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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纸房子(1)

陈建铭 译

纪念伟大的约瑟夫

1

1998年的春季某一天,布鲁玛·伦农在索霍区的旧书铺买了一本《艾米莉·狄金森诗集》,跨出店门一边走一边读,才正要读第二首诗,就在街口给汽车撞倒了。

书籍能改变人的命运。有些人只因为读了《山中王》,不辞千里甘赴偏远的异国大学担任文学教授;一部《悉达多》令成千上万年轻学子醉心东方哲思;海明威的小说造就出许许多多户外健儿;大仲马的著作则教无数妇女从此陷入愁云惨雾,所幸其中不少人借由食谱、烹饪书,得以从自杀边缘捡回性命。布鲁玛如今则成了书本底下的冤魂。

但她并非唯一的受害者。一位钻研古文的老教授,利奥纳德·伍德,曾在自己的书房被书架上掉落的五大册《大英百科全书》砸伤脑袋,导致全身瘫痪;吾友理查德某次打算伸手抽出一本摆得太高的威廉·福克纳小说《押沙龙,押沙龙!》,不慎从书梯上头跌下来,当场摔断一条腿;另一位住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朋友,则因为长时间待在公共档案馆的地下书库而染上结核病;我甚至还听人说过:智利有条狗,某天下午突然疯了似的狂啃整本《卡拉马佐夫兄弟》,结果活活被纸页噎死。

我的祖母每回只要看到我躺在床上看书,就会说:“快把书搁下,那玩意儿可危险了。”过去好几年以来,我一直认定她简直蒙昧无知,可是随着年岁增长,我逐渐明白流着日耳曼血液的老祖母委实睿智过人。

剑桥大学绝大多数有头有脸的人都出席了布鲁玛的丧礼。罗伯特·劳雷尔教授在告别式上朗读一篇备极哀荣的悼文,由于该文颇具学术价值,后来还辑印成册。他在演说中极力推崇布鲁玛在学术工作中的非凡成就,并以“机敏、慧黠”总结其历时四十载的生命。那篇悼文花许多篇幅称颂她生前在盎格鲁—撒克逊对拉美文学之影响的研究领域成绩斐然。可是文章的结语却惹来颇大争议:“布鲁玛将毕生奉献给文学,却万万没料到文学到头来却夺去她的生命。”

有些人指摘劳雷尔以一句“蹩脚的拐弯抹角”毁了通篇演说,因而杠上一票为他辩护的支持者,双方僵持不下、壁垒分明。事后几天,我在友人安家中,亲耳听到约翰·伯农斩钉截铁地朝一群劳雷尔的门生说:

“害她丧命的是那辆汽车,可不是那首诗。”

“说者无意,完全是听者有心。”两名年轻人和一个最直言不讳的犹太女生不甘示弱,当场毫不客气把话顶了回去,“任何人都有自行选择表达形式的权利。”

“还有把好好一篇文章搞砸的权利。那倒是,”年迈的绅士以其惯用的话中带刺语气悻悻地说,“这会儿咱们城里有上百万辆汽车满街横冲直撞,正足够让你们从中拣好词儿来使。”

光是为了这么一个欠高明的句子,整座校园吵得不可开交。甚至有人以“现实与语言之关联性”为题,举办了一场学生征文比赛。还有人跑到索霍区的人行道上,实地测量布鲁玛当时到底走了几步路,连意外发生时她正打算展读的那首十四行诗也被拿来逐字逐句分析研究。大家针对伦敦市区的交通符号学,还有,当大家敬爱的布鲁玛五脏随文学与整个世界俱裂的那一瞬间,文化、都市以及语言相互之间产生的文本连动关系展开一连串激烈辩论。由于我奉命临时递补她在西葡文学系的遗缺,除了要进驻她的办公室,也得忙着代理她的授课工作,根本无暇关照身边热闹上演的纷纷扰扰。

某天早上,我收到一个以这位亡故的同事为收件人的包裹。邮戳显示它寄自乌拉圭,但是上头完全没有注明寄件人姓名、地址,我原本以为那是她屡屡收到的作者赠书,希冀她能在学术刊物上就该书写点儿评介。除非事先知道那本书是寄自非常大牌、正红火的作家,写写吹捧文章能给她带来某些实质的好处,否则布鲁玛根本连拆都懒得拆开。她往往都是直接往纸袋上潦草写上一个大大的“可”字(“不看可也”之意),然后交代我把那玩意儿往成堆待处理的档案里头一塞了事,从此不加闻问。

那个包裹里头果然是一本书,不过并非我原先料想的那种书。当我一拆开包裹,突然感到心头一紧。我先走到门口,把办公室大门关上,然后回到桌前仔细端详那本遍体鳞伤、陈旧不堪的《阴影线》。我晓得布鲁玛手头上正在进行关于约瑟夫·康拉德的研究计划。我百思不解的是:那本书前前后后沾满了又脏又粗的灰垢。三面书口还附着状似水泥的粗砾,稍稍一碰,当场掉下一层薄灰在光洁的桌面上。

