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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推陈出新(4)

白居易自幼聪慧,刻苦读书,尤酷爱读诗写诗,“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以至于口舌成疮,手肘成胝”。唐贞元十六年(800年),白居易考取进士,次年应吏部关试拔萃甲科,被授予秘书省校书郎之职。这时,他所创作的诗歌已经有三四百首之多。元和元年(806年),白居易离职参加制举考试,再登甲科。在读书和创作的实践中,继承与发展了初唐陈子昂、中唐杜甫的现实主义,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又用这一理论指导自己的写作。

元和三年(808年),白居易担任左拾遗,是皇帝跟前的谏官。任职之初,他上疏说:“授官以来,仅将十日,食不知味,寝不遑安,惟思粉身,以答殊宠。”因此,他一方面以章奏直言切谏,另一方面以诗歌婉言讽谏,“欲稍稍递进闻于上。上以广宸聪,副忧勤;次以酬恩奖,塞言责;下以复吾平生之志”。这类讽谕诗有170多首,如:

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

借问何为者?人称是内臣。

朱绂皆大夫,紫绶或将军。

誇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

鳟罍溢九酲,水陆罗八珍。

果擘洞庭桔,绘切天池鳞。

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

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轻肥》)

帝城春欲暮,喧喧车马度。

共道牡丹时,相随买花去。

贵贱无常价,酬直看花数。

灼灼百朵红,戔戔五束素。

上张幄幕庇,旁织笆篱护。

水洒复泥封,移来色如故。

家家习为俗,人人迷不悟。

有一田舍翁,偶来买花处,

低头独长叹,此叹无人谕:

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

(《买花》)

这是《秦中吟》组诗中的两首。《轻肥》写官僚们的骄奢,酒肴的丰美,而以“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作结,与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异曲同工之妙。《买花》写京城驱车策马,竞买牡丹成为习俗,而结句“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揭示出贫富悬殊的主题。组诗中还有《重赋》、《歌舞》、《议婚》等篇,或暴露赋税沉重和农民生活的悲惨,或讽刺公侯豪门的夜半歌舞,醉生梦死。

他的另一组诗是《新乐府》五十首,他说:“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覈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律,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在《寄唐生》诗中,他也谈到《新乐府》的写作目的:“我亦君之徒,郁郁何所为,不能发声哭,转作乐府诗。篇篇无空文,句句必尽规,功高虞人箴,痛甚骚人辞。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这就是说,在文学创作中,内容是第一位的,形式是第二位的,文学创作必须具有充实的内容,具有教育意义。这是文学理论的重大发展。《新乐府》中有《新丰折臂翁》、《杜陵叟》、《卖炭翁》等脍炙人口的作品,如《杜陵叟》写道:

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余。

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

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干。

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

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

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

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

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

白麻纸上书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

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牓乡村。

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

白居易这些针砭时弊的诗篇惹恼了当权的宦官、权贵,被指责为沽名钓誉、诋毁讪谤。元和十年(815年),当权的宦官、权贵找了一个借口,把他排斥出京,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这年十二月,他给远在通州(今四川达县)的挚友元稹写了一封长信,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文学主张。他与那种把文学说成是雕虫小技的观点不同,他认为“夫文尚矣”,而以《诗经》为首,因为“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他对六朝以后背离《诗经》优良传统的倾向进行了批判,指出多溺于山水、偏放于田园,“至于梁、陈间,率不过嘲风雪、弄花草而已”;唐兴以后唯陈子昂《感遇》诗20首和鲍鲂《感兴》诗15首,杜甫的成绩最大,但在传世的千余篇中,如《新安吏》、《石壕吏》之篇什,如“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佳句,也不过三四十句。杜甫尚且如此,何况那些比不上杜甫的诗人。于是,自居易决心担负起改革文学的历史使命,他说:“仆尝痛诗道崩坏,忽忽愤发,或食辍哺,夜辍寝,不量才力,欲扶起之。”白居易的理论是中国古代现实主义文学理论的奠基石。

这时,白居易整理所作诗歌,已达800首,按照儒家“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观念进行分类:《讽谕诗》表示兼济之志,《闲适诗》取独善之义,其余有随感遇而形于叹咏的《感伤诗》和《杂律诗》。他自己推崇的是《讽谕诗》和《闲适诗》,而不重视“诱手一时一物,发于一笑一吟”的《杂律诗》。虽然“人所重者,悉不过《杂律诗》与《长恨歌》已下”,但他主张今后为他编辑诗集时,《杂律诗》可以略去。当然,白居易早年所作的《长恨歌》和江州所作的《琵琶行》是两首杰出的叙事诗,在艺术上达到很高的成就。不过,诗人从“歌诗合为事而作”出发,更注重文学的教育意义,表现了对现实主义的执著追求,这是极为难能可贵的。正如他在一首律诗中写的:“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吟》近正声。”他固然也欣赏“有风情”的《长恨歌》,但毕竟只有《秦中吟》才近于“正声”呀!

