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布内森看到眼前似乎有什么缥缈的影子在晃动着。当他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身处那个栖身的山洞里。
“我居然没死……我果然幸运啊……”
“你是真的幸运。”金克拉在旁边说道,“透视显示,利佛斯只差不到半厘米就把你的心脏给刺穿了。”它身上的伤口都已经修补完毕,很显然是用了机甲的零件。
康布内森向四周看去。当他看见利佛斯的尸体就在一边时,立刻惊跳起来——
“利佛斯!他!他怎么还在这啊!”
“不用怕,他已经彻底死了,就像在棺材里埋了四千年的干尸一样。”克拉尔斯说道,“我只是想知道,他以前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这么变态。现在我已经得到了他的记忆。”
“你想知道你叔叔的过去吗?”克拉尔斯问康布内森。
“我……是挺想知道的啊。”
“那我就把他的记忆传输给各位吧。”
金克拉、康布内森和探险队一起目睹了利佛斯·费尔逊的成长经历——
前面说过,康布内森的祖父,也就是凯德尼斯和利佛斯的父亲,是一个有多次犯罪史的凶残罪犯,和他的几十代祖宗如出一辙。他们的母亲则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经常给他们讲一些关于爱和真情的故事。但他们的父亲认为他们天资聪颖,在他们还没懂事那会儿就强迫他们每天在家做练习。
一天早晨,三岁的利佛斯趁父亲不注意,从窗户爬出去和邻居家的几个孩子玩得不亦乐乎。父亲发现后,把他拖回家绑在门前的树上用鞭子狠抽了一顿——“你是高智商的人,不准和其他低智商的人玩!”
一个下着暴雨的下午,五岁的利佛斯把一只在家门口躲雨的流浪猫带进家里,喂给它昨夜的剩饭。父亲一进门,立刻当着利佛斯的面将那只流浪猫活活打死,然后斩首剥皮,剁碎其尸——“以后再敢帮助弱者,我也打死你!”
凯德尼斯对这残酷的生活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利佛斯则一直拼死反抗,有好几次被父亲打得卧床不起。一边是母亲的温柔开导,一边是父亲的暴力虐待,二者水火不容,导致了他的精神分裂。
利佛斯七岁那年,母亲病逝,他生命中的最后一缕阳光就此消失。
他十岁时,父亲因为在一次犯罪活动中公然袭警而被当场击毙,他从此成了孤儿。但他丝毫也不觉得悲痛——现在没有人妨碍自己了。
你们让我生活在地狱,我就毁掉你们的天堂!
“人类就是地球的病毒,我痛恨人类,痛恨除我以外的所有人类!除了我,没人有活着的资格!我要创造一个新世界,一个完全由比人类更高等的生物组成的世界!到那时,低贱的人类将永远灭绝,而我,就是那个世界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利佛斯暗自发誓。
……
从这以后,利佛斯拼命钻研生物改造技术和其他先进理论,十二岁时因为一只半机械老鼠而登上了美国规模最大的杂志,荣获“最年轻科学发明家”称号。此次成功之后,他开始到处购买人体器官,成立“改造之家”,并在世界各地邀请他人前来接受改造。但最初技术不成熟,实验失败率很高,第一个存活下来的实验品就是维德·海尔。虽然在利佛斯的标准看来,他依旧是一个失败品,但也能带来财富。利佛斯甚至还用四处搜集来的废品造出了一台拥有实际作战能力的机甲。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名望的提升,利佛斯开始与最高政府建立合作关系。最高政府承认改造之家为合法组织。利佛斯将一部分改造生物作为自己的个人势力,一部分则卖给政府。他的量子穿越、机械感应等理论也屡获奖项。在他七十多岁时,发明了一种能让生物细胞自动修复能力增强的物质,因此重获青春,并且克隆了多个自己以备用。为了防止改造生物叛变,他还把自己也改造成了机械。
在台上,他戴着勋章,微笑着向观众们挥手,称自己一定会发明更多的先进技术来造福全人类。
在台下,他研究基因编辑,人兽杂交,给活人装上机械器官,在死人的脑袋里通上电看他能不能复活。
我们只看到他站在成功的峰顶上,却看不到他是踩着无数人的生命上来的。
并不是所有两只脚的生物都配叫做人,有些人一出生就注定只会为世界带来灾难。即使拥有了财富和荣耀,也只不过从披着人皮的畜生变成了穿着西装的禽兽。
海蛇、水母和箭毒蛙,它们具备的毒素能轻易杀死人类。但它们把这视为生存的手段,它们永远不知道自己是有毒的,正如恶人永远不知道自己是邪恶的一样。因此,不要天真地以为恶人会改过自新。邪恶已经深深地刻在了他们的基因里,到死前的那一刻都不会改变。
……
“我的目的就是制造出更多的改造生物,赚更多的钱,建立更大的军队,然后统治世界!最后的结果对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方法是什么,过程怎样,鬼他妈才管啊!”
