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政府绝大部分收入,都用于北伐,为了建立1000万元的基金,已向农民预征一年税款,激起各地民愤。在1926年9月的国民党中央各省联席会议上,毛泽东建议:“预征钱粮足以使农民对本党发生怀疑,不如用公债一法取之于少数有钱人较为可行。”他又说:“预征钱粮不过仅得二三百万元,何苦以此区区之数使数千万农民或大多数人民怀疑我们的决议案是不能实行的呢?本席仍主张发行三百万殷实公债,向殷实商人募集。” ③
这在理论上是对的,但在中国,种下龙种,收获的却往往是跳蚤。政府发行的公债,迅速被摊派到农民头上。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即使对于殷实商人来说,300万也不是“区区之数”,对农民来说,就更是个天文数字了。凡无力认购者,统统扣上“破坏北伐”罪名,拉人兼封屋。在乡间,勒销公债成了比预征钱粮更为酷烈的苛政。全省的抗捐抗债事件,层出不穷。谭平山9月在共产国际的会议上,承认发行公债并不是一个好主意:“由于进行这场战争,国内债券也分配得不当,农民因此被搜刮殆尽,这引起了反感情绪,特别是在广东省东部,来自那里的报道说,农民中发生了骚动。”
而政府千辛万苦刮回来的钱,都集中到蒋介石手中支配,500万收入中有450万用于军事预算,国民政府囊空如洗,何来“巨款”安置工人?要筹,也只能继续从农民和商人身上搜刮,但这势必造成社会关系更加紧张。
8月,远东局派了一个使团(由远东局三名成员和中共两名中央委员组成),在维经斯基率领下,到广州进行实地调查,他们震惊地发现,“居民对罢工纠察队和征用外来货十分恼火。罢工委员会及其整个组织成了‘眼中钉’。” “地方组织和罢工委员会的所有领导人都异口同声地说,他们将千方百计争取立即停止罢工”。
远东局使团认为,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原因,是因为长期以来对罢工的宣传,造成了人们有一种凭罢工一举“击败英帝国主义”的幻想。等到了不得不举行谈判的时候,又把谈判变成一种政治宣传,而不是真正从实际出发。
这个问题最后一次提交广州的领导同志(同中央委员们一起)讨论是在8月28日,当时广州已得到香港方面的口头最后通牒,威胁要对罢工委员会纠察队直接进行武力惩处。这个最后通牒使广州同志的头脑大大清醒起来。在中央同志的促使下,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一项决议,其基本内容是:认为有必要在不要求香港给予货币赔偿的情况下结束罢工,在这方面应当进行整个准备工作。
中共终于同意不再要求政治上、经济上的胜利,无条件结束罢工。但怎么安置几万罢工工人呢?鲍罗廷提了一个方案:将罢工工人分成若干组,以便每月遣散一个或更多的组,付给每个组一定数目的钱,使他们有可能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安顿下来。这笔钱将从进出口的特别税中抽取。
根据这项意见,10月中旬,罢工委员会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在关税上加征2.5%附加税,奢侈品加征5%附加税,以此税作为收束罢工之用。每位罢工工人先领取100元,到各处寻找工作,最好到香港寻找工作,六个月后,还找不到工作,可以回到广州,罢工委员会将继续安排食宿。在保存工人纠察队的前提下,撤回纠察队,停止封锁香港。
然而,这里有一个问题,罢工既已结束,为什么还保留一个“罢工委员会”呢?封锁既已取消,工人纠察队还有什么事可做呢?那自然就是掉转枪口,“同广东内部反动派作斗争”了。可见中共对罢工委员会和工人纠察队非常珍视,希望它成为未来革命政权与武装力量的一支基本队伍。
政府欢天喜地,立即向各国领事转达了罢委会的条件,期在必行。各国勉强接受。10月10日,罢委会召集广州各界群众大会,宣布取消对香港的封锁。中共广东区委和省港罢工委员会分别发表《为停止封锁宣言》。坚持了一年零四个月,令世界瞩目的省港大罢工,正式宣告结束。罢工委员会向全国宣言:“我们对香港封锁的取消,是为了将来根本收回香港的准备。”
中共对省港大罢工的评价,在不同场合,亦各不相同。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副委员长的刘少奇,在工人集会上宣称:“这次罢工把中国革命大路打开了!使中国民众向这大路去革命。这次罢工使帝国主义在东方势力发生动摇,这次罢工是工人掌握政权第一页功课。” 但身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谭平山,评价却完全是南辕北辙,他在9月的共产国际会议上,令人泄气地说:“罢工是去年6月开始的,一直持续到现在,没有取得任何积极的成果。”
胜利也罢,失败也罢,西风已卷尽豪华。现在广州是李济琛的天下。他主张对工农运动加以限制,因此,罢工结束后,政府马上收回权力。新颁布的《罢工法》严厉规定,禁止工会擅自拘人,禁止工人持械游行,禁止工人擅自封锁工厂、商店,禁止工人向工厂、商店强取杂物;未经政府许可不得成立任何工会,未经政府许可不得擅自征收会费和成立罢工纠察队、自卫队,所有罢工一律由“罢工仲裁委员会”仲裁,政府将强制执行仲委会的裁决。不仅全盘照搬蒋介石在武汉的做法,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中共与李济琛的关系,迅速恶化。多数工人也无法适应原来的工作了,他们过惯了集会游行、查抄仇货、巡逻站岗的生活,再也回不去从前了。
