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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流浪生涯

小克莱门斯的哥哥去了马斯卡廷后,他和哥哥分了手,生活没有着落,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涯。

他先来到圣·路易斯,在一家《新闻晚报》的排字房做排字工作,给人打短工,工资低得可怜。小克莱门斯胸怀大志,不可能在圣·路易斯久待,他想从这儿开始他的世界旅行,以便见识见识这大千世界。18岁的小克莱门斯当时的目的地是纽约,那里正举行着小规模的世界博览会,那是小克莱门斯的世界。

当小克莱门斯辗转到达纽约的时候,他的身上只有两三块零用钱,还有藏在上衣领子里的10块钱银行支票。他在克里夫街的一家店里干活,工资低到可怜的程度。他住在杜安街工匠寄宿宿舍里,宿舍的住宿条件非常恶劣,是穷工匠们安身的地方。店里付工资时,付的是跌价的钞票,可是按票面付。小克莱门斯每星期的工资只够他的食宿。过了不久,他又到了费城,在《问询报》和《公报》担任“辅助排字工”,干了几个月,工资依然很低。尽管如此,小克莱门斯从未放弃看看世界的梦想,他又匆匆忙忙地跑了一趟华盛顿,到那个城市观光。

1854年,他的哥哥奥里恩又在基厄卡克成立了一个小印刷所,让他前去帮忙。于是他乘坐火车返回密西西比河流域,他在吸烟车厢直挺挺坐了两天两夜。到圣路易时,真是精疲力竭了,又搭乘开往马斯卡廷的轮船,上了船就合衣而睡,整整36小时没有醒。

小克莱门斯在基厄卡克小小的印刷厂干了两年之久,又是1分钱也没有挣到。因为他的哥哥总是什么也付不起。不过小克莱门斯和伙计迪克·海厄姆的日子过得却非常快活,虽然他们拿的不过是空头支票而已。

在贫困交加的日子里,有时也会遇到意想不到的事。在一个冬天的某天午前,他沿着基厄卡克的大街走来,天气寒冷,冷得街上几乎见不到人影。地上,人行道上,小雪片到处随风飞舞,千姿百态,玉树琼枝,可就是观赏时显得太冷了一些。风吹着一张纸片飘过小克莱斯身边,碰在一家人家的墙上,又反弹回来,那纸片的样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捡了起来,这是一张50块钱的钞票。这是他平生第一回见到这样的钞票,何况又是在艰难时刻见到这么大数目的钱。小克莱门斯捡起了钱,周围不见一个人影,他只好在报上登上了广告。在以后的几天里,小克莱门斯因为担心害怕而受罪,恐怕1000块钱也难以补偿。他担心失主见了广告,非得把这笔“巨款”拿走;而失主不来,50元钱在他的手里是罪过,他又盼着失主来。整整4天过去了,还是没人来认领,小克莱门斯却再也受不了这个罪了。小克莱门斯最后决定还是让他自己和他那50元钱脱离险境吧,所以小克莱门斯买了一张前往辛辛那提的车票。到了那个城市,在赖特森公司的印刷所干了几个月的活。

在小克莱门斯的流浪生涯中,他经常住在寄宿宿舍里,那里寄宿的全是普通老百姓,男女老少都有,全都喜欢热热闹闹,唧唧喳喳,有说有笑。这些人性格开朗,性情纯真,待人真心实意,其中也不乏几个对小克莱门斯有深刻影响的人物。麦克法兰,一个40岁左右,比小克莱门斯岁数大一倍的中年人,就是其中一位。

小克莱门斯晚上总喜欢在他的房间的炉火边闲坐,舒舒服服地听他讲个不停,听冬天风暴发出的那沉闷的呻吟声,一直待到钟鸣十下。这时候,他就要动手烤一条熏鱼了,这条熏鱼就是他的睡前酒,也是一个信号,说明麦克法兰要睡觉了,小克莱门斯要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

