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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故土与相知是旗人老舍的永恒守望

21世纪初的某一年,中国首都北京的高考作文题目是“北京的符号”,写作提示是:“许多城市都有能代表其文化特征并具有传承价值的事物,这些事物可以称作该城市的符号。故宫、四合院是北京的符号,天桥的杂耍、胡同小贩的吆喝是北京的符号,琉璃厂的书画、老舍的作品是北京的符号,王府井商业街、中关村科技园是北京的符号……”结果,过半数考生选择的题目都是“北京的符号——老舍”,并且,那年作文获最高分的,也是写的老舍。笔者感到,这说明了老舍在北京市民也包括青少年当中,是多么深入人心。

把旗人写家老舍当作最具代表性的北京文化符号,或者说他就是一张非常醒目的北京文化名片,都是恰当的。可以说,假如没有北京这座古城和它的历史,就没有老舍;也同样可以说,假如没有老舍,也就没有中国乃至人类人文书写当中那活脱脱、沉甸甸的北京叙事。把老舍与北京,看作是谁也离不开谁的二元互构,再准确不过。

北京创造了京籍京味儿的旗人写家老舍,旗人写家老舍又创造了大千完备的“文学北京”,北京以它丰厚的人文土壤培植了老舍的艺术辉煌,老舍又用他的如椽之笔模塑并且阐释出来了北京的城市精魂。老舍跟北京是彼此依存着的,水乳相溶着的。[141]

虽然自有了旗人写家老舍起,人们就在议论他与北京这座城市的关系,但是,这个话题好像至今仍然没有谈透。或者我们也可以认为,随着历史的推进,社会的变迁和文化的伸展,“老舍与北京”这个题目是很难彻底做完的。一经涉及这个话题,差不多是熟悉得连老少妇孺各界人等都能说上一说的。老舍与北京有千丝万缕的、不可分割的关系。

笔者认为,要讨论“老舍”与“北京”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就不能忽视二者之间一个不能省去的中介概念——“满族”。旗人老舍与北京的关系,不是一般北京人与北京城的关系,他跟北京这座城市有一种先天命定的、生死相托的不解情缘。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也是中华文明的首要渊薮和首善之区。作为中华古国北半部核心性的都会城市,北京是历史上各民族不同质地文化互相折冲、会融的一处重要焦点。北京城自古扼守于长城东段之要冲,南眺中州腹地且多向通达于华东、华中、华南,西指晋、陕、宁、青、甘而遥抵西域并南挽川、藏,北毗蒙古高原之大漠,东去白山黑水之广垠,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使之从久远以来,就肩负着中原农耕文化圈与塞外渔猎、游牧文化圈等数重民族文化彼此交流、汇通的过渡带责任。

北京这座城市起源于商代后期。早期治所蓟城在秦汉时期已是边地重镇,对朔方多民族的交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42]北京对于国家全局影响较著的建都过程,应从契丹人主政的辽代会同元年(公元938年)计起,当时北京称燕京,作为辽朝陪都之一(南京)始为中国北方的文化与教育中心。在女真人临政的金朝灭辽之后,贞元元年(1153年)迁都燕京,随后易名金中都,自此便以北中国政治和文化核心的面目出现于世间。蒙古人的元朝在灭金之后,亦于至元元年(1264年)定都此处,更名大都,使之一举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帝国的政治、文化与商贸中心。明初,成祖朱棣在永乐四年(1406年)由南京迁都北京,将之改称京师,明代虽说是汉族皇帝当权,朝野上下及京师内外的少数民族成分却比重颇大,多民族文化的交流仍在有效地持续。至于清顺治元年(1644年)八旗满洲军队入关后将其政权定鼎于北京,更教这座城市再度成为国内东西南北不同方向上的民族频繁往来会通的核心场域。可见,北京从来就是一座有着包容多民族文化胸襟的城市。

清朝在北京(其正式名称也是“京师”)建都近三个世纪,其间,这里成了满洲民族首要的聚居地。为了进取中原,满洲统治者曾将东北地区的八旗人口倾巢驱使进关,原在东北的满洲人入关者几占本民族的十之八九。

早在努尔哈赤、皇太极两代创业时,满洲人就存有与明王朝一决高下进而取明代之的意图;不过还没有一旦取得成功后是否定鼎北京的计较。他们的继承人摄政王多尔衮于1644年率清军入关后不久,满洲上层曾就建都何处问题(更准确地说是在日后把自己政权的立足点与着眼点放在怎样的一个局面上的问题),展开了一场争论。保守的宗室[143]权贵们提出还是凯旋盛京(清入关前在东北地区的首都,即今天的沈阳)为宜,而作为大政治家和大战略家的多尔衮则力排众议,做出了将清政权的中心彻底迁移至北京,进而继承明朝道统,以北京为京师,建立大一统的广阔的中华大帝国的最终决策。[144]

为开拓与巩固清帝国,京师被辟为满民族的大本营,在京城实行了旗、民分城居住之策。在三个八旗被严格地部署驻守于京师内城(正阳门、宣武门、阜成门、西直门、德胜门、安定门、东直门、朝阳门、崇文门及其城墙所连接形成的“内城”,大致相当于后来的东城、西城两区)四方八隅的同时,旗人以外的所有民人[145],均被搬迁往京师南城(正阳门、崇文门、广渠门、左安门、永定门、右安门、广安门、宣武门及其城墙所连接形成的“外城”,大致相当于后来的崇文、宣武两区)居住。[146]清代的旗民分住政策,曾被有的人说成是统治者推行的一项“暴政”,“其实当时搬迁时每间房给银四两,按时价不少。搬的期限是一年。凡是住衙门内和看守仓库的都不搬,寺庙也不搬。”[147]另外,按军民分治来管理城市,也是北方民族政权的通例,民族史学家证实,辽、金、元三代大致就是这样,所以可以说它并非清朝首创,不过是继承了先前少数民族政权管理城市的传统方式。

清廷在都城实行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有个逐渐推行的过程。“顺治元年五月,清军进驻北京之后,圈占京城的东、西、中、北城为营地,以安置从关外大批进京的八旗劲旅,并下令凡有房屋被旗人圈占或与旗人共居者,可以免交三年赋税。此后,随着八旗兵丁的家属大批地、陆续地迁入北京,与城内民人共居,一则安置不下,一则也引起治安、管理等诸多问题,而更为重要的是,清朝统治者需将京城作为‘居重驭轻’以统治全国的军事中心,于是在顺治五年(1648年),多尔衮下谕,说京城内每当发生截杀抢夺的案件,满、汉双方总是互相推诿,这样下去,何时才得安宁,这都是因满、汉官民参居杂处所致,如果将满、汉官兵分城居住,将是一劳永逸的事。于是,京城的汉官和商民人等,就一概被迁移到了南部的外城。”[148]

严整的旗、民内外城分而居之的布局,大约贯彻了百多年,至清中叶才略微模糊起来,因为旗人们没法不吃不喝、不去找商人购物,旗人贵族更不能戒除观览世风、看戏娱乐的瘾,他们须跟外民族打交道。“同时由于清廷笼络汉族上层人士,常将内城高级住房赏给汉族高级官员,因之内城也渐有汉人杂居其间。”[149]渐渐,原来住在外城的民人重新搬进内城的多了一些;内城的王公贵族也有到外城去辟地设府的;再后来,受“八旗生计”的挟迫,部分贫苦旗人典出了城里的居舍,离开起初的本旗指定居住地,向着附近可资容身处所搬迁。虽然有了此类变化,八旗在内城的基本居住区划,却直到亡清之际无大变化。

