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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汪精卫叛国投日,李士群招兵买马(4)

话说当日,巡捕房的线人找上门来,就吴世宝当年的杀人案,提出要抓捕吴世宝,以此来要挟吴世宝和佘爱珍掏出一笔银子来“了断”。见多识广的佘爱珍才不吃线人的这一套,悄悄将吴世宝打发到外地后,没给线人一分钱,就把线人给轰走了。佘爱珍有她自己的主意,她找到当年被吴世宝杀死的吴世宝当年的妻子的情夫的妻子,跟她说,当年并不是吴世宝杀的人,这些年,吴世宝为这事吃了不少苦头,东躲西藏,寝食难安。如今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还请这位当年的死者的妻子,能够放过吴世宝。佘爱珍话说到,钱也递到,给这位当年的死者的妻子足足1000块钱。在当时,1000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所以,这位妻子也就同意了佘爱珍的意见。

接下来的事情极富戏剧性,那位妻子在佘爱珍的指使下,到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堂去起诉,要求捉拿杀夫凶手归案,随即,吴世宝自动投案。接着,法院开庭,然后那位妻子当庭指认吴世宝并不是杀她丈夫的凶手,于是,吴世宝又被当庭释放。就此,压在吴世宝肩头数年的命案,就此烟消云散。从此,吴世宝对佘爱珍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为了拉吴世宝下水,李士群拜见了季云卿好几次,季云卿知道李士群在日本人手下干得风生水起,也有意安插几个自己的人到李士群手下,于是也就做了顺水人情,将吴世宝介绍给了李士群。

于是,吴世宝加入了李士群的特务小队,并被李士群封为警卫大队长。吴世宝的加入,极大地壮大了李士群的力量。如果说之前李士群不过是皮包公司,那么有了吴世宝带来的枪和轿车,还有一帮手下,李士群的皮包公司也算鸟枪换炮,有了初步的规模。后来,吴世宝当了汪伪76号的警卫大队长兼第一特务行动队队长,而他的妻子佘爱珍也就成为了他的幕后指挥者。

吴世宝的妻子佘爱珍

这一节,说说佘爱珍,权当为略显沉闷的汪伪76号的历史,添上一个活色生香的小插曲吧。

佘爱珍是广东人,佘爱珍出生前,父亲佘铭三带着全家到上海做生意,也算是海飘一族。虽然佘铭三做的是小本生意,不过经营些茶叶、火腿、鸡蛋,可是由于他工于经营,善于交际,所以后来不仅在上海定了居,而且还让一家老小都过得挺滋润。

佘爱珍的母亲,是父亲佘铭三的三姨太。佘铭三的这个三姨太,长得非常漂亮,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佘爱珍不仅遗传了母亲的相貌,还继承了父亲的智慧,所以佘爱珍从小就特别招人喜欢,不仅漂亮,而且机灵。

虽然佘家不是什么大家族,但是也算家境殷实,所以对于格外漂亮和聪明的女儿佘爱珍,佘铭三也颇为重视。他把佘爱珍送进了当时上海非常有名的启秀女中去上学,启秀女中是今天上海市启秀实验学校的前身,颇具人文底蕴。

然而,谁也想不到,佘爱珍不爱读书,却爱打架斗殴,比男孩还要凶狠,今天把这个同学的脑袋打破了,明天把那个孩子的衣服扯烂了。总之,她去学校,不是去学习的,而是去惹是生非的。

让佘铭三更头疼的是,到了青春期,佘爱珍更不安分守己。虽说启秀女中里没有男生,可上学放学的路上,漂亮的佘爱珍总会遇到一些社会上的流氓和混混。这些流氓阿飞见佘爱珍长得漂亮,就常常来招惹她。要是别的女孩子,被这些流氓打口哨、戏弄调戏,不羞死才怪,可佘爱珍却不觉得害臊,反而很喜欢那种被前呼后拥,被追逐调戏的感觉。于是,佘爱珍忘记了父亲和母亲的再三叮嘱,把那些劳什子的矜持、自重、贞操统统扔到了脑后,跟着那些流氓混混开始出入舞厅和电影院。

后来,风流俊俏的佘爱珍被一个姓吴的富家子弟追逐,最后,这个花花公子把佘爱珍给灌醉了,奸污了她。在当时,这可是辱没家门的头等丑事,可佘爱珍竟然没当回事,不仅没有和这个姓吴的富家子弟决裂,反而天天跟他混在了一起,没多久,竟然怀孕了。原本,佘铭三把女儿送进女中,是巴望她能学得知书达理、贤淑高雅,毕竟佘家的祖先也曾经是前清的官员,自己没有走仕途,却做了小买卖,已经算给佘家老祖宗丢脸了,没想到自己最喜爱的女儿,竟然做出了此等败坏家门的丑事。于是佘铭三狠狠心对佘爱珍说,你去香港把孩子处理了,我供你去国外留学吧。

没想到,佘爱珍根本就不接受父亲的好意,她才不想读书,她要留在上海滩,她要嫁入吴家,做少奶奶!

