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那大概有一年的时间之后,米诺同学告诉过我,我那个时候一定是处于青春期和叛逆期之间,简称叫做:青春综合症,所以我当时才会整天烦躁不堪总是没事找事抽。现在觉得她的话说得挺有道理的,因为,同她讲过这些事情之后,我才发现我对蒋若萧究竟怀抱着的是怎样的一种情感。
也许,那只是用来埋藏在心底深处的依赖吧!
我所需要的,只不过是救命稻草一般的救赎罢了,所以我那时才会无论如何都要将自己绑在她的身边,以为那样就叫做不离不弃的相爱。
至今看来,那或许仅仅只是爱,也可以称之为是单恋,但却绝对不是占有或欲望。
是的,大概我只是想要找个人来好好依赖而已。
谁让我天生就生活在了脆弱的阴影里,呵,但愿,我能快点脱离目前的小P孩状态,苍天保佑。
那天晚上,我赌气似的从家里面跑了出来,去了小巷旁边的一家酒吧。
叫什么名字不记得了,反正就算我记得,也不会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推开了酒吧的门,弥漫开来的是浓重的烟酒味,以及各种混杂在一起的香水味。
我皱着眉头坐到了吧台前面,头也不抬地就冲Waiter生硬地喊了一句:“黑啤。”
对方问我:“请问要几瓶?”
“随便。”
他可能会觉得我是个脑子有毛病的家伙,怕我喝完了不付钱,于是就很狐疑又非常吝啬地只把两瓶黑啤端到了我的面前。
靠!
我顿时不爽,顺手从口袋里面掏出五张粉红色的纸币甩到他的面前,不屑地抬起眼说:“拿够这些钱的。”反正也不是我的钱,那些都是夏锦声愿意汇款到孤儿院再由李老太婆用邮寄的方式转交到我手上的。
所以,我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别人管不着。
他看着我傻愣愣地连连点头,然后又迅速地拿了七八瓶左右的黑啤端到了我的面前。我拿起一瓶啤酒就用牙齿咬开瓶盖,猛地灌了一口酒试图让自己身体里面蠢蠢欲动的细胞全部安静下来。以前在孤儿院里的时候,我总会要隔壁的小胖子去帮我偷买啤酒回来,然后我们两个就背着小百合张牙舞爪地猛喝猛灌,直到喝得全身瘫软眼冒金星。所以,每当第二天早晨的时候,小百合都会灵敏地嗅出我身上的酒气,紧接着就是很担心地对我说:“浅年,你不要总喝酒好吗?这样对你的身体不好的,喝酒有害健康。”
该死,那个时候她明明那么的关心我,连我身上的酒精味道都能够闻得出来,现在倒好,我左眼角贴着个创可贴她都不问问是怎么回事!她还打我,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动手打我,想到这里,我干脆拿起瓶子咕咚咕咚地往嘴里面灌。
说实话,我真的很想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然后无比潇洒地放开她,我们就此两清。
做不成情人,那就做仇人。
不冷不热的姐弟关系我一点儿都不稀罕!
周围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充满了我的脑子,简直吵死了,老子今天心情不好,吵什么吵?
“别吵了!把音乐关掉!”我怒气冲冲地站起身,冲着在舞池里面扭动身躯的所有人大声咆哮,果然,那些人全部都向我投来了诧异的目光。很好,目的达成,我就是想要触怒他们,然后等他们走过来跟我挑衅,我就可以一个左勾拳把他狠狠地打倒在地,以此来发泄我心中的怒火。
可是,注意到我的不是什么一看就极度欠揍的流氓小混混,而是一个头发卷卷的飞舞在空中的美女,听到我的吼叫声,她坐在一帮人的中间把高傲的眼神在我的身上兜了几个圈子,然后冲我抿着嘴角甜甜地笑了一下。
很明显的,她那种表情是在故意勾引我。
不过,老子不吃那一套!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她是那个把创可贴按在我左眼角伤痕上的莫七七。
先前我还以为她是那种高贵的公主,不过,现在看到她穿的那种露肩露腰的短裙,原来不过是个贱人。
我不屑地勾着嘴角冷笑了一下。
她却冲我招手,示意要我过去,我想反正也是闲着没事,而且,我又不想这么早就回家去和小百合吵架,管她贱不贱的,我就放纵一下自己好了。这么想着,我就抬了抬下巴一脸戏谑地义无反顾的向她那里走了过去。
“美女,有何指教?”我没有理会她身旁那些男男女女的惊奇目光,而是径直地坐到了她的身边,非常嘲讽地说。
她没生气,反而冲我风情万种地笑着,并且挽住了我的手臂,向周围的人群介绍起我来:“怎么样,是大帅哥吧?我就说我和他认识,你们还不信呢!是不是,浅年?”
她居然直呼我的名字,我和她很熟吗?这女人真不要脸。
不过,我也只是笑,不言语。
“莫七七,可真有你的,这么帅的帅哥也介绍给我们认识一下嘛!”一个浓妆艳抹的女生毫不掩饰自己对我的火辣目光,可是,很快地,她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样,看向莫七七说,“等一下,莫七七,我说你该不会是又背着楚瑾这样吧?”
楚瑾,呵,我记得这可是学校里面学生会主席的名字啊,难道连学生会主席都和莫七七这妞儿有一腿?