麦克法兰身高1.8米,细高个儿,严肃而诚恳。他没有什么幽默感,也不太欣赏幽默,他倒喜欢微笑,借以来表现他有一副好脾气。小克莱门斯从未见过他大笑,尽管他待人礼貌,很和气,可是却给人一种敬而远之的感觉。更特别的是他有两三打大部头的书,哲学、历史和科学著作,最主要的是《圣经》和一本辞典。吃过熏鱼之后,他总要在床上看两三个钟头的书。

麦克法兰很健谈,但很少谈到他自己。询问他个人的事不会惹他生气,可也不会得知什么,他总是把话题岔开去。有一次,他对小克莱门斯说,他几乎没上过什么学校,现在学到的这一点儿东西,全是他自己捡来的。这就是他唯一的一次自传性的说明了。在小克莱门斯看来,他学识丰富,这给了小克莱门斯很大的鼓舞。贫苦的生活并未使他低下头来,消沉下去。在这期间,他总是一面做工,一面靠勤奋的自学来提高自己,为日后从事文学创作扫除了文化知识方面的障碍。

麦克法兰是什么样的人呢?他结没结过婚?没有人知道这一切。他的衣服是廉价的,但很干净、整洁。他们住的是便宜宿舍,他早上6点出门,傍晚6点回来。他的双手并不白嫩,也许是一位每天工作10小时的工匠。小克莱门斯倒是真心实意地想侦探一番,也没有什么结果。在小克莱门斯看来,能在谈话中始终不涉及自己的职业,这样的人可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他还有一个让人称道的特点:能把他那本字典背得滚瓜烂熟。他声称能做到这一点,他坦率地以此自豪,他说只要随便说一个英文字,他都能写上拼出来,并解释清楚它的意思,不会答不出来。小克莱门斯花了好长时间想找一个能把他难倒的字,可全是白费工夫,根本难不倒他。因为这个,麦克法兰就更加骄傲、更加高兴了。

他对《圣经》也像对字典一样背得滚瓜烂熟。很容易看得出来,他是以哲学家、思想家自居的,他总是要涉及那些严肃的大问题。他谈起话时全神贯注,没有什么自我吹嘘的成分。

虽然,他的思路、推理和哲理,只是属于受过部分教育而全然没有受过什么专门训练的人的那一类,可是他偶尔能突然发现某些奇异的和惊人的东西。比如在1856年的年初,在达尔文先生的《人类起源》震惊世界以前14年,麦克法兰在辛辛那提的寄宿宿舍里跟小克莱门斯讲的是同样的想法。

虽说是同样的想法,可是却又有细节不同。麦克法兰认为,世界上的动物是从少数细微胚种经过无数世纪的发展而来的,也许开天辟地时造物主在地球上就放了一个细的胚种,它不断繁衍、生长,逐步朝着完美的方向进化,一直进化到人的出现,然后这不断进化的过程不幸中断,最终走向毁灭。

麦克法兰还认为,人的心是动物界里唯一坏的心,人是唯一能够有报复、嫉妒、自私、贪婪心理的动物;是唯一爱酗酒的动物;是唯一对自己的亲近部族实行抢劫、迫害、压迫与杀害的动物;是唯一对任何部族成员实施偷窃和奴役的动物。

他还宣称,人除了智力之外还被外加上一种野蛮的东西,使之远比其他的动物凶残,也使之远在其他动物之下。还说,没有一个人不是在用尽心机,算计别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别人。那种人中的神人,凭了高人一筹的智力,把低下的人沦为他的奴仆,回过头来,又凭着比别人强一些的脑袋,高居他人之上。

麦克法兰给小克莱门斯上了生动的关于人性的一课,几年流浪生涯的耳濡目染,使小克莱门斯越来越认识到社会的本质和人性异化的罪恶。

在马克·吐温的文学创作中,他始终把揭露这个社会的本质和人性的罪恶作为他最根本的主题之一。他之所以能够那样深刻地揭露,其最初的源泉恐怕就在于这几年的流浪生涯和与各种各样人的接触。

