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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顽强的小草

一轮紫月高悬。

紫色的光晕照耀在月之国的大地。

若说,世间公平之物莫过于这月光,无论你是帝王还是奴隶,无论你是武道强者还是天生废材,无论你是起倾国倾城还是东施丑女,它都同样洒下光辉将你沐浴。

月鹿镇,风花雪月大陆,月之国的一个三流城市。这个平平无奇的小镇却也有着许多故事。

月鹿镇镇东南老街,有一户男爵府,这家小贵族的开族元勋是一位退伍老兵,因为杀敌功绩,被月之国皇帝陛下授予了世袭男爵的爵位。

男爵府三进三出,算是镇子上有数的大宅邸。

男爵府后门隔着两条街。

咔,咔,咔的声音从巷口传出。

此时本该是入睡的时辰,一老一少正在装卸一堆石料。

确切的说,是那个看上去瘦瘦的,小小的十一二岁少年一个人孤独的在搬运石头,少年的皮肤黝黑,粗布麻衣,一身短打布满补丁。少年搬运石头的速度不快不慢,保持匀速,满水早已将他的短打衣衫浸湿了一遍又一遍。一些发干的地方隐约能看到黑灰的晶体颗粒,是汗液发干后粘上灰土盐粒。

老王头用自己干枯灰黑的手背抹了一把自己布满皱纹的额头上的汗水。他昏黄的眼珠中倒影着黑瘦少年努力干活的样子,老王头抽出腰间一杆旱烟,从烟袋中抠抠搜搜摸索出一小搓烟叶,放入烟锅。用火柴点燃,老头子,美美的深吸一口,随后吞云吐雾起来。

瘦小少年看似十一二岁,实际上已经十四岁,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发育不良的野孩子是小镇男爵家的长子。

本该锦衣玉食,修炼武道的年纪,他却不得不冒着睡眠不足影响发育的风险,在深夜中打短工赚钱。

李轩一边搬运着石头,一边想着这些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往事,好的,坏的,一幕幕,一幅幅,如电影般,在脑海浮现,又沉没。

三岁时,母亲过世。

这个世界,最爱自己的母亲病逝。

母亲是二月过世,父亲同年三月八抬大轿往家里迎进一个美艳的后母,后母是镇上富商的千金,六个月后自己可爱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出生了。

一个月后,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摆了满月酒,全镇子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当所有人都喜气洋洋的时候,只有一个三岁的孩子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被大家遗忘。

孩子的脸上有一个鲜红的巴掌印,掌印的痕迹特别清晰,五指纤细,看来打人的是个女子,而且应该是个双手不沾阳春水,好命的千金小姐。

幼年的李轩并不知道,只是因为自己想要看一眼,被众人众星捧月的,让人稀罕的,粉雕玉琢的襁褓,恶毒的后母便以莫须有的罪名,打消了他的念头。

“小畜生,想活着,就躲到角落去!”看似美艳的后母,轻轻伏下身,在幼年李轩耳边用只有他二人能听到的声音如此说道。

于是,恶梦般,地狱般的幼年生活就此展开。

因为恶毒后母一味打压,幼年中,几乎每晚,他都会在恶梦中惊醒,由于精神高度紧张,睡眠严重不足,发育不良,五岁之后被查出先天体弱,难以修习武道,他在家中的地位一降再降。

家中对他仍有亲情的只有三叔和爷爷,可惜三叔在他七岁时便离家出走,一去不回,了无音讯。七岁之后的李轩,也时常想着,等自己长大了,也要像三叔一样,逃离这地狱般的男爵府。

爷爷年纪大了,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从军岁月留下的暗伤时常发作,常年卧床不起。在外人面前,后母总是表现出贤良淑德,但大院门关上,她暗地里时常安排下人克扣老爷子的退休军饷,不,应该是把老爷子的退休军饷私自揣进自己的腰包,爷爷的伙食也和李轩一样一日不如一日。

十岁后,后母暗地里安排下人一日只给李轩吃两顿,一顿两个糠馍馍。至于想上大桌和父亲一起吃饭,那是在七岁之后便再没有过了。

这个女人,总是有各种办法,让自己的丈夫,一天比一天更痛恨自己的大儿子,她掌握的度非常精妙,就这样一点一点,将这家人的大儿子排出到继承人之外。

地狱般的生活,只有男孩在带着邻居几个同龄人,掏鸟窝,抓泥鳅时,他才能有一丝丝的骄傲。

因为高压的生活,让男孩早熟。

八岁时的夏天,八岁的蝉鸣。

“玲儿,给。”黝黑瘦小的小男孩将两颗鹌鹑蛋放入一个瓷娃娃般的女孩手中,两人都是短打装扮,显然都不像是富裕人家。

“轩哥哥,你真棒!”小女孩满脸喜悦,这意味着她家中午又可以加餐了!

