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心理和行为与年龄相符
不同年龄有不同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心理健康的人,具有与相同年龄段多数人相同的心理与行为特征。
8.睡眠正常
精神负担轻,不会为一些烦恼纠缠不清;入睡容易,很少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二、重视公务员心理健康的社会意义
公务员在社会上是一个特殊的人群,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而且是代表着国家政府来行使这些权力的,他们行为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行政行为的效果,甚至影响着国家的前途命运。从个体发展来说,公务员出现不健康的心理,会直接影响到公务员的身体健康,影响到岗位工作。
首先,公务员的心理状态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心理状态与身体健康有着密切的联系。现代医学证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控制着人类情绪活动,同时也控制着人体内脏和分泌腺体的活动,人情绪的变化必然影响人的内脏与内分泌的活动。不愉快的情绪,必然会使内脏各部分的运作和内分泌腺失调,如紧张的情绪会使肾腺激素分泌大量增加;愁苦郁闷时,胃液分泌和肠道蠕动受抑;愤怒时,血压增高,血糖增加,等等。医学研究表明,饱受悲观、绝望与低落情绪影响的人容易患癌症。由于生气、忧愁、发怒等不良情绪影响而加重多种疾病,已成为临床上的常见惯例。
其次,公务员的心理状态对工作效率的影响。人的工作行为直接受其心理的影响,当公务员在心情好、情绪高涨的情况下工作,就会思维敏捷、思路开阔、精力充沛、乐观自信、有创造性,解决问题迅速、工作效率高;而心情不好、情绪低落时,则会思维迟钝、思路闭塞、操作缓慢、缺少勇气、没有劲头、工作效率低甚至无效率。
可见,能否保证公务员的心理健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公务员只有保持健康愉快的心理状态,才能防止和避免不良情绪的侵蚀与伤害,预防疾病,增进健康,促进工作。因此,公务员不仅要学会一张一弛的工作方法,还要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才能保证身心的健康。
三、提高公务员的心理调适能力,培养良好心理素质
要保证公务员的身心健康,必须首先提高公务员的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培养公务员良好的心理素质。这可以从两方面进行:
首先,加强个人修养。就是要求公务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淡泊名利,正确行使职权,运用手中的权力为社会为人民多做一些有益的事;艰苦奋斗,淡化物质享受;无私奉献,踏踏实实做事,勤勤恳恳做人。还要求公务员培养良好的性格品质。性格是人们对现实的稳定态度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一个人的性格不是天赋的,而是在后天的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公务员要塑造良好的性格品质,就要有意识、有目的地培养。要对自己的性格有正确的估价和了解,经常自我反省,总结出适合自己特点的性格修养方法,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其次,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是指一个人受到外界刺激而产生情绪波动时,在心理上进行自我调整,适应外界环境的能力。
学会否定,不要太固执。人认识事物的能力总是要受到各种各样条件的限制,所以当遇到不同意见时,尤其是反对意见时,要学会分析别人的观点,接受别人的观点,适当地否定自己,不要因为自己的意见被否定就耿耿于怀,伤害自己。
善于转移。当你在工作中受到挫折、产生心理压力而又不能向外发泄时,可以采取转移的办法。可以转移生活的大目标,也可以参加一些健康、高雅、文明的娱乐活动,如游戏、打球、唱歌、跳舞等进行缓解,还可以读一些名人传记,通过名人成长道路来启迪、鼓励自己。
学会宽容。我们不仅要宽容别人,有时候也要宽容自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自己有过错时也要宽容自己。
适当宣泄。把不良情绪宣泄出来就能对心理起到很好的治疗作用。宣泄有多种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培养幽默感。幽默的最大好处就是能调节尴尬。在一些场合学会幽默不仅可以化解自己所处的尴尬场面,避免使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而且还能不伤及别人。
学会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认识自己,有时很难,只有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才能接受真实的自己,也才能在一些问题上看开,不钻牛角尖。
总之,有良好的心态,就能有健康的体魄,也就能更好地全身心做好工作。公务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及其调适,虽然表现为个体问题,但它会波及和影响群体;我们必须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和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层面来予以关注和认识。
本章小结
传统人事管理和当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是两种不同的管理模式,它们产生的时代背景、建立的人性假设基础及其运作方式都有很大的区别。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是指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组织运用科学的开发战略,建立系统的开发机制,对公务人员进行选拔培养、考评配置、激励保障等一系列配套的管理活动。我国公共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进行前瞻性规划。
我国政府部门公共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途径应该是:转变观念,加大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资力度;实施“教育立国”战略,提高全民素质;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结构。
公务员制度是对政府公务人员依法实行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是传统人事管理制度发展的现代形态,是人事行政科学化、法律化的制度体现;同时也是公共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制度。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包括:实行分类管理;保持政治中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原则;实行功绩制;保障公务员权利。
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在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新的《公务员法》体现了科学化、责任性、人性化的特点。
公务员制度一方面为公共人力资源的开发提供了广阔的途径,一方面也为公务员带来了更多的压力。在实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战略时,我们必须重视公务员的心理健康,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务员的心理素质。
【案例】吉林省试行政府雇员制度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政府工作人员对某些人才的特殊需要,吉林省政府于2002年6月颁布了《吉林省人民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率先在全国建立并实行政府雇员制度。2003年2月,吉林面向全国公安系统招聘3名首批政府雇员,旨在加强该省公安系统“金盾工程”和公安网络安全维护工作,开启了吸引高级专门人才为政府工作服务的探索。
在雇用的范围上,主要是根据工作的需要,从社会上雇用为政府工作的法律、金融、经贸、信息、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政府雇员分为一般雇员、高级雇员和资深高级雇员三种。一般雇员是政府一般性服务工作需要的专门人才,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三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高级雇员是政府高层次服务性工作需要的特殊高级专门人才,必须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资深高级雇员原则上在优秀的政府高级雇员中产生,条件特别优秀的人员,也可以直接雇用为资深高级雇员。
雇用政府官员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拟定计划。根据需求拟定雇用计划,包括雇员理由、雇员人数、雇员的专业和条件、工作安排以及雇员的报酬费用等。(2)提出人选。雇员计划报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省人事厅提出人选。(3)政府审定。对政府雇员人选进行考核或招聘后,由省人事厅根据考核或招聘结果,提出具体意见,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4)办理手续。按照审定意见,由省人事厅代政府办理雇用手续,发给《政府雇员证书》,核定佣金标准。省政府授权雇员服务部门作为甲方代表政府与雇员本人签订《雇员合同书》。
在管理上,雇用政府雇员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政府与本人签订雇用合同,明确规定雇用期限,雇用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雇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雇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继续雇用,不合格的要及时解雇。雇员合同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解雇。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标准比照机关公务员平均工资的2~15倍设定14个档次。一般雇员执行1~4档标准,高级雇员执行5~9档标准,资深高级雇员执行10~14档标准。每位雇员的具体佣金标准,由省政府有关部门依据雇员本人的能力和所承担的任务以及佣金标准进行商议,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依据《劳动法》,雇员在受雇期间,由省政府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根据有关规定费用由省政府和雇员本人按比例支付。除此之外,政府不再为雇员提供其他福利待遇。雇员佣金和社会保险金列入财政预算。另外,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政府行政编制。(案例来源:《中国公共行政案例教程》,张德信主编,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4年)
【思考与讨论题】
1.如何做好公共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
2.试分析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不足及改进思路。
3.怎样培养公务员良好的心理素质?
4.试分析实行雇员制的必要性和意义。
5.与《公务员法》规定的“聘任制”比较,吉林省实行的政府雇员制有哪些不足之处?怎样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