据说:“白乐天每作诗,令老妪解之。问曰:解否?妪曰解,则录之;不解,则易之。”通俗易懂,也是白居易创作的艺术特色之一,是他改革文学的另一个方面。这使他的诗拥有更多的读者,发挥更广泛的教育作用。白居易在从长安到江西三四千里的旅途中亲眼见到自己的诗被题写于沿途乡校、佛寺、旅舍、舟船之中,听到被吟唱于士庶、僧徒、妇女之口。他还听说有一个叫高霞寓者要聘一个歌妓,歌妓洋洋自得地说:“我诵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妓哉!”她的身价因此大增。元稹在《白氏长庆集序》中也说:“乐天《秦中吟》、《贺雨》、《讽谕》等篇,时人罕能知者。然而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横勒,街卖于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其甚者有至于盗窃名姓,苟求自售,杂乱间厕,无可奈何”。白居易逝世后,唐宣宗写的吊唁诗中说:

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

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

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故事感悟

白居易,一个现实主义诗人,用自己的诗歌来批判社会、批判现实,也让皇帝了解了时世的矛盾与冲突。作为现实主义的代表,白居易深得人们的喜爱与推崇。

◎史海撷英

白居易改诗

白居易在任杭州刺史的三年期间,曾写下了许多赞美西湖的山水诗。西湖的景色,用他饱满的笔墨勾画点染,显得愈发美丽了。而西湖迷人的景致同样也给了诗人诸多的养分、浪漫的意境,勃然的诗兴,助其诗愈发绚丽了。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我爱湖东行不足,绿杨荫里白沙堤。

这就是白居易开始写的著名的《钱塘湖春行》。可仔细读来,你会发现与流传下来的有一字之差,就这一字之差,他流传着一段佳话。

一次,白居易从孤山寺扶醉而归,乘着酒兴漫步白堤,堤岸两边清水如镜,仰面白云欲吻湖烟,莺燕争春栖柳掠地,不禁诗兴涌动,勃然即吟。

白居易正诗意兴浓得意之际,忽见一个老婆婆拄着拐杖,蹒跚地走在白堤上。白居易走上前对老婆婆说:我刚才作了一首诗,吟给你听听,好不好?于是就把这诗吟了一遍。老婆婆听了说:这诗好啊!只是白沙堤不只你一人喜欢,我们都爱这堤呢。你不如把我字改成最字吧,这就吟出了许多人的心思了。白居易一听喜出望外,连连称改得好,改得好啊!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荫里白沙堤。

于是乎,一首留传于世脍炙人口的佳作《钱塘湖春行》应西湖美景而生,应诗人谦逊而生,应百姓众爱而生,传为美谈。

◎文苑拾萃

白居易的藏头诗

唐代诗人白居易有一首藏头诗《游紫霄宫》:水洗尘埃道未甞,甘于名利两相忘。心怀六洞丹霞客,口诵三清紫府章。十里采莲歌达旦,一轮明月飘桂香。日高公子还相觅,见得山中好酒浆。

诗中第二句头字“甘”,藏于第一句尾字“甞”中。依此类推,第一句的头字“水”,藏于末句(第八句)的尾字“浆”之中。

杨鼎不贪富贵

◎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

杨鼎(1408—1485年),字宗器,陕西咸宁人,明代英宗正统四年榜眼,官至太子太保,谥号庄敏,著作有《助费稿》等。

杨鼎出身于平民,他家境清贫,但天资聪颖,学习刻苦。早年,他在乡试中获第一名以后就去南京国子监学习。他从湖广老家来到南京,不带一个僮仆,他一面刻苦攻读,一面还要自己做饭。当时国子监的负责人陈敬宗考察了他的学问与品行后对他很是赞佩,感慨地说:“杨鼎一个人闭门读书,品行端正,能忍受常人所不能忍之苦,说他像颜渊那样‘一箪食,一瓢饮’也不算过分啊!”

