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晨是我的儿子,姓丁,名晨,小名也就顺其自然叫做晨晨。之所以取名为晨,在大多数人看来,可能是因为他出生在早晨。很抱歉,让你难堪了。晨之名,是好舞文弄墨的我,在他只有三四个月胎龄的时候,就慎重出台的“根本大法”,且不容任何人篡改,连掌管我命运的我爸爸也不例外。意为“清新洁净美好,健康积极向上”,一种良好的祝愿和期盼而已。此有另一篇小文《写给未出世的晨晨》为证。
丁丁是弟弟的儿子,姓丁,名煊。只是丁煊之名是其在人世间已混了两三载之后才出台的,刚出世时我顺口叫出的丁丁,便成为他到目前为止在外界耳熟能详的称谓。说到名字,这丁丁仅我所知的就有三四个之多,什么丁火旦(煊字给他一写,让他给分了家不说,还缺胳膊少腿,此名便诞生了)、丁秃子(很小时头发稀)等等。
我和弟弟相差两岁,小时候的磕磕绊绊、分分合合可想而知。这两个家伙倒好,在我们的基础上又少了半岁的距离,好了,一旦会合,哭笑打闹基本上集中了武打片、言情片、喜剧片等诸片种之长,怕吵的爷爷为免血压上升和心脏病发作,每每只好避之唯恐不及。不过,打归打,闹归闹,两人情到深处,好像冥冥中有一线牵系,三分钟不见,晨晨要找丁丁,丁丁要找晨晨,吃什么东西,其他任何人可以不给,但不能不给对方。
你别说,这两家伙一到一块,也着实有趣。不信请看:晨晨者,皮肤白,性子倔,外表稳实而机智内蕴;丁丁者,皮肤略黑,性子急,反应快,调皮捣蛋无所不能。可谓黑白相映成趣,动静无法相宜。你玩这个,他也就要玩这个,其他任何东西再好玩,偏不入眼;你不玩了,他也就不玩了。大人费尽心机好不容易抠肚皮想出的协调方案,成了做无用功。你碰了他一下,好了,到他成了有意识的挑衅性的打,非猫捉老鼠,抓到不可,狠狠还击一下才算天下太平。你表现了一下,得到大人的肯定和表扬,好了,他非要胜过;如果自认为效果不佳,没关系,给你添乱。你认真唱,我乱吼;你说话,我怪叫;你跳舞,我蹦跳。一战平息一战起,绵绵延延无尽期。也因此,每每回老家呆的几天,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充当和平大使!水平不高之故,动粗也就在所难免,导致儿子在老家挨我训和被我打的几率远胜于在自己的小家。谁叫他大上一岁半?
晨晨上小学了,丁丁上幼儿园,可丁丁偏偏要当晨晨的老师,给晨晨上课。晨晨甘心听讲,为什么?丁丁手里有晨晨急着要的东西,丁丁答应晨晨,只要认真听课就给晨晨。丁丁过生日,一大家人满满一大桌,一个一个跟他干杯还不行,还非要说生日快乐;问晨晨生日怎么过,晨晨说我生日搞两桌,男的一桌,女的一桌。让一家人直瞪眼。两人正吃东西,奶奶问,看哪个孙子最喜欢奶奶。话音未落,两人已争先恐后赶过去,奶奶的嘴一下子就塞进了两个。发现东西坏了,问是谁干的,丁丁说是晨晨,晨晨说是丁丁,谁是谁非,恐怕连包公大人在世,也未必能搞个明白。
我总在想,晨晨因为有了丁丁,丁丁因为有了晨晨,才欢乐无限,妙趣横生,等到他们成人、成婚、成家之后,他们的儿子或者女儿还会跟他们一样吗?每想到此处,心便惘然、茫然不知其所以然。又岂是我能决定和预测?不想也罢,先感受些快乐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