我掏出手帕,忐忑不安地捡起一小片碎屑。确实是寻常水泥没错,从书上的痕迹看来,整本书原本曾被水泥密密严严裹覆,后来才被人硬敲下来。

包裹内并没有附上任何信函,里头就只有这么一本破破烂烂、几乎不堪拿取的书。我小心翼翼用手指挑开封面,布鲁玛的题赠落款映入眼帘。绿色的钢笔字,百分之百是她的笔迹,干净、利落,一如她本人的一贯作风。字迹倒不难辨认:“致卡洛斯,这本小说一路伴随我飞过好多地方,谨以此书纪念我俩在蒙特雷的那段疯狂时光。容我为自己料事如神的好本事说声抱歉,打一开始我就说了:你的任何举动都不可能令我吃惊。1996年6月8日。”

我对布鲁玛的香闺了若指掌:冰箱里存放哪些食物、床单的气息、内衣上头的香水味。我和系上另两位主管与一名不知怎么勾搭上的学生同列她的入幕之宾。也和其他几位一样,我心知肚明她趁着赴蒙特雷参加学术研讨会之便,照例谈了一场闪电恋情,以满足虚荣、弥补自己渐逝的青春和两段不顺遂的婚姻,也顺道一圆自从读了《百年孤独》之后便无法自拔的梦想:划独木舟上溯马孔多河。这本书为何在两年之后又回到剑桥?过去这两年它去了哪里?假如布鲁玛此刻依然健在,她又会从这些水泥残迹中读出些什么端倪?

我曾夤缘亲抚由叶芝作序、詹姆斯·托兰斯绘制插图的《爱尔兰传说与民间故事集》善本,还有《萨德侯爵及其众亲好友之未刊书札》。我曾有幸得以捧读若干摇篮本古籍,一一轻启其书叶,除了感受其重量,也一尝得天独厚的滋味,但从来没有任何一本书能像眼前这本平装书如此教我深深着迷,它那因受潮而弯曲起翘的纸页,仿佛正张口殷殷召唤着我。

我将书本放回纸袋,收进公文包里,然后做贼似的鬼鬼祟祟抹掉桌面上的泥渣。

接下来整整一个星期,我翻遍布鲁玛的档案,试图从中查出举办单位例行寄给与会评论家与作家的通信簿。我在一个封面标示着“蒙特雷摭忆”的赭红色卷宗里头找到一份名单。两名参加那次会议的乌拉圭作家的名字都不是卡洛斯,但我还是一一记下他们的联络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虽然我一再告诫自己不该擅自涉入布鲁玛的个人隐私,但同时我也认为这本古怪透顶的书——完全无法从漫漶的水泥残迹中解读合该由她本人接收的讯息——实在应该退还给寄件者。

我暂时把那本书搁在书桌上的阅读架,老实说,一连好几个晚上我都目不转睛盯着它,混杂着好奇与焦虑的心情。或许因为爱丽丝总是用吸尘器把书房打理得纤尘不染,不只书架顶层,连每块地毯、每寸桌面也丝毫不放过,这本平装书仿佛当场打破整间书房的均衡状态,活像一个叫化子贸然闯进国宴场合。这本书是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埃梅塞出版社于1946年11月印行。我花了一些工夫,查出它原属博尔赫斯当年与比奥伊·卡萨雷斯合编的“象牙门”丛刊之一。在层层泥灰的覆盖之下,该书系特有的帆船图案仍然依稀可辨,底下似乎还有隐隐约约的鱼群,但是我并不十分确定。

接下来几天,爱丽丝在阅读架底下铺了一块抹布,防止书上不断剥落的泥灰弄脏了玻璃桌面,而且每天清晨她都会更换新的抹布,如此一丝不苟,怪不得打从她一来帮佣就深得我心。

头几封从墨西哥新莱昂市回复的电子邮件完全无法提供任何进一步的消息。那些与会成员名单、议程、街道图,全是我手上已经取得的。不过,其中一名乌拉圭作家透漏:有一位名叫卡洛斯·布劳尔的人当时也参加了该次会议。布劳尔是乌拉圭的藏书家,那位作家还声称曾目睹他搂着布鲁玛一同离开某次晚宴,两人都累得不成人形,想必是在宴会上喝了不少龙舌兰、连跳几支哥伦比亚巴耶那多的后果。“此事请勿张扬,”他写道,“否则就显得我太口无遮拦了。”

我的脑海浮现一幅画面:风雨欲来的典型墨西哥燠热夜晚,布鲁玛在一座南美大宅院的阳台上挨着烛光翩翩起舞,卖力地证明自己纵使没有半点拉丁血统,照样能跳得有板有眼,她一脸正经,活像一回事。然后,我仿佛看见她踉踉跄跄地(开开心心地?),让一个男人牵着手,并肩走在铺着圆卵石的街道上,接着,两人的身影双双隐没在一道黑黝黝的门里。

