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简单单一招四两拨千斤,瞬间重创了扑过来的两人。右边一人跪在地上不住地干呕,仿佛要将隔夜饭都呕出来了;左边那个更惨,脸上竟是莫名其妙的地挨了自己同伴重重一拳,吐出一口血水,赫然发现自己的后槽牙都有些松动了。
这是个硬点子!青衫汉子们终于发现眼前这个破衣烂衫的少年是个不好惹的狠角色!这些混迹在江湖底层的小鱼虾们虽然没有绝高的武艺,但也有着江湖儿郎特有的狠厉,明知不敌,但却没有一人退走,反而翻身摸出了身上暗藏的短刀,互成犄角之势,将刀仲围在中央。
眼见一场斗殴竟是动了刀子,楼上的客人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待住,纷纷做鸟兽散;躲在楼梯口暗暗观瞧的店家一见形势竟是发展成了这个样子,心中也是暗暗叫苦,赶紧打发一个伙计出门找人去了。
后槽牙被打松的汉子恶狠狠地盯着刀仲,厉声喝道:“小子!混那条道的?来了锦阳也不去拜个码头,分明是不把我们‘袍哥会’放在眼里!”
自报家门,这是江湖人很常用的一招,如果自家的招牌够响,将对方吓退是很正常的事。
可刀仲显然并不买账,只是将目光放在了三人手中的短刀上,轻轻摇了摇头,平静开口问道:“你们可知道拿刀出来意味着什么?”
这看似天马行空的一问将青衫汉子们问的一愣神,不知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也没有人敢贸然开口回答。
“刀不是摆设,更不是唬人的装饰,而是杀人的利器!”刀仲自顾自地解释道:“当一个人拿出刀来的时候,他就应该已经有了被人杀死的觉悟!你们……做好这种觉悟了么?”
就像在叙述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平静的话语带着淡淡的杀气,宛如腊月的寒风,在三伏天的艳阳里,吹冷了青衫汉子们的心。就在这一瞬间,他们明白,如果自己再动手,眼前的这个少年绝对会立刻杀死自己,不会有一丝的怜悯。
这是个危险的家伙!青衫汉子们握刀的手突然有一丝犹豫。可难道就这么灰溜溜的走了?这对他们来说简直是莫大的侮辱。袍哥会正式成立不过一年,之所以能在鱼龙混杂的锦阳迅速站稳脚跟,靠的就是敢打敢杀的狠厉,如果自己这帮人就这么走了,不出三天,自己的帮会在整个锦阳都会变成笑柄,而自己也再没脸去见那些和自己一起的出生入死的兄弟。进也不是,退也不是,青衫汉子们就这样握着刀僵在了那里。
看着犹豫不前的“袍哥”们,刀仲撇了撇嘴。既然对方不敢生死相搏,那自己也没有必要致对方于死地。刀仲不过是带着人来喝碗酒,哪成想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说起喝酒,刀仲突然发觉楼上安静的有些过份了,猛一回头,愕然发现窗边的桌子已是空空如也,漫说人不见了,就连桌子上的酒壶、装下酒菜的小碗也尽数没了踪影,只剩一扇大开的窗户,犹自在微风中轻轻晃动着窗叶。
“这、这是跳窗跑了?这可是二楼啊!”略一错愕,刀仲愤然冲到窗户边向下望去。只见街道上人来人往,却遍寻不见那朵鲜红绢花的踪影。
“好龟孙!敢耍老子!”刀仲气的咬牙切齿,狠狠拍在窗框上。
又把人丢了,刀仲心里简直郁闷到了姥姥家。自己这是怎么了?这么多年江湖行走,最常干的就是寻人的事,怎么自从护着王大富走了一趟竹州,却反而老是把身边的人弄丢,先前是被人掳走,现在又是自己开溜,就如同中了一个糟糕的诅咒,一个“丢人”的诅咒。
“这孙子是属猫的么?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刀仲气的牙痒痒。按说跳窗这么大的动作,以刀仲的敏锐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发现,可对方还是从自己眼皮子底下溜了,还从容地卷走了桌子上的酒食。
青衫汉子们见刀仲突然冲向窗户,以为他要逃,呼啦一下围了过来。刀仲心中兀自气愤难平,耳中听的动静,一转身,就见青衫汉子们喳喳呜呜冲了过来,心中的恼怒瞬间找到宣泄的地方。
“妈了个巴子!坏我大事,不抽死你们不算完!”
