分支,而且知道他们处于更强大民族和文化的边缘。换言之,原始人有着绝对的自信,即使是建立在误解基础之上的自信,这是民族社群的人所不具有的。

另一重要的区别是,原始人,从简单的采集狩猎者、牧区牧民到农耕者,处在不同的物质发展层面,虽然实际上居中在太阳和其他天体清晰可见的地方,但是他们不仅依赖土地及其资源,而且生活在被称之为“宇宙”的更大的实体中。太阳对他们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太阳是人们现实生活的向导,也是远方的指挥女神,使人在平凡中提升,给人以安慰以及精神的强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尽管原始人的物质文化很简单,但他们都是世界公民。[21]

宇宙之城和普世主义

城市从一开始就是世界主义的,并不是通过贸易和人口的逐渐增长而发展壮大的市场城镇,而是由天堂转到地上,或交替地看,从地上升到天堂。规划者寻找的是仅存于天堂里的秩序和可预见性——只存在于星体运转之中。最早的城市似乎已开始成为宇宙的仪式中心——具有几何形状(正方形或长方形)朝向四个基本方位的庙宇和仪式场地。[22]建造这样一个中心,最基本的要求是了解天文学知识以及如何将人类组织成高效的劳动力队伍。这需要搬迁村庄,铲平山丘,填平山谷以及改道河流。地球上所有的不规则事物都必须为天堂的几何规则让路。一旦建成,人们会鱼贯而入,为宫殿庙宇及其统治集团服务。经过一段时间,随着人口持续增长,原建筑的仪式特征被淹没在具有经济生活特点的房屋、商店和街道之下。各种活动成倍增长,把原先的仪式中心变成了满是商人、店主和工匠的世俗世界。[23]

宇宙之城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其他的仪式中心也变成了喧闹的都市,公路彼此连接,也推动了人口流动及贸易发展。政治秩序控制着最富有的都市;就算没有完全控制,它的行政区也对其他城市和地区——地方农场、村庄、市镇和少数民族的飞地(聚居地)——施行控制。这个政治实体囊括所有,是一个帝国。

帝国是世界主义和普世主义的。它视自己为“天下的一切”,谦逊些的说法是,它视自己为已知世界的中心。“天下”是中国人对其帝国的称谓。帝国,不论是中国、罗马还是印加帝国,都推崇统一。它们的主要城市有着相同的基本建筑群,这些建筑呈网格状——街道呈矩形排列,这都是天国秩序的象征。除象征意义之外,网格状的布局也使得游客到来后能较快地熟悉路况,感到舒适自在。语言、货币、度量衡都趋于统一。人也是统一和平等的,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属于同一个社会阶层或组织。同一行业内的人员,如木工业、金属制品业和食品业,或从事同一专业的人员,如教学、医药和司法的衣着和举止都一样。在军队中,同等级的人绝对平等,以致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任何个体都是相同且可互换的。

统一和平等的力量压制了代表物种特征的个体差异,这点前面提到过。但是,不同于村庄或小镇,相反的力量也在城市、单一民族国家和帝国中发挥作用。每个阶层都有通向成功的独特方式,都会给个人以机会来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使其脱颖而出。换言之,文明一方面鼓励统一和平等,另一方面促进差异、等级秩序和个性发展。

商业显然鼓励个性的发展,因为它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从未在宇宙之城中扮演过正式角色。农民的播种和收获,必须要适应季节变化与太阳运动。与此相反,商人则很少依赖太阳活动或为了满足需求而合作。农民以地方为中心,植根于土地、农场和传统。商人则很少这样,为了在众多行业中站稳脚步,他们必须甘于减弱与某个地方的联系,不断流动以寻求机会。哪里有机会,他们就在哪里生活和工作,即使是临时的,即使是生活在陌生人之中。在商业活动中,陌生人可能说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习俗,但计算的思维、语言却是相同的;通过计算——随着数字线性地增加——他们获得了一种线性的或定向的时间感,而非完全周期循环的时间感。

