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下来的于雷,不敢再吐露出心中丝毫的不满,环视四周,瞧着这已经化作残垣断壁的于宅,心中悲苦,远比那半张手掌上传来的痛苦更甚。不仅如此,自己的储物戒指还给那厮抢了过去,此刻真就是一穷二白,就连包扎,都是由一名下人递来东西才得以进行。
就在其包扎之时,徐刽已经找回了刀鞘,将那锋利的刀刃收入鞘中,仿佛是说给于雷听,又仿佛是在自言自语,道:“你我交易已经完成,半年内那人不会再来与你寻仇。”不等于雷答话,他整个人就由下至上逐渐变为土黄色,最终好似泥塑的雕像一般,转瞬间又溃散,此地,再无徐刽。
方才战斗过程,其实是比较短暂的,可动静那时着实不小,此地又是繁华地带,一些个好事者,立马奔上附近楼层较高的茶楼、客栈,更有甚者,或招朋引伴,或孤身一人,去那青楼,一手搂着千娇百媚的巧娘子,窗户大开,身子斜靠窗边,共赏这出好戏。就在这众目睽睽之下,眼瞅着那高门大院之中,一座座亭台楼阁,转瞬倾塌,一条条抄手游廊,崩碎断裂,叫好声那是此起彼伏,隔空喊话者不在少数,一时间,竟是有不少人引以为知己,相约酒局,喝他个不醉不归。
而于家大院内,额上伸出细密汗珠的于雷,正在指挥着剩余的护卫,与众多仆从,将那些残肢断臂、破碎砖瓦拾掇拾掇,该埋的埋,该留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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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于宅跑出来的何默,半点也不停歇,就抱着怀中人,一路奔袭,根本没有丝毫的交流,那半张手掌太过晦气,早就给他毁掉了,只余下一枚储物戒指,还没来得及查看其中有何物,只希望于少爷,能够阔气点。
等到二人出了东城区,早就是皓月当空,即便是带着一人,何默赶路还是非常快的。毕竟脱去了一身甲胄的怀中人,半点不重。
二人一狗,就保持着这么一个古怪姿势,去往西城区,也就是在地图上泛红的那一片,重新寻了家客栈,暂时歇脚。当然,进去客栈之前,自然是将狗子与那人,一并放了下来,可过于迂腐的伙计,愣是不让狗子进店,没办法,也就只好委屈小黄了,由着伙计代为照看。
两人要了一间房,就这么一起住了下来,反正这些时日与常兄挤一起,也习惯了。进入房中,何默顺手点开了灯火,就迫不及待的一屁股坐在桌子旁凳子上,将从于雷那边得来的戒指取出,开始探查。
如果是一般人,对于这种高等级的储物戒指,自然是没得任何办法的,而所谓的高等级戒指,其实也就是多加了个开门术法而已,不知术法,便打不开,此外就没什么区别了,顶多顶多就是造型上要更好看些。只可惜何默可并不是一般人,开戒指这种事儿,对他来说,就是信手拈来而已。
娴熟的做着这事儿的同时,还能稍稍分心,此前在人群中独独一眼看中这小子,什么冰系术法了得、资质不俗,那都是其次,最主要的,还是觉着他那份帅气,与自己还是很相像的嘛,一下子就起了收徒的心,所以就给顺手掳了过来。只是后来他那份临危不惧,倒是让何默大感吃惊,好小子,心里素质还挺好。
探查戒指的过程中面带笑容的何默,突然神情有些僵硬,低头看向了这大宝石晃眼的戒指,突然间叫骂一声:“靠。”无奈抬头,与那在一旁傻站着的少年笑道:“愣着做啥子,来,来坐嘛。”而后非常麻溜的抽出了一张椅子,伸手拍了拍。
受宠若惊的少年,立马缩起肩膀,走过去坐下,都只敢将一半的屁股搁在凳子上,丝毫不敢直视何默。此前那一场大战,给少年带来的冲击还是很大的,破坏力实在是过于巨大了些,无论那一方,都让自己生出望尘莫及的感觉。
何默将戒指就按在桌子上,手指轻轻摩挲,面对少年,问道:“你叫啥名儿。”
少年稍稍抬头,瞥见对面那人此刻面容还是挺和善的,与此前的煞神模样绝然不同,可仍旧是怕,也不敢多看,就又低下头,怯生生的答道:“林雪。”
何默翻了个白眼,心中腹诽不已,瞧着俊是俊,可这名儿也太娘娘腔了吧,声音也是柔柔糯糯的,要是行走江湖,与人对骂,难免吃亏。接着又问出了自己与之搭腔的真正核心问题:“你身上带钱了吗?”接着又忿忿说道:“这特娘的于少爷也太抠了,好歹是年轻俊彦,出门居然是一个铜板都不带,更别提什么星耀、月魄、日辉,半个也无,全是狗屎元珠还有一大堆没卵用的药物,还有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说到气愤,何默还不由自主的握拳锤在桌子上,发出的声响给林雪吓了一跳。
林雪立马抬起头来,原本俊俏的面庞,逐渐地变得有些扭曲起来,然后就是再也忍不住,一下子哭了出来,一边啜泣不已,一边还用哭腔说道:“您瞧着我这也不像是有钱人呐,我就是刚成为于宅护卫的无名小辈,跟您比就是如蝼蚁一般的存在。您可别杀我呀,那样会脏了您的手的。”