清代的旗人分为三个大的群体。留守东北地区的被统称为关外旗人;派往国内各地执行军事任务进而驻防当地的,被统称为驻防旗人;而留在国都京师这里的,便是禁旅旗人,也就是京旗部分。京旗军队不仅担负着护卫皇室、镇守社稷中心的功能,并且还是对内对外武装斗争当中强大的预备队。

京师八旗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京师内城的各旗驻地,分别设有本旗的最高管理机构——都统衙门,先后派往各地去的旗兵将士及其家眷,无论你到了天南地北,本身属于正黄、镶白……哪一个旗分,旗籍仍旧要隶属京师本旗衙门统一掌控。清初康熙年间,曾颁布过一项“归旗”制度,要求驻防八旗之老病、解退、亡故者,其家口皆令还京;同时又规定,驻防旗人概不许在当地置办产业,即便故去也不得擅自葬在当地。

清前期,大小战事接连不断,各地新开辟的八旗驻防地持续增加,而所有派到各地的八旗将士与家属,凡亡于京师以外者只能经过火化,把死者骨灰送回京师来入土“奉安”。

建立这种归旗制度后,确实有效地防止了散在各处的驻防旗人生成依恋当地而忘怀京师与社稷的情绪。即便是这一归旗方式到了清代中后期因难以坚持而变通为允许将死者安葬在当地,全国各地驻防旗地的八旗将士们,也已经养成了思念京师、珍视八旗精神纽带的心理习性。清代驻防各地的八旗后代,很久以后也都不能忘掉雍正皇上当初说过的那句话:“驻防之地,不过出差之所,京师乃其乡土。”[150](本书笔者曾不止一次去瞻祭过广州市白云山麓的“满族坟场”。当地驻防八旗的后代汪宗猷老人告诉我,他们埋葬先人与亲属的专有墓地,虽然有过拆迁挪移,但是先后有过的墓地和全部的墓穴,都是面向遥远的北方,面向着北京的方向。)

清朝从定都北京到政权瓦解将近270年,整个过程满洲高层及大量旗人持续定居在北京,久而久之,他们便跟这座城建立起了浓浓的“不解之缘”。世居京师二百几十年的旗人们,对祖国东北白山黑水之间的“发祥地”,记忆日渐朦胧,只在为了满足忆旧情感时才提一提祖籍“长白”的说法。一代代的旗人,将北京作为家乡来悉心爱戴,“京师即故乡”观念在他们中间根深蒂固。历经十数代人的繁衍生息,他们已然成了北京城里的命定的“子民”与“土著”。

清季,八旗制度不单把世代的旗人整肃圈定在当兵吃粮饷的唯一生计轨道里,禁止他们从事当兵而外的全部职业,不许他们做工、务农、经商,同时还有一项严格规定,即不论何种情况下所有的旗人未经许可,都不可擅自离开本旗的驻防之区域。有违反此规定而走出原驻地40华里者,便将以“逃旗法”定罪惩处,妻小家产全部充公,本人也会被流放到北方苦寒地区去服徭役。在京师八旗驻防的区域里面,一代又一代旗人的后代还得是京师旗人,他们从婴儿降生,八旗衙门就记去了名姓,统治者用少得可怜的“铁杆庄稼”(即所谓“旱涝保收”的钱粮),买走了他们的终身自由。不管你的日子过得怎样惨,也不许擅离驻地,不许染指经济活动。多一文钱没处挣,多一步路不让走,除非有了战事,你须开赴前线拼上性命去杀敌,平常的岁月里,人要像鸟儿似的,被关在笼子里一辈子。当时,即使天子身边作为“天璜贵胄”的王爷贝勒们,也活得并不十分惬意,他们虽无冻馁之忧,却也没有随意离京出游外埠的权利,任凭有多少财富,却没有起码的人身自由。这类苛刻的硬性规定,不知在京城以里,限制了多少活泼的生命,制造出多少生命的悲凉,然而,反过来讲,它也使得世代聚居于京师当中的旗人,一门心思地发展着自己与这座古城的亲近关系。在二三百年间,他们跟北京城共繁共荣,既用自身的民俗和心态改造着这座古城,又享受着这座古城能够带给他们的全部的生存气息、快乐与荣耀。

1911年辛亥革命舆论中有“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宣传,姑且不说旗族群体本来即是中华一部分,也不说这场革命功成后是否还有人记得该把这批人“驱除”出北京城,事实是,在这座城市里早已落地生根的大量都市化旗人,已经没有一切可能再像元朝落败后的蒙古人那样返回自己的塞外故土了。即使存有这样的迁徙条件,京城里的众多旗人也割舍不掉与这座城市的那份情缘了。

辛亥年间清廷逊位,在旗人上下心理上引起的波动,是可想而知的;不过人们未必了解的是,1928年,民国政府颁发政令,定南京为首都,改北京为“北平特别市”,这居然让以旧日旗人为代表的“老北京”们又一次痛感失落,因为,至此他们都由“首善之区”的居民进而跌落成了“故都的遗民”。他们对这座曾为帝都城市的情感,就是这般的强烈。

“落草”[151]于北京城的旗人写家老舍,天然地继承和拥有了这份京旗固有的地缘情感观。迄今我们还不曾获得任何资料,能证实老舍祖上哪一辈儿的旗兵有过奉命外出作战及办差的经历,所以按照通常的推测,他们的家族极有可能是打清初“从龙入关”之日起,就属于驻守京师的八旗禁旅之“正红旗”麾下,而没有再迁出迁进。他的晚年杰作《正红旗下》的书名,按照当初旗族的传统语境来寻绎,也似乎在表露着自己的生命与老年间的“正红旗”相互间具有深刻渊源关系的意味。[152]

清代末年,老舍出生的时候,他家住在京师内城西北部的小羊圈胡同。这个胡同,由西四北大街往北走,过了护国寺街口,再往前的东边第一条胡同即是。这里距离西直门,只有三五里地。西直门历来是归正红旗护卫,正红旗的驻防地也就在其周近。看来,自进关之后,老舍的列祖列宗从来就没有离开家族的这片“热土”太远。

可是,查一查清代京城的八旗区划版图,人们又会多少有点儿意外地发现:小羊圈胡同偏偏已经游离于正红旗的居住区域之外,它属于正黄旗的范围。由此可以想见,老舍的父亲永寿,或者是永寿的前辈,也有过旗人因故做短距离搬迁的经历。好在,他家并没有走远,也不可能走远,小羊圈胡同南面的护国寺街以南,以及出了这条胡同西口的西四北大街以西,都是正红旗的地盘。也就是说,从他们家向南、向西,都只要走出去几十米,便会进入正红旗原先的居住地。关切这一居住地的人们,在释去上述那点小小意外之后,会随后接触到感兴趣的另一点,就是:正黄旗,正是永寿的妻子、老舍的母亲——舒马氏娘家所隶属的那个旗份。

对这个坐标点的具体捕捉和审视,大概暗含着两点意义:

第一点,主要是象征性的:日后的老舍,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主要是姓氏与血脉,还有他那为了保卫国家、保卫京师英勇尽忠的高尚精神,这很重要。而老舍从母亲那里继承的,却不但有血脉,更包括一生用之不竭的性情和品质,以及绝不轻易改变的做人方式,这想必更为重要;

