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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醉翁与他的亭

北宋庆历年间的那一场 “新政”,对欧阳修来说,是一场考验,既是政治考验,道德考验,也是智力与文章上的考验。

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韩琦并为枢密副使。范仲淹旋为参知政事,锐意改革,庆历新政开始。此时欧阳修知谏院。“与天子争是非者,谏官也。宰相尊,行其道,谏官卑,行其言”,这是他十年前,范仲淹为右司谏时,他写《上范司谏书》表示祝贺时的句子。现在,范主政,行其道,他主谏,行其言,对于朝廷的内政外交,他无不极谏。现存于《奏议集》中这一时期的奏疏达十卷之多,显示出了他对政治的关心程度,对政治问题的洞察力与处置力。不久,范仲淹等人便被夏竦及其党羽造作舆论,攻击为结为朋党,欲以此将范之新政人员一网打尽。作为谏官的欧阳修既上疏极言范(仲淹)、富(弼)、韩(琦)等人为国忠义,又进《朋党论》以辨 “君子之朋 ”与“小人之朋 ”的区别。《朋党论》后来成为欧公论说文的重要作品。

其实,若欧公以《朋党论》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表明自己站在君子一边,当无问题,但若就文章本身看,这篇名作还是有我们置喙的漏洞。首先,从立论看,他的议论并非新颖独创,把人分为君子、小人,是中国文化的一贯传统,把朋党分为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前有汉末党锢群英以亲身践之,北宋初年王禹偁亦先有《朋党论》,并已明言 “夫朋党之来久矣,自尧舜时有之。八元、八恺,君子之党也;四凶族,小人之党也”。可见欧公并无思想与学术的创新。

其次,就驳论言,对方既已指明范、富等为 “朋党”,欧公当力辩范、富等不为朋党。欧公置此不顾,却泛言什么 “君子之朋 ”与“小人之朋”,不仅有 “王顾左右而言他”的嫌疑,又实际上等于在逻辑上先承认范、富之人果然是 “朋党”,这正中了敌人的圈套。而“君子之朋 ”与“小人之朋 ”的辨析,又并不能直接推导出范、富等人为“君子之朋”,至少从对手看来,范、富诸人并不是不证自明的君子。可见欧公此文,先是逻辑上的一个疏忽,失之东隅,却又由于自身论点之间亦缺少关联,又不能 “收之桑榆”。简直可以说是一败涂地。好在中国古人,大都头脑中道德观念极强而逻辑思维能力不够,对手在这方面也同样糊涂,一见欧公 “君子”、“小人 ”卷地骂阵而来,早已忘掉他已赤膊上阵如许褚,可以一箭毙命,反倒自己那边辟易而退,遂令欧公一战而胜,一战成名,此文遂无端获千载大名,至今仍被我们吟诵佩服。

因此,就文章本身立论的稳妥,论证的严密而言,这篇《朋党论》是有可指摘之处的,若以逻辑严密,行文老辣言,他的另一篇《纵囚论》,当在《朋党论》之上。有意思的是,《纵囚论》正是破除 “道德迷信 ”的,与《朋党论》祭起道德大旗以作虎皮,正好相反。从立意上讲,《纵囚论》层层辩驳,从逻辑到心理,斩绝峻峭,虽不能径因之成为文学,但其文章本身,确是风骨凛凛。仅从其在辩驳析理上不留一丝余地与对手,与《朋党论》之丢土失地丢盔卸甲相比,正不知高明多少。

所以,我前文说这几年对欧公而言是政治考验,道德考验与文章考验,前两桩考验他都能得优,但后一桩考验 ———文章考验,就算我们顾及他的面子,也大概只能给他一个及格分。 ———事实是,在他上《朋党论》不久,范、韩诸人即被罢官,新政失败。而他亦因立场鲜明招人嫉恨,并被人陷害,以“盗甥 ”之污水泼之,导致他丢官外贬,知滁州。这对欧公而言,当然是莫大的侮辱,但对他的道德自信,却也是一次嘲讽,一记当头棒。人们把这种 “小人之尤者 ”也未必能做的丑事栽赃给他,他的内心必受极大震撼。虽然后来官方以文件形式还了他一个清白,但我们知道,这类事,是说不清的。而欧阳修也只能弃京官而外任,去滁州寻找山水之乐去了。

中国的各地中,有些地方与文学的缘分特别深厚,如柳州(柳宗元)、杭州(白居易、苏轼)、黄州(苏轼),滁州也算一个,在唐代即有韦应物在此盘桓,写有《滁州西涧》等名作,现在欧阳修又来了:

昔读韦公集,固多滁州词。烂熳写风土,下上穷幽奇。君今得此郡,名与前人驰。

这是欧公的好朋友梅尧臣《寄滁州欧阳永叔》诗中的几句。不像是在向他表示同情与安慰,倒好像是因为他能去滁州而祝贺他。下面还有勉励的:

不书儿女书,不作风月诗,唯存先王法,好丑无使疑。安求一时誉,当期千载知。

还是希望他以道自任。欧公是提倡 “文以载道 ”的。在公共生活中,他是凛然的,但私下里,他又有大量的风月儿女之作,后来收在《六一词》中的,一点也不大丈夫,而非常的 “小女人”。大概梅尧臣不大喜欢欧公的这些东西,而且,据说,他的 “盗甥 ”之诬,也来自于他的一首词,故梅尧臣以此诫之。当然,生活还是要惬意的:

此外有甘脆,可以奉亲慈。山蔬采笋蕨,野膳猎麏麋。鲈脍古来美,枭炙今且推。夏果亦琐细,一一旧颇窥。圆尖剥水实,青红摘林枝。又足供宴乐,聊与子所宜。

这样好的生活,朝廷又有什么羡慕?况且你是一身污泥浊水,正需要这山野之风水的洗濯:

慎勿思北来,我言非狂痴。洗虑当以净,洗垢当以脂。此语同饮食,远寄入君脾。

梅尧臣的这首诗还真够啰唆的,但这也体现一个好朋友的关心吧。反正欧公到滁州,比起柳宗元到柳州,甚至比后来苏轼到黄州,都更快地找到了感觉,找到了快乐,这倒是事实。这可能与他比较世俗比较平易的个性有关。

欧阳修被当时人称为当代韩愈,他也以此自许。但他实比韩愈有趣味、懂生活,不像韩愈那样自高自大,师心自用,他比较的有性情,这从他的《六一词》中可以看出,他内心实有一腔深情在,有一腔痴情在,有一腔体贴心在。他是公共生活中的大丈夫,却也是私人生活里的小儿女,恩怨尔汝,卿卿我我。他并不放弃他的自我生活的趣味。甚至沾沾自喜于这种生活及趣味,并向我们炫耀。在滁州,他直接间接的造了两个亭:一为丰乐亭,一为醉翁亭(醉翁亭虽非他自建,却是智仙为他所筑,也是因缘于他)。为此,他还写有两篇名文,一为《丰乐亭记》,一为《醉翁亭记》。

《丰乐亭记》的名声不及《醉翁亭记》大,但若就文章本身看,其含蓄蕴藉气象,如真金璞玉,反倒显得《醉翁亭记》如水晶琉璃,色彩斑斓,而少温润之气质。这篇文章先叙亭之缘起,由丰山清泉可以 “俯仰左右,顾而乐之”,乃“辟地以为亭”,下面若掉尾而去,不说亭而说滁州历史,从五代干戈,到太祖遣将平滁,至今故老无在,可见承平日久,“百年之间,漠然徒见山高而水清”,民无外事,安于田亩,乐生送死,“孰知上之功德,休养生息,涵煦于百年之深也”,这固是歌功颂德之文,但却在不知不觉中令人信服。最后写到自己:“日与滁人仰而望山,俯而听泉 ……因为本其山川,道其风俗之美,使民知所以安此丰年之乐者,幸生无事之时也。”主题很大,歌开国之功,颂承平之世,兼写自己拱手而治,却无一丝张扬,起承转合尽在不知不觉之中,这篇文章,真正是圣贤之文。

欧阳修比韩愈有艺术趣味,而且还不吝惜才华去追求这种趣味。《醉翁亭记》的意义就在于,他大张旗鼓地宣传了自己的个人的 “乐”,虽然他的乐也有来自于他人之乐(乐其乐),以及在自己的政绩中、在“滁人 ”的乐中找到自己的乐的味道,有传统的 “与民同乐 ”的影子,毕竟他敢于把追求个人的 “乐”公开宣布,这与《岳阳楼记》褒忧而贬乐,有绝大的区别。范为前辈,欧为后代,两代之间,分野已殊。总之,如果说 “丰乐亭 ”还是欧公道德生活的象征的话,那么,醉翁亭则已是欧公自己艺术生活的象征。

滁州四面环山,而西南诸峰尤美,其中蔚然而深秀的琅玡山更是自古有名。琅玡山有一泉曰酿泉,潺潺泻出于两峰之间,泉上有一亭翼然,为山僧智仙所筑。欧公自到此州,恍若大彻大悟,常常到此亭中开宴会,以醉求乐。此前的壮年雄心(他此时三十九岁,作《醉翁亭记》时四十岁)好像一夜消歇,而代之以聊作旷达,自得其乐的游戏人生态度。他“日与滁人仰而望山,俯而听泉”(《丰乐亭记》),才四十岁,便自号 “翁”,而且还是一个糊涂颟顸的 “醉翁”,连他自己到了老年真正到来时,回首往事,都觉得当初太游戏人生了。《赠沈遵》:“我时四十犹强力,自号醉翁聊戏客。”不是 “戏客”,是在戏自己。《赠沈遵博士》:“我苦被谪居滁山,名虽为翁实少年。”少年而自称为 “翁”,很有一种即此卸下重担,只图快活轻松的不负责任心态。

