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的表演程式是一种规范化的表演程式。在每一出戏里,各个角色都是交叉变换地运用“四功五法”,即“唱、念、做、打”的表演技巧和手段来进行艺术创造的。演员必须长年苦练才能掌握这些基本功,然后才能在舞台上准确、利落、优美地展现出来。唱在戏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俗话说“唱戏”,就是指戏是唱出来的,观众把看戏也常说成是听戏。京剧的唱腔根据人物、情节、场景的不同,有的明朗轻快,有的流畅舒缓,有的刚劲有力,有的平和稳重,还有的悲哀深沉,借以表达人物快乐、坚毅、感伤、悲愤等不同的情绪。京剧中的“念”是指带有音乐性的说话,也叫“道白”,具有节奏感和韵律感,美妙悦耳。但是,这种念白与我们在平常生活中的说话方式是不一样的。“打”是舞蹈性很强的一种表演形式。一类是不用兵器的徒手格斗,另一类则使用刀、枪、剑、戟等十八般兵器,动作十分迅速,与伴奏的锣鼓节奏紧密配合,营造出一种紧张的气势。“做”指的是舞蹈性很强的表演动作、身段、姿势及面部表情等。此外,京剧中的舞蹈、特技动作,如喷火、变脸等也属于“做”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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