第二点,则在老舍毕生的多种作为与成就中皆不难得到印证,即他的呼吸、他的经历、他的气质、他的感情……都是从这里开始生成、放射与升华的,在这里,深扎着他的人生之根、人文之本。研究者已经注意到:“从分布上看,老舍作品中的北京地名大多集中于北京的西北角。西北角对老城来说是指阜成门——西四——西安门大街——景山——后门——鼓楼——北城根——德胜门——西直门——阜成门这么个范围。约占老北京的六分之一。城外则应包括阜成门以北,德胜门以西的西北郊外。老舍的故事大部分发生在这里。”[153]而由这个发现,笔者以为应当引申出来如下的思考:这片作家一生写也写不倦的老城西北角,并非其他所在,刚好相当于是清末(也即老舍儿时)的正红旗驻地和正黄旗驻地,在这片浸润着父精母血的民族“热土”中,萌发出来的文化心理意识,对旗人写家的一生,产生了何等深刻的潜在影响!如同前文所言,清初八旗制度曾明文规定,“京旗”将士未经许可,不得私自离开本旗范围太远,违者当以逃旗而严厉治罪。由此不妨做一项大胆猜测,或许,就是这种业已出局于历史场景的旗族旧制度之潜定义,却对清朝解体后若干年才问世的老舍作品书写,产生了某种说不清亦道不明的精神制约?——当笔者做出如是联想的时候,坦率地说,自己也把控不住一阵心理的悸动……

述不完的家乡情,恋不够的故园土。京城旗人普遍具有的恋京情结,在写家老舍一辈子精神生活中聚合得是那么神完气足。每当读起他的作品,你总要被这浓烈的情感“气场”簇拥着,裹挟着,所获印象不能不至为深刻。

1936年,离开北平就职于济南市内山东大学的老舍,完成了一篇只有他才写得出来的散文名篇《想北平》,文章不长,数一数还不到2000字,所表达出来的情感,其真挚、深沉程度,却绝对是异乎寻常的。作者并不想去泛泛地历数北平历史文化或者风光习俗的诸多可供思怀之处,从一落笔,便一门心思向着只属于他个人的情感深井中开凿:

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事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个小的事件里有一个我,我的每一思念里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是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来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里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154]

“说而说不出”,是老舍意欲书写自己与北平之间那份情感时,一再强调的说法。本来很擅长表达的写家,提笔书写到这个题目,竟然突然间喑哑失语,足见其此刻的动情之切和伤情之彻。北平(北京)对满洲出身的文化人老舍来讲,实在不仅仅是一座废都古城,不仅仅是“枝枝节节”的忆资。他的祖先和他的同胞族众世代在此繁衍生息,他的旗兵生父在此倾尽碧血报效社稷,他的旗人生母在此含辛茹苦育他成人,京城往事千头万绪,都是一生一世镌刻在他心间的。那座城是父亲般巍然屹立、母亲般宛然可感的热土挚园,是与他那为常人所无法够得到的一己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无论游子老舍身在何处,只要是一提到它,便会勾起子规泣血样的心灵冲动。

满洲文学家描画北京和这座城市的一切,是早就形成了的传统。从清初满洲诗词作者们刚刚摆脱向中原文坛蹒跚学步而自成一种文学路数的时候,纳兰性德、文昭等人就开始了对于京师驻地内旗人生活场景的摹写。

一半残阳下小楼,朱帘斜挂软金钩,倚栏万绪不能愁。有个盈盈骑马过,薄妆浅黛亦风流,见人羞涩却回头。

——纳兰性德《浣溪沙》

鹭翎缯笠半垂肩,小袖轻衫马上便。偏坐锦鞍调紫鹞,腰间斜插桦皮鞭。

——文昭《见城中少年》

那时节,满人在京师城市里的表现,还葆有不少入关前的生存留痕:“盈盈”少女当街驰马,虽带几分羞涩却不时回头瞩望,远不似汉家女儿那么恪守深闺礼法;而满洲“阿哥”的神情打扮,更是无一处不带有传统的蕴意。这些小型制作,还属于17世纪京师街头的传神即景,神来之笔,然其所开拓者,却是满洲文学家世代不倦地接续状写北京及这座大城里旗人生活的滚滚长河。

曹雪芹[155]、和邦额[156]、奕绘[157]、西林春(顾太清)[158]、文康[159]、鹤侣[160]、得硕亭[161]、松友梅[162]、冷佛[163]、儒丐[164],这些比老舍先期出现的前辈文人,以及王度庐、金寄水[165]、唐鲁孙[166]、赵大年[167]、叶广芩[168]等问世于老舍其后的作者,个个都是书写北京的满洲出身文坛强将。他们都具有像写家老舍那样意蕴深致的北京情结,北京这座城市也同样慷慨地成就着他们各自的艺术。[169]

老舍是这条民族文学传统脉络的重要环扣,是自清代到当代满洲作家当中写北京的“圣手”。每当翻开他的著作,人们就会感到好似无意间推开了北京这座都城那一扇扇大大小小的门扉,与北京相关的大事小情林林总总都会不期而至,引你观览,令你惊叹,使你顿悟,启你长思。

他一生写了多少遍北京城,写了多少和北京有关的人和事,还从没有精密的统计。“老舍一生写了十五部长篇小说。《大明湖》手稿被毁,可以不算,剩下十四部。还有两部,一叫《蜕》,一叫《正红旗下》,没有写完,都勉强算作半部,总共留下十二部完整的和两部未完的长篇小说,共二百五十万字。它们之中有五部半是以北京为地理背景的,即《老张的哲学》《四世同堂》《赵子曰》《离婚》《骆驼祥子》《正红旗下》。这五部半小说总共一百五十万字,占老舍全部长篇小说字数的百分之六十。”“在老舍的中短篇小说中,由于篇幅关系,对地理环境往往不太用笔,不像长篇小说那么详尽细致,可是读者一看就知道,有不少篇的故事也是发生在北京的。”[170]我们还知道,共和国建立后,话剧创作渐渐成了他的主业,这十几年间(不算先前抗战时期),他一共完成的话剧作品有14部之多,其中除了《西望长安》和《神拳》两部的故事时而发生在北京时而发生在外地而外,其他的,也都是以北京为故事发生地。

此外还应当注意到的是,老舍这位写北京的“圣手”,由1926年公开发表处女作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起,至1966年终止一切创作活动离开人世止,共计40年,他真正居住在北京城里写作品的时间,其实也就只有1949年底由美国回到祖国以后的那不到17年。换句话说,他的大量写北京故事的作品,都并不是在北京这里写出来的:《老张的哲学》和《二马》创作于伦敦,《离婚》脱稿于济南,《月牙儿》《骆驼祥子》《我这一辈子》问世于青岛,《四世同堂》命笔在重庆而竣工于美国……这说明,老舍对北京这座城市的记忆,早已是刻骨铭心!1924年他乘船西去欧罗巴,时年仅25岁,而真正重新长期定居北京城,是在25年后的1949年,也就是说,在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里面,创作出那样多的描写北京作品的写家,竟是纯粹在“吃”早年间对北京城记忆与体验的“老本”。这种早年间的记忆与体验所聚集的“能量”究竟有多大,着实难以揣想。

任何杰出写家都做不到所出手的作品部部皆精,老舍也一样。检视一下他的毕生著作,最为脍炙人口的,要数《离婚》《骆驼祥子》《月牙儿》《我这一辈子》《四世同堂》《龙须沟》《茶馆》《正红旗下》,它们体现着老舍艺术的最高水准。而这八部作品竟都是在写北京故事。而同样由他写出的、事件并不发生在北京的作品,可与这八部相媲美的,反倒罕见。[171]