有了这种心态,当然就写下了轻松而带明显游戏色彩的《醉翁亭记》。了解了欧阳修的这种心态,我们也就能读懂读透他这篇被人称颂备至的名文。

把他这篇写于1046年的《醉翁亭记》与范仲淹写于同一年的《岳阳楼记》作一比较,我们能看出,同样在谈忧乐,范仲淹侧重于谈 “忧”,并推崇这种忧国忧民之 “忧”;而欧阳修此文虽然不乏 “与民同乐 ”的人格精神,却已侧重在谈 “乐”,并沉湎于这种世俗生活的轻松快乐,以此为生活 ———甚至精神生活的最高境界。

这是复归真实亲切的人生,还是一种精神的滑坡?范文正公挑起了重担,欧阳文忠公则卸下了这副重担。在滁州这一 “地僻而事简 ”的小地方,没事偷着乐去了。

他曾是洛阳花下客,颇风流,颇闲情逸致,著《洛阳牡丹记》,这是花;后又自号醉翁,这是酒;晚年又自号六一居士,谓“吾《集古录》一千卷,藏书一万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吾老于其间,是为六一”,这又是琴、棋、书、酒,一老翁沉于其间,迷于其间,这确是艺术化的人生,在这样艺术化的人生中,他有了 “资闲谈”的《六一诗话》,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 “诗话 ”命名的诗话。这种艺术人生,是韩愈不敢想象的。可以说,欧阳修的这种生活态度与生活方式,是后来明清士大夫讲究趣味、情调的先声。

苏洵曾自信最为了解欧公的文章:“执事之文章 ……窃自以为洵之知之特深,愈于天下之人。”他把欧阳修的文章与孟子、韩愈相比较:

孟子之文,语约而意尽,不为巉刻斩绝之言,而其锋不可犯。韩子之文,如长江大河,浑浩流转,鱼黿蛟龙,万怪惶惑,而抑遏蔽掩,不使自露,而人望见其渊然之光,苍然之色,亦自畏避,不敢迫视。执事之文,纡徐委备,往复百折,而条达疏畅,无所间断;气尽语极,急言竭论,而容与闲易,无艰难劳苦之态。此三者,皆断然自为一家之文也。(《上欧阳内翰书》)这段评论确实很准确地抓住了三者的艺术特征,而表达上也极生动。若让我来比较这三者的文风,我则以为,孟子是天真的,其天性的善与道德上的正气是他文章的灵魂,他是一个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人物,他是毫无心机的,没有城府的,也无一丝私心与小心,他是纯粹的大。而韩愈则是世故的,与世推移的,他有点像孔子曾批评过的,仁心只是 “日月而至焉”,好在他写文章时 ———主要是写载道的文章时,就正是仁心鼓荡的时候,所以,他的文章都是振振有词的,但他的行事,与孟子相比还是有距离的。他有不少的机巧之心,有些小心。如果说孟子是思想家,韩愈大概可以算是个学问家,卫道者,若让我来安排孔庙,孟子可作配享,而韩愈则是护法。

欧阳修又疏远了些。虽然他也是所谓 “蓄道德而能文章者”(曾巩对他的评价),但他的 “道”与韩愈的 “道”相比,内涵要大一些,姿态却又低一些,不仅有古来圣贤之道,且有国计民生之理(他颇重视吏事,不大空谈心性,这正是他较韩愈为亲切的地方),有个人生活之关注。但这一对 “道”的疏远,则又使得他比韩子显得大气,显得包容,显得含蓄,显得从容不迫。孟子因天真而可爱,欧公因平易、生活化而可亲,韩愈则有点让人敬而远之。欧公在说理时,往往是朴素的,感性的,日常的,而不是思辨的、玄学的。苏轼就有不少玄而又玄的东西,而欧公的文章就没有这些东西,比如苏轼的《书六一居士传后》:

居士可谓有道者也 ……挟五物而后安者,惑也;释五物而后安者,又惑也。

且物未始能累人也,轩裳圭组且不能为累,而况此五物乎?物之所以能累人者,以吾有之也。吾与物俱不得已而受形于天地之间,其孰能有之?而或者以为己有,得之则喜,丧之则悲。今居士自谓六一,是其身均与五物为一也,不知其有物耶,物有之也。居士与物均为不能有,其孰能置得丧于其间?故曰:居士可谓有道者也。