周围是一群留着鼻涕泡的孩子们,他们个个看着小女孩手中的鸟蛋,眼里充满羡慕。

十岁时的秋天,十岁的落叶。

男孩还是那个男孩,女孩却不是那个女孩了。

“轩哥哥,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叫你轩哥哥了吧。我要进入月鹿学院修炼武道了。你我终究不是一路人。”女孩的身后,跟着几个锦衣华服的大人,应该是所谓的武者大人吧。他们一个个用戏谑的眼光看着这个先天体弱,注定无法修习武道的黑皮小男孩。

女孩决绝转身离去,在地上留下一篮子的鹌鹑蛋。

男孩看着女孩的背影,在心中默默祝福:“玲儿,姜小玲,我知道,你一直是个现实的女孩,和我的后母很像,但你不是她。但我还是祝福你,武运昌隆!”

老王是个短工老油子,他本名王长发。老王喜欢这个瘦弱的孩子,因为这个男孩是最不会偷懒的短工,所以每当有短工的单子,老王总是找这个瘦弱的孩子来搭把手。

正如男孩李轩也同样并不介意老王接着抽旱烟,偷点小懒。

干完活,已经是两个时辰之后,李轩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自己的小窝,他的小窝在男爵府后门边上,本来是个马棚,后来,成了他的窝。

还有一个时辰,天,便要亮了。

小窝很简陋,只能起到挡风不挡雨的作用,屋内只有一张木板床。

来到木板床前,男孩倒头便沉沉睡下,他的双手抱胸,胸前衣服内嵌的口袋里有他搬石料,赚的五个铜币。

清晨。

男孩迷迷瞪瞪醒来。

他先是跑出小窝,来到府后一条小溪,洗了把脸,趁着清早没人,将全身都简单清理一番,换上另一套衣服。

这套衣服虽然也是粗布麻衣,但却没有补丁,也是他在人前的最后一丝尊严。男孩将换下的衣物在小溪中轻轻洗涤一番,因为怕磨破衣服,所以他洗衣的动作甚是轻柔。

男孩用一个铜子在相熟的早点摊子,买了一大碗白米稀饭,两个白面馒头。

“老板,拿走了。”男孩对着和善的老板笑笑,嘴里叼着一个白面馒头,手中小心翼翼的捧着稀饭和一个白面馒头,回家。

早点铺老板,是个留着小胡子,面相和善的汉子,他看着少年消瘦的背影,无奈摇摇头,他喜欢这个独立孩子,他只是叹息这孩子命苦。这孩子每次带回来的铁碗都会洗的干干净净。

小心翼翼捧着稀饭,从后门走进男爵府。

后院中,偏西的角落,有一个小房间,那便是昔日在月鹿镇赫赫有名的老男爵,李大山的房间。

“爷爷,早饭来了!”少年李轩小心翼翼的推门进入,看着趟在床上,骨瘦如柴的老人,脸上挤出笑容。

从去年开始,男孩和他爷爷的口粮,就被那恶毒女人给断了。原因是,老人已经将男爵的席位,在公证人的面前转给了他的大儿子,李志勋。

老人成了这个家的负累,要不是每个月还有退休官兵的军饷,恐怕,那个恶毒的女人绝不会让这个行将朽木的老头子留在家中。

“咳咳,咳咳!”老人今天似乎心气很好,咳嗽几声后,居然自己将自己的身体从卧榻上撑起,老人的骨架很大,就像一只垂垂老矣的老虎,余威犹在。

“小轩,这个给你,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和其他人说。”老头子颤颤巍巍从自己的亵衣中掏出一个五角星徽章,这徽章就是一黑疙瘩,黝黑发亮。

“爷爷?这是?”男孩有些局促。黑铁徽章入手,便是一沉,这小半巴掌大的东西,分量不轻,看来材质不凡。

老人没有回答孙子的话,他只是伸出食指,一指点在五星徽章之上,一丝淡淡的蓝光从老人的食指一闪即逝。

随后,五星徽章发出的黑光升起一尺多高,其中一丝黑光进入男孩的胸口。

男孩感觉胸口一热,似乎这块黑铁勋章与自己产生了一种冥冥中的血脉联系,这种感觉很奇特,玄之又玄,不足与外人道。

“这黑铁勋章,是爷爷用一身刀疤、暗伤与敌人的头颅换来的,希望你不负它。”老爷在看着孙子手中的黑铁勋章,眼神中充满欣慰。

随后,老人家不再多说,唏哩呼噜,喝起稀饭,这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爽利,看着老爷子精神头出奇的好,男孩心中别提有多高兴了!只是自己怎么感觉隐隐有些担忧呢?我是忽略了什么吗?

中午,男孩拉了一上午的货物,出卖体力赚钱,又从外面带来好吃的,孝敬爷爷,可是当他走到男爵府后门之时,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如同跗骨之蛆,爬满他的全身,如同无形无质的藤蔓勒紧男孩的脖子。

宅子里,那个恶毒的妇人,在爷爷的房间哭天抢地,两个中年男人站在一旁,一个是他的父亲,李志勋,一个是他的二叔,李志坤。

屋外还站着几个锦衣华服的人,其中有李轩认识的,镇长,守备军军长,也有李轩不认识的乡绅。

啪嗒。

油纸包的红烧肉,不知不觉,从少年的手中落地,油腻腻的红烧肉,翻滚着,爷爷说过,那是,他从军时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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