“北平是我的老家,一想起这两个字就立刻有几百尺‘故都景象’在心中开映。”[172]“在抗战前,我已写过八部长篇和几十个短篇,虽然我在天津、济南、青岛和南洋都住过相当的时期,可是这一百几十万字中十之七八是描写北平。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仁茶的吆喝的声音,我全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的描画它。它是一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济南和青岛也都与我有三四年的友谊,可是我始终不敢替它们说话,因为怕对不起它们。”[173]以上,是老舍分别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说过的两段话。众所知晓,他不是个喜好自我赞美的人,可是一旦提到自己对故都北平的了解和刻画这一创作强势,却免不了要吐露出几分温情与豪情。

老舍写北平(北京),获得的是全方位的成功。这座城的几乎一切[174],他都能够熟稔于胸,绘写裕如。

早在写作《老张的哲学》时,老舍长于描写北平风光景物和民俗事象的特点就有确切展示。净业湖(即今积水潭)的景色,是老舍由童年时代起就非常喜爱的,且看小说第9章中的一段摹写:

西边一湾绿水,缓缓地从净业湖向东流来,两岸青石上几个赤足的小孩子,低着头,持着长细的竹竿钓那水里的小麦穗鱼。桥东一片荷塘,岸际围着青青的芦苇。几只白鹭,静静地立在绿荷丛中,幽静而残忍的,等候着劫夺来往的小鱼。北岸上一片绿瓦高阁,清摄政王的府邸,依旧存着天潢贵胄的尊严气象。一阵阵的南风,吹着岸上的垂柳,池中的绿盖,摇成一片不可分析的绿浪,香柔柔的震荡着诗意。

这段景物速写,动静相衬,远近互托,主要描写的是故都平民孩童的玩耍情趣,可是没有忘记为在静业湖的大背景上,涂抹出巍峨的摄政王府邸的尊严,由白鹭立在绿荷丛中“幽静而残忍的,等候着劫夺来往的小鱼”,恰到好处地点染着故都等级森严社会所负载的“诗意”。这部作品刚发表不久的20世纪20年代末,文学大家朱自清教授即指出过:“写景是老舍先生的拿手戏,差不多都好。”[175]我们知道,老舍观察和绘写北京景物,是浸润着他青少年时代的情感积蓄的。

老舍写出起初一两部长篇小说的时候,并没有得到文坛巨擘鲁迅的充分注意,不过,后者还是通过他的言谈,表达了自己对前者创作“地方色彩颇浓厚”的评价[176],实际上这也是对老舍写北平天赋的首肯。

北平的天气,也是写家从小就有感受的。当他游历过中外一些其他地域之后,对故乡的气候就更有了深层的心得,写起来也就更加逼真。《四世同堂》中一段对冬日里北平狂风的描述,是这样的:

刮了一夜的狂风。那几乎不是风,而是要一下子便把地面的一切扫净了的灾患。天在日落的时候已经变得很厚很低很黄,一阵阵深黄色的“沙云”在上面流动,发出使人颤抖的冷气。日落了,昏黄的天空变成黑的,很黑,黑得可怕。高处的路灯像矮了好些,灯光在颤抖。上面的沙云由流动变为飞驰,天空发出了响声,像一群疾行的鬼打着胡哨。树枝儿开始摆动。远处的车声与叫卖声忽然地来到,又忽然地走开。星露出一两个来,又忽然地藏起去。一切静寂。忽然地,门、窗、树木,一齐响起来,风由上面,由侧面,由下面,带着将被杀的猪的狂叫,带着黄沙黑土与鸡毛破纸,扫袭着空中与地上。灯灭了,窗户打开,墙在颤,一切都混乱,动摇,天要落下来,地要翻上去。人的心都缩紧,盆水立刻浮了一层冰。北平仿佛失去了坚厚的城墙,而与荒沙大漠打成了一片。世界上只有飞沙与寒气的狂舞,人失去控制自然的力量,连猛犬也不敢叫一声。[177]

这便是在全世界都出了名的北平冬日狂风,它相当于今天所谓的“沙尘暴”,旧时差不多年年均要造访北平城,其来势实为世所罕见,暴虐恣肆,凌驾一切,仅通过写家的此等摹写,读者也都少不了会身临其境,倍感可怖。老舍在他另外一部小说里头,说过一句煞是俏皮的话语:“北平除了风没有硬东西。”[178]那话是在对比反省北平人柔韧的精神文化说的,中肯透辟。要说起来,北平老市民们的性情中也的确存着些处乱不惊的态度,你想,年年岁岁让这样的狂风飞沙“扫袭”着的人们,胸臆间是不是总会落下些沉稳隐忍的心绪呢。

旗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息了许多代,他们在原有文化积淀之上,濡染上了旧京的各式习俗,也运用自己从关外带来的那把文化“筛子”,筛选并改造了旧京的各式习俗。到了清代晚期,这座古都当中的巨细民俗,除个别事项外,绝大多数,早已经分也分不清哪种是纯汉式的,哪种又是纯满式的了。在这方面,尤其突出的是京城岁时习尚。写家老舍笔底的京城岁时习尚,比比皆是,简直不胜枚举。试举一端,瞧瞧他们的阴历年吧,“元旦的光景与除夕截然不同:除夕,街上挤满了人;元旦,铺户都上着板子,门前堆着昨夜燃放的爆竹纸皮,全城都在休息。”“男人们在午前就出动,到亲戚家、朋友家去拜年。女人们在家里接待客人。同时,城里城外有许多寺院开放,任人游览,小贩们在庙外摆摊,卖茶、食品,和各种玩具。北城外的大钟寺,西城外的白云观,南城的火神庙(厂甸)是最有名的。可是,开庙最初的两三天,并不十分热闹。因为人们还忙着彼此贺年,无暇及此。到了初五六,庙会开始风光起来,小孩们特别热心去逛,为的是到城外看看野景,可以骑毛驴,还能买到那些新年特有的玩具。白云观外的广场上有赛轿车赛马的;在老年间,据说还有赛骆驼的。这些比赛并不争取谁第一谁第二,而是在观众面前表演骡马与骑者的美好姿态和技能。”[179]中国人的传统春节,也许是最易打通不同族群情感交流渠道的时光,也是最会把处在不同阶层、不同环境、不同遭遇、不同心情中的都市人群拉进共通的暖融融气氛的日子,从昔日的京师,而后来的北平,而再后来的北京,厂甸、大钟寺、白云观……曾经叠印下多少代人的新正祈福和荡漾笑靥。这种场景不只是老舍写过,老舍也不止一次地写过,但是,他还是要乐此不疲地用那质朴而烘热的笔触去展现,他和他的读者获得的,都是重新强化了的民族文化记忆。

北京满洲人的特殊民俗情景,却不是寻常人可以写得来的。它是老舍的绝活儿。晚年里没能卒篇的《正红旗下》,一再地被文学家、民俗学家、社会学家指称为“清末旗族社会的百科全书”,其相应价值是独一无二和不容置换的。这部作品,宛如一道描绘19世纪末北京满人社会生活的艺术画廊,具有真切的历史再现力,作者几乎是完全依赖于对那一时代、那一社会群体的风习描画,便得以在世相百态的精雕细刻间,映衬出时代嬗交关头旗族以至于整个中国社会的风云际遇。

