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她上次救过你,”康布内森满脸不敢相信的表情,“你们还一起杀了利佛斯啊?”
“没错,怎么样?”金克拉得意起来,“公主殿下又漂亮又有实力,简直就是人世间最完美的存在呀……”
“费尔逊……这个家族的名字,我好像听说过……”克拉尔斯回忆起自己曾在费斯王国的图书馆看到过的内容(不要问我为什么费斯王国的图书馆里会有关于人类家族的记录),“好像是美国的一个很著名的家族……”
在确定了克拉尔斯是值得信任的人之后,康布内森便放心地让她读取了自己的记忆。在讲述康布内森身世的同时,还可以了解一下他的家人,以及费尔逊家族的历史。
有关费尔逊家族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末,那时候美国刚独立不久。
当时有一位贵族男子,相貌帅气,家境殷实,热爱周济穷人,组织慈善活动。本人也自幼习武,身手了得,经常行侠仗义、扫黑除恶,深受当地人尊敬和爱戴。他就是吉特曼·费尔逊。
“费尔逊家族世世代代都是绅士和淑女!”这是他最常对别人说的话。因为他性格温柔,又有风度,人们也愿意相信。
这位成功人士直到五十多岁才喜得一子。他当即去教堂做了祈祷,并说出了自己毕生最大的愿望——
“上帝保佑,让费尔逊家族的优良血脉永远流传下去吧!”
结果一语成谶!
吉特曼去世后,他的儿子遗传了父亲的优秀品质,也是个儒雅的有钱人。但他的孙子就成为了盘踞一方的黑社会头目。他的曾孙更不用多说,为了赚钱不择手段,是不折不扣的奴隶主和走私犯。费尔逊家族逐渐从人人称道的绅士家族变成了人人痛恨的恶霸家族。此后的几十代人基本没有好人,甚至还参与过对外侵略的战争,掠夺世界各地的财富。
费尔逊家族一直到康布内森的祖父那一辈都是如此。
但他的儿子,也就是康布内森的父亲改变了这一局面。
只要认识凯德尼斯·费尔逊的人,都不会对他有负面评价。第一,他的名字就说明了一切,他为人和蔼,性格友善;第二,他是一所著名大学的教授,是个知识丰富的人,在教育方面有很高的成就。顺便提一句,他的弟弟利佛斯·费尔逊是个科学家,曾数次获得各种奖项。
但这位知书达理的老人个人生活却十分孤寂,六十多岁还没有妻子儿女。有那么几次,他在上课时会注意观察教室里的女学生,当有女学生来办公室里问问题时,他会有一种抱住对方的冲动。不过他每次都能控制住自己。
一切都在一个下午发生了改变。
那天,凯德尼斯在办公室里收拾完文件,打算出去散个步。
他看见一个女学生站在走廊的栏杆旁。
他当然能认出她是读大二的苏珊娜·吉尼尔斯。
苏珊娜是全校公认的美女,但没有任何恋爱经验,曾经拒绝了多次表白。向她表白过的人有同班同学,有学长,有学弟,甚至还有羡慕她美貌的学妹。凯德尼斯还亲眼见过,有几个其他学校的男生围在校门口向苏珊娜递情书。
此时,苏珊娜正穿着校服衬衫和短裙,夕阳斜照在她那白嫩的脸上,微卷的赤褐色长发被风吹拂着,倒有种凌乱的美感。据说她刚进入这所学校时,班主任看到她那双仿佛能勾人心魄的蓝眼睛,差点没上去亲她一口。
凯德尼斯见四下无人,便几步上前,来到苏珊娜身边。
“教授……您想干什么嘞?”