有“思想的叛徒”之称的鲁迅,于省港大罢工结束后到达广州。在他眼里,这片让多少人向往和自豪的“革命策源地”,不过仍是“军人和商人所主宰的国土”。对广州,鲁迅用四个字加以概括:“奉旨革命”。他感叹:“广东仍然是十年前底广东。不但如此,并且也没有叫苦,没有鸣不平;止看见工会参加游行,但这是政府允许的,不是因压迫而反抗的,也不过是奉旨革命。” ③这番入木三分的针砭,足令闻者出一身冷汗。
有土必豪,无绅不劣
湖南是革命军北伐进入的第一个省份。
湖南的农民运动,从1925年初开始,以组织农民协会,争取减租减息、停征捐款、取消苛捐杂税、降低物价、重新丈量和分配土地、提高雇农工资、反对土豪劣绅侵吞救灾款、剿灭省内土匪为主,农民与地主虽时有冲突,但整个乡村,尚属平静。
然而,当革命军向北挺进,大规模的农民运动紧随其后,革命之旗插到哪里,农民革命的风暴就横扫到那里。农民运动为北伐提供了巨大的帮助,农民在北军后方组织暴动,骚扰北军,为革命军运送物资、担任向导、侦察、募捐、供应粮食等等。但北伐并没有为农民带来直接的利益,相反,倒多受了一重的压迫。厘金几乎增加了一倍,商品价格暴涨,盐价急升,币制混乱,使农民生活雪上加霜。
在1926年3月召开的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农民运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广州举办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刚从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一职退下来的毛泽东,改任农民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农民运动讲习所所长。
1926年7月,中共中央召开全会,对农民问题,提出一个带有“收束”意味的口号:“全体农民起来反抗贪官污吏劣绅土豪,反抗军阀政府的苛税勒捐”。“全体农民”四字,可圈可点。除了“不耕种而拥有多数田地者”和“重利盘剥者”这两种人外,其他都属“全体农民”之列,都可以加入农民协会。乡绅并不都是劣绅,也有良绅。农民协会所扮演的角色,只是在地主与贫农之间充当调停人,并规定农民武装不得超出自卫的范围,不能设有常备组织,甚至取消了1925年提出的“耕者有其田”的口号。
5月3日,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正式开学,招收学员327名,学习、训练四个多月,于9月中旬毕业。毛泽东的故乡湖南,是选送学员最多的省份之一(20名以上);而广东这个革命策源地,反而学员最少(只有两名),因为前几届学生,均以广东的居多,现在他们都已在乡下闹革命了。当务之急,是把革命输送到那些还没闹起来的省份。
1923年之前,毛泽东是湖南工人运动的领导者之一,1925年以后,他开始转而关注农民问题。毛泽东给学员们讲授《中国农民问题》,这门课足足讲了23个小时。他在为《农民问题丛刊》撰写的序言中提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如果不在农村彻底打倒宗法封建的地主特权,军阀和帝国主义势力,就不可能根本推倒。不改变农村的社会结构,北伐的军事胜利,也只能昙花一现。毛泽东写道:
我们预计:全国三万万以上农民群众当中,以十分之一加入农民协会计算,可以得到三千万以上有组织的农民。尤其是南方的湘、粤、赣,北方的直、鲁、豫,中部的鄂、皖几个政治上特别重要的省份,应该下大力从事组织。有了这几个重要省份的农民起来,其余省份的农民便容易跟着起来。必须到这时候,帝国主义、军阀的基础才能确实动摇,国民革命才能得着确实的胜利。
在全国“政治上特别重要的省份”中,毛泽东依然把湖南摆在第一位。
第六届农讲所开学时,北伐还没开始,9月结束时,北伐军已经打到武汉了。形势发展之快,超乎人们想象。318名接受过政治、军事训练的毕业学员,像水银泻地一样,流向四面八方。足迹所到之处,天地为之变色,山河为之动摇。古老、封闭的中国农村,开始感受到20世纪的震撼了。
11月4日至5日,远东局和中共中央为准备赴共产国际扩大会的联席会议,拟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农民政纲为:
一、推翻农村中劣绅的政权,并要由革命的农民建立平民的政权。
二、革命的农民参加县政府组织。
三、武装农民,乡村中一切武装势力受乡村的革命民众政权所指挥。
四、没收大地主、军阀、劣绅及国家、宗祠的土地,归给农民。
五、保证佃户在其所耕种地上有无限期租佃的权利,并由农会合同革命政权的代表规定租课额。
六、禁止一切欺压迫的契约,包农转租契约亦包含在内。
七、取消以前关于租佃的欺压的契约和欠账,禁止重利盘剥。
八、规定整个一定的农业税,取消苛捐杂税,废除陋规。
九、国家经过农村革命政权机关之手以帮助农民和农村经济。
11月初,毛泽东离开广州,前往上海,就任中共中央农委书记。随即由毛泽东主持,制定了《目前农运计划》。规定农运发展应取集中的原则,选择集会结社自由较多、政治上较重要的铁路江河交通沿线地方,以及农民在经济上有特别痛苦,已有暴动或容易煽动的地区,作为发展重点。全国除粤省外,应集中在湘、鄂、赣、豫四省发展。而湖南则应集中在长沙、岳州、常德、衡州、宝庆五个府属发展。
南方农民运动,在中共内部,以及联共(布)中央、共产国际之间,一直是争论焦点之一。目前中国农村,首先是农民问题,还是土地问题?是让农民自发没收土地,还是土地收归国有?莫衷一是,争辩不休,在1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特别会议上,把“耕者有其田”,亦斥为左派幼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