从来,富家少爷玩弄年少无知的女子,都是始乱终弃的,这个吴家少爷也一样,不过是想玩弄佘爱珍而已,根本也不想娶她做老婆。可他没想到,佘爱珍是个狠角色,平常的女子,如果遭遇这样的玩弄,也就一哭二闹三上吊,闹完也就独自饮泣,然后销声匿迹了。可佘爱珍不肯,她从小就天不怕地不怕,既然当年我佘爱珍能打破同学的脑袋,当下,如果你吴家少爷不娶我佘爱珍,你也别想一个人独活。就这样,身怀六甲的佘爱珍,一次次在吴家的大院里寻死觅活,扯着吴家少爷一次次要共赴黄泉,最后,吴家着实无奈,眼看佘爱珍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只得将这个姑奶奶娶进了家门。

吴家倒也算大户,产业不算小,而且佘爱珍进吴家后不久,就生了个儿子,也算让吴家后继有人了,所以佘爱珍也过了几天安稳日子。毕竟越来越聪明可爱的儿子,让佘爱珍懂得了珍惜生活。

然而,男怕选错行,女怕嫁错郎,佘爱珍想安稳地过日子,可吴家少爷不想。老婆佘爱珍在家带孩子,没人陪他风流快活了,他就又开始在舞厅和电影院里鬼混,开始了和婚前一样寻花问柳的生活。佘爱珍当然会闹,可打破丈夫的头也无济于事。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风流惯了的吴家少爷,怎么会为你一个人守在家里老老实实地过日子呢?

再后来,一件事彻底改变了佘爱珍,那就是她唯一的希望——儿子死了。佘爱珍的儿子,在九岁的时候得了猩红热,夭折了。没了儿子,佘爱珍在吴家的地位迅速下降,而丈夫对自己更是爱理不理了。失望透顶的佘爱珍,干脆绝望地离开了吴家。

然而,佘爱珍又能去哪儿呢?回家?她是回去过,可她再也不是父母心疼的那个佘爱珍了,辱没家门的她,再也不受父母疼爱了。

最后,佘爱珍离家出走,先在一家工厂做女工,后来到当时上海著名的三大骗子之一施德之家当了丫鬟,后来佘爱珍做了施德之的小妾。

然而,这小妾佘爱珍没做几天,她留恋上海滩,最终还是投身那片乱土,在赌场里做了摇缸女郎。

当时的摇缸女郎,就是现在香港澳门的荷官,是赌场里专门为赌徒们下注摇缸的女招。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声名狼藉的女人,才会在赌场里做摇缸女郎。佘爱珍倒把这个工作做得风生水起,在赌场里不仅颇得赌徒们的欢心,还得到了上海滩头号女流氓“花会女王”金宝师娘的赏识。这个金宝师娘不是别人,正是季云卿的姨太。金宝师娘很喜欢聪明伶俐的佘爱珍,还收她做了干女儿。

后来,由季云卿牵线,佘爱珍嫁给了吴世宝。

再后来,吴世宝投靠了李士群,在汪伪76号颇为风光了几年。

1942年,吴世宝被害而亡。随后,佘爱珍被汪伪政府的宣传部副部长胡兰成看上。

当然,佘爱珍不是胡兰成的第一个女人,但却是最后一个。

当时,胡兰成刚刚丢了职,汪伪政府的宣传部副部长的职位没了不算,连房子都没有了,也就是说,胡兰成看上佘爱珍的时候,简直就是身无分文。佘爱珍其实最初并不喜欢胡兰成,但经不起胡兰成的死缠烂打,最后还是跟胡兰成结了婚。

其实,二人结婚的时候,也都年纪不小了,佘爱珍徐娘半老,比胡兰成还大几岁,然而,胡兰成却从此收了心,踏踏实实跟佘爱珍过起了日子。

在胡兰成的《今生今世》里,有四万多字是描写佘爱珍的,对于佘爱珍的相貌,胡兰成是这样描写的:“她长挑身材,雪白皮肤,脸如银盘。她那种脸相,只是小时候是圆脸,随着年纪成长,从她这个人的聪明秀气与英断舒发出来的轮廓线条,笔笔分明,但又难说是长圆脸或长脸带有方形圆意,可比花气日影摇动,不能定准,都变得是意思无限。她眉毛生得极清,一双眼睛黑如点漆,眼白从来不带一丝红筋,真真是像秋水。”“她是生的男人相,性情亦大方条达像男人,谁亦与她只能是极清洁的男女相见,不觉得她有魅力,却自然大家都欢喜她,敬重她。”

“她不擦口红,不穿花式的衣裳,夏天只见她穿玄色香云纱旗袍或是淡青灰,上襟角带一环茉莉花。人说雪肤花貌,容貌已如花,衣裳就只可穿一色,而肌肤如雪,若再穿白,那真要变得像白蛇娘娘了。那年她三十八岁,人家看她总要看小十年,且觉得女人的妙年只能是像她现在这样的岁数。”

胡兰成所有的文章里,对女子描写最美的,就是针对佘爱珍。对张爱玲,都没有如此用心地写过。

可见,对于胡兰成而言,佘爱珍,重于生命中任何一个女人。

然而佘爱珍对胡兰成,却远不如张爱玲那般宽容。

没结婚前,胡兰成跟佘爱珍借钱,佘爱珍200元钱就打发了他,然而张爱玲却给过胡兰成整整两本电影剧本的稿酬20万。佘爱珍浪迹江湖,根本就不崇拜胡兰成,也不低三下四地求着胡兰成,然而张爱玲在胡兰成面前,却低到了尘埃里。

对于佘爱珍最初对自己的情感,胡兰成当然也是知道的。在《今生今世》里,胡兰成就这样写道:“她(佘爱珍)不了解我,从来亦没有看重过我,她这样地对我无心,焉知倒是与我成了夫妻,恰如说的,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但是后来我心境平和了,觉得夫妇姻缘只是无心的会意一笑,这原来也非常好。”

再说和胡兰结婚后的佘爱珍,经营起了毒品生意,后来又开了酒吧,可以说,胡兰成和佘爱珍结婚后,真算得上衣食无忧了。

佘爱珍,究其一生,风流繁复,华丽大方,圆滑世故,也真真称得上上海滩的大姐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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