“别怕,我就是太无聊了,想找人聊会天。”
凯德尼斯在谈话中得知了苏珊娜的个人生活——她上有一个哥哥,母亲是著名的歌星和演员,也是婚姻自由的提倡者,家境相当富裕。她凭借优异的成绩考上了这所全国顶尖大学,平时也常常利用闲暇时间给杂志出版社拍照赚钱。而且她父母也有极其悬殊的年龄差,正如她母亲所言——“有爱就足够了,年龄并不重要。”凯德尼斯不禁想,要是我娶了她,她的家人应该不会反对。
凯德尼斯要到了苏珊娜的电话号码,隔几天就会和她聊上几句。苏珊娜也逐渐在凯德尼斯身上找到了依靠感。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凯德尼斯和苏珊娜这对忘年恋正式结为夫妻。
读大二下学期时,年方十八岁的苏珊娜生下了一个男孩,也就是康布内森。
也许是因为基因的缘故,康布内森天资聪颖,人际关系也相当好,是邻居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上了高中后,他不管走到哪里,身后总会跟着一大群小迷妹。
三年后,家里又添了伊丽莎和乔治安娜这对双胞胎姐妹。她俩同时遗传了凯德尼斯的智慧和苏珊娜的美貌,正如同学们说的——成绩好,身材又好。尽管乔治安娜从小到大都是飞机场,性格比男孩子还要活泼,但别人也从不吝惜对她的赞美之词。温文尔雅、端庄大方的伊丽莎更是能同时吸引不同性别的同学——男生羡慕她的成绩,女生羡慕她的容貌。她既是男生的择偶评判标准,又是女生的颜值对比单位。
生下三个孩子之后,苏珊娜从一个清纯可爱的美少女变成了一个风姿绰约的年轻美妇,不过远看过去还像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似的。康布内森读小学时,学校有一次开家长会,其他人都以为苏珊娜是康布内森的姐姐。伊丽莎和乔治安娜也都有相同的经历。更令人称奇的是,苏珊娜的三个子女都成为青年之后,她本人的外表和身材还是没有丝毫改变,仿佛时间在她身上停滞了一般。
康布内森出生后没几年,苏珊娜因为被一个模特公司看中而迅速走红,从一个普通的杂志封面女郎一跃成为世界名模。可以说,费尔逊三兄妹是看着她的走秀长大的。不过人红是非多,不少人对苏珊娜的个人生活非议不断,尤其是她与比自己年长四十多岁的凯德尼斯结婚一事。不过苏珊娜本人绝不后悔她的婚姻,因为这给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她的丈夫和儿女。
康布内森比谁都更爱苏珊娜——不仅爱她的善良和慈爱,还爱她惊人的美丽。他为拥有这样一位光彩照人的母亲而自豪。而父亲和妹妹,当然也是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不过在康布内森心目中,苏珊娜永远是最完美的女神,任何人都无法取代她独一无二的地位。苏珊娜也无比疼爱自己唯一的儿子,经常和他说一些只有母子之间才听得懂的悄悄话。康布内森考了驾照之后,一有时间就会带上母亲和妹妹去郊外自驾游或是野营,共同享受与大自然零距离接触的感觉。不过十次里有七八次他都是只和苏珊娜一起出去,为此没少被妹妹吐槽过。
在此不妨多提一句,苏珊娜的哥哥,康布内森的舅舅,是个事业有成的大商人;苏珊娜的妹妹玛琳娜则是她父亲的遗腹子,比康布内森还要小一岁,个性跟她姐姐一样活泼外向,和自己的外甥亲密得像一对兄妹。而且他俩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同班同学,有几次康布内森还被误以为和玛琳娜早恋。
……
高考那年,康布内森以1493分的高分(美国高考满分1500分)被一所全国能排前三的大学录取。这所大学正是苏珊娜的母校,此事经常成为邻居用来批评自家孩子的材料。康布内森选择了生物专业。苏珊娜也想不到,儿子竟会成为自己的校友,而且还和自己同班。在此提一句,苏珊娜当年也是闻名全国的优等生,她考上这所大学的分数是1499分。玛琳娜的高考成绩虽然不如这对天才母子,只是刚刚挂在录取分数线附近,但由于在绘画方面天赋异禀,被好几所全国一流的艺术学院抢着要,最终,她为了陪自己的外甥才选择进入了康布内森就读的那所大学。
后来,伊丽莎和乔治安娜也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她俩的分数都是1497分,而且作文的开头和结尾一字不差。负责改卷的工作人员怀疑她俩作弊,查了监控才发现她俩不在同一个考场。由于担心以后再招来这样或那样的议论,她们姐妹俩选择了不同的专业——伊丽莎选择了电脑专业,乔治安娜选择了数学专业。因为成绩太优异,跳级对于三兄妹来说是家常便饭,因此他们比同届的考生都要年轻许多。而玛琳娜因为文化课比较短板,没法像他们那样用比常人短的时间就毕业。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凯德尼斯因为长期在外面工作,业务繁忙,平时只有苏珊娜在家陪着三兄妹。对于康布内森和伊丽莎来说,能和苏珊娜这样的倾城佳人一起出门本身就是一种荣誉,何况她还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对乔治安娜而言就不是这样了——虽然她和伊丽莎是双胞胎,但与姐姐相比要纤弱不少,经常被人说成是康布内森或伊丽莎的孩子。伊丽莎也经常和妹妹开玩笑,说她要是不多出门晒太阳就再也长不高了之类的话。苏珊娜被不明真相的人认错身份更是常有的事。每次听到这样的话,苏珊娜总会抿嘴窃笑,对康布内森说道——“你妈妈我还年轻着嘞!”康布内森虽然尴尬,但也只能表示同意,有时为了配合,还要夸赞她几句。不过玛琳娜总能巧妙地化解这种气氛,毕竟她被人认错辈分的次数要更多。