在社会生活中,亲戚邻居亲密关系的丢失会在与陌生人的友情中得到补偿,而这份友情是在商业事务中建立起来的。[24]一开始交易双方冷漠慎重,但若交易结果是互惠互利的,一种带有情感的权衡不可避免地会占据上风。随着利益交换,这种情感产生,彼此的信任不断加强;反过来,信任是进一步贸易协商和交流的基础,类似于循环的东西便建立起来。不像农村社群的联系,商人间的友情更多是一种选择——存在于个体间的关系。要成为一个个体(一个自我)必须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商人不是每天都见面,他们的任务也不像农民那样是公共的。实际上,偶尔的短暂分离能加深关系,分开期间,他们分别追求自己的既定目标,下次见面时可以给予对方更多。在不具备地理距离的地方,保持一定距离的优势变成了对隐私的需要:自己的空间,我们可以在这个空间里反思、提高、计划并尽情地做自己,也可以尽可能地调整自己不同的心情和形象。[25]

第七节 区隔与自我

个体的崛起是所有复杂社会的普遍现象,但在西方达到顶峰,所以我现在转向中世纪至19世纪晚期的欧洲。为了便于操作,我将展示个体崛起以及随之而来在以下三个社会文化领域中不断增加的隐私需求:房子和家庭空间,饮食和餐桌礼仪(礼节),以及戏剧世界。

房子和家庭空间

在中世纪的欧洲,庄园主的宅邸基本上只是一个大的未隔开的房间或大厅。所有的活动都在这里举办,就像所有的活动都发生在市场上。室内和室外的差别极小。冬天,人们进入室内,只是觉得躲避了风雨,事实上房子是透风的,尽管生着火,也不真的暖和。为此,他们不会脱下披风和帽子;因为屋内没有凳子可以坐下,他们只好站着。一些人站着谈论商业和政治,一些人活动腿脚或跳舞,还有一些人吃东西或试图在某个角落睡觉。音乐家弹奏着乐器,几乎没人留心欣赏,因为孩子们到处乱跑乱叫,狗也在追逐狂吠。室内和室外一样紧张忙碌,哪里都没有隐私,当然人们也不需要隐私。

第一次真正的改变是在大厅两旁添加了房间。一个最终成了回避的地方,即卧室,另一个成了厨房。久而久之,家庭空间越来越多地被分割,尤其在欧洲的上层家庭,这在维多利亚时期达到了顶峰。屋内除了卧室和厨房,还有画室、餐厅、起居室、音乐室、婴儿室、女士的闺房、吸烟室和先生的书房,以及楼下仆人的住处。当然,也有以往的大厅,变成了一条狭窄的过道,人们依旧站着,就像中世纪的先辈们一样,只是现在他们会脱下外套和帽子。隐私的理想在维多利亚时代的房子里得以最大化的实现。孩子有自己的房间,照顾孩子的保姆也有自己的住处。男女主人通常在各自的房间里睡觉。女人可以在闺房里涂脂抹粉、调整心情,男人可以在书房里抽支雪茄、吐个烟圈。

对隐私的需求带来了对内心生活的渴望。[26]较强的自我意识历经约三百年才普及开来。到16世纪中叶,公共长凳被单人椅所取代,后来又改成坐垫椅。坐垫椅的优点是可以让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悠闲自在。17世纪末之前,壁镜一直很流行,表明人们喜欢从上到下地审视欣赏自己。到18世纪,图书馆成为上层阶级和贵族家庭经常光顾的场所。男人可以只身一人去那放松、学习、反思,进入他人的世界和时代。书填满了书架,这些书是否会被认为过于私密而不宜曝露于众?不论什么原因,曾经有一段时间,它们被隐藏在玻璃板和幕帘之后。当主人发现这些书能显示他的好品味时,便移走了这些遮掩物。因此,对社会赞许的渴望与发展内在自我的需求产生了矛盾。

