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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城市生活

改造生物们的身体素质真是超乎想象,就连伤得最重的巴吉里斯克,在经过了几天的休养之后,也完全恢复了往日的健康。

“你来告诉我们,”英塞克特问金克拉,“现在我们应该去哪里?”

“这个问题,嗯,的确值得考虑。”金克拉装出一副古代军师的架势,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想出来,只好向克拉尔斯求助——“公主殿下,还是您来提建议吧。”

“这里你们肯定是待不下去了。”克拉尔斯说道,“我觉得,你们还是回旧址去比较好。在那里不容易被人发现。”

“是个好注意。”巴吉里斯克同意道,“去那条江里找艘船走吧。”

话虽这么说,巴吉里斯克自己却坐不了船——他们找到的那艘船能装下其他所有改造生物,唯独装不下它。它只能跟在船后面游走,估计到了旧址就累趴了。

探险队由于是人类,恢复速度比不上改造生物,住了一个多星期院才出来。这段时间里,克拉尔斯、金克拉和费尔逊兄妹一直陪着他们。

他们也不想在被破坏得不成样子的S市继续停留。经过商议之后,他们决定前往B市——刘少伟家里。S市距离B市有上千公里远,因为买不起机票,只能坐高铁去。

“一起走吧,我最好的妹妹。”临离开医院时,康布内森想要带上乔治安娜。

“不行,我不能和你们一起走的嘞……”

“为什么?”

“哥,你也知道,我有过多次犯罪史,一上高铁就会被抓的嘞。”乔治安娜虽然没有流泪,但她的内心肯定伤感至极,“我……我不能再惹事了,那样会把你也扯进来的嘞。”

“可是,我们才重聚一个星期不到,就要分开了吗?”

“你妹妹说得对,”刘少伟说道,“我们不能带上她。”

“你是嫌她麻烦吗?”康布内森大吼起来,“我妹妹的事我自己会管!要是被人发现了,那更好,我把他们全给杀了!”

“现在不是感情用事的时候。”林正月也说,“带上她会影响我们行动的。”

康布内森认命地低下了头。“只能这样了……”

“哥,”乔治安娜拉起康布内森的一只爪子,“有我这样一个爱惹事的妹妹,真是难为你了嘞……我一定是你的耻辱,是不是嘞?”

“哪里的话?”康布内森把就要流出来的泪水生生憋了回去,“你是我的妹妹,就算全世界都抛弃了你,我也会陪在你身边!”

“时候不早了,我们得赶紧找地方躲起来,”李梓海催促说,“被人发现我们的行踪就不好了。”

兄妹俩只好结束谈心。乔治安娜又拥抱了康布内森一次,就开动推进器飞上高空——“再见了,哥!”她的声音从空中传来。

康布内森也想对妹妹说声再见,但乔治安娜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天边。他只能在心里祝福妹妹能够平安。

为了避人耳目,他们被迫在垃圾场里待到深夜,才敢出门前往高铁站。

“我为什么必须要换衣服?”克拉尔斯问刘少伟,“我觉得人类的衣服都太土了!穿着还特别不舒服!”

“你那件衣服实在太个性了,公主殿下,”刘少伟回答,“和一般人的不一样。”

“好吧,为了到那里,我忍了。”

克拉尔斯找到了一家服装店。虽然大门上了锁,但对能使用元素化的她来说还是小菜一碟。她挑选着合适的衣服。

“公主殿下,记得不要穿太少。”刘少伟在外面叫道,“不然会遇到色狼的。”

“知道!”

过了三四分钟,克拉尔斯才换好衣服——她戴着一顶深蓝色的鸭舌帽,波浪般的披肩长发扎了个马尾辫。身着一件白色衬衣,扣子扣得相当严实;下穿一条淡蓝色长裤,脚上是一双黑色高跟鞋。虽然完全展露了双腿修长的曲线,但总体上比平时保守多了。

金克拉一脸失望,因为没法像以前那样饱览克拉尔斯的皮肤了。

“活了一万两千零二十年,”克拉尔斯说道,面露不习惯的表情,“还是第一次穿长裤和鞋子……”其实她也不想穿高跟鞋,但无论她如何减少脚下的能量,也会和地面之间有一段距离,因此必须填补这个空缺。(作者吐槽:你的一万两千零二十年里有一万两千年都是在冰冻中度过的。)

“你俩也穿上。”克拉尔斯把从店里顺出来的几件衣服给了金克拉和康布内森。

“公主殿下,您这要求有点……”金克拉犹豫着说道,“我不管怎么说,当年也是沃尔斯星球上最强的军阀,要我穿人类的东西,这……”

