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学习要点】
中国的城镇化过程。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其管理对策
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管理问题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问题及其改进
城乡一体化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
在公共管理中,如何统筹城乡社会协调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背景下中国公共管理面临的新问题。从加快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时代要求看,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最现实的选择。从经济功能特征看,城市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区域经济中心,发挥着吸纳和辐射的功能。农村作为城市的广大腹地,要求扩张城乡经济联系,让城市为其提供稳定而广阔的市场,对其进行智力开发与技术帮助,提供有效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这种不可代替的相互需要、相互结合、相互作用是城乡一体化的客观基础。本章将在这种经济联系中研究城乡公共管理问题。
城镇化进程中的公共管理
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在中央提出的“五个统筹”中,统筹城乡发展是核心,是解决其他几个统筹的前提和途径,而加快城镇化进程又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措施,是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一、中国的城镇化过程
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而引起的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居住方式变革的过程。中国的城镇化起步于建国初期。建国以来,由于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原因,中国的城镇化进程相对比较缓慢,在艰难曲折中前进,取得了很大成绩,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城镇化率由1949年的10.6%上升到2005年的43%。
我国的城镇化过程大体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1.健康发展时期(1949~1957年)这一时期是我国国民经济处于战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的建设项目多数配置在大中城市,工业生产吸收了大量的农民进入城镇和工矿区,大城市人口增加较多,使得这一时期的城镇化与工业化基本是协调发展的,有力地促进了城镇化进程。1949年,全国城镇非农业人口为5,765万,占总人口的10.6%,到1957年,城镇非农业人口增至9,949万,占总人口的15.4%。
2.起伏发展时期(1958~1965年)这一时期我国城镇人口总的来说呈下降趋势,由1958年的10,721万下降至1965年的10,170万,占总人口的比重相应的由16.2%下降至14.0%。期间以1960年为界,在1958~1960年的“大跃进”期间,工业发展以全民大炼钢铁为中心,1958年投资比上年猛增87.8%,2195个城镇安排了工业建设项目,一年内农村向工业转移的劳动力达3,800万,数量之多,旷世罕见,致使许多城市负担太重,市政建设欠债增多。1961年以后,党中央大量精简城市人口,充实农业第一线,同时提高市镇设置标准,减少城镇数量,城镇化率由1960年的19.70%下降到1965年的18.0%。
3.停滞发展时期(1966~1976年)这一阶段正处于“文化大革命”动乱年代,受政治运动的影响,国民经济遭到破坏,有效需求十分缺乏,城市停工停产,工业扩张无力,无法吸收城市自身的就业人口,结果导致从1960年起不仅是农民向城镇迁移停止,而且约有2000万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干部被下放农村,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三线”建设把大量的资金、设备、技术力量“靠山、分散、进洞”,工农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形成了各自封闭的社会单元,城乡二元结构更为明显,城镇化处于长期停滞不前的状态中。据资料统计,在这11年中,城市化水平从1965年的18.0%降为1976年的17.40%;城镇人口增长极为缓慢,仅由1966年的9,965万人增加到1976年的11,342万人,年平均递增率1.3%,明显低于同期年平均自然增长率1.75%。
4.稳定发展时期(1977至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化,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得到重新确认,这一时期我国城市发展的主线是加强城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核心地位、强化城市的辐射功能。围绕这一主线推进的改革进程使城市面临机制的改革和制度的创新,割裂城乡的政策开始松动。1979年起,国家逐步放宽对农民从事其他产业和进入城市的限制。1984年,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镇落户从事非农业生产。1990年起,各省陆续放开粮食价格,从而结束了以户口制度为基础的统购统销制度的历史。在土地使用权上,允许有偿转让、租赁与拍卖,允许外商参与土地成片开发,不但改变了城市土地利用结构,而且大大加快了城市化发展速度。乡镇企业作为农民的一种现实选择,不仅带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且促进了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城乡关系向协调方向迈进了一大步。现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城镇经济实力增强,城镇住宅、户籍、投融资及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不断深化。2005年,江苏等省份已经完成了乡镇合并工作,这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完成,将会极大地推动城镇化的进程。可以说,我国城镇化建设真正步人了稳定发展的新时期,城镇化水平从1978年的17.90%提高到2005年的43%,城镇人口由1.7亿增加到5.6亿,是改革开放前30年的3倍多,是世界同期城镇化平均速度的2倍多;全国城市总数由193个增加到2004年的661个;建制镇从2,000多个增加到2万多个。据测算,到2010年,我国需要将1.1亿农村人口转移为城镇人口,而到2050年时,这一数字将达到5.5亿,届时我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70%左右,初步完成中国城镇化过程。
纵观我国的城镇化过程,有两个基本的推动力:第一,社会制度变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城镇化的动力源泉。第二,国家现代化。现代化的工业、交通、生产、生活方式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人口相对集聚,推动了城镇化的发展。但也有一个共同特征:即通过城乡隔离的二元制度的构建,人为“抑制”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结果使得中国城镇化在建国以后的50年中发展十分缓慢。
二、我国城镇化进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
中国城镇化在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也遭遇了许多前所未有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一方面对城镇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现实的负面影响,同时也给城市系统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埋下了不容忽视的隐患,严重制约了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1.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有限的城镇吸纳能力之间矛盾突出