当时有一个任知府的官员得知杨鼎的情况后,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杨鼎推说没有告知父母,加以拒绝。这个知府就托杨鼎的同乡、兵部尚书徐琦去和陈敬宗说:“杨鼎的家里是很清贫的,而这位知府大人家很富,杨鼎父母知道后,对这门亲事肯定会满意的。”陈敬宗就去劝杨鼎,让他接受这婚事,杨鼎说:“孔子弟子原宪,蓬户褐衣蔬食,而他自己不减其乐;这样的人生活虽贫穷,但在精神和道德上是富有的。绮顿经营畜牧盐业,十年之间成为富商,这样人虽富,却缺少道德。我怎么敢贪求富贵呢?”听了这番话,陈敬宗更敬佩杨鼎的德操了。

经过几年苦学,杨鼎在科举考试中连续取得好成绩:会试第一名(俗称“会元”)、殿试第二名(俗称“榜眼”)。在封建时代,这也算是“一举成名天下知”的盛事了。

杨鼎以“天子门生”的高贵身份进入官场,虽然遭受过几次波折,但总体说来还是比较顺利,最后做到了户部尚书和太子少保。

在翰林院的时候,他为了脱颖而出,建立功名,就向皇帝上书,建议重视国防,加强边疆地区的漕运。这不是翰林应该过问的事情,同僚们因此嘲笑他过于迂腐,但性格执拗的杨鼎认为自己没有错,越来越自信。

杨鼎担任户部左侍郎的时候,皇帝派太监到户部传旨,要求把江南一大笔税银转到皇宫,充实皇帝的内帑,而另外调拨一批税物,抵做武官的俸禄。杨鼎坚持原则,拒绝了皇帝的无理要求。

又有一次,朝廷因为缺乏牛马草料,想向老百姓加收税银。杨鼎站在百姓的立场上,据理力争,最终制止了这项不合理的附加税。

明成化六年,担任户部尚书的杨鼎了解到陕西汉中一带流民很多,有变乱的危险,就上书朝廷,建议在汉中地区设立一名“监司”官,专门管理流民问题。流民愿意附籍汉中的就妥善安置,不愿意附籍的就发放路费遣返回乡。监司还要会同地方官训练士兵,修缮城池,预防将来发生的变乱。他的这条建议被朝廷及时采纳施行了。

户部是主管财政的,杨鼎在这方面也有一些建树。湖广多年遭灾,朝廷的府库经过多次赈济已经空空如也。有一年秋粮丰收,杨鼎立即向朝廷建议,用库存的银两和布匹迅速兑换粮米,以备灾荒。江淮一带的仓库也因多次筹饷赈灾而空虚,杨鼎和户部人员一起研究对策,向朝廷建议,用赎罪、中盐、折钞、征逋等六种办法充实仓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杨鼎在主管财政的户部工作多年,经手银钱无数,但是廉洁自律,没有丝毫的腐败问题,工作也有一定的成绩,声誉很好。但因为他性格执拗迂腐,办事并不是十分得力,同僚关系可能也不太好。成化十五年秋,御史弹劾杨鼎,说他不是“经国”之才。杨鼎并没有为自己辩解,而是连续两次上疏,引咎辞职,以实现自己“退思早”的心愿。

皇帝同意了杨鼎的辞职请求,但又十分敬重杨鼎的清廉人品,给了他很特殊的退休待遇:允许他用公费乘驿传回乡,又命地方官每月供米二石,每年拨四名差役伺候,这种待遇一直维持到他去世。明朝官员退休后的恩赐供给待遇,就是从杨鼎开的先例。

杨鼎曾对儿子和乡亲们说:“吾平生无可取者,但识廉耻二字耳!”

杨鼎晚年的退休生活过得丰富多彩。

他捐资修建了一座“静善书院”,延请名师,教授本乡子弟,想多为家乡培养一些人才。遇到饥荒年月,他也慷慨地捐出自己的积蓄,救济亲朋故旧。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做的,如同自己的本分。

杨鼎去世后,朝廷赠官为太子太保,并且赠谥号为“庄敏”。杨鼎有两个儿子:长子杨时畼,考中了进士,官做到侍讲学士,才能和声望都很好;次子杨时敷,只考中了举人,后来因为替父亲守墓得到朝廷表彰,做了兵部司务这样的小官。

◎故事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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