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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唱出愉快少年事(1)

达明的第一张精选唱片名叫《我们就是这样长大的》,不管你对达明是一见倾心,还是像我一样,先在心底埋下了种子,再等它慢慢发芽、长成参天大树,反正我们就是这样听着达明一派长大的。

小学的时候,从《水浒传》开始,跌跌撞撞地栽进了文学的世界。和所有的孩子一样,刚捧起这本中国最伟大的野性小说时,我只关心故事的情节发展,中间穿插的大段描写一律跳过不看,生吞活剥地把一百二十回看完,竟也津津有味地舔舔手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施耐庵也是一个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家,即使把《水浒传》当小人书看,鲁智深大闹五台山,武二郎三碗不过冈,都是百读不厌的故事。往后的年岁里,大概每两三年就会翻出《水浒传》来看,每次都有新的斩获,尤其是配合着金圣叹见微知著的批注,效果更佳。

我对名著的盲目崇拜,便是在幼时种下的种子。

但进入《红楼梦》的世界,却苦费了一番周折。读完《水浒传》后,当然迫不及待地看完了《三国演义》和《西游记》,四大名著就剩最后一块拼图了。虽说该书有宣扬早恋的嫌疑,但因为有名著的光环,父母是绝不会妨碍你的。赶在小学毕业前把《红楼梦》看完,并亲身体验了“囫囵吞枣”“味如嚼蜡”这两个成语的用意。没翻上几回就碰到隐晦如斯的太虚幻境,往后写的全是这么一大家子人每天都在大观园里面瞎逛、吃饭、看戏、喝酒、对诗,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让不识愁滋味、每天做着白日梦的少年从何下手?我连龄官一遍又一遍地在地上画蔷都不晓得是什么意思,更别说体会什么“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了。第一遍看完《红楼梦》,印象最深的反倒是尤二姐吞金自尽。金子是怎么咽下去的?为什么吞金会死人?《十万个为什么》不会收录这个问题,那时也没有科学松鼠会,这让我兜里揣着硬币的时候也有点提心吊胆的。什么,你说我关注的点很奇怪?

但我始终相信名著。它经受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考验,洗尽铅华,无须任何广告和营销案,如同一个素颜的绝色女子站在你跟前。若我不懂欣赏,那一定是我的问题,我的社会阅历还太浅,还无法品味其中奥妙,因此我们产生了距离感,让我望而却步,退缩不前。这时候,小子,不用怀疑,勇敢地拥抱她。总有一天,你会鬼使神差地重新把她从书架顶层拿下来,从头开始打量她,为自己在过去的时间里将其束之高阁而懊悔不已。所以,到了20岁的时候,我知道重读《红楼梦》的时机成熟了。到大学毕业的时候,关于《红楼梦》的读书笔记,我已经攒了五万多字,家里关于《红楼梦》的书塞满了整整一排,光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就有庚辰本、甲戌本,通行的程甲本也有两套,还有张爱玲的《红楼梦魇》、王蒙的《红楼启示录》、周汝昌的《定是红楼梦里人》《红楼夺目红》《红楼十二层》……毕业论文我也是以《红楼梦》为题,关于其的闲笔描写研究,答辩时拽得连原著都不带,回答导师提问,大段大段的原文张口就来。妻子也是红迷,在北京工作期间,我们为了去大观园朝圣,花了大半天时间从北四环到南二环,进了园区,沿路都在还原1987版《红楼梦》电视剧的拍摄现场。对于名著,从少不更事到年长后的推崇备至,你还真得说一句:古之人不余欺也。

和曹雪芹一样不余欺也的还有其同名歌曲。歌曲的诞生地距离曹雪芹伏案十年之处相隔2000公里,且演绎者所使用的方言也和曹公写作时所用的南辕北辙,但这些都无法阻止达明一派的《石头记》成为超越地域、时空等一切界限的中文流行音乐圣品。

一心把思绪抛却似虚如真

深院内旧梦复浮沉

一心把生关死结与酒同饮

焉知那笑靥藏泪印

丝丝点点计算

偏偏相差太远

兜兜转转化作段段尘缘

纷纷扰扰作嫁

春宵恋恋变挂

真真假假悉悲欢恩怨原是诈

——达明一派《石头记》

香港乐坛的流行歌有千千万万首,若要把历年歌曲放在一起,选出类似“世纪百强”的榜单,任谁来评,《石头记》一定都不会跌出三甲。哦,不对,《石头记》要在整个华文世界做比较才是。从第一下竖琴的琶音开始,刘以达用美丽的双音吉他奏出副歌部分的主旋律,这一吉他连复段一路前行,如梦似幻。黄耀明的嗓音华美至极,那时还留有一头长发的他,把这首歌演绎得超凡入圣。你甚至会觉得,他是在云端踩着舞步录制这首歌的。而迈克、陈少琪的词更不用多说,他们是全曲摆脱本土化标签的最重要的功臣。在《石头记》里,达明一派化身为“独醉病消瘦”的林妹妹,静看大观园里的林林总总。他们看到了什么?