这一下是何默没有想到的,此前的那份临危不惧呢?咋一下子还哭上了?简直是比娘们还要更加的梨花带雨,何况,谁说要杀你了?何默无奈,只好摆摆手,就又瞅向了那枚戒指,没钱啊,愁啊,要是拿这里边的东西抵押,又有些心疼,虽说都是些破烂,但卖还是能卖出不少钱的。
不过也没啥难的,这洛城繁华的很,大晚上的,也会有生意,换些银钱应该比较容易,遂也没有多纠结。一一将其中的物件取出,摆放在桌子上。有两枚蓝色元珠,还有一件源武,是一张弓,瞧着其实还挺高级的。
不愧是于少爷,黑色元珠都不屑一顾,源武也还不错,各种药材年份足够,成品品质也还尚可。
在清点物品的时候,何默随口问道:“你可愿意做我弟子?当然,这个不强求,你要是不愿意那也就算了,你我也不会再有什么交集。”
林雪有些惊讶的抬起头,看向眼前的人,此前何默所展现出来的强大能力,使他在惧怕的同时,肯定也是由衷的有些佩服的,听到此番言语,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何默又将物件一一收起,见他也不作答,随意说道:“不愿意吗。”说着就要站起身来,可手臂却被一把拉住,林雪两只手搭在何默略显粗壮的手臂上,勉强止住其身形,何默只好再一次落座。林雪赶忙说道:“愿意愿意,咋个不愿意嘛。”然后非常有眼力地接过桌子上的那只茶壶,给何默沏上一杯茶。继续道:“师傅请用茶。”
何默微微一笑,接过茶微微抿了一口。林雪一边给何默揉捏着臂膀,一边说道:“师傅您神通广大,徒儿只是一时没想到师傅不仅不杀我,还要收徒嘛,一时间忘了答话。以后若是跟了您,那还不是吃香的喝辣的?师傅您可得照拂照拂徒儿啊。”
给何默说得那叫一个心里舒坦,脸上笑意更浓,随手就取出了那张源武弓,以及一枚蓝色元珠,顺带着还自己掏出一枚品质还不错的储物戒指,递给了林雪,说道:“这就当是为师给你的收徒礼吧,放心,只要没有二心,跟着我,苦不着你。”
林雪嘴中道谢,赶忙将这份见面礼给收了起来。何默瞧着这鬼精鬼精的小子,莫名觉得更加顺眼了不少,又随口问道:“对了,方才一路奔袭,就觉着你小子胸肌壮硕,可瞧着也不咋壮啊。”不仅如此,反而是觉得太轻了。
林雪脑袋微微一歪,面露疑惑,勉强微笑,说道:“可能是锻炼任务过于繁重,锻炼效果显著?”
何默答道:“哦。”反正做护卫时的心酸,何默可是半点都不感兴趣。
林雪噗嗤一笑,双手合十,搁放在嘴前,食指抵着鼻梁,说道:“师傅呀,当然是因为我是女子呀。”
何默一时语塞,有些尴尬,但是收徒已经完成了,也反悔不得。摸了摸鼻梁,说道:“你就在客栈里,好好休息,为师出去一趟,不用等我了。”
说完就立刻起身,顺着窗户翻飞出去,消失在了夜幕中。林雪撅着嘴,看向窗户,心中难免有些担忧,这刚认的师傅,不会就这样抛弃自己跑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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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北而行的常无病,见着了有别于常家村的诸多春意景象,不再是一块块田地相连的景象,也不再是一片漫无边际的沙漠。天空中不断有鸟儿飞过,一路上也都是和风细雨,河流众多,时不时还会遇着低矮的小山,温饱问题完全可以就地解决,抓鱼、捕猎,对于常无病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
所以除了在前一个村落购买来的一匹“神骏宝马”外,就没啥额外开销了。
按照现在的行进速度,要不了几日,就能够抵达第一个任务地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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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华丽车撵上的王潇茜,这几日以来,倍感无聊,能够说得上话的,唯有李叔而已,那些个甲士,与刘威,要么就是惧怕自己的,要么就是双方都不想有什么言语交流的。不过一如现在这样,其实早就习惯了,到也没啥。
一路上闲得发慌,所思所想,甚多,一些个糟心事儿,也都一一复盘,积攒下来的外族仇恨,不少,可若是深究下来,族中,也有不少问题,若想要往后意外少些,免不了就得要清算一番了。可自己终归还不是一家之主,所以手腕方面,就得多多思量了,愁苦啊。
而此时,王潇茜还未能意识到,关于自己的流言蜚语,传播之迅速,远不是身前神骏所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