在故事发生的清代末年,满洲社会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即“八旗生计”问题。老舍的《正红旗下》,是从当时京城旗人住户门垛子上的“鸡爪子”符号写起的。因为有定期的钱粮作保证,旗族社会“赊欠已成了一种制度。卖烧饼的、卖炭的、倒水的都在我们的,和许多人家的门上画上白道道,五道儿一组,颇像鸡爪子。我们先吃先用,钱粮到手,按照鸡爪子多少还钱”。这表明,穷苦而又本分的旗兵们,命中注定一辈子只能当兵保国,他们家道再惨,也无他法可想,只能依靠有“铁杆庄稼”这一点点指望,拆东墙补西墙地勉强度日。

“赊欠已成了一种制度”,却又不光是对穷旗人而言,那些军衔高些、钱粮多些的旗人家也靠赊欠过日子,比如一家仅四口人其中就有一名佐领、一名骁骑校的“大姐公公家”,门垛子上的“鸡爪子”图案最丰富,这就耐人寻味了。“大姐婆婆”是子爵之女、佐领之妻,骁骑校之母,她的几十套服饰循环出入当铺,当此赎彼,倾其所有地吃喝玩乐,就为过个花天酒地的“肥年”,敢把房契也押出去。他们的逻辑是:家有铁杆庄稼,欠了日子欠不了钱,“不赊东西,白作旗人!”大胆赊账在这类醉生梦死的旗人那里,简直是个荣誉,这旗族另类的赊账“习俗”也就可想而知了。

赊欠在旗人生活中愈演愈烈,还有个缘故,是因为他们无论贫富,都想要活得讲究。像“我”这么个穷旗兵的儿子,“洗三”“办满月”都须竭力应酬,在这种“艺术的表演竞赛大会”上一切须合礼数,“必须知道谁是二姥姥的姑舅妹妹的干儿子的表姐,好来与谁的小姨子的公公的盟兄弟的寡嫂,作极细致的分析比较,使他们的位置各得其所,心服口服”。至于阔绰些的旗人,更是努力把生活艺术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除了成天沉溺在唱戏、养蛐蛐和“满天飞元宝”(书中说“大姐夫”养一群珍贵的鸽子,“每只鸽子都值那么一二两银子”)上,还要效法汉人,于人名之外再起上个“十分风雅”的号。从这些旗人的畸形生活状态来看,民族的前景显然不妙。

老舍为写出当时旗族群体的真实精神状况,不但勾画了困苦的旗人和颓废的旗人,还浓墨重彩地彰显了他们中间第三类人的面貌。一个由旧基地中走出来的新人形象——福海二哥,是作者着意推出的一个可爱的新型劳动者。他是一名旗兵,出身于旗人中层将领之家,“惊人之笔在这里:他是个油漆匠!”他不怕旗族社区人们的讥诮鄙视,拜师学了一手油漆彩画的好技艺。在“大清”皇朝像个“残灯末庙”的年月,京城里的旗人能够审时度势,在八旗制度漏洞彰显之际,再重新为自己设计一条生路的,着实不多。老舍对这个人物的成功塑造,当是这部作品中的最大亮点。

小说以“我”的降生牵引出“八旗生计”主线,随后的叙述,也大多沿着这条风习铺衍的路子走,既扫描出“良辰吉日”街头的惨景,“在这儿或那儿,也有饿死的、冻死的,和被杀死的”,又说到除夕夜的花炮声和压倒一切的债主叩门声相混杂,迫使穷苦人年关底下了却残生。尤其摄人心魄的是写“我”饥啼,与一整个社会的哀鸣交相震响,让读者在广袤的国土上感受遍及处处的凄楚。旗人写家举重若轻,在娓娓道来的民俗事象一类的琐事中间,就把一幅幅偌大的历史画面,给浑然地拼接一处。难怪有论者判断:“老舍写于建国后的《正红旗下》,对于旗人社会的诸种制度、礼俗、家族关系,以及旗人与汉、回民族的关系,无不写及,几近于‘旗人风习大全’。”“《正红旗下》写旗人文化很满,大可补有关民俗学材料之不足。在老舍本人,这作品较之前诸作也更有明确的‘展示文化’的意向和为此所需的从容心境。甚至不妨认为这小说的主人公即‘风习’。”[180]

老舍对北京以及旗族民俗的捡拾与再现,有着两个基本的着力点。一个是他较为注重重绘旧京习俗中已经不为后人所知晓的内容[181],另一点更为重要,他不是为了在作品中无目的地炫耀自己的富学而去写习俗。他的习俗状写,总是带有文学材料的本质规定性,因而稍一泼洒,就能对作品的意图表达产生妙用。

市井民俗,毕竟只是老舍写北平的手段之一,他有时会借助于对这座城市世风民情的详备体察,不无用意地写出一点儿“拟民俗”,以增强艺术力量。再回来读一下《老张的哲学》当中的一小段,讲述到民国年间权势人物的淫威,书里写道:

北京的巡警是最服从民意的。只要你穿着大衫,拿出印着官衔的名片,就可以命令他们,丝毫不用顾忌警律上怎怎么么。假如你有势力,你可以打电话告诉警察厅什么时候你在街心拉屎,一点不错,准有警察替你净街。

这就是封建“官本位”体制下“首善之区”的运作法则,可笑,却又不是十分的可笑;它固非北平实有的民俗事态,却逼真于民俗事态,因为它太能反映北平城的某种本质特征了,我们也就能够认可,写家所写的这种既夸张又不很过分的“拟民俗”。

谈论老舍的京旗及北京情结,还要涉及一个相当重要的方面,就是他一生写也写不够的北京人其生活原型问题。

由辛亥到民国,京城旗人的生存境遇每况愈下。时值少年的老舍,是这场社会变迁的亲历者。他不仅亲眼看到了广大旗族下层的凄苦悲凉,而且自己及自家的情况也并不比他们强多少。他本身就是京城里这一政治、经济超弱势群体的一分子,跟他贫困的亲友、同胞从来就结有着命运攸关、休戚与共的关联。老舍自幼贫寒,直到19岁师范毕业并获得教职之前,其缺吃少穿的窘迫生活,都与底层旗族贫民不相上下;有了工作以后,社会经济地位虽然较那些苦命的亲友们有所不同了,可是,他的牵念,他的目光,乃至他的情感所系,却从来不曾离开过自幼唇齿相依的那个社会阶层。随着人生阅历的增长,他明白,自己只是一个难得的特例,由于在童年时代遇上了世间少有的慈善家刘寿绵,才根本改变了一生的命运,但是,包括许多亲戚朋友在内的绝大多数贫苦百姓,他们不可能碰上类似的幸运机遇。他没法不对众多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满洲同胞之悲惨现状表达关注和伤感。此时,京城里大批大批的满人,为了活命,纷纷落荒四散,除少量进工厂矿山做了工人、下乡当了农人外,绝大多数都一股脑地跌进了城市贫民的行列。那时,旗族内有些艺术专长的“票友”只能“下海”从艺,而小小年纪便进入戏曲科班学戏的也不少,“更多的满民还是经营小商小贩,充任学徒、伙计、记账员,或者从事手工业,当车夫、电车夫、茶房、裁缝、木匠、瓦匠、地毯工,也有不少担任小学教师,还有为数相当多的当了警察。”[182]这中间更可怜的,便是长期找不到正当营生的一群,他们到处流浪,敲小鼓收废品、沿街捡破烂儿、行乞、卖卜、缝穷、摆茶摊儿……还有不少女孩子被逼无奈堕入风尘,被送进“八大胡同”,甚至是更为黑暗的“三四等下处”。

