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三年,美国终于废止了一八八二年通过的排华法案,结束了六十一年的排华历史。从此,除了华人公民在境外出生的子女,可以凭“出生纸”进入美国,华工的妻子也可移民,享受夫妻团聚的家庭生活。
那时我家大哥、二哥、二姐都已到了美国。可大哥不爱读书,只做一份普通工作糊口。二哥很努力,但体弱多病,无法完成学业。家公希望二姐成为一位女医生,二姐已到适婚年龄,准备放弃学业完婚了。家公不但希望毓超早一点到美国深造,也希望他有了儿女后再离开。为毓超完婚,已成为家公心中的头等大事。其实毓超的婚事,也是家婆的心病:因为她是后母,孩子大了,如再不娶媳妇进门,害怕别人说她不关心前妻所生儿子的终身大事,也催着丈夫为毓超托媒。
家公在国外生活了几十年,当年他自己就是自由婚姻,对儿女的婚事更不会包办。那时毓超在恩平城省立越华高中就读。家公本希望他在女同学中选择对象,但毓超对学校里的女生一个也不感兴趣。
冯金雀家经营木材生意,家庭富裕。金雀是位美若天仙,周围几百里找不到第二个比得上她的女孩子。她与毓超同庚,在家不仅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也是爷爷的心肝宝贝,婚事也由她自己做主。
金雀被誉为莲塘之花,是高山打鼓——名声远扬的美女,上门提亲的踏破了门槛。但她眼光高,没有一个中意。提到毓超,不知为什么,她不仅同意马上见面,而且相亲时两人一句话也没说,彼此都觉得相见恨晚,爱上对方了。当天婚事便说定,决定选好日子结婚。金雀只念过小学,她聪颖过人,写起情书来那可是半空中拍巴掌——高手。婚前半年,两人书信不断,纸上恋爱谈得火热,媒婆只是跑腿传话的角色。
毓超五岁那年,妈妈背着他经过一个木材店时,告诉他店老板有个乖巧、聪明、漂亮和他同年的孙女,要请媒婆早早去提亲,将来娶来做媳妇。在那个年代,不仅从小订婚的很多,指腹婚配的也不少,妈妈不是说着玩的。在毓趟的小脑子里,媳妇可能就是玩伴,所以高兴得拍手叫好。但后来直到妈妈去世,没有人再提过此事。新婚之夜,毓超想起妈妈说过的话,问金雀以前是否两家提过婚事,金雀说不知道。待她回娘家询问时,才知毓超的妈妈果然请人提过他们的婚事。只因那时毓超家信洋教,两家信仰不同,没有谈拢。
毓超的妈妈早离开人世了,十几年后,两人仍会结为连理,婚姻真的本是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