鲁迅评曹雪芹《石头记》,曰:“经学家看到易,道学家看到淫,才子看到缠绵,革命家看到排满,流言家看到宫闱秘事。”至于他自己,则是看到“很多很多的死亡”。幼时听达明一派的《石头记》,一是通过电台,尤其是深夜时分的情感节目;二是在镇上的大卖场,达明的《石头记》总是混杂在林子祥、谭咏麟、许冠杰、徐小凤、梅艳芳等人的代表作里,根本谈不上音质的大喇叭循环播放着“丝丝点点计算”。那时候,我当然不明白达明一派在唱着什么。我只知道,这首歌实在太好听了,或许循环播放个一百遍都没问题。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等到某一天,我忽然明白了曹雪芹想要透过《石头记》表达什么的时候,同时也明白了达明一派想要在这首“同人歌曲”里表达的内容。

读书的时候,语文课上最讨厌的莫过于回答“中心思想”之类的问题。语言的世界里,不应该只有一个标准答案。如果要我归纳总结达明一派的《石头记》到底在说些什么,我也会拒绝作答。我只能说,你听,这歌里绝美的配乐和吟唱,还有这一点一滴都落在你心阶上的吉他音符,这里有末世纪的苍凉,曹雪芹两百多年前的唏嘘、孤独在达明一派这里得到了传承。《石头记》里折射的依然是整个世界而非个体的悲剧,独立寒秋的林妹妹没在葬花,但她内心悲观主义的花朵却绽放如昨。每一朵散落花瓣都仿佛在印证着,和我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时间相比,我们的存在不过是沧海一粟。正如《浮士德》中所云:“所有生成之物,都配遭受毁灭。”曹雪芹,达明一派,都是在万物生成和毁灭过程中的一份子。

当然,这些感悟也是在初次翻完《红楼梦》、初次听到《石头记》的十年后之所得。

身边有很多达明一派的忠实歌迷,若以三年为一代的算法,他们大多年长我两代或以上,一开始听达明或许就已深得其精髓。但我并不羡慕他们,我反而庆幸自己的晚熟。《今天应该很高兴》,一首散发着城市民谣的温婉小品,“我将心声附加祝福,信笺写满”,这难道不是对远方的笔友或爱人的思念吗?后来,他们才告诉我,这是一首关于狮子山下屋村的香港新移民的歌,我这才从歌里头听出了一丝沧海桑田的悲凉感。同样因为太年轻而无法猜透的,还有《你还爱我吗》,在这首甜蜜动人甚至有几分偶像组合的青春气质的歌里,竟传递着如此深刻的含义;《十个救火的少年》就更加不知所云了,什么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冲突矛盾啦,一点没有Get到,都怪达明把这首歌唱得太欢快。这样不明就里的例子实在太多太多了,而达明一派似乎也不屑于爽快地向与他们初次相见的歌迷透露一切。当年听达明,根本参不透他们想要表达的意思,只是简单地把其归类为香港流行歌,可在多年后回望的时候,才恍然大悟,于是沿着儿时走过的路,一点一点地把散落在地上的珍珠拾起来。达明的第一张精选唱片名叫《我们就是这样长大的》,不管你对达明是一见倾心,还是像我一样,先在心底埋下了种子,再等它慢慢发芽、长成参天大树,反正我们就是这样听着达明一派长大的。

卡尔维诺在《为什么读经典》中这样写道:“我们年轻时所读的东西,往往价值不大,这又是因为我们没耐性、精神不能集中、缺乏阅读技能,或因为我们缺乏人生经验。这种青少年的阅读可能(也许同时)具有形成性格的作用,理由是它赋予我们未来的经验一种形式或形状,为这些经验提供模式,提供处理这些经验的手段,比较的措辞,把这些经验加以归类的方法,价值的衡量标准,美的范例:这一切都继续在我们身上起作用,哪怕我们已差不多忘记或完全忘记我们年轻时所读的那本书。当我们在成熟时期重读这本书,我们就会重新发现那些现已构成我们内部机制的一部分的恒定事物,尽管我们已回忆不起它们从哪里来。这种作品有一个特殊效力,就是它本身可能会被忘记,却把种子留在我们身上。”达明一派就是这样,他们用遗忘的方式不动声色地潜伏在我们的思考方式里,或是乔装成无意识的集体回忆在我们的脑海中打下无数烙印。当你日后和他们再聚首时,他们却可以把每一次的重温化作初次相逢。