“难道你想顶着你那张没人样的脸出去吗?”康布内森已经把自己从头到脚都包了起来,还用一顶高帽子和背包分别挡住角和翅膀。

金克拉也只好穿戴上了衣服和口罩。

“B市有最高政府设立的机构,”刘少伟提醒说,“如果在那里惹出了事,就没那么好办了。所以你们都要谨慎点。”

刘少伟已经在网上给所有人——包括那个小孩都买好了票。为了不被人认出来,他们不能使用任何超能力,只能徒步前行,终于在天将亮时到达了高铁站。

上了高铁之后,金克拉和康布内森自觉地往人少的地方靠,并且不说一句话。周围的乘客倒也没看出什么异样,只是觉得这俩人为什么个头这么大,长得还这么难看。

克拉尔斯抱着那个小孩坐在座位上一言不发。不时有人用羡慕的眼神看向她,还有几个人在讨论她是小孩的妈妈还是姐姐。

探险队也尽量不说话。

高铁到达B市时,刘少伟带领众人来到他家里——他家是座面积挺大的单身公寓,足够他们居住。刘本伟提议,可以在他家先避避风头,然后再做其他打算。

金克拉一进门,先是注意到了上次被它撞坏的马桶,立刻上前修理。

“你这么关注厕所干什么?”康布内森问道。

“厕所才是家里最重要的地方,”金克拉修好了马桶,转过身回答道,“不管是谁都需要它,不是吗?”

克拉尔斯想要脱掉那条碍事的长裤,但她看到探险队都在场,还是没有这么做。

“那个,我想出去走走。”克拉尔斯从床上站起来说道,“你们就不要跟来了。”说完,她就推开门向街上走去。

克拉尔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观察人类的城市,这里的一切事物对她来说都是新奇的,无论是超市玻璃门还是下水道井盖。不过她十分厌烦交通工具的噪音。

虽然现在的天气并不热,但对于从没穿过两件衣服的克拉尔斯而言,已经是酷热难耐。她伸手解开了衬衣扣子,露出里面的紧身背心,苗条的腰身和秀气的小肚脐又牢牢吸引住了路人的眼光。

看见那座形似鸟巢的建筑时,克拉尔斯把它和费斯王国的海神大教堂做了比较——她不理解这种风格。

在街上逛了十几分钟后,克拉尔斯有些口渴,便按照刘本伟的指导来到一个自动售货机前,投进随身携带的硬币——她没有选择那些颜色各异的饮料,只买了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一饮而尽后,她继续探索城市。

一直在暗中保护克拉尔斯的金克拉和康布内森见克拉尔斯走远了,也向自动售货机靠去。

“我也渴了,”康布内森说道,舔了舔干燥的嘴角,“可是我们都没带硬币,怎么办啊?”

“我淦,这还不简单?”金克拉一笑,“我一脚就能踢爆这东西!”

“别犯傻,那样你就暴露身份了。”

“那我轻点试试。”金克拉试着敲了下自动售货机的顶部。啪的一声,一罐饮料从下方的槽里滚出。

康布内森如法炮制,也拿到了一罐饮料,用指甲钩住拉环并拉开。但金克拉的手指太粗,指甲又是直接长在手指顶端上的,因此打不开易拉罐。

“我今天就让你长长见识,”无计可施的金克拉说道,“让你知道像我这样的真男人是怎么喝饮料的!”

金克拉把易拉罐举起来,爪子一用力,易拉罐被捏碎,饮料流入它嘴中。它将碎渣往地上一扔——“怎么样,帅吧?”

康布内森喝完了自己手中的饮料后,又捡起金克拉扔掉的碎易拉罐,一起扔进垃圾箱。做完这些后,他们重新跟上克拉尔斯。

克拉尔斯进入了一处公园——里面的游人并不多,她就习惯这样的地方。她在树荫下的一条长椅上坐下,擦掉额头上的汗,打算休息一会儿。

一条额上有X形伤疤的蟒蛇从树上爬过,蹭掉了几片树叶,飘落在克拉尔斯脸旁。

“公主殿下睡着的样子太美了……”金克拉轻声笑着说道。

“别让她听见了!”康布内森提醒它,“我们是要暗中保护她,如果被她发现了,就会让她觉得我们在跟踪她了。”康布内森本想变色隐身来藏匿自己的行踪,但想到身上的衣服不能隐身,因此打消了这个想法。

克拉尔斯恢复了精力之后,便朝公园外走去。途中她在一面墙上看见了一张启事,大概内容是说自己的爱犬不慎丢失,希望有人看到后联系。下面还附上了地址、联系方式和狗的照片——那是条德牧,雄性,名叫小贝。

克拉尔斯在心中祈祷那条和主人失散的狗不会有事,然后继续前行。路过一家狗肉店时,她的视线落在笼子里的狗身上——她回想起之前看到的寻狗启事,眼前这条狗竟和照片上的出奇地相似。

克拉尔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走到笼子边上叫了声小贝的名字。那条狗立刻转头望向她。