饮食和餐桌礼仪

饮食和餐桌礼仪的故事与家庭内部空间及其摆设的故事有共通之处:两者都取决于分隔(区隔)和专门化。在中世纪,数量比质量更重要。富人吃得多,穷人吃得少:真正的区别不在于食物是否美味,而取决于数量的多寡。富人吃的两种食物都不适合现代人的口味。一种是烤什锦,里面有多种非常不新鲜的肉和蔬菜(甚至是花)。另一种就是整只动物——野猪、家猪或鹿。烹饪技术的进步使人们使用更少的食材,更欣赏其独特的风味;将肉类分离,使之一道道上桌而不是混在一起;将蔬菜和肉切开,避免整只动物或一大块肉出现在餐桌上。

餐桌礼仪的进步被视为自我意识及个人尊严感提升的另一标志,这也是一个人远离动物状态的体现。在中世纪,即使是出身高贵的人也用手抓东西吃。16世纪,优雅的用餐者用三根手指来拿取公共盘子里的食物。意大利最早使用叉子,随后是德国和英国。伊丽莎白女王一世(Queen Elizabeth I,1533—1603)在餐桌上为用餐者提供叉子这一新奇的餐具,被批评家视为装腔作势。之后,餐桌器具的数量持续增加。1800年之后,一个精心布置的餐桌上会有水果刀、叉子以及鱼刀和汤匙,这些餐具表层镀着银,因为人们认为直接与钢铁接触会影响食物的味道。17世纪后期,即使餐桌上供应几种酒,客人也只能用一个酒杯。到19世纪末,人们用超过六个杯子来盛酒,如雪利酒、波尔多葡萄酒、勃艮第葡萄酒、摩泽尔葡萄酒、匈牙利葡萄酒、波尔图葡萄酒和马德拉白葡萄酒。客人进入餐厅时,一列闪闪发光的水晶和镀银餐具便映入眼帘。在第一道菜上桌前,桌上已摆满代表着高雅文化的器具。

如前所述,中世纪的大厅陈设极少。用餐期间,桌子才会摆好,长凳才被搬进来。长凳是最常见的坐具。人们在吃饭时共用一个凳子,仿佛他们无权要求成为分离的个体。重要的人才有椅子坐。只有他们是个体——具有权威,“权威”意味着有能力成为发起人或代理人。从我的自身经历而言,因为我和我的同学是牛津大学的学生,在大厅吃饭的时候,我们会坐在长凳上,很显然,我们并未被视为成年人。在贵宾席上,导师坐在椅子上,拥有他们自己的空间,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我梦想着有一天坐在贵宾席上,甚至成为首席教授,具有发言的权威。

戏剧

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1564—1616)曾写道,“世界是一个舞台”。[27]借此,他想表达这样一个观点:这个舞台代表着世界,它不仅仅是世界的一个模型,更是世界的一面镜子。不同于文学或建筑的成就,戏剧从两个方面——戏剧情节和剧场布局——反映着世界,两者相互强化。简言之,戏剧的历史是从宇宙到陆地,从广场到客厅,从参与到旁观,从着眼于罪和救赎的公共仪式——经由反映社会交往的悲喜剧——到沟通交往的无能、自我孤独及绝望。

现代戏剧起源于中世纪教堂的宗教仪式。12世纪,向世俗戏剧的重大转变首次出现:把教堂外的仪式转移到普通的公共空间;在直接反映基督教教义和仪式的戏剧中,更多使用演员参演,而非神职人员;把演员和观众分开;如果我们把观众看作教堂会众,那这一行为代表了进步性的分离,即普通人与神职人员分离、日常生活与神圣仪式分离。1300年到1600年,基督圣体节戏剧一直很流行,它们展现了某些时空范围以及那段时期戏剧表演的宗教特色。戏剧在空间上上至天下至地,在时间上也同样囊括了一切,从人类的堕落直至最后的审判日。显然,没有一个戏剧的舞台布景能近乎包罗整个时空。但是,有一些单独的道具,比如诺亚方舟的工作台,一幅着色的红海油画,以及画有十字的树桩。演员们用完一个道具,再换另一个。