2006年4月29日,达明一派在上海大舞台举行了他们成军20年以来的首次内地演唱会,许多青年、中年坐着绿皮火车来到了上海,如朝圣一般。乐评教父颜峻写了一篇名为《人们都唱达明一派,但不听》的文章,对这股“达明热”提出了质疑。颜峻认为,在内地的绝大多数地区,达明一派只是一个传说,“另类的人听更另类的,主流的人听更主流的,剩下的人什么都不听”;“人家没有来的时候,也没见你听过一耳朵,怎么突然间就变成了亲人?”作为一个对电子音乐身体力行的先锋音乐家,颜峻还指出,达明一派是一支电子乐队,主要依靠合成器等电子音乐的手法创作,但“所有的人都曾经对电子乐说过不”,而现在都冒出来表达自己对达明一派的致敬之情,就有点像“这一课还没有补上呢怎么就假装是毕业生了”。这篇文章发表后,如兜头盖脸的一盆凉水泼过来。但换个角度来说,只是跟风似的去听达明一派,那又有什么问题呢?在此之前我也没听过任何英国新浪潮的乐队,这又有什么问题呢?这就好比,我在出版商的广告攻势下,把最新的官方授权重译本《百年孤独》《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抱回了家,身边朋友见了,对我报以讪笑,“哟,以前也没见你对这些大部头感兴趣呀,买回家放书架上做装饰吗?”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是一时心血来潮的冲动,买回家没看两页就觉得枯燥无味扔一边了,但我坚信有朝一日总会重新拿起它,拍掉灰尘,审阅它的美。那颗追求经典的心,有什么值得羞耻的呢?

当年达明一派踏入歌坛时,并没有刻意强调自己的人文性。他们首张EP中的《继续追寻》,谈理想,谈奋斗,和着欢快的节奏,也是这样轻松和潇洒。随着时间的流逝,歌者无心,听者有意,达明一派才被悄然地贴上了“文艺”的标签。作为一队组合,生于动荡的80年代的达明并不长寿,但他们的音乐却能历久弥新,背后拖着时代的尾巴,在下一个世纪里让人们尽情嬉戏。因此,无论你什么时候加入达明的派对,都不算晚,因为这场派对永不谢幕。

他们绝大部分都是你生命中擦肩的过客……这时候你不由得怀念起和你一起租《古惑仔》VCD看的人,以及和你一起为《友情岁月》干杯的人。

如果没有郑伊健,我的青春期里关于“留长发”这件事,应该会减少许多冲突吧。

郑伊健的昵称叫“伊面”,天晓得只是因为谐音还是因为他的长发容易让人联想到公仔面。在略显闭塞的上世纪九十年代,男孩子留长发还是一件挺新鲜的事情,而且并不是每个男孩子留长发都能显得很好看。嗯,这和留短发也能好看的女孩子同属低概率事件,日剧《最后的朋友》中的上野树里算一个。总之,郑伊健告诉我们什么叫作“长发美男子”,也是许许多多的男生不惜与全世界为敌、拼死也想把头发留长的罪魁祸首。

真的记不清因为头发的长度和父母、学校闹了多少别扭了。在这所位于山沟沟的中学里,校规不甚严谨,没有规定每天都得身着校服,也没有在校门口树一把尺子量你的头发长度,但一个学期里不定期的校容校貌大检查总是少不了的,男生们的头发总是首当其冲。即使是在平日,你的刘海、鬓角、发梢稍微比平均水平长了那么一丁点,班主任也要找你的麻烦。再加上家里爱管闲事的、不时地唠叨着“什么时候去剪一下你的头发”的老妈。用郑伊健的话来说,“请帮我剪一个西装头,短一点的那种。”所以这日子没法过了。记得有一次,因为仪表检查不及格,我被校方强拉去剃了一个平头,回家后愤愤不平,当晚挥笔疾书,写了一篇名为《发殇》的大字报,贴到了学校的公告栏上。在这篇大字报中,我从屈原为纪念为国捐躯的年轻将士们而作的《国殇》说起,讲到清军入关后强行推行的“去发”,“大清子民,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以此对明朝遗老遗少“去心”,除去他们怀念朱姓皇帝的心,就这么七扯八扯地卖弄了近千把字,还故作幽默地写下了这么一个结尾:“我始终没有勇气去剃个光头回来,因为我害怕再有人强制我去‘植发’。长头发可比剪头发难多了。”当然,这篇大字报在短暂地被围观后,迅速地被老师撕走了。放心,我没被教导处主任拉去谈话,我们的学风还是非常自由开放的。

无论如何,中学时代的我在憧憬不受约束的成人世界的生活时,有着许许多多的愿景,其中就有这么一项:留一个陈浩南式的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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