200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若城镇化率按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计算,2020年将达到57%,城镇总人口将增至8.28亿,比2005年增加2.68亿(包括城镇人口自然增长0.37亿)。即从现在到2020年,将有2.31亿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年均增加城镇人口1,811万人,再加上城镇每年新增的1,300万就业劳动力,形成了严峻的就业压力。由于我国工业发展滞后,第三产业又发育不足,严重制约着城市吸纳劳动力的能力。1990年以来,非农产业吸纳的劳动力平均每年仅增长2.7%,低于城市化发展水平,其中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只占39.7%,再加上工业的资本密集度越来越高,单位资本所能吸纳的劳动就业量日趋减少,而第三产业发育又明显不足,比重偏低,内部结构不合理。与世界大部分国家相比,中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比重偏低。目前,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这一比重在60%~80%,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也超过35%,而中国2003年这一比重仅为32%。从结构看,发达国家主要以信息、咨询、科技、金融等新兴产业为主,而中国仍以传统的商业、服务业为主,一些基础性的、新兴的第三产业仍然发育不足。这些问题,直接影响GDP的增长,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
2.城镇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突出
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在发展经济过程中经济总量、经济个量上了大台阶,但相伴而生的是,我国的能源、资源与环境出现了大问题:能源日益短缺,资源日益枯竭、环境日益恶化。从2003年主要水系水质状况调查来看,七大水系已经只有不到30%的水源能够满足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全国70%的城镇缺水;90%的城镇水域和65%的饮用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50%重点城镇集中饮用水源不符合取水标准;污水处理率36%;据联合国有关统计表明,我国空气和水污染的损失占GDP的比重由1995年的8%上升到2003年的15%,还有人民的健康代价更是无法估算。松花江污染、太湖蓝澡暴发、滇池污染应该可以算是中国环境恶化的标志性事件了。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市自然和历史人文资源受到了很大的破坏。
同时,为提升现有5亿多城镇人口的生活质量,需要解决住房、文化教育、体育和商业设施、道路、交通、绿化、供水、排污和环境保护等诸多问题。如果爆发疫情,城镇的传播速度会比农村快,而这些疫情的发源地,通常是人和动物经常有密切接触的市镇或其周边地区,所以,城镇面临的资源、能源短缺和环境恶化问题将随着城镇化进程更加突出,很难吸引高增值产业投资,已严重影响了中国城镇的竞争力,成为我国城镇经济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
3.政策性壁垒依然存在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城镇化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计划的《建议》中,把“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作为必须着重研究和解决的重大政策性问题提出来,党的十六大明确要求“加快城镇化进程”。
但是,实际工作中许多政策并不能落实到位。户籍政策惯性、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保障制度、土地承包制度、公共产品分配使用制度等仍然在阻碍着城市化发展,农村和城镇人口不能享有同等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社会福利待遇,一些政策排斥外来农民工,因为大量农民工涌人,对城镇基础设施、社会治安、下岗职工安置等带来压力。农民进城留不下的问题突出,其凝聚力和辐射力明显不够。
4.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创新滞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与城镇化发展不相适应,农民离开村居不再享有集体经济、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权益,由于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和土地流转机制,离开农业的农民“弃土”动力不足,两栖现象较为普通,既限制了农民向城镇的集聚,也限制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5.国家基建投资数量不足
经济底子薄弱,农村人多地少,农业剩余劳动力多,这是我国国情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重要推动力。然而,在城镇工业中创造一个就业岗位,比在农村安排一个劳动力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据专家估计,在美国创造一个工业就业岗位,平均成本为20,000美元,在基础设施不很完善的国家成本可能更高。就我国而言,0~16岁的建设费用,农村为2,950元/人,小城镇为6,400元/人,城市为9,200元/人。因此,国家基建投资数量不足是制约城镇化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6.城镇运营管理体制不顺
突出表现在城镇土地、交通、防灾减灾、水资源和能源管理等方面。不少地方政府超越自身发展条件,盲目扩张,违规乱办工业园区、开发区的现象比较严重,多圈地、早圈地,浪费土地资源;一些地方片面追求以地生财,超强度开发,损害人居环境。城乡统筹规划滞后,城市化发展与产业特点和区域特色结合不够,随意扩大城市建设规模和标准,城乡建设与自然资源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地方搞了大量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导致城市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短期行为。从长期看,影响了城镇功能的提升。
综上所述,在未来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处理和引导上述问题对城镇经济与建设的影响,已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能否健康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三、优化城镇化管理的基本对策
当前,一方面要通过城镇化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繁荣,以产业发展推动城镇建设;另一方面要通过培育适应市场经济的城镇建设决策机制,充分考虑社会经济资源的承载能力,加快城镇公共管理体制建设来推进城市化进程。
1.壮大经济实力,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
城镇化的国际经验证明,城镇化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城镇化、工业化与第三产业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工业化推动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化能够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反过来,第三产业的发展也会增强城镇的吸纳能力,加速城镇化的进程,为工业化发展提供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因此,根据我国资源禀赋,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应当调整工业发展战略,适时适度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就业机会,在城市工业和经济发达地区,应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扩散;在“十一五”期间,工业部门吸纳就业的能力已相对有限,工业和农业的结构升级也依赖于市场中介和高层服务业的较快发展,城市服务业扩张的空间很大。在这种条件下,只有大力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才能带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所以全面发展城镇服务业尤其是大城市的各种现代服务业,是促进城镇化发展、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
2.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