利佛斯最看不惯的人,就是身为大学教授的凯德尼斯,以及他才貌双全的妻子和儿女。而选择了理科的康布内森与乔治安娜更让他嫉妒,担心他们将来会盖过自己的名声。因此他制造了一场车祸杀死了凯德尼斯,并将苏珊娜折磨至死,为以后的计划扫清了障碍,不久后将康布内森和乔治安娜先后改造。
利佛斯将总部搬迁到关岛,在得到最高政府许可后又迁至S市。他的势力迅速扩大,甚至拥有了私人军队。他早就有推翻最高政府的念头,但碍于最高政府太过强大而没有行动,决定利用最高政府让自己的势力变得更大,再一举占领地球。
近日,利佛斯听说在马里亚纳海沟有关于未知生物的目击报道,并通过定位得知之前逃走的失败品金克拉也在那里,便率领军队前去追捕,结果全军覆没。他走投无路,只能求助于关岛旧址里的其他失败品,但最终仍然没能翻盘,包括他的机甲都被摧毁。他本人也死在了康布内森手里。
这就是利佛斯·费尔逊的一生,罪恶而又悲惨。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啊。”金克拉故意说反了那句俗话。
“环境真的能影响人的一生,”林正月在一边说道,“如果生活在地狱,就算是天使也会变成恶魔的。”
“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天使,”克拉尔斯说道,“所谓天使,不过是能控制心中恶念的恶魔而已。每个人一生下来,心中就必定有恶念,只是有些人控制得住,有些人控制不住。根本就不存在真正善良的人。”
“但我相信,大部分的人类还是善良的。”刘少伟加入了讨论,“像利佛斯这样的败类只占少数。”
“要不是利佛斯把我弄成了这副样子,我可能还会崇拜他。”金克拉左右磨着尖牙说道,“他就像鲨鱼一样,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不惜任何代价,敢于抛弃一切情感,是个真正的强者。”
“不要用你们鲨鱼的标准来评价人类啊!”康布内森否决道。
“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就不能太仁慈,但也不能太恶毒。”克拉尔斯又说,“像他就是太恶毒了,连自己的家人都不放过。”
“你亲手杀了他,”金克拉对康布内森说道,“干得漂亮!”
“可不管怎么样,他也是我叔叔啊……”
“那又如何?他伤害过你,你杀了他有什么不对?”金克拉的思维不能理解这样的回答,“为什么你们人类总被教导着去原谅伤害过自己的人,却从来没有想过去杀掉真正该死的人?我不想说什么无聊的道理,我只想说,武力才是恶人唯一听得懂的语言,地狱才是他们应该去的地方!原谅他们?原谅他们是逝者的事情,我们要做的就是送他们去见那些逝者!”
“你觉得,如果你原谅了他,”金克拉补充道,“那些被他摧残过的人会原谅他吗?”
“退一步说,你妈妈和你妹妹会原谅他吗?”
康布内森不敢去想象苏珊娜和乔治安娜当时的惨状,也不敢想象伊丽莎若是知道了这些会有多么悲痛。低头沉默了一阵子后,他一下子跳起来——
“我想起来了,那个机甲里面肯定有东西啊!”
“有什么东西?”刘少伟问他。
“按照利佛斯的一贯尿性,他来这里,肯定不仅仅是杀掉我和金克拉,然后带走公主殿下那么简单。”康布内森向机甲跑去,“他肯定会把你们也带去研究啊。我刚才闻到了化学药品的味道。你们也知道,他这人很慎重,不会放心把药品放在旧址那里的啊。”
“我听懂了。”刘少伟说道,往后退了半步,“但我不想试,万一变成怪兽了怎么办?”
“不一定会变成怪兽,也有可能会获得超能力。”康布内森说着,从裂口走进驾驶室,在里面寻找了一会儿以后又原路出来。他的爪子里正好有五个玻璃瓶,随手把其中一个递给刘少伟,“你先把里面的东西喝了试试看啊。”
“还是算了吧。”瓶子里那种说不上颜色的液体让刘少伟直犯恶心,“这种东西风险太高了,我可不想变得像你一样……”
“你不试我试!”李梓海抢过瓶子打开瓶塞一饮而尽里面的药水,原地静立了几秒,皮肤竟变成灰色,肌肉猛然膨胀,撑破了衣服,他成为了一个只穿一条裤子的灰色巨人,力量大得惊人,用一只手就能抬起机甲的残骸。
“这能力简直太酷了!”变回人形的李梓海叫道,“就是变一次要废一件衣服有点亏……”
刘少伟也壮着胆子喝掉了药水。接着他就消失在了众人眼前,只留下一阵旋风般的气流绕着整座岛奔腾着,但连金克拉的传感器都捕捉不到他的运动轨迹。
“这是极速挂呀!”刘少伟猛地在空地上刹住脚。
林正月喝下药水后,轻轻说了一句话,但谁都没听见。只见康布内森就像被魔鬼附体了似的,从后面一把抱住了金克拉,把它的头往地上按。
“我淦!你想干嘛?”金克拉尖叫着。
林正月又说了一句话,康布内森即刻停下,金克拉砰的一声摔在地上。
“不用问了,我的能力是用脑电波控制他人思想。”
而夏梦雅喝了药水后,对着康布内森举起一只手,她的手上亮起了白光——康布内森竟然一头倒下,呼呼大睡起来。
“这又是什么情况?”金克拉叫道。
“催眠解除。”夏梦雅又说。康布内森爬了起来,看了看四周,似乎根本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
张亦云见同伴们都获得了超能力,便喝了最后一瓶药水。他的头顶上方冒出一股白雾,凝结成一个人的形状,转了几圈后又回到他体内。
“我的运气也不错,获得了灵魂出窍……”
所有人都能看到张亦云的灵魂,除了金克拉。它将传感器的灵敏度调到最高,还是什么都扫描不到。
“灵魂只能被生物的眼与耳感知到,”张亦云解释说,“无法借助科技设备看到。”
“好吧,我认了。”金克拉无奈地说道,“今天真是个好日子,我们报了一生中最大的仇,你们也有了战斗力,不再是我们的拖累了。”
“我们怎么就是你们的拖累了?”李梓海大声问道,“你信不信我现在一拳就能干趴你这傻鱼?”
“还是免了吧,我可不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