苏珊娜毫不避讳和孩子们的亲密举动。她喜欢传授康布内森有关恋爱和约会的知识,不介意让看书看累了的伊丽莎枕着自己的腿休息,也会在天气冷时把乔治安娜搂进怀里,对玛琳娜这个可以当自己女儿的的妹妹也是爱护有加。在三兄妹看来,苏珊娜既温柔又知性,就像他们的女朋友。
有空时,苏珊娜总会邀请三兄妹的同学,或是自己的朋友来家里举办舞会。她和她的两个女儿每次都是最引人注目的人物——苏珊娜虽然已为人母,优美的姿态却足以让那些学过专业舞蹈的少女们甘拜下风;别看伊丽莎平时文静得有些拘谨,舞蹈功底其实也相当不错;本来就好动的乔治安娜就要更胜一筹。如果碰上苏珊娜今天心情特别愉快,她还会拉上康布内森一起把舞会的氛围推向高潮,康布内森也十分乐意与母亲共舞。只要一踏入舞池,这对配合默契的母子舞伴总会赢得众人喝彩。当然,康布内森也喜欢和青春靓丽的小姨零距离接触。(作者吐槽:康布内森身边有两对姐妹花,太幸福了。)
苏珊娜觉得家人之间不应该有什么隔阂,因此她以和孩子们用各种方式互动为乐,还把自己和孩子们这些年来的各种趣事编成相册,好让他们回忆自己的成长经历。一家人这样相处,倒也其乐融融。
……
但没人能预料得到,一场灾难毁掉了费尔逊一家原本幸福的生活——
那天中午,凯德尼斯难得回家,打算开车带苏珊娜出去兜风,没想到途中与一辆行驶速度极快的跑车发生了车祸——是利佛斯发明的,以机器人作为司机。这场飞来横祸导致凯德尼斯当场身亡,苏珊娜也送医不治。
当时,康布内森在读大四,他的两个妹妹还在读大一。
在凯德尼斯和苏珊娜的葬礼上,利佛斯称这是因为自己的技术还不够成熟,他为哥哥和嫂子的死感到悲痛,也对失去父母的三兄妹表达了同情。警方的调查也证实了他的话——机器人在驾驶时的确出现了故障,失去了辨别方向的能力,从而导致了这起悲剧发生。
康布内森和妹妹回家时,利佛斯给他们准备了饭菜,劝他们不要太伤心。
……
康布内森在极度的悲哀中读完了大学。毕业后的那天,他打算去家里等着妹妹们回来。
他哪里知道,走出校门时回头望的那一眼,竟是他以人类的样子看这世界的最后一眼。
回到家后,康布内森整理自己的物品时,注意到衣柜后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出于好奇,他打开了衣柜——
里面竟然有条通道。
他顺着通道,来到了地下室。
这里就像一间实验室,墙壁旁边摆满了柜子和各种实验器材,中间则是手术台。
康布内森立刻来了兴趣,刚想好好探索一下这里,一只机械手就抓起他,将他锁在手术台上。他绝望地大叫着,喊出了所有自己认识的人的名字,希望他们会来拯救自己。但是,没有任何用处。
这里曾经是金克拉的坟墓,现在也即将成为康布内森的葬身之地!
人类的承受能力远不如两栖鲨,因此康布内森在被改造时由于难以忍受的疼痛而昏迷过去。他是幸运的,因为他没有看到血腥的改造过程,没有看到自己的器官被逐个换成动物的。
康布内森身上的那些动物器官之间,满是用生物技术缝合留下的伤疤。每一道伤疤里,都饱含着他的血和泪。
而天性苛刻的利佛斯认为康布内森虽然拥有了多种动物的能力,但也失去了人的外形,是绝对的失败品,因此决定销毁他。康布内森想不到,也不敢想,自己的叔叔竟会如此狠毒。他选择了逃离——逃离这座城市,逃离这变幻莫测的人类世界。
伊丽莎和乔治安娜回家了。“哥,你去哪儿了?”
康布内森就在房顶上,但他没胆量下去和妹妹们见面。
他展开背后的双翼,飞向远处——他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他只想离这里越远越好。
经历了数星期无比痛苦的排异反应之后,康布内森逐渐适应了怪兽的身体——其实是因为他早已经对生活彻底失去了信心,甘愿永远以怪兽的形态生存。在这之前,他还砸开自己的脑袋,挖出了与终端相连的定位装置。
他就在这座岛上,孤独地生活着。
……
三年之后,康布内森定位到了乔治安娜——虽然他已经切断了与终端的联系,但与其他改造生物之间还能保持联络。得知妹妹也遭此厄运后,康布内森每天都会在线上安慰她。这对难兄难妹就这样互相依傍,互相倾诉。一直到现在。
“现在伊丽莎可能还活着。”康布内森说道,稍稍抬起了脑袋,“她上次跟我说过,她在澳大利亚有熟人,以后要去那里工作啊。”
“她也是你家里最后的正常人了。”克拉尔斯接话。
“我怎么觉得,利佛斯不会这么轻易死掉啊?”康布内森问金克拉,“他有没有可能发明了什么能保命的东西啊?”
“怎么可能,我亲手杀掉他的!”
“不管怎么说,我希望他死了啊。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他都是应该去死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