那位作家还透漏:布劳尔已乔迁到乌拉圭濒临大西洋的罗恰省,从此失去联络,但如果我能等个几天,他或许可以设法向一位朋友打听看看。

十五年是一段漫长的岁月,恰恰也是我远离故国来到英国的时间。每三年,我固定会回布宜诺斯艾利斯一趟,探望母亲、和老朋友叙叙旧,也让自己整个人沉浸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满城满街、各色人等开口闭口全是母语的环境当中,然而我对乌拉圭却几乎一无所知。脑海里只能寻出一丁点模糊的记忆:五岁时曾随父亲登上开往蒙得维的亚的夜班渡轮,再随着父亲下船。还有一次,某位朋友邀我去埃斯特角城小住几日,但我从未到过罗恰省。我只大概知道它约略所在的方位。

阿根廷南部海滩,过去不曾给予我雨天的肮脏挡风玻璃的印象。或许是因为那一大片无边无际的天空、苍劲的风与沙使然,再加上后来经历了那场追索卡洛斯·布劳尔的过程,现在只要有人开口赞美我的藏书,我便会马上联想起从挡风玻璃望出去的罗恰海岸,以至于感到惶惑不安。每年我总会清出至少五十本书送给学生,即使如此,我的书仍旧无可避免在架上前后挨成两排的窘境;书籍在屋子里无声无息地不断滋生、持续蔓延。我对此完全束手无策。

我每每自问:到底为什么要保留很久以后才可能稍稍派得上用场、和本行简直八竿子打不着的书籍?收藏这么一大堆只读过一遍便束之高阁的书,究竟所为何来?待下回(倘若真有下回的话)再度取下展读,天晓得又是何年何月!可是,这么说吧:一旦丢掉那本《野性的呼唤》,或者那本让我挥泪告别苦涩青春的《希腊人佐巴》、抑或《战火游魂》,岂不是一并葬送了构筑我童年岁月之一砖一瓦?至于其他所有随着时光荏苒,逐渐移往书架顶层,从此纹丝不动、默不吭声,忠心镇守着我们心中那方神圣净土的任何一本书就更甭说了。

割舍书籍往往比获得书籍来得加倍困难。书籍与我们之间以互需、相忘之契紧紧相系,它们见证我们生命中某个永远不能回首的吉光片羽。只要书本仍在身边,便依然是我们的一部分。我曾留意许多人会记下他于某年某月某日读了某部书;他们以此留下私人记录。还有人借书给别人之前会先在扉页签署自己的姓名,有人会在通信簿上一一登记哪些书被谁借走,甚至不忘加注日期时间等等。我还知道有些书主比照图书馆做法,在书上盖章、夹借阅卡。没有人甘心自己的书一经出借,从此流落在外、迟迟不归。我们宁可遗失一枚戒指、弄丢一只手表,或是掉了一把伞,也不情愿一本书从此佚失,纵使我们永远不会再次翻阅那本书,但是光凭着铿锵有声的书名,那些书页仍然保存着久远以前、连自己或许都早已忘却的情感。

归根结底说穿了,藏书量多寡的确大有关系。我们将它们摆着供人检阅,活像公开展示一副巨大、裸露的脑子,透漏若干卑微的借口与些许虚假的矜持。我曾认识一位古代语言学教授,他总是借着泡茶煮咖啡的机会,刻意在厨房里多耽搁一会儿,让访客有充裕的时间瞻仰、欣赏他书架上的藏书。等到确定目的顺利达成,他才会两手捧着托盘、脸上堆满笑容再度现身。

既然同为读书人,只要一逮到机会,我们也会窥探朋友们的藏书,即使当做一项消遣。有时是因为我们企图从中找出自己一直想读却无能拥有的某本书,有时候则因为我们想弄清楚眼前这家伙的特殊摄食习性。如果是在自己家里,我们要是让某位来访的同僚独自一人留在客厅里,待回头一瞧,他往往不出所料已站定在书架前、睨着一双眼睛仔细打量咱们的书。

有朝一日,当我们累积的书本数量越来越多,终于冲破一道无形的界线,原本的优越感将全部化为负担,因为从此以往,空间问题将会如影随形、无法摆脱。早在那本《阴影线》寄达我的手上那一天之前,我已经伤透脑筋,寻思哪儿还能匀出地方再容纳一组新书架。打从那一刻起,它成了一道挥之不去的恒常警讯。

幸好学校正值考季,我的心思得以暂离那本书。它兀立在阅读架上,我则必须在自己和布鲁玛的授课工作上两头忙碌。排山倒海的论文报告、纷至沓来的课堂作业令我丝毫不得喘息。还好,暑假接踵而至,我决定提前回国探望母亲,顺道也给自己一个机会,把这本书送还给那位男子(当时他对我而言不具任何意义)并顺道告知他布鲁玛的死讯。老实说,我当然也想借此探清此人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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