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里的太阳无力的挂在天边,火红色的晚霞仿佛从天空西边延续到世界尽头,给繁华的街道上映上了一层喜庆的红色。
花语城,天火帝国北部的一座边城。
“嘿,杂种,你这是要去哪啊?”
喧闹的街道上,一群六七岁的小孩儿正把一个同龄大的银发红眸的男孩围在路中间,过往的路人都想没看见一般,亦或是有说有笑的驻足观看,银发男孩表情淡然,没有说话。
这种情况他已经习惯了,他从小没有什么朋友,在别人眼里他是个银发红眸的异类,被当做凶狠的魔族看待,男孩儿知道,这种时候,他越是反抗对方就越是起劲,还会给干爹添麻烦。
“呦,嘴挺犟啊,爷问你话呢!”为首的那个孩子趾高气扬的用手抓着男孩的银发,不屑的问到。
银发男孩儿抬头看了那个男孩一眼,眼神里的是看透了世俗的绝望与无助。
“这就是那个魔族的小孩啊,真窝囊啊!”
“魔族人那么可恶,欺负的好!”
。。。
繁华的闹市里,有好看的灯笼与花灯,有甜甜的糖瓜和棉花糖,可对于银发男孩儿来说,这些不过是世俗前掩饰的薄纱,他早已经受够了别人的指指点点。
“这或许是最后一次了吧,”银发男孩儿心里想着,甩开了为首男孩的手臂。
“给我打!”
为首男孩没想到居然会遭到反抗,一时间恼羞成怒,决定给银发男孩一点教训。
“宋晓!你快住手!别欺负雨魂了。”
这时候,在人群之中钻出来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儿,挡在了萧雨魂的面前。这小女孩穿着一个厚厚的红色小袄,脖子上挂着一个矩形的平安福,黑色的柔发已经及腰,两只小巧的耳朵上挂着两颗闪闪发光的水晶挂坠。年龄虽小,白皙的小脸已经初具了几分美人的轮廓,几个同龄的小男孩虽然还不懂什么男欢女爱,但还是禁不住的多看了几眼。因为是跑过来,小脸儿红扑扑的。往这一站,大有以一当十的气势。
这为首的孩子叫宋晓,父亲是这条闹市的总管,这里所有的生意经营都要经过他父亲的同意,而他父亲的威名也使得他这个娇生惯养的儿子宋晓成了孩子王,到处惹是生非,连大人们都得让他三分。
“婧月,你少多管闲事,这是我们男人之间的事,你让开!”宋晓一挥手,就想把叫婧月的小女孩的拽开。
“呸!还男人,你才多大?”
婧月死活不让开,还向宋晓翻了个大白眼。
宋晓知道,自己得罪不起这个婧月,婧月的背景,可就比他大多了。
“好,这次放了你,萧雨魂,下次别让我们逮到!”
宋晓恐吓了一句,不甘心的带着几个小弟离开了。
“我救了你,我要吃糖葫芦,里面有豆沙的那种!”婧月拽着萧雨魂的衣角,指着不远处的一辆车子。车子上的糖葫芦在晚霞的映射下显得晶莹剔透。
萧雨魂笑了笑,在这名叫花语城的城市里,除了干爹,婧月是唯一一个真心对他的人,经常来找他一起去采药,收集干爹炼药所需要的材料。
婧月是月岚宗婧南天宗主的女儿,而月岚宗也是花语城最大的势力,有着和这个城市一样长的历史。
“你又偷偷从宗门跑出来,小心回去南天叔叔教训你。”
萧雨魂挠了挠杂乱的头发,笑着向婧月打趣到。
婧月一听,立马嘟起了小嘴,用小手打了一下萧雨魂的后脑,故作生气的说到:“我还不是为了救你啊,我要是来的再晚点,你又要挂彩了。”说完,俩人相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也只有在婧月面前,我才能做真正的自己吧,萧雨魂想着,拉起婧月的小手去买了两只糖葫芦,一边吃,一边在街道里闲逛起来。
“雨魂哥哥,告诉你个好消息,”婧月走着走着,突然露出了一副得意的表情,神秘兮兮的说到:“我灵力已经修炼到了首层八阶,我爹说了,等我通灵成功了,要给我买一把蓝阶中品的武器!”
萧雨魂听完这话,已经惊得合不拢嘴了。要知道,婧月今年才五岁,就已经修炼到了首层八阶,而自己今年都已经七岁了,今天才刚刚突破八阶。
首层八阶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阶段,到达首层八阶的年龄越小,就代表天赋越好,然后就是通灵,也就是冲击体内的灵位,这也是最重要的一步,这也将决定每个人的人生走向。一旦通灵成功,便可成为大陆上最高贵的职业,灵师。
首层八阶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一个境界,只是或早或晚的问题,但是灵位,却是只有极少数人冲击成功,这也是为什么灵师这么高贵的原因。
通灵成功之后,有了灵位,便是化灵,灵师又分为兽灵师和器灵师,即将一只灵兽或一把武器灵化,转变为自己的灵兽或灵器,灵兽灵化的对象一般为幼崽,选择成为兽灵师的人多半体质较差,多会选择一些防身的灵技进行修炼,而器灵师则是一些体质优秀的人的首选,灵器的品质最先取决于武器的品质,分为橙,紫,蓝,绿,白五阶,每阶又分为上中下三品。灵器和灵兽的品质会随着灵师修为的提升有品质进阶的概率。
“恭喜啊,你要成为灵师了!”萧雨魂转过神来,震惊归震惊,但是他还是由衷的为婧月高兴,他也并不为婧月能不能通灵成功担心,因为像月岚宗这种宗门的人,通灵成功是必然的,况且婧月还是宗主的女儿。
“那,,,雨魂哥哥你也要加油哦。”婧月不知什么时候凑到了萧雨魂的耳边,悄悄地说了这么一句,说话时呼出的热气让萧雨魂不由得心跳加速,转眼间,脸像发了烧似的红了起来。
还没等萧雨魂回过神来,婧月已经向着宗门的方向跑去,不见了踪影。
萧雨魂笑着摇了摇头,“还是这么古灵精怪啊。”心里想着,忽然记起了干爹交代的事情。
抬眼西望,太阳早已不见了踪影,只剩一点余光还挂在空中,不舍的褪去。微风轻轻拂过,飘动的银发下,萧雨魂的清秀的脸庞看起来尤为动人。
他急忙穿过闹市,在闹市尽头来到了一个巨大的建筑面前,建筑的牌匾上写着几个大字-花语灵药堂-。一楼卖药草,二楼卖丹药。
二楼一般都是有钱的人才去的地方,因为丹药价格十分昂贵,而制作丹药的药草就便宜多了。萧雨魂快步走进去,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很熟悉的买完了干爹交代的药草:十棵凝血草,十棵凝神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