宗教剧让位于伦理剧,尽管伦理剧依旧以《圣经》为主题,但包含了世俗元素,以幽默甚至不雅的形式呈现。神职人员不再完全参与其中。演员都是近乎专业的表演人士。到伊丽莎白女王一世时期,戏剧中不再只是寓言里的人物,日常和现实生活中的人也开始出现。伦理剧已成为一种大众娱乐形式,但其说教意味依旧存留。此外,尽管故事情节不再从人类堕落贯穿至最后的审判,但仍涵盖了全球范围:莎士比亚的露天剧场堪称环球剧院(建于1598年),因为他的戏剧里大小人物掺杂,王国与市场共存,园圃与自然同在——这是一个宇宙,是整个世界,而不仅仅是陆地风景,也绝不是个人的家庭空间。因此,莎士比亚的戏剧只能在近乎空旷的舞台上表演。这类舞台布景出现在18世纪,当时,戏剧主题倾向从政治和战争转向个人生活。19世纪下半叶,戏剧中发生在客厅的家庭矛盾标志着这种倾向达到了顶峰。

戏剧的主题转向个人生活,剧场空间的格局布置的间隔和界限也愈发清晰明确。在伦理剧中,演员和观众自由地融合在一起,某种程度上是因为舞台与观众席没有明确划分界限。即使有既定的界限,随着18世纪舞台台口的出现,有特权的观众观看戏剧时,仍会心安理得地坐在舞台上或靠近舞台。直到19世纪,随着使用幕布、变暗大厅等措施的相继实施以及戏剧的私密性不断增加,观众和演员被强制分隔开来。

观众自身的举止表现也更正式了。中世纪,观众在剧场里随意站立,到处乱走,喋喋不休,只是偶尔看一下表演。莎士比亚时期,观众们坐着并不是因为他们对舞台表演内容多么感兴趣,而是因为他们付钱买了座位,不愿花钱的观众只得站着观看表演。坐板凳还是椅子,取决于观众的地位。最后,所有观众都获得了尊严,可以坐在椅子上,虽然很拥挤,但是观众们有了自己的专属空间。与此同时,19世纪末期,黑暗的剧场氛围成为时尚,观众可以认为只有自己在观看演出。观看什么呢?不是天和地,也不是王国和公国,而是私人住宅和私人生活。在亨利克·易卜生(Henrik Ibsen,1828—1906)1879年的戏剧《玩偶之家》(A Doll's House)中,娜拉离开丈夫和孩子去寻找真正的自己。在易卜生1876年的戏剧《培尔·金特》中,培尔被驱使不论付出多少代价也要找寻自我。旅程即将结束,他在剥洋葱的时候发现洋葱没有心,非常惊恐——原来自我是没有核心的。在安东·契诃夫(Anton Chekhov,1860—1904)1896年的戏剧《海鸥》(The Seagull)中,特莱普勒夫悲伤地问:“我是谁?我是谁?”

直到19世纪,西方开始觉得个人主义太过了,以至于人们觉得孤独和焦虑,所有的物质所得都无法弥补彼此间交往热情的缺失。如何能使人的生活更有意义?人们在考虑这个问题时,诸如“共同体”“邻居”这样的词受到了社会改革者和规划者的青睐,因为这类词能唤起前现代的归属感及合作意识。今天这些词以及其他温暖的词汇与“社会、文明和个人主义”等所有暗示孤独、冷漠和客观的词形成了对比。