虽然,自一观五,居士犹可见也;与五为六,居士不可见也,居士殆将隐矣。

这一段话,把欧阳修的 “六一 ”寓意深文周纳,说得颇妙,却也颇玄。其实,欧阳修大概没想这么多,他就是喜欢这五件东西,再加上一个自己,共同构成一个小小的玩乐世界,老于其间,玩物而终。他是一个感性的人,所以,他的文章,好就好在感性,这与苏轼的文章,以思辨之妙取胜者不同。欧公也说理,但他的那些理还停留在格言阶段,如他的《新五代史 ·伶官传序》,而不像苏轼讲的那些道理,非要有特别的境界、悟性与修养不能体会,《五代史 ·伶官传序》中所说的道理,都并不深奥,但管用,对普通人有警示,这是他朴实的一面,他喜欢讲人情,而不大喜欢说物理,而苏轼是喜欢先物理而后人情的,由物理而演绎到人情的。

欧公又是感慨万端之人,以至于一部《五代史》在他那里,变成了一部 “呜呼史”,他有著史的大兴趣,可能即是因为历史上有那么多可供感慨的材料,让他过一把感慨的瘾,呜呼个够。李塗《文章精义》说欧公 “此老文字,遇感慨处便精神”。真是看穿了他。但他的感慨,往往也就是朴素的生活道理,并没有玄学的味道。所以,他的那些名作,都是可以作中学教材的 ———一是文字好,可为中学生范文;一是道理好,可为中学生训诫。他的《秋声赋》算是讲玄理的文章,但仍是庄子遗意,这一方面证明了欧公之不以思辨见长,又可见他从人情出发,以感慨取胜的特点,他的文章是感染人而不是说服人:

欧阳子方夜读书,闻有声自西南来者,悚然而听之,曰:“异哉!”初淅沥以萧飒,忽奔腾而砰湃,如波涛夜惊,风雨骤至。其触于物也,鏦鏦铮铮,金铁皆鸣;又如赴敌之兵,衔枚疾走,不闻号令,但闻人马之行声。余谓童子:“此何声也?汝出视之。”童子曰:“星月皎洁,明河在天。四无人声,声在树间。”

余曰:“噫嘻,悲哉!此秋声也,胡为乎来哉?盖夫秋之为状也,其色惨淡,烟霏云敛;其容清明,天高日晶;其气栗冽,砭人肌骨;其意萧条,山川寂寥。故其为声也,凄凄切切,呼号愤发。丰草绿缛而争茂,佳木葱茏而可悦,草拂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其所以摧败零落者,乃一气之余烈。夫秋,刑官也,于时为阴;又兵象也,于行为金。是谓天地之义气,常以肃杀而为心。天之于物,春生秋实。故其在乐也,商声主西方之音,夷则为七月之律。商,伤也,物既老而悲伤;夷,戮也,物过盛而当杀。嗟夫!草木无情,有时飘零。人为动物,惟物之灵,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有动于中,心摇其精。而况思其力之所不及,忧其智之所不能,宜其渥然丹者为槁木,黟然黑者为星星。奈何以非金石之质,欲与草木而争荣?念谁为之戕贼,亦何恨乎秋声?”

童子莫对,垂头而睡。但闻四壁虫声唧唧,如助余之叹息。

文章开头对秋声的描摹,有触耳惊心之感,后接写秋色,秋容,秋气,秋意,都摹声状物,渲染衬托,使人心动。而自然之秋,乃造化之运,为生为杀,其皆出于势不可不如此而非有心戕物,而人为万物之灵,竟然不自觉,而使 “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至于心劳精竭,为图一时之荣,竟捐百年之身,此人心之 “秋”,乃最可怕者。其实人生之中,无时不秋,无处不秋,而人脆弱的生命,就这样日复一日无一时停歇地受此无声之秋的戕贼,终期于尽!

庄子《齐物论》有云: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

茫茫人生,谁非迷茫者?欧公《秋声赋》实脱胎于此。

《秋声赋》的优点,端在于感慨万端而以很感性的笔墨来展现他的感慨,但正像章培恒、骆玉明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中提到的,其中仅有的一小节理性化的文字则正是全文的不和谐处,这一段就是 “夫秋,刑官也 ”至“物过盛而当杀 ”这一节。这种不和谐,使我们顺畅的阅读惯性猛然顿折,本该流畅的,一气呵成的文章流程被截断,阅读的快感丧失,本来我们一边读一边击节 ———他的节奏已经统御了我们,但他自己却突然卡住了,如同破损的磁带,突然之间 “呕哑嘲哳难为听”,经过了这难受的一段之后,才在 “嗟夫!草木无情,有时飘零 ”那里又踏上了正常的节拍。

平易的欧公,也许可以谈道理,却实在是不大擅长谈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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