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丁张
李荣浩有首歌里唱,“现在爱看下午两点钟的太阳,开始考虑还能活多久多长”。
所以正逢青春的时候,是来不及思考青春这件事的,而大规模地开始思考,竟然是在成熟之后。这大概是生而为人的玄妙和荒谬。
我小时候不善于写故事,总编李静媛说我一写故事就被拴住了,反倒是杂文写得好。这样的描述我喜欢,把我说的像只哈士奇般凶猛。写杂文的时候我痛恨排比,常有神来之笔,现在这神来之笔越来越少了,再重读20多岁时写的杂文,觉得自己老幽默了,现在不幽默了。总编爱我,说,文字悲悯。
不做菩萨,悲悯是不是就算普通人说的正确的废话?
后来需要发现一些作者,我常对具有幽默感的作者另眼相看,错过了就觉得:哎呀,“文坛小沈阳”是不是被我给耽误了?毕竟在人人都写着公众号的年代,谁都能写几句排着比的好话,而那些在苦涩故事边上打着小节奏唱歌的,在鸡零狗碎的青春失恋故事里笑出声来的,才不可多得。
所以发现柳焕杰的时候我很开心,一是他可以讲故事,二来他还边讲故事边说笑话,让人读起来不累。
青春故事都差不多吧,差别在于作者看待世界的方式。柳焕杰大概是个有故事的人,可能被人虐过,被世界玩过,故事里带着一丝感慨,却哀而不伤。这般坚韧,像个盛满蔬果的柳条筐。我感叹他的坚韧与勤奋,赶紧张罗着帮他出书,趁他还有刘海可以梳,并且还正好眼神明亮。
泪往往在欢笑的边上,而好故事,则在一个个朴素的拐弯里。总编看了,眼中含泪,说,为谁风露立中宵。
我说,为谁封路了?谁?
其实也没有,谁年轻的时候没有封路的豪迈和在风露里站半宿的体格啊?
我和总编相视一笑,觉得需要击掌相庆,我们对柳焕杰都很喜欢,说明审美一致,世界观并没有因为她做了那么多畅销书而产生隔阂。同时又不免感叹,年轻的好日子总是要过去的,但不妨碍,在拥有它的时候好好过它。
看了一句话,很喜欢,说:“到了喝热水的年纪,轰轰烈烈不如平静。”可年轻的时候,平静个p啊,起来嗨。
我爱柳焕杰笔下的灿烂千阳,一个人的星期天,八千里路云和兔子快跑,末班车上恋人未满,这竟然是有滋有味的小青春,不可辜负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