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是老舍决计大量反映北平贫民命运的铺垫阶段和成熟阶段。那时,国家内外矛盾激化,已将社会固有疾患引入膏肓,导致民众的贫困化愈演愈烈。都市赤贫人口持续猛增,一张张密不容脱的穷困巨网,将随时增多的“苦人们”驱赶到了饥馑寒号的死亡临界点。老舍魂萦梦系着贫苦同胞终年挣扎的惨象,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深感有责任为他们伸张道义,要把他们对现实的愤懑与控诉,用文学形式宣泄出来。这一时期,正当中国左翼文学迅速崛起,以作品展现大众苦难命运,成了一些激进派作者笔下习见的内容,此种创作势头的形成,也从客观上激发了从旗族悲苦场景中走来、原本就具备下层百姓情感心态的老舍,将个人的创作视线,日益聚拢到城市“苦人们”身上。在他起初创作于英国的长篇小说中,虽然也涉及北京贫民生活的某些侧面,毕竟那种描写还是片断的和不充分的,30年代他在山东,则要专心致志地写写这方面的题材了。只有通过这类创作,老舍才得以把最深切的同情,倾注到与其骨肉相连的、“一天到晚为嘴奔命”的人们中间。老舍熟知,故都北平的贫民们,永远需要耗尽全力去换取起码的温饱,来维持存活。老舍可以说是天生就理解这一点,也在他的作品中如实地描述主人公们的这种生存状态。

北平街头的洋车夫和“臭脚巡”(下层巡警),以及青楼妓女,是当时满洲贫民最可怜和最典型的去处。老舍对他们的遭遇感同身受。《骆驼祥子》《我这一辈子》《月牙儿》三部出自老舍笔端的文学名著,曲尽了这三类苦命人的身世遭遇,其艺术上虽篇篇互异,思想主题和文学成就上面,则无一不是达到了常人不可企及的最高造诣。

都市贫民是否可以依赖自己奋发的劳作挣扎,摆脱悲苦人生的控制和蹂躏,这在现代社会里,是个异常严肃的题目。

《骆驼祥子》首先即照准这一题目开掘。祥子进入北平之际,是个身强力壮、无亲无故、没有任何拖累的青年劳动者,他认定了“拉车是件最容易挣钱的事”,全身心地投入进去,以为只要诚实劳动、多挣少花,就能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向自立和富有,每过两三年添置一辆新车,并且“一辆,两辆……他也可以开车厂子了!”可是,他实打实的血汗付出,支撑的却是虚空的幻想,一遍接着一遍,不是车子被乱兵抢去,就是钱被侦探讹走,他弄不清为什么自己一向咬紧牙关拼命干,结果却是这样背运,他总是既凄苦又懵懂地怆然发问:“凭什么?”“我招谁惹谁了?!”他决不会意识到自己所遇到的累累打击,都是客观社会对他的必然捉弄,起初遭到损害,他还顽强地要求个人从灾难中自拔,巴望着能以坚忍的努力最终挣脱命运的羁锁。其实,乱兵抢他的车,侦探讹他的钱,都不是偶然间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件,而是受当时军阀混战和吏政黑暗的大局面所决定的常态事相,像他这样的城市底层小人物,本来就随时处在不公正社会的有效杀伤范围之内。讹祥子钱的孙侦探,一面做着坏事,一面还没忘了叫倒霉的祥子弄个明白,他告诉祥子:“你谁也没招;就是碰在点子上了!人就是得胎里富,咱们都是底上的。什么也别再说了!”写家不但详描尽写祥子的惨痛,也围绕祥子带写出来与他相近的许多街头人力车夫,以及与这些车夫相依度日的其他苦人的不堪境况。祥子常遇到的那位老年车夫,家贫如洗,儿子当兵一去不返,儿媳又改嫁了,只能拖着老迈瘦弱的身体,由十一二岁的孙子小马帮扶着,每天上街拉车,寒冬季节挣不到钱,随时可能冻死户外。老者虽拉的是自己的车,时运却比祥子更不济,即使是不擅长思忖世事的祥子,也能从小马和他爷爷的身上,看到自己的过去与将来。“穷人的命,他似乎看明白了,是枣核儿两头尖,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

旧时代的警察,是维护尚存社会制度的工具,这决定了他们总的社会形象并不好,民众也往往不喜欢他们,甚至厌恶他们,是自然的。可是,不屑说,这支队伍里最下等的人员,全都必然出自贫寒阶层,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时运”也都是顶不济的。老舍肯于给这样的人们立传,写出他们为求温饱所承受的异样的痛苦艰辛,写出他们原本纯朴的人性在外界倾轧下产生的扭曲。《我这一辈子》的主人公,即是在北平当了大半生“臭脚巡”的苦命人。这位老警察“幼年读过书”,少年时学过徒,有干裱糊匠的手艺,也打下了做事任劳任怨的底子,随着年头“大改良”,耍手艺的没了饭吃,加上妻子跟外人私奔,留下一对小儿女得靠他哺养,他差点被逼疯了。为了在街坊们跟前找回面子,他无奈之下当了招募警。这种警察行当的人下人,白天黑夜冬夏雨雪,都得巡街站岗,每月挣来的六块钱,刨去了伙食费和人情公议花销,净剩下来养活家小的也就是两块上下钱。“他委屈,可不敢报怨,他劳苦,可不敢偷闲,他知道自己在这里混不出什么,而不敢冒险搁下差事。这点差事扔了可惜,作着又没劲!”他不再续娶,紧缩吃食,供儿子念书,可儿子大了却还是逃不掉当巡警的命,他那十八九的女儿也“门当户对”地嫁给了巡警。他心里“堵上个大疙疸”:“一个人当巡警,子孙万代全得当巡警,仿佛掉在了巡警阵里似的。”快到50岁了,凭局长一句话,就把他们这些“有胡子”的巡警全“刷下来了”。随后他四处挣扎,待到小孙子刚出生,儿子又病死了,五十多岁的他只好回家,靠看守房子、给泥水匠当小工,给孙子换点粥吃。他“仿佛已摸到了死”。这位善良、本分的老巡警,几十年里从没干过倚势欺人、坑蒙霸道的坏事,临了,“眼前时常发黑……”

老舍愿为一切被不公正世道侮辱和损害的“小人物”鸣不平,越是那些为社会上的体面人们所轻视、蔑视的苦人儿,他越是勇于秉笔直书他们惨淡的命运和哀怨的心灵。《月牙儿》讲述了母女两代人为了活命而先后沦落“贱业”的故事。女主人公7岁死了父亲,家中能换点钱的什物典当一空,寡母拼命替人家洗补衣裳还是养不活自己和女儿,只好再嫁,没几年,丈夫又失踪了,母亲于是横下一条心,走向世间留给她的唯一活路:卖淫。这时候女儿已经小学毕业,如愿意跟妈妈在一起就得随她去卖淫,如果不愿意,就得去自谋生路,自尊而倔强的女儿走了自己的路,想要凭借吃苦耐劳逃出与母亲一样的命运。她做了一段抄写员,没多久即被辞退,一个“热心”的男青年乘虚而来,骗得她的好感并占有了她,她却发现那个男的是个有妇之夫。她悄悄离去,四处谋生糊口,应聘为饭馆女招待,她庆幸可以因此自食其力了,随即她就明白过来,要想干下去,非得给客人当玩物不可,她辞了职。之后她再没找到可供糊口的事由儿,饿到了极点,终于凭着最后一丝求生本能,想开了,不必“为谁负着什么道德责任”,因为“肚子饿是最大的真理”,她让自己的肉体“上了市”。在她痛苦万状地操起了母亲的暗娼“旧业”之后,已经老得不像样的母亲找到她,她用当年母亲养活她的办法养活起母亲来:在那样的世道底下,“女人的职业是世袭的,是专门的!”“什么母女不母女,什么体面不体面,钱是无情的。”