正在气头上的刀仲仅是一个闪身,就将三个大汉打翻在地,抡圆了巴掌往他们脸上招呼,不偏不倚,每人脸上十下,抽完了一轮,还觉得不解气,从头开始又来了一轮。
此时刀仲仿佛化身成了一台愤怒的抽耳光机器,左右开弓、抑扬顿挫,恍惚间还抽出了节奏,正手完了抽反手,左手完了换右手,就好像下定了决心要把这三个没事找事的王八蛋活活抽死。
之前跑出去叫人的伙计很快回来了,让人意外的是,他叫来的并不是官府的人,而是一大群身着青衫、头裹白布的袍哥!
这群袍哥中,领头的是个壮实大汉,身高八尺,虎背熊腰,袖子高高的挽起,露出两条铁柱一般结实的小臂,两臂各纹了一条栩栩如生的青龙,龙头纹在虎口处,龙身盘臂而绕,看起来好不威风。
壮实大汉进了百酌居直接上了二楼,一把推开楼梯口的店家,眼见的画面让他勃然大怒,大喝一声。
“住手!”
刀仲正抽的过瘾,突然听到有人阻止,于是停下了动作起身望去。
狂风骤雨般的耳光停了下来,那三个被刀仲抽的七荤八素的袍哥终于获得了一丝喘息的机会。他们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好不凄惨,脸上满是淤青,腮帮子肿的老高,鼻涕口水混着血水淌了一脸。之前那个后槽牙已经松动的哥们儿突然张嘴一吐,一颗完整洁白的大牙掉在了地板上,发出阵阵轻响。
“龙哥!”
三个猪头兄弟总算见着亲人了,满心的委屈一下子爆发了出来,趴在地上哭天喊地。
壮实汉子低头看着趴在地上哀嚎的兄弟眉头紧皱,费了好大的劲才认出他们谁是谁,心中的怒火不经更盛。妈的,这下手也太狠了!而下手的人就站在旁边,一脸满不在乎地看着自己。
“欺人太甚!”
壮实汉子正欲出手给自己的弟兄讨一个公道,抬头却看见刀仲身后背着的那个长长布包,心头不禁一凛,强压下心头的怒火,细细打量起眼前的刀仲。
和猪头三兄弟不同,壮实汉子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号头目,眼光和心思总是要强上一个档次。虽然他脾气火爆,性格冲动,差点就忍不住冲上去替兄弟出头了,可当他看见刀仲背后长长的布包时却瞬间冷静了下来。
那个布包细细长长,里面肯定装的不是书卷或者鱼竿,那明显就是一把刀!普通人会背着一把长刀在城里晃悠么?眼前这个小子穿着破破烂烂,衣服上还粘着污渍。那些污渍普通人可能不会留意,但壮实汉子却一眼就看出,那是干了的血!无论是自己的血还是别人的血,就这样大大咧咧任其沾满全身的人一定不是好相予的角色。更何况,自己兄弟的实力,壮实汉子还是清楚的,手底下的功夫虽然不硬,但好歹也是从人堆里杀出来的,被人家按在地上这样打脸都不敢反抗,只能说明人家是个高手,一个比他们高上很多的高手。
静心思索一番后,刀仲的孤零零的身影在壮实汉子眼中就不再是势单力薄的表现,而是身怀绝技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