马克·吐温在早期代表作《竞选州长》中,就是从资产阶级“竞选”这一侧面,揭露了美国民主、共和两党的真面目,从而戳穿了资产阶级“政治民主”、“选举自由”的黑暗内幕。

《竞选州长》中,“我”被提名为纽约州的州长候选人,自以为“声望还好”,从来没干过一桩可羞的事情。而他的竞选对手、民主党的伍德福先生和共和党的霍夫曼先生,都是名声不好,“对各种各样的可耻罪行都很熟悉的人”,为此,这位“声望还好”的州长候选人,曾经得意地暗自赞美自己的长处,满以为有把握取胜。可是就在这时,民主、共和两党联合起来开始向他进攻了。他们利用自己掌握的报纸,连续数日刊载文章,极尽造谣诬蔑之能事,给他加上了一系列莫须有的罪名。说他是为了夺取别人土地制造假证据的“伪证犯”,偷窃同房间伙伴财物的“小偷”,对霍夫曼已故祖父无耻诽谤的“盗尸犯”,花天酒地的“酒疯子”等等。继而又采取写匿名信的手段,进行栽赃陷害、威胁恫吓。这样无休无止的攻击,一直发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当这位“正派”的州长候选人出现在公众集会的讲台上时,竟有9个刚学会走路的、不同肤色的小孩子,抱着他的腿叫爸爸!在这场“竞选”中,他既没有后台老板撑腰,又没有掌握舆论工具,结果被对方搞得声名狼藉,只好被迫放弃竞选。看来美国的选举自由,只不过是资产阶级政客为夺取选举的胜利而不惜采用各种卑劣手段,攻击竞选对方,陷害“正派人”的一场丑剧。

在这样一个社会中,金钱就是一切。少年时代的穷困生活更使马克·吐温深深认识到这一点。在其短篇小说《百万英镑》中他描写了一张巨额钞票在资本主义世界的巨大威力。小说主人公是一位叫亨利·亚当的美国青年,他在一次出海游玩时,意外地漂流到了英国伦敦。正当他身无分文,无处容身时,一个使他绝处逢生的机遇出现了。一位百万富翁把他“请”进家里,交给他一张巨额钞票,想试一试他拿着这张大得惊人、无法使用的钞票,到底会不会饿死,并约定一个月后归还。于是亚当带着这张巨额钞票开始在伦敦闯荡起来。他任意出入高级饭店、高级旅馆和服装店,每当他掏出那张惊人的钞票,只要说一声:“请找钱吧!”顿时就把人吓得目瞪口呆,转而对他毕恭毕敬,顶礼膜拜。在一个月内,他不但没有挨饿,反而成了交际界、贵族之家、美国公使馆的座上客,报纸刊物的大红人。他最后骗得了大笔金钱,还获得了美女和地位,变成了真正的百万富翁。小说突出地表现了金钱支配一切的可怕力量,嘲笑了形形色色唯钱是亲的拜金狂。

在马克·吐温的晚年,他游历了许多国外资本主义国家的海外殖民地,生活使他更进一步认识到金钱已渗透到资本主义的灵魂深处,使一些人的道德更加堕落。1900年,马克·吐温创作了《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赫德莱堡居民自认为“最清高、最诚实”,不料,当化名的外乡人斯蒂文森出于报复心理,送来一袋假黄金,指明要报答一位曾帮助过他却不知姓名的恩人时,全镇19位头等公民立刻挖空心思,要成为占有黄金的“恩人”。他们撕下其虚伪的外衣,演出种种丑剧,“把好几十个纯洁无瑕,生平从没有撒过谎或是偷过一文钱的男男女女都变成撒谎的人和窃贼”,赫德莱堡也从此失去“不可败坏的市镇”的美名。在这部小说里,社会道德的虚伪、人性的卑劣得到淋漓尽致的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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