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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唱出愉快少年事(2)

“一九五六年,石峡尾大火,香港政府为安置灾民,大量兴建徙置区。随着战后一代迅速成长,数以万计的家庭生活在狭小单位中,加上父母为口奔驰,填鸭式制度又不完善,许多少年因此走上歧途。徙置区球场成了他们发挥精力的英雄地,也成为古惑仔滋生的温床……”这是《古惑仔》漫画作者牛佬的开场白。自1996年《古惑仔》被搬上电影荧幕,其电影系列第一部《古惑仔之人在江湖》上映开始,由郑伊健饰演的“陈浩南”和陈小春饰演的“山鸡”成了我们心目中的英雄形象,对黑帮文化的向往和模仿也由此滋生——经常听到班上坐在最后几排的男生在上洗手间的时候悄悄地说:今晚多少点,在某某篮球场,“劈友”;每天放学回家,校门口总是聚集着一大班隔壁学校的学生,他们在等“兄弟”一起走;课间休息的空隙,坐你前排那个在班上不乏倾慕者的女生,向她的同桌说道:哎呀,昨天我路过哪个班的时候,又有一个男生对我吹着口哨,问我“受不受溝”。她那厌恶与不屑中掺夹着志得意满的语气,让你不禁联想起“微信之父”张小龙关于微信的女性用户的一番话:我们微信的用户有一半是女性,她们像男性一样都很热衷于“摇一摇”这个搭讪功能。为什么呢?对,就是为了检验自己的魅力值。对于很多女性用户来说,“摇一摇”并不是骚扰。相反,我的女同事告诉我,她们每个人都在私下看谁收到的“打招呼”多一些。我不知道张小龙是否也爱看《古惑仔》,读中学的时候是否也有听过女生攀比谁招来更多的“受不受溝”,但我知道和微信相仿的另一款移动社交工具“陌陌”的创始人唐岩一定有。我和唐岩共事时,聊起彼此共同的成长经历,除了“阿里巴巴是个快乐的青年”外,还有必不可少的《古惑仔》。

可以说,初中时班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直接学陈浩南干架的坏学生;另一种是捧着歌本拼命学郑伊健唱歌的好学生。

在化身“铜锣湾揸Fit人”之前,郑伊健其实是一位歌手。和许多三色台的艺人一样,1988年他通过新秀歌唱大赛加入了无线的艺人班,并拜入罗文门下。在罗文的眼中,郑伊健是一块做歌手的好料子。“他的音色很好,音域宽广,属于很Man(男性)的那一类;只不过他自己不懂得运用,因此一定要多练习。而且很多时候他唱歌的方法太直,譬如说‘我很爱你’四个字,他就‘我很爱你’地直接唱出来,不懂拐弯抹角。我告诉他,这四个字的表达方式千变万化,是你在情深款款地示爱呢,还是失恋后的回忆呢?是你不喜欢女孩,还是女孩不喜欢你呢?一旦把握住表达方法,他会是个很好的歌手。”师傅寄予了如此的厚望,“伊面”似乎还是有点不以为然,“29岁的人,19岁的脾气,上完了声乐课,便像小孩子般拍着手掌叫:好啦,放学啦!”罗文有点无奈地说道。

对于郑伊健来说,唱歌首先是自己的兴趣,然后才是工作。如香港狗仔队大肆渲染的那般,他会一天24小时宅在家里玩TV Game,认真钻研通关的技巧,因为这是他喜欢的事情,如同他热衷于打台球、打羽毛球、潜水、摄影——还有演戏。“我本来只希望唱歌,但一连出了两张唱片后便没心思立刻再唱。我固定不下来,就用拍电影相间着,两者共存最好。现在蛮不错的,唱歌、拍电影,都跟目标很近。”他喜欢用自己的本能做出判断,他的歌也和他戏里的角色一样有情有义。一如他的首本名曲《友情岁月》:

消失的光阴散在风里仿佛想不起再面对

流浪日子你在伴随有缘再聚

天真的声音已在减退彼此为着目标相距

凝望夜空往日是谁领会心中疲累

来忘掉错对来怀念过去

曾共度患难日子总有乐趣

不相信会绝望不感觉到踌躇

在美梦里竞争每日拼命进取

奔波的风雨里不羁的醒与醉

所有故事像已发生漂泊岁月里

风吹过已静下将心意再还谁

让眼泪已带走夜憔悴

——郑伊健《友情岁月》

大家不会介意这是《古惑仔》的主题曲,所谓的“奔波的风雨里”的每一刻都是血雨腥风和刀光剑影。80后作家贾飞在他的长篇小说《中国式青春》里对“古惑仔”的巨大社会影响进行反思,认为影片中幼稚地鼓吹通过砍杀从而获得社会地位的途径,对青少年来说是毁灭性的。可他似乎忘了郑伊健的粉丝里还有许多好学生。无论对于郑伊健还是对于我们来说,岁月的流逝慢慢地洗刷了“古惑仔”身上的暴力元素,陈浩南的血衣也换成了休闲服,泥沙退去之后,闪耀的金子是永恒的友情。台湾“88水灾”慈善晚会,“古惑仔四大天王”郑伊健、陈小春、林晓峰、谢天华合唱一首《友情岁月》,鼓励我们携起手来,“共度患难日子总有乐趣”;你的初中同学会,在KTV包厢里,和昔日的同窗好友们再唱《友情岁月》,不管手里有麦克风还是没麦克风,也不管这是你们的“班歌”还是“会歌”。18岁出门远行,踏上你幼时仰望过无数次的京广线,想象着若你搭上飞驰的列车,会抵达什么地方——而你现在已无须想象。四年的大学生涯,在寝室里和舍友们朝夕相处,本该亲密无间,可你还是无法向睡在你上铺的兄弟和盘托出你的心里话,譬如你没办法告诉他其实你希望毕业后做些什么,没法告诉他你的理想。你无法向着缺席你青春期的人坦诚你心底最酥软处的理想。毕业后,你和他们像沙丁鱼那样被塞进了上班下班的公交车,你身边的工作伙伴如走马灯似的换了一批又一批,因为工作缘故而加上的QQ好友的名单越来越长,他们绝大部分都是你生命中擦肩的过客,在礼貌性地点头后保持沉默,导致你不得不每年或每两年清理一次这里头的僵尸粉。你麻木地把他们从好友列表中删除,“同事”成了世界上最薄弱的人际关系链。这时候你不由得怀念起和你一起租《古惑仔》VCD看的人,以及和你一起为《友情岁月》干杯的人。

郑伊健是一个典型的畅销歌手,连续几年成为IFPI唱片销量前五强,1999年的四台冠军歌《Together》是“伊面”众多金曲中我最喜欢的一首:

每与你一起这心都很高兴能陪着你世界再没闷事情全部雨天转晴绝对好心情逢凝望那对关怀我眼睛这次不可一起多么地想你和回味与你干过所有事情谁令我心倾情别了更加鲜明期待快快再次见面和讲你听最爱是你生命动人因有你我挂念你深夜达晨曦常自不觉地日夜算日期而时日减少你长得似世纪仍最爱是你坚定自持因爱你纵隔万里心跟你飞今天你请珍重寂寞你便荡来来甜梦中把臂风吹雨飞多晚都等你

——郑伊健《Together》

喜欢《Together》,除了喜欢它爽朗的节奏和郑伊健御用制作人陈光荣干脆利落的电吉他演奏,更喜欢的是郑伊健在这首歌中不假思索的率性。在许多女孩子的心里,这是一首大胆示爱的情歌,可我却觉得它一样适用于真挚的同性。生命中那些动人的时刻不仅仅全是有关爱情、亲情,它还可以来自友情。就像因合作《庙街故事》《百分百感觉》《百分百啱Feel》《天行者》等影片而和伊面成为好友的葛民辉说,郑伊健对朋友太好了,他总会在心里为朋友们留有位置,并不是出于利益而和你称兄道弟,他对你的好甚至像两夫妻那样,想想就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但在香港娱乐圈中,郑伊健的这份纯真、干净,是独一无二的。这也成就了郑伊健的歌,即使没有绚丽的技巧,也一样让你倾心。

