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方案我看了,所以写了这么一堆,小微你直接总结一下。”
“我们想的就两点,一立法,跟政府说取缔或者扶持,来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二是加强规范,对有实力的予以扶持或者予以收购。”
“现在市场流入很多山寨商品,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伤害,这是其一;其二,“山寨产品”生产经营毫无规章可循,政府亦难以有效管理,且是对“品牌文化”的一大打击。表面上看,这些担忧似乎有理有据,比如国际品牌手机经过山寨式的高仿后仅售几百块钱,加上这些“山寨产品”功能齐全、样式更新,以绝对优势捕获了普通消费者的芳心,因而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受到严重挤压,甚至可以用“已被完全摧毁”来形容。然而,这“下场”并非“山寨产品”风暴所致,这与生产“品牌产品”的企业自身因素如管理、产品创新、销售等环节也不无关联。试想,在“山寨产品”未到来的“纯净时代”,品牌不也是如海水般起伏沉浮?首先必须承认,“山寨数码相机”、“山寨mp3”等这些“山寨文化”最直接的传达物品,已经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与喜爱,拥有不小的消费市场。在得到政府许可的合法经营下,或者在没侵犯他人专利等权利的条件下,消费者愿意买并喜爱某种产品也是一种自由,“山寨产品”更无罪可言。在此意义上,除了“山寨们”坚守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我们唯一要做的是,就是去有效地规范“山寨市场”,使之良性运营,如在质量监控、消费者知情权等等方面进行合理管理。同时至少也说明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观念须改变。除了满足高端需求,大量普通老百姓的大众口味也应当以一种人们乐于接受的方式去满足,如此才能使自己在眼睁睁看着别人捡去一块市场肥肉而不至于惊惶不已。在此,“山寨文化”可以说是一种“草根文化”,不必以一种高雅来定式衡量,而禁锢自我眼光的同时,更不许他人看清时势。因此,如果仍以一种“剽窃”、“劣质”标签来审视“山寨文化”,这真不如好好反思这些品牌企业自身生产、销售的模式缺陷,或去领会“山寨工厂”的创新精神与进取意识。切不可因“山寨时代”的全面袭来而大惊小怪,并加以处处抵制。”张神根据小微提的这两点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这番话一说完,那些部门经理一个个打心眼里佩服,掌声雷动。
“既然我说的这些,你们都同意,那就下去做吧。”
“是,董事长!”
“等会,丁爱你带京墨去一下你的实验室,你们俩商量着怎样改良产品。”
“好的,学长走,带你去我的实验室看看,我跟你说,我的实验室都是……”
“说说你俩什么情况?”关小微看着丁爱和京墨已经走出会议室后才问。
“什么什么情况?你不是告诉我会后悔的吗?你说对了不过我请他来公司不是因为什么事,是他真的有能力之前是我意气用事了。”
“知道就好,那我工作去了等会儿中午的时候,约他一起吃个饭吧。”
“行,地址你发我。”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