写家写故都北平的这样三种人,完全不是像某些出身于社会中上层的激进作家那样,习惯于居高临下去施舍同情,从道听途说得来的零散故事间寻觅创意,再参考一些政治教科书的既有观点,来确定作品中间人物的形象特征和命运走线。他对旧京旗族苦同胞的生存实况,有过多年不间断的近距离观察体认,不单能够免除无端的想象,予以准确而现实的把握,又能跳出一切不必要的选题禁区,写好那些寻常情况下不易进入作家视线的人物类型。

这里,有两则已被译介过来的民国初年西方社会学家所留下的资料:

北京城的常住人口有一百二十万,其中三分之一是满人,现在这四十万人中只有很少人尚有生计,也只有很少人能够体面地谋生。……在北平的九千名警察中,至少有六千名是满人。……然而穷旗人的最流行的职业是拉洋车,这个城市里有三万辆洋车,每辆洋车两个人拉(一个白天拉,一个晚上拉),因此有六万洋车夫,但这卖苦力的活不能再养活第三个人。……许多非常漂亮非常年轻的姑娘在妓院里卖身。天坛附近的天桥大多数的女艺人、说书人、算命打卦者都是满人。

不必去观看新闻栏目,任何人今天都可以看到出身高贵的满人在拉洋车,他们的妇女被人雇为女佣,最悲惨的是,他们的姑娘过着不名誉的生活,其目的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家庭的生存,众所周知,北平城里至少有七千妓女,其中大部分是满洲人。人们也知道,满洲人家的妇女们化装或者蒙上头在夜里拉洋车。几乎每周都有人自杀,不是上吊就是投河。当地报纸上充斥着这样的新闻。[183]

既然民国之际存活于北平市井的旗族成员中间“盛产”了那样多的洋车夫,在老舍由幼至长的过程中,他身边便一定不乏其人。老舍跟他们在同一社会群体当中相处,抬头不见低头见,会比熟悉自我的手掌纹路更加熟悉他们的营生、活路、习气、秉性。《骆驼祥子》的创作活动,听上去好像是来自一个极其偶然的契机:“‘山大’的一位朋友跟我闲谈,随便的谈到他在北平时曾用过一个车夫。这个车夫自己买了车,又卖掉,如此三起三落,到末了还是受穷。听了这几句简单的叙述,我当时就说:‘这颇可以写一篇小说。’紧接着,朋友又说:‘有一个车夫被军队抓了去,哪知道,转祸为福,他趁着军队移动之际,偷偷的牵回三匹骆驼回来。’[184]其实,朋友的话语不过是随手擦着的一根火柴,所点亮的,却是作家心中那早就蓄势待写的一整个洋车夫的生存世界。老舍把他脑海里积累的关于洋车夫的一切都翻腾上来,其间稍许着力的,倒是要思想一下那作为主人公的奔波街头的洋车夫,‘一阵风,一场雨,也给他的神经以无情的酷刑”的生命征候。“这么一想,我所听来的简单的故事便马上变成了一个社会那么大。我所要观察的不仅是车夫的一点点的浮现在衣冠上的、表现在言语与姿态上的那些小事情了。而是要由车夫的内心状态观察到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185]

一部《骆驼祥子》,以旧京街头青年洋车夫祥子苦苦奋斗挣扎终致彻底败落,并且他的精神也完全垮下来,而告结篇。在老舍同时期的作家中,人们很难发现第二位,能像他一样真正步入城市苦人们的心灵深处,去体会他们特有的情感波动,展现他们轻易不愿示人的瘢痕纵横的精神创伤。作品中俯拾皆是的心理刻画,清晰地说明,写家的思想情愫,早就达到了与作品中人物心理的密切交织和互相透射。“妈妈的手起了层鳞,叫她给搓搓背顶解痒痒了。可是我不敢常劳动她,她的手是洗粗了的。她瘦,是被臭袜子熏的常不吃饭。”[186]这段《月牙儿》女主人公儿时的心理体验,就是老舍儿时切身记忆的翻版,所以才来得如此精准和细腻;再翻开《我这一辈子》,我们为写家一再将老巡警的微妙心迹探摸得那么道地而感到惊异,你瞧,他在初做巡警之时,内心的隐隐痛楚在于:

我的嘴老不肯闲着,对什么事我都有一片说词,对什么人我都想很恰当地起个外号。我受了报应:第一件事,我丢了老婆,把我的嘴封起来一二年!第二件是我当了巡警。在我还没当上这个差事的时候,我管巡警叫作“马路行走”,“避风阁大学士”和“臭脚巡”。这些无非都是说巡警们的差事只是站马路,无事忙,跑臭脚。哼!我自己当上“臭脚巡”了!生命简直就是自己和自己开玩笑,一点不假!我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可并不因为我作了什么缺德的事;至多也不过爱多说几句玩笑话罢了。在这里,我认识了生命的严肃,连句玩笑话都说不得的![187]

而当上巡警没多久,他又产生了新的疑惑:

记得在哪儿看见过这么一句:食不饱,力不足。不管这句在原地方讲的是什么吧,反正拿来形容巡警是没有多大错儿的。最可怜,又可笑的是我们既吃不饱,还得挺着劲儿,站在街上得像个样子!要饭的花子有时不饿也得弯着腰,假充饿了三天三夜;反之,巡警却不饱也得鼓起肚子,假装刚吃完三大碗鸡丝面似的。花子装饿倒有点道理,我可就是想不出巡警假装酒足饭饱有什么道理来,我只觉得这真可笑。[188]

这些必须要经过切肤感受和反复捉摸才会有的生命体验,恐怕真该说是除了真的干过旧时巡警的人之外,很难为他人获取。写家老舍却能够把它想得如此明细,写得这般扎实,决不是一句“想象力丰富”解释得了的。只有和被塑造人物间取得了休戚与共的心灵沟通,才能摘来这样富有心理刻写力度的语言。老舍说过的一段话,有助于人们对这一点的理解:“我自己是寒苦出身,所以对苦人有很深的同情。我的职业虽使我老在知识分子圈子里转,可是我的朋友并不都是教授和学者。打拳的,卖唱的,洋车夫,也是我的朋友。与苦人们来往,我并不只和他们坐坐茶馆,偷偷的把他们的动作与谈论用小本儿记下来。我没作过那样的事。反之,在我与他们来往的时候,我并没有‘处心积虑’的要观察什么的念头,而只是要交朋友。他们帮我的忙,我也帮他们的忙,他们来给我祝寿,我也去给他们贺喜,当他们生娃娃或娶媳妇的时节。这样,我理会了他们的心态,而不是仅仅知道他们的生活状况。”[189]老舍挑明了他跟苦人们固有的这层亲密无间的联系,余下没有道破的,就是作家写故都贫民命运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中主人公们的原型,常常就取自和老舍最为熟近的本民族的亲友和同胞。这在我们了解了当初旗族历史命运以及老舍所处创作环境之后,也不过就只剩下一层稍捅即破的窗户纸了。