2009年12月,郑伊健再次踏上红馆,回到暌违了11年的音乐舞台。环顾四周,演唱会上给他伴奏的乐手们,无一不是从他踏足歌坛第一天起就开始合作的老友。“这个朋友圈子,只会多,不会少。”所以,我说《Together》不仅可以指代男女两人之间的“在一起”,还可以代表一群人的“在一起”,如他另一首《感激我遇见》中所唱的那样:“唯独是可爱的脸,手挽手肩并肩,有缘碰见,仍留在我身边。”

2012年7月,我到澳门出席《南方都市报》“华语音乐传媒大奖”,是至今唯一的一次见到伊健。他穿着剪裁精致的西装,依旧是我们所熟悉的那个“陈浩南”式的发型。他在领取了“百家传媒年度舞台演绎奖”后,现场演唱了他的新歌《Beautiful Day》,台下的女歌迷们纷纷冲到最前排,那是当晚颁奖礼的高潮。我没有随着人潮煽动,而是自顾安静地坐在位子上,听台上的他唱“世界会变,性格懒变,抗拒老练”,觉得安宁。

18岁的时候,我觉得这首歌一点都不摇滚,一点都不酷。可当我年岁渐长,步入社会,遇到了许多挫折,年少时的理想也被一点一点地侵蚀掉的时候,我才慢慢明白《海阔天空》到底唱的是什么。

1999年的暑假,我刚顺利通过中考,奶奶提议,“要不回一趟粤东老家看看?走,去看看你爷爷出生的房子。”于是,我和奶奶两人,在搭乘了14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后,从广东北部的一座山城来到东部的另一座山城。

来火车站接我们的是我一位远房堂兄,很遗憾我把他的名字给忘了。他骑着一辆五羊本田摩托车,载着我们,一路颠簸,才抵达了目的地。这是一座小小的村落,没有任何公交路线和市区接驳,但由于我的另一位堂兄在东莞白手起家,坐拥一家玩具厂,因此家里条件也算富裕。房子是新盖起来的,就建在田边,早上的时候推开门还能见到远处的山头云雾缭绕。它有三四层高,还有采光井。如果现在的城里人过来住上这样的房子,一定开心死了。

可那时候的我没有什么闲情逸致。这村子实在是太闭塞了,别说网络,电视上连香港的TVB、ATV都没有——电视机此时也不是每家每户都有的东西。堂兄是村子里先富起来的人,吃罢晚饭,附近的乡亲们就会来到他家,一起看土里土气的地方台的节目,有的人还自备小板凳呢。村子里的年轻人几乎每天都骑着摩托车往镇子上跑,要么是泡放映厅,要么是泡台球室。总之,这半个月,快把我给憋病了。

堂哥见我百无聊赖的样子,递给我一张盗版卡拉OK的VCD,“喏,要不看看这个?这可是我最喜欢的歌了。”

接下来,《喜欢你》《情人》《真的爱你》《不再犹豫》《海阔天空》《光辉岁月》,一首接一首,堂哥一边看一边跟着唱,他早已忘了最初的目的是帮我解闷。第二天,他还意犹未尽,拉上我又看了一遍。

这是我对Beyond最初的印象。这第一印象不怎么好。

中学时候还时兴过一阵子点歌台。地方电视台搜罗了一大堆KTV,搞一个点歌系统,家庭观众只需要拨打电视上的节目热线,接通后按照屏幕上的提示操作,就可播放这首歌曲了。即使明知道这是电视台和通信运营商合伙敛财的小把戏,大家还是乐此不疲。在“我最喜欢点播的歌曲”里,Beyond是力压谢霆锋、刘德华、伍佰的当仁不让的冠军。因此,在“摇滚乐”这个词还没出现的时候,Beyond于我来说和香港其他流行歌手没有太大的区别。