店老板已经打开笼门,揪着小贝的后颈将它从笼子里提了出来,另一只手正握着尖刀。克拉尔斯想要跟他理论,但店老板叫嚣着说店里的狗——包括小贝全是他买来的,想怎么样都可以。这个身高两米多的壮汉乃当地一霸,因此围观群众中无一人敢上前劝阻。

克拉尔斯忍无可忍,一记飞踹正中店老板裆部。店老板吃痛跪倒,克拉尔斯又一脚将其踢翻,随后用高跟鞋踩在他的太阳穴上。克拉尔斯并不想杀死店老板,因此没有蹬穿他的脑袋。

人群中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赶到现场时,克拉尔斯已经带着小贝离去。经过审问后,店老板招认,他店里的狗基本上都是偷来的。

一路上,小贝对救命恩人十分感激,不停地用脑袋磨蹭克拉尔斯的裤子。克拉尔斯能听懂动物的语言,当然也能听到小贝嘴里一直在说谢谢。

寻狗启事上写着的地址离狗肉店只有不到十分钟路程,也不知道小贝的主人怎么会如此粗心。克拉尔斯把小贝带到主人家门口后,敲了下门就赶紧跑到门边上躲了起来,那边能清楚地听见小贝的主人见到爱犬时的惊呼和小贝激动的吠声。

让这条既不幸又幸运的德牧与主人团聚后,克拉尔斯走向市区深处,来到了一条到处是小摊的街道。各种商贩云集于此,叫卖声不绝于耳。

克拉尔斯对此不感兴趣。时间也不早了,她刚准备回刘本伟家去,路口突然一阵骚动,十多辆城管执法车出现在那里,喇叭里的吼声混着叫骂声,一大帮城管从车上跳下,商贩们闻风丧胆,赶忙逃离。城管把摊子掀翻,把商品收缴上车。商贩们有反抗的,立刻就会挨一顿痛殴——即使在23世纪,暴力执法行为依然普遍存在。

这种不人道的行为刺激了克拉尔斯。她刚想出手,又想起刘本伟说过的话,只能压下心里打抱不平的想法选择回避。

眼见着一个叼着根牙签的高个城管正在向一位卖水果的年轻妇女逼近,一道黑影凌空跃出,只见寒光一闪,高个城管立时被劈为两截。那家伙又向后一击,另一个城管的脑袋也被砸爆开。

“杀人啦!快来!”众城管见此情形,全都向那家伙扑去。但那家伙一拳打死一个城管都易如反掌。没过多久,又有一个家伙猛冲过来,轻松解决了剩下的那些城管,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还没逃走的商贩们看见城管被那两个家伙杀光,高声欢呼起来。克拉尔斯早就认出了他俩——“你们出来干什么?”

“我们出来是想保护您的,公主殿下。”金克拉回答,“看到这里出了事,当然要拔刀相助了。”

“笨蛋!这下你俩不被发现才怪!”

“发现了又怎么样,”康布内森用脚尖踢着路面,“都是迟早的事……”

一发子弹射在金克拉脸上。它望向路口,发现有几十辆鸣着警笛,亮着红蓝灯的警车正快速驶来。

“我淦,这下真摊上事了!”金克拉连忙向街道外跑去。康布内森和克拉尔斯跟在它后面。

金克拉看到路边的一辆黑色跑车。“快上车跑路吧!”它说道。

“我进不去啊!”康布内森叫道。

金克拉用爪子掀掉了车顶扔在一旁。“现在呢?”

“这样还行。”康布内森拉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座,克拉尔斯则坐在了后排,并系好了安全带。金克拉坐下后,刚想发动,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它没车钥匙。

金克拉略微一想,把臂刃插入钥匙孔一转,踩下油门——

车还是没开。

“我淦!这他妈的又是在搞什么鬼!”金克拉又猛踩了几脚。车像个屁股后面被捅了一刀的人似的骤然发动了起来,金克拉的鼻子撞穿了前挡风玻璃。

“你居然会开车?”康布内森惊讶地问道。

“我连老家的飞船都会开,”金克拉骄傲地回答,“地球上的交通工具算什么?”说着,金克拉让车加快速度,在街角的转弯处玩了个标准的甩尾漂移,一侧车轮与地面剧烈摩擦,爆出一长串火星。

“别开太快!注意车速啊!”康布内森尖声大叫。

“真正的老司机是永远不会减速的!”金克拉更加用力地踩着油门。路旁的行人都退到安全的地方,把这一幕拍照发到朋友圈。

“我的天!他们又追上来了!”康布内森从后视镜里看到警车正在快速靠近。

“看好了!链之拳!”金克拉用右爪控制方向盘,左爪伸到车窗外——手腕处的推进器冒出火焰,拳头后面连着金属条飞向最前面的那辆警车。金克拉的拳头破窗而入,爪子嵌进仪表台,推进器往上一发力,就将整辆警车甩到一座居民楼墙上,把那面墙砸成碎砖瓦。