空间的再整合是最终答案吗?规划者和建筑师似乎这么认为,因为20世纪后半叶之后的建筑趋势就是把客厅和餐厅合二为一,并最小限度地将家里的厨房与餐厅区域分开。剧院里,撤掉舞台的台口和幕布已成为时尚,这使得舞台前端成为观众席,观众和演员可以同在一个世界里。社会改革家通过将前现代的共同体浪漫化来满足他们的怀旧情结。

最后,“个人主义”一词不再是个人潜能(包括智慧与优秀)的体现,而是单纯的利己主义。数百年的历史进程允许人类成为更加真实的自我,但人们将其视为消极的。尤其是现代的国际化都市,通常都被视为自我意识的完全释放之地,有碍于公共联结。[28]

第八节 作为道德世界的城市

真正的景象到底是什么?新闻媒体让我们目睹了城市扩张的阴暗面——混乱、绝望、暴力和人情冷漠——散步在任何城市,我们都会看到残破遗弃的房子、坑坑洼洼的街道以及被乱涂乱画的墙壁,这些足以证明。然而,多数美国城市都有美好的一面,处处都有造福人民的地方,诸如儿童博物馆、图书馆、举办周日下午音乐会的露天音乐台、主题公园、购物商场、冬天也可以变身溜冰场的公共泳池、青少年游戏城以及老年娱乐中心。当城市首次出现改善时,我们注意并心怀感恩。表皮脱落的墙壁和坑坑洼洼的街道,仿佛是永远碍眼的东西,永远都让你感到不适;但是,创新和改善——即使是重大的事情——很快也会被视为理所当然。在公共场合的轮椅坡道就是一个例子。这些人行道上的铲形凹痕,在许多城市被涂上黄边以引起公众注意,耗资不菲。它们是文明的象征,但如今谁还会带着公民的自豪感来看待它们?

对城市甚至郊区的普遍指责是,睦邻的概念似乎已经丧失。即使住在隔壁的邻居你也可能不认识。自家的糖用完了或窗户出现问题需要帮助时,我们都不能去敲敲隔壁公寓或隔壁房间的门。另一方面,在城市或郊区,每个急需帮助的人都会被当成人类伙伴——邻居来对待。以下三个故事可以证明我的观点。

我先讲一件几年前亲身经历的事。我在伦敦的地铁上,要换车去朋友家,并在他那里过夜,然后赶飞机回美国的家。我提着两个行李箱上了一个坡度很大的自动扶梯。一个男人从我身旁经过,不小心推了我一下。我向后摔了下去,头正好撞在上升的扶梯上。扶梯当即停下。大量的鲜血从我后脑勺渗出。一名地铁工作人员拿着急救箱跑上来。他用胳膊抱着我的肩膀,对我说已经打电话叫救护车了,车马上就到。好像没一会儿,医务助理就赶到了,他们把我抬进救护车,然后救护车启动警笛穿梭在伦敦的街道上,奔向城市医院的急救室。在那里,医生护士因为我的到来而忙碌起来。整件事情中,尽管处于晕眩状态,我还是惊讶这个城市竟动用了如此多的资源来处理这件事。我是谁?我只是一个来自大西洋彼岸不纳税的陌生人而已,而伦敦人却暂时把我当作了他们的邻居。[29]

现在讲讲另外两个故事,两件事都发生在美国。第一个要借用何塞的传记。何塞是一个八岁的孩子,身患重病,高烧使他定期癫痫发作,不久他便出现脑部受损和自闭症的症状。这种间歇性发病的威胁使得他在家待了十五年。在被送进公立医院之前,他的病情持续恶化。这一可能使他无法康复的改变,却成了他走向康复的第一步。

在最坏的情况下,州立精神病院是应对病情恶化患者的“总机构”。对此,神经学家奥利弗·萨克斯(Oliver Sacks,出生于1933年)在何塞的报告中也大体上承认。另一方面,医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那些饱受折磨、风雨飘摇的灵魂们提供避难所。州立医院恰巧为何塞提供了他真正需要的东西——秩序和自由,远离由癫痫和家庭生活的不安带来的迷惑和混乱。家庭会引发他们的种种要求,即使是庇护之地:家庭成员的不断呵护和担心是他们的强横要求。离开家庭精神上的呵护及狂热的亲昵后,何塞突然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满是陌生人的职业世界里,这些人“不评判,不说教,不责难,很冷漠”。但与此同时,他们对他和他的病情有客观的认识。医院就像一个大都市,不会评判和责备,超然于道德。[30]

