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云南旅游,没时间写,谢谢大家收藏)
“爸。”乔乐乐回到家,看见乔栋梁站在阳台上发呆,丝毫没有觉察到自己回来,他轻轻的喊到。
“回来了!快回房子休息去。”乔栋梁回过神来看见了乔乐乐。
都说父子话少,很多父子的关系就是这样,一年也说不了几句话。
记忆中,随着年龄逐渐增加,与父亲的话也越来越少,后世,工作压力剧增,心情也颇有几分郁郁寡欢,以至最后变成了父子两人的交谈总会说不了几句话就不欢而散。
每当这时候父亲都会叹口气,像现在这样,点一根香烟,靠着窗户一口接一口狠狠的把烟吸入肺里,而乔乐乐总不以为然的离开,很久不回家,再也不愿意跟他再说一句话。
现在看到这样的场景,心头又是别样的感觉。
因为见过了后世父亲不属于他那个年龄段积劳成疾的佝偻,布满褶皱的皮肤,以及灰白的头发,让人觉得英雄迟暮的岁月。
每次接到父亲的电话,听着父亲沧桑声音慢慢的讲述着关心的话,乔乐乐在另一头沉默,他这才发现原来他竟然没有多少要和父亲说的,每次都是父亲在自说自话,他不耐烦的打断父亲,然后挂了电话。
如今想起,他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当你想起父爱的温度时,它早已不在,这也就成了很多如此般,留下一生遗憾和再也不会遇见的伟岸背影。
“嗯!”觉得自己没什么可以安慰父亲的,他走向卧室,心中暗暗发誓,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让面前这个男人失望。
啪的一声,客厅陷入黑暗,如万籁俱寂,只是有人若站在外面就会看到阳台上有个忽明忽暗的光点,以及窗户内埋头苦读的少年。
少年偶尔抬头,外面的世界灯火通明,像他的内心一样明亮,矗立希望。
少年微笑着又继续翻看课本,这样子如另一个房间刚透过门缝瞧见儿子用功的张萍。
……
翌日。
阳光穿过了枝桠,照的街道两旁的冬青书上露珠闪闪发亮,朝气蓬勃,少年走在洒满阳光的大道上呼吸着后世再也见不到的空气,挺直的身板,消瘦却像是披着阳光,闪闪发亮。
乔乐乐手提着一个斜背包,这种斜背包在这个年代非常流行,几乎每个学生都入手过,以后世的眼光,他没背在身上,或许是觉得很丑,或许是因为书包里装了三十万现金,提在手中才会有安全感。
步行了半小时,来到一家在后世很有名气的茶馆,花间茶居,不过此时的渭城经济还很落后,有钱人少之又少,所以像这种休闲养性的地方生意肯定好不到哪里去。而且花间茶居这时才刚开业不久,口碑名气有待考量,名气的成长,这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轻轻推开玻璃大门,店内是那种欧式风格,看起来比较端庄。
轻车熟路的来到前台,或许是因为生意不好的原因,只有一个收银,也没有服务员接待,乔乐乐询问了史顺早已定好的包间位置,顺着走廊拾步而去。
到了包间,史顺早已经等候多时,乔乐乐也不多话,将书包放茶桌上,拉开书包上的拉链,推到史顺面前。
蓝色的头像看起来有些暗淡,史顺却感觉被闪了眼睛。
仔细清点了数目,三十万,史顺手颤颤巍巍的拉上书包拉链,这一辈子他都没见过这么多钱,甚至无法想象三十万堆在一起是什么样子,但是今天他见到了,一个十五岁少年的手笔。
“这么多?”史顺看着乔乐乐。
“这里是三十万,因为我计划有变,这是企划书,我年龄太小,不方便,所以全程需要史老师你来冲锋陷阵。”乔乐乐笑道,关于苹果传媒未来发展趋势的企划书他已经写好很久了,又因为父亲印刷厂的关系,他又在企划书里加入了另一个计划,而这个计划的载体就是后世遍布全国大中小城市的kfc背后的百胜餐娱。
“感情我成了你征服未来的打手了。”史顺开玩笑道,说着随手接过企划书,翻看了起来,乔乐乐拉了个桌椅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自顾自的喝了起来。看史顺慢吞吞的样子,估计一时半会他是看不完的。
随着时间推移,史顺表情明显看的出一丝丝激动,目光似有光亮闪烁,看到精彩处还时不时用眼角余光扫向一旁焚香煮茗却不知茶味的乔乐乐。
一抹恶趣味涌入,心中早已惊讶不已“真想把他脑袋剥开看看是什么做的。”
乔乐乐的计划看书起来很多张,但说起来其实很简单,第一步便是将校刊版权收入手中,将其从以前的四页换成八页,内容和以前没有多大变化,只是会加入广告,就是后面加的那四页,会穿插在先前的那四页中。
第二步便是将校刊的名气打出去,它从今天开始得发布也不在局限于学校,这么做的目地就是提高他的知名度,因此校刊从此便会有一个文艺的名字“拾忆”。
第三步,就是必须在半年内让拾忆能够遍布各大初高中以及大学校园,而且那时的拾忆不在是几张纸的期刊,而是以杂志的样子出现。
当然要实现这样设想都需要考虑很多问题,这些乔乐乐在企划书里都有提及,面面俱到的道出了史顺能想到的所有心声。
比如,谁会在这上面发广告,广告的收费标准,其他学校会不会允许其他学校的刊物出现在本校,未来拾忆成为杂志后的走向。
“拾忆!”史顺呢喃念道,也不知是太过于欣赏一个人的原因,让他盲目,他发觉乔乐乐取得名字竟然有点别样的感情藏在其中,念了一遍,就像会印在心间一样,看一遍,也让人入目不忘。
乔乐乐不知道史顺的想法,就如同他并不知道,拾忆这个名字的来历,那个膨胀的信息时代快降临的前夕,期刊和杂志这一类东西才是这时称霸这个世界传递信息的载体。
因为这时,根本很少有人在做杂志,乔乐乐以后世的眼光嗅到了这块完好无损的蛋糕,如同面前史顺在那个时空一样做了第一口吃蛋糕的人。
而且,史顺不知道的是,拾忆这名字便是史顺自己取得。
拾忆,拾起曾经的记忆,在时空里永不再见。
乔乐乐用这个名字也想了很久,这本都是属于史顺的东西,用起来会让他有一种负罪感,只是,他考虑了很久,最后还是用了这个名字。
也不知他是害怕换拾忆的名字会改变故事发展的走向,亦或者是为了纪念那个时空也不知道还是否存在的史老板。
滚烫的茶水进入嘴唇,醉人的茶香与流淌在口腔的苦涩相融合,竟似有白酒一般让人几分迷醉的滋味。
“接下来就是百胜餐娱了……”
这时的百胜可以说是名不见经传,刚进入华夏发展,一切才刚起步,它目前的发展起来像是匍匐的婴儿,而乔乐乐就是要抓住这个机会。
当然,他需要看完计划书后的史顺,去办这些事情,他在企划书中都已详细的铺陈。
“百胜?”他不明白乔乐乐为什么会在这种名不见经传的皮包公司上寄予厚望。
而且似乎异常看重。
史顺如果经历过后世那个世界,他肯定会懂乔乐乐为什么会如此看重kfc,百胜餐娱在后世拥有怎样的地位。
这个世界遍地都是黄金,关键看你要怎么捡起它。
而面对这个黄金遍地的世界,乔乐乐他想捡起最大的那颗,就需要有很大的力气,而不是眼睁睁看着这些黄金无能无力。
丢掉后世的影子,以另一种姿态面对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