金克拉收回拳头,护甲将腕部固定。

康布内森也有样学样地瞄准了一名骑摩托车的警察,弹射出可伸长的舌头缠紧了车把。那警察想要恢复原来的行驶路线,但康布内森的力量更大,拖着摩托车在一根路灯杆子上绕了好几圈。康布内森剧痛难当,一摆头,把摩托车连同路灯一起抛飞到远处。路灯被拧成麻花,摩托车和警察摔落在路边。一辆警车立刻拐进了路口。

克拉尔斯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话。

金克拉用了个新招——

“坠之拳!”

这次它的拳头后面没有连着金属条,直接飞上高空,又猛然砸落到一辆警车顶上。警车被砸进了地底下,变成一堆带火的废渣。做完这些后,金克拉的拳头又自动飞回原处。(作者吐槽:这跟上次的“火箭重拳”有什么区别吗?)

刚才离开的那辆警车从前面包抄过来,金克拉驾驶的跑车被堵在了中间。金克拉急中生智,将掌心的发射口对向地面,猛地射出火焰——在推力的作用下,跑车飞出了警车的包围圈,落到几十米开外的街面上,接着就迅速驶远。但由于轮胎出了毛病,行驶速度明显下降,两辆警车借机追赶上来把他们的车夹在中间。

金克拉还没想出对策,克拉尔斯就元素化出几股水流,重击在那两辆警车车头上。上面的警察还不打算放弃追逐,克拉尔斯干脆用海水弹把他们连人带车一起轰碎。几辆警车立马补上空缺,把金克拉的车逼进了一条仅容两车并排通过的小道。警车不依不饶地往里挤,金克拉只好把车往右边倾斜。而命不该绝的康布内森向后转过头想要发射声波,左脸颊被压在墙上滑行着。驶出小道后,跑车再次四轮着地。金克拉刚想夸耀自己的神操作,一转头就看见康布内森的脸已经没了一半。

“这笔账你给我记好了!”康布内森在伤口愈合时咬牙切齿地说道。

“记着,记着。”金克拉敷衍道。它往后转了个弯,再突然加速——跑车和一辆警车车头相撞,又如同脱缰野马般撞开三四辆警车,还把另一名骑摩托车的警察碾碎在车轮下。其他警察见大势已去,连忙驾车逃离。金克拉怎肯让他们活着离开,一面驱车奔驰,一面猛烈轰炸。直到整条街道都被烈焰罩住时才作罢。

“飙车的感觉就是爽啊!”金克拉大喊着,“上一次这么爽还是五千多年前开飞船!”

金克拉嗨过了头,跑车偏离了方向,擦着一座楼房的墙壁驶过。克拉尔斯的头撞到了车窗玻璃——平素无比镇静的她竟发出了高分贝的尖叫。

“公主殿下您没事吧?”金克拉转头问道。

“没……没事……”克拉尔斯强撑着回答。

“该不会是晕车了吧……”康布内森说着,指着前方大喊起来——“快停车!前面有面墙!有面墙啊!”

金克拉立即踩下刹车,但车开得更快了——

“我淦!踩错了!”

康布内森想要拉开金克拉,但它已经吓懵了,肢体变得僵硬。情急之下,康布内森只能用自己的一只脚踩向地面,试图让车停下。失去反应能力的金克拉还踩着油门,康布内森的脚在地面上磨出一长条血痕。

“今天是什么运气啊!不是脸被磨就是脚被磨!”

克拉尔斯用水流附在地上想逼停跑车,结果跑车没有停下,反倒把街面扯下来一块。而这时,金克拉才如梦方醒,但现在要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它赶忙用火焰拐弯,没想到又一次弄错了方向,发射口对向了下方——

跑车腾空飞起,冲撞进那幢居民楼的二楼厕所里。那户人家正在准备午餐,被猛然出现的跑车惊得手足无措。

“B市第三区交通委提醒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跑车上的录音机还在播放着。

被愤怒的住户赶出来之后,金克拉抬头望着那辆半插进墙里的跑车——“我在老家时就有好几次把飞船开进了厕所里,现在又把车开进了厕所里,我都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和厕所有什么缘分了……”

“赶紧去找他们!”克拉尔斯第一次面露惧色,“要出大事了!”

“什么大事?”金克拉问她。

“反正……”克拉尔斯急促地喘着气,就像刚从一场噩梦中醒过来似的,“真的……真的是件大事……”

B市另一边,最高政府的机构里。

“这怎么可能,那些家伙居然要重新出现了!”一个须发花白的人焦躁地说道,“通知所有军队!随时准备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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