第二个例子是小说《城市》——由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2009)所写的短篇故事。[31]我没有选择社会学资料,而采用了这个事例,是因为其观察细节——物质、社会及心理方面的非凡能力,只有拥有厄普代克这般才华的作家才能将这类信息收集并表达出来。它叙述的并非只是表面现象,也是整个城市的精神面貌和氛围。

故事的主人公是卡森,之前是一名老师,在经历了离婚和家庭的破裂之后,成为设备公司的推销员。在一次出差途中他患上重病,入住市中心的一家酒店,想给家人打电话,却又突然想起前妻已经再婚,女儿也跟他断绝了关系并加入一个女权主义群体。

在酒店门卫的帮助下,卡森搭乘出租车,最终进入医院急诊室。不出所料,他在医院里经历了一场噩梦,因为医院充满官僚作风。尽管医院办事效率散漫,他还是得到了及时的照料。接下来必须要进行一系列检查。X光技师指导卡森深呼吸并坚持一会,随即竖起大拇指鼓励了他。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几个年轻护士和实习医生来看了卡森。最后,刚过午夜,一个穿粗花呢夹克系着领带的医生来了。卡森猜测他可能刚参加完某个宴会。医院是病人的常驻之地,但他能看出这个医生是健康的,并且肯定已有家室,每天都会按时回家。那么他会在医院待多久呢?医生温和地对他说:“我喜欢做手术。”然后他站起来脱下外套,“仿佛突然同卡森一起加入了一场兴高采烈的体育赛事中”。

康复的日子也有简单快乐的瞬间。卡森就像孩子一样,对科技有了全新的认识:一张装有把手、床面非常整洁的白床,可通过多种方式抬高或弯曲床垫;电视机高高地挂在墙上,轻触遥控器就可远程操控。一天晚上,卡森开着电视睡着了。右上臂被轻轻一碰便醒了过来。“他睁开眼朝着电视的方向看去,在电视的矩形空间里,恰好有一张高贵黝黑的脸冲他微笑,原来是护士在给他量血压。”

卡森康复得能四处走动了,便开始观察周围的病人。他们是一个混杂的群体,反映了这座城市及其周边的人员构成。有农民,他们的“脖子被晒得黑白分明,手因常年使用农具结出了厚厚的老茧”;有“干巴巴的老妇人;”“有个体型丰满、咖啡肤色的女人,额头上有个深红色的印度教痣”;“还有个清瘦的男人,光头上有一道深长的伤口,现在已缝合好了”。当卡森向他点头并略带迟疑地和他打招呼时,他大声回复“你好,老兄”,就好像他们分享了一个令人惊讶的秘密似的。

几天后,卡森乘出租车前往机场。一路上,他几乎没有再看这座城市一眼。“突然间,一张报纸从空中散落到卡森脚下,随即又被吹走。”后来,卡森回想起“农场里的各种声音,遥远的摩天大楼,护士们夜间的巡视,待在他人未曾见过且整洁的家里面的大夫”,似乎“卡森对这座城市已经很熟悉了”。尽管卡森与这座城市的人们并未相识,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但他们已然给予了他很多。

城市与我之前提到的家庭相比,规模上相差甚远。与对这两个社会实体的流行描述恰恰相反,并以更好的推进两者间知觉价值的平衡为目的,我选择强调家庭内的无联系和城市内的联系。对于人类,更大的命题是不论他们联系得多诚恳、多持久,不管他们的群体有多大,阶段性的孤独感都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人类共同的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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