老舍的笔反复、经常地在写北平的旗人。明眼人可以捕捉到的相关线头还有许多。在话剧《龙须沟》的故事里,有个十分引人注目的人物,可以被称作是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程疯子。他有过一手漂亮的曲艺专长,还曾借此糊口,坑人的世道断了他的谋生之路,把他逼得神里神经的;他只能处处示弱,逆来顺受,但是,即便身居贫民窟,他还是身着长衫,自重自爱,与周围的穷苦人打气质上就两样;他乐于助人,对孩子特别好,为了不让小妞子掉泪,脱了大褂就拿去换了小金鱼;他善良惯了,连蚂蚁也不踩,翻身之后,他叫从前作践过自己的狗子伸手给他看,说:“你的也是人手,这我就放心了!”足见出他长期受屈含冤,依旧保持对人性和人道的渴盼。程疯子在剧作家老舍笔下,是个十足的苦命人,是先前作品中未曾让人们窥见过的“这一个”,他的出现,多少带有一点耐人寻味的感觉。其实,他的原型也是当时故都中常会被人们遇上的没落旗人。作者在剧本初稿的人物提示中,这样说起程疯子:“原是有钱人,后因没落搬到龙须沟来”,算是透露了此人的身份端倪,至于著名演员于是之在扮演这个角色的时候,更是揣摩再三,终于在“把他定为旗人子弟”的创作基调拿稳了之后,才解开了这位“神秘不凡的程疯子”的身世之谜,“才算对程疯子有了比较系统的认识”,更印证了这一人物形象的京旗满人特质。老舍把这样的特殊形象诉诸剧本,可说是匠心独运,换言之,作者这样地露了“绝活儿”,《龙须沟》的人物和故事,才真能出彩儿。老舍不隐瞒他对程疯子和同一剧目中洋车夫丁四的熟识程度,是来自早年间的切身体验,他说:“我写《龙须沟》如果从动笔写第一幕起,自然不长,要是从程疯子那件大褂,丁四那件短袄算起,那该是几十年了。”

长篇巨构《四世同堂》中作为非主角儿出现的小文,那位清代侯爷的后裔,住在小羊圈胡同中的京剧名票,也很有些旗族文化来历。他“是中华民国元年元月元日降生在一座有花园亭榭的大宅之中的”,“假若他早生三二十年,他一定会承袭上一等侯爵,而坐着八人大轿去见皇帝的。”祖上荫庇使他拥有“像一个太子那么舒适”的童年,可是坐吃山空,用金子堆起来的时光已然“随风而逝”,如同做个梦似的,他变成连一块瓦都没有了的穷人。幸好,他聪颖过人,“什么游戏玩耍他都一看就成了专家”,早已练就的一身戏曲艺术专长救了他,他与妻子若霞一道,明里号称“票友”[190],暗里却靠“拿黑杵”[191]维持生活。非同一般的血统,使他天生养成了有别于邻里的从容,“不即不离的保持住自己的身分”,既不巴结人,也肯于在别人遭难时倾囊相助。日寇进占了北平,他依然用声腔弦管排遣光阴,还是一脸令邻居们“又羡慕,又厌恶”的“不动声色”。结果,他们夫妇的安宁生活走到了头,一次堂会演出,喝醉酒的日本军官欲调戏若霞未遂,悍然开枪将若霞打死,小文再也不是那个从容的、不动声色的艺术家,他抡起木椅向禽兽劈头砸去,砸出了凶手的脑浆!报了仇,“小文不能再动,几只手枪杵在他的身上,他笑了笑。他回头看了看若霞:‘霞,死吧,没关系!’”他自己,也坦然地含笑赴死。个性浓烈、栩栩如生的小文形象在小说中着墨并不多,但这个形象在现代文坛上却属空谷足音。书中,作者曾就这个人物,有两句意味深长的提示:“文侯爷(此处指小文本人——引者注)不是旗人。但是,因为爵位的关系,他差不多自然而然的便承袭了旗人的那一部分文化。”[192]是的,不论小文“在旗”与否,他可绝对是跟当时北平城若干旗族子弟毫无二致的“漂亮人物”。就说他和妻子本该“下海”[193]挣钱,却宁愿号称票友而拿黑杵来说,只有落魄而又极为“要脸儿”的旗人后代,才有这个“劲儿”。面子,是他们生活中头一桩大事。当小文第一次令人意外地走进祁家小院,不就是缘于祁天佑为自尊而死,他由此受到了震动吗?小文最后的死,从心理上去分析,为尊严、为体面,仍然是占了相当关键的作用。

老舍在他的作品里面,每每以旧京旗人为生活原型和精神原型。笔者上面所触及的有关情况,多在于写家所写的令人同情或者令人尊重的形象。其实在现实下面,旗族社会的成员形形色色无所不包,这就给老舍毕生镂刻的故都文学人物长廊,提供了极大的丰富性与可能性。他的哪一部经典创作,不是建立在这样的优势之上呢。就拿《骆驼祥子》来说,祥子、虎妞、刘四爷、小福子、二强子……细加观察,人人都有自己的旗族社会文化“胎记”在身上。再说《四世同堂》,当中的祁家老者、天佑、瑞宣、韵梅、钱默吟、常二爷乃至冠晓荷、祁瑞丰等人,身上不都可以找出旗人或这种或那种、或浓或淡的影子来么。这部百万字的长篇小说,第一段就认定了:“(祁)老人自幼长在北平,耳习目染的和旗人学了许多规矩礼路……”也是这个含义。近年来,更时有论者试探指出,小说中的核心家庭——“祁(qi)”家,其实就有“旗(qi)人”之家的特指。这种猜想,也很难说它是空穴来风。仅以“四世同堂”这一书名所蕴含的观念来讲,传统的满人家族,不管是乡间的,还是都市的,把它当成“祥瑞之征兆”者,就远多于汉族。

在话剧《茶馆》的舞台上,从清代末年到民国晚期,“老北京”五行八作、三教九流的上百个人物熙来攘往,性情毕现,这其间除去常四爷跟松二爷,谁也不可能再分得清哪个姓“满”而哪个又姓“汉”,可是,所有称道这出戏的读者和观众,却全都不会否认,剧作家设若不是出身于清末那个特殊的民族特殊的阶层,即使他有再高的功力,也是没法儿写出那样一部“不世之作”来的。

我的确认识《茶馆》里的那些人,好像我给他们都批过“八字儿”与婚书,还知道他们的家谱。因此,他们在《茶馆》里那几十分钟所说的那几句话都是从生命与生活的根源流出来的。[194]

老舍这番饶有意味的披露,证实了他与《茶馆》里边的各色人等曾经有过的“零距离”。在作者的脑海中,那所有出没于“裕泰大茶馆”的人物形象,他们的心理、性格、言谈乃至精神文化背景,无一不是可感可表、任触任取的。将旧日旧京的百态人物稔悉到这步田地,才可能在《茶馆》的创作中,如此逼真、传神地浮绘出整个社会的大千世相。

老舍晚年,他位于北京胡同中的“丹柿小院”,有时会出现一些奇特的客人,“他们大都是年逾花甲的老人,有的还领着个小孩。一见到老舍先生,他们就照旗人的规矩,打千作揖行礼,一边还大声吆喝道:‘给大哥请安!’老舍先生忙把他们扶起:‘别……别这样!现如今不兴这一套了。快坐下,咱哥俩好好聊聊。’”事后,老舍向遇上了这般场景的朋友解释:“这些都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当年有给行商当保镖的,有在天桥卖艺的,也有当过‘臭脚巡’(旧社会的巡警)的。你读过我的《我这一辈子》《断魂枪》《方珍珠》吗?他们就是作品中的模特儿啊!”[195]

1985年秋,老舍的朋友巴金,在一封信里写道:“老舍和北京关系深,贡献大,他多么爱北京人,而且把北京人写得多活,多可爱。”[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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