升上高中后,“玩乐队”开始悄然流行,课室里坐在最后几排的几个男生放学后连球也不踢了,说是约了隔壁班的男生排练。就像荣获2012年日本电影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的《听说桐岛要退部》所描绘的那样,校园即社会,是年轻人即将踏入残酷现实中的预备课,尽管这门课并没有写在课程表上。那些身材高大、长得帅、擅长运动、会下舞厅跳Disco的男生虽功课不好,早已被班主任划入黑名单,可他们却是学生社会里的上流阶层,最受女生们青睐;那些老喜欢读余华、王小波、《红楼梦》的人则统统被划入书呆子的世界,处于这个社会里的最下流。在这个等级分明、秩序井然的社会里,我当然被归入后者,只能既眼红又不屑地看着他们开始脱下“体育明星”的外套,又穿上了一件“偶像乐队”的衣服。在校园广播的“空中现场”里,他们演奏Beyond的《真的爱你》;在校园十大歌手的比赛中,当所有参赛选手悉数亮相,他们作为压轴表演嘉宾登台,演唱Beyond的《真的爱你》;高中二年级文理分班,在班里的告别晚会上,他们还要把吉他、贝斯、鼓搬来,唱Beyond的《真的爱你》。

直到上了大学,我还是没能逃离《真的爱你》的魔咒。几乎每个男生宿舍里都有一把廉价的红棉牌木吉他,总是不约而同地弹出了《真的爱你》的前奏。

我真的受够了。我真的不爱你们。

这时的我和中学时候比已经长高了好几个头,蓄起了长发,也拥有了一把价值不菲的电吉他以及效果器。我在校园BBS上发了一个帖子:“组乐队。唯一的要求是,你不喜欢Beyond。”

我对Beyond的反感,在于我所听到的他们的歌根本不摇滚,也在于从青春期开始,无数的男生把弹吉他和唱Beyond的歌画等号,实际上是把弹吉他和“撩女仔”画等号。年少气盛的我无法接受摇滚乐被亵渎,摇滚乐是不可一世的态度,我根本不在乎台下的你的想法。用音乐去吸引女生、讨好你们,这更是无稽之谈了。嗯,你也可以把我的行径看作对受挫的青春期的一种处心积虑的报复。我丝毫不否认这一点。

很快,我的乐队成员们都到齐了。稍有遗憾的是,我的两位吉他手的启蒙老师都是Beyond的吉他手黄贯中(他们现在已经不怎么听Beyond了)。无妨,我来为你们洗脑,“电台司令”(Radiohead)、“性手枪”(Sex Pistols)、“呛红辣椒”(Red Hot Chili Peppers)……把你的吉他失真扭到最大吧!把你的音量旋钮拨到最大吧!把Beyond赶跑,给他们点颜色瞧瞧吧!

我的吉他手水哥来自粤西的小镇,相信他和我的堂兄一样,是骑着摩托车、打着台球、听着Beyond长大的。对我的狂妄自大,他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对我说:“小樱呀,其实Beyond也不仅只是有《真的爱你》的呢,他们也有很多不一样的歌呢。就像我们觉得五月天就是一个偶像乐队,你会告诉我说,五月天有很多很摇滚的作品,Beyond也如此。”就这样,在半推半就下,我完整地听了Beyond的几张大碟,包括他们最早的《再见理想》以及《乐与怒》,还有黄家驹逝世后Beyond三人行时期的《二楼后座》《Sound》等。原本这只是作为水哥也去听五月天早期专辑“蓝色三部曲”的交换,我当然对Beyond没有任何期待,可随着对Beyond了解的越发深入,我发现自己这些年其实都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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