莫七七只是露出了带有嘲笑意味的笑容,缓缓开口说:“我喜欢和什么样的男生玩,关他楚瑾什么事啊,我啊,从来就没把他放在眼里。”
“你疯了吧!”那个女生吃惊地大叫一声。
哈,莫七七原来很有个性嘛,看来我要对她另眼相看了。
“帅哥,我们来比划拳拼酒如何?”莫七七根本就不理会她,而是用一种万分缠绵的眼神注视着我,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衣着打扮类似与“婊子”的话,我很有可能认为她迷上我了。
还没有等我开口回答,一个喘着粗气的愤怒声音便在我的耳边响了起来:“莫七七!你究竟有完没完!”
所有人都抬起头向声音的主人看去——
有意思,出现在我眼前的,不正是我们学校大名鼎鼎的学生会主席楚瑾嘛。
“楚瑾?你怎么来了?”那个浓妆艳抹的女生睁圆了眼睛,从沙发上跳起来,看了看楚瑾看了看莫七七,又看了看我,急忙打起了圆场,“你别乱想,我们是偶然聚在一起的,七七今天很乖的!我作证!”
很乖?她乖在哪里?我怎没看出来?
很遗憾,楚瑾看都没有看她一眼,而是走过来,一把粗鲁地拉起莫七七的手腕,哑着嗓子,当着我的面威胁似的对她说:“跟我回去!不准再来这里,你应该知道,惹火我是什么样的下场!”
“我不!”莫七七坚决地挣扎,拼命地想要甩开楚瑾的手。
“你闭嘴!再叫我对你不客气!”楚瑾大声地喊起来,全酒吧的人几乎都听见了,同样作为男人,看到这样的情景,我顿时觉得莫名的不爽。
“打我啊打我啊,你有本事你就打我啊!”莫七七一改满脸灿烂笑容的表情,而是瞪着眼睛冲他扯着嗓子歇斯底里地大叫,“你要是不喜欢我,你就别这么关心我!我才不需要你的同情,更不稀罕你把别人的感情强压到我的身上!你滚!”
听到这样的话,我猛地一震,我想起了小百合,我竟然会觉得我和莫七七同病相怜。
楚瑾似乎真的被激怒了,他皱紧眉头,举起了手就要朝莫七七的脸颊落下,我感到事情有些不好,急忙站起身来把莫七七护到了身后,对他说:“算了,打女人算什么能耐?”
他一愣,依然满脸居高临下的傲气,声音冰冷:“你是谁,这跟你有什么关系?闪开!”
我低了低头,笑了一下:“冷静点,学生会主席,你看,这样下去对你的影响多不好?”
他的面色有些紧张起来,仿佛意识到了什么一样,看了看我,又很气愤地瞪了一眼我身后的莫七七,沉着嗓子低声说道:“莫七七,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你要是想再继续丢脸,我饶不了你。”然后,他便转身离开了。
我不想去管别人家的事情,我也懒得去操那个闲心。我只是看着莫七七当时的表情像是一只被抛弃的小野猫,所以我就泛滥了我的同情心,接着,我带着她走出了酒吧。
“帅哥,你人真好。”她恢复能力出奇的快,刚才还一脸凄楚的哀怨,现在又星光灿烂起来。
我想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搞得懂女人这种动物。
漆黑的夜幕,点点的星芒,只有路灯在街道两旁闪烁着昏黄的光,迷离而又暧昧。
“你干吗一直跟着我啊?烦不烦,我说过了,我对你没兴趣,真没兴趣。”我皱了皱眉头,不打算理会身后的她继续向前漫不经心地走着。
“可是可是,我对你有兴趣啊!”她蹦蹦跳跳地追赶上我,不管“男女授首不亲”的那一套就一下跳到了我的背上,紧紧地环着我的脖子。
该死!
“下去,我数三下,你立刻就给我下去!”我生气地威胁说。
“我要是不下去呢?”她得意地笑,居然敢考验我的耐心。
见鬼,我怎么会倒霉地碰上这种货?得得得,那三下我也懒得数了,我投降,我认输,我怕了她了行不行。
“你别再勒着我的脖子,重得跟头猪似的,下去,告诉我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她似乎终于满意,凑近我的耳边吹了一口气,露出明媚优雅的笑容说:“我就知道,你是个好人。”
算了吧,可别给我戴高帽子了,有好人像我这样的吗?抓着自己的亲生姐姐不放手,我简直就是罪人。
“快点下去。”我又重复了一遍。
“OK!”她轻巧地从我的背上跳到了地面,转身招呼来了一辆出租车,自己很快地坐了进去,对司机说,“去天涯海角。”
天涯海角?有这地方?她还在抽风不成?
她见我仍旧站在原地不动,拉了拉我的手,用撒娇似的嗲嗲的声音直视着我,说:“帅哥,不是说要送我的吗?那就带我去天涯海角吧!”
何为天涯?何为海角?
天之彼端为天涯,地之此端为海角。
事实证明,我被莫七七给骗了。
她是个女骗子,大女骗子,超级大女骗子。
什么天涯海角,不过就是一个破烂小商店的名字。而且,那个小商店不是叫做天涯海角,招牌上写的明明是“田芽海胶”,大体的意思专门卖田芽菜和固体胶水之类的批发店。
真够晕的。
“你看到那家小商店没有?对面的居民楼就是我家,那个亮着灯的窗户就是我的房间哦!”从刚刚在广场附近下了车,她就挽着我的手臂指着某处快乐地向我介绍,我不悦地皱着眉,也不应声。
“嗯,我要走了。”我推开她缠在我身上的白皙手腕,转身便要离开。
她却跳到我的面前,挡住了我的去路,抿着精致的嘴角看着我咯咯地笑。
我问她:“你笑什么?”
她扬着她那娇小的下巴,说:“我笑你一点规矩都不懂。”
我疑惑地挑起一边的眉头问她:“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