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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民俗(18)

除了传统的秋千,还有几种比较特殊的秋千:“胡悠”、“过梁悠”和“板不煞”。“胡悠”的玩法是:主架上端安放铁轴,轴头顶在横梁的正中间,横梁两头再各吊一个小秋千,人或站或坐在两头的秋千上,边荡边转圈。“过梁悠”的玩法是:在木架上装一个方形大木轮,轮子四角各吊一副小秋千,四个人坐在秋千上,由其他人用力推使大木轮转动,秋千上的人随着大木轮子的转动,或高或低的悠荡。“板不煞”的玩法是:在秋千架的横梁上穿一个辘轳头,上面绕一条粗绳(只绕一圈),两头垂下,其中一个绳头上固定一根脚踏棍。玩乐时,两只脚踏在踏脚棍上,两腿夹绳,两手紧拽另一个绳头,使绳子这头往下转,那头带着人往上升。这种玩法需要手脚并用,对身体协调性的要求比较高。秋千横梁上头一般挂有各种奖品,当升到最上面,掌握好身体平衡后,就可以伸手去取奖品。如果技术有限,往往还没爬上去就会摔下来,或者上去了没取到奖品就又滑下来或摔下来,所以称做“板不煞”。在秋千架下垫着松软的沙土或柴草,不会出危险,又称“摔不死”。

荡秋千至今仍然是很受欢迎的常见游乐活动,既有趣又有益身心健康。很多少数民族中也时常举行荡秋千的比赛。

放风筝

放风筝是清明时节人们所喜爱的一项活动,此时的气候风向也非常适宜放风筝。

据史料记载,公元前190年,楚汉相争,汉将韩信攻打未央宫,利用风筝测量未央宫下面的地道的距离。而垓下之战,项羽的军队被刘邦的军队围困,韩信派人用牛皮做风筝,上敷竹笛,迎风作响,汉军配合笛声,唱起楚歌,涣散了楚军士气,这就是成语“四面楚歌”的故事。南北朝时期,梁武帝被叛军围困,大臣羊侃曾利用风筝系上诏书传信,招来援军救驾,唐朝的张丕被围困时也是利用风筝传信求救兵,取得了成功。

古时的风筝称为“鹞”。北方谓“鸢”,中国最早出现的风筝是用木材做的。春秋战国时,哲人墨翟曾经用了三年的时间,用木板制成了一只木鸟,但只飞了一天就坏了。墨子制造的这只“木鸢”就是中国最早的风筝,也是世界上最早的风筝,距今已有二千四百年。直至东汉期间,蔡伦发明造纸术后,民间才开始以纸做风筝,称为“纸鸢”。盛唐时期,制造风筝的工艺进一步提高,风筝逐渐变成玩具,到了晚唐,风筝上已有用丝条或竹笛做成的响器,风吹声鸣,因而有了“风筝”的名字。高骄在《风筝》诗中描述:“夜静弦声响碧空,宫商信任往来风。依稀似曲才堪听,又被风吹别调中。”到了清代,风筝的制作工艺更加完美,并且形成了北京、天津、潍坊、南通四大风筝产地。如今,风筝形式多样,每逢清明节前,便举行国际风筝会,中外来宾云集,热闹异常。

一般人只知道放风筝是一种文化娱乐活动,但在古代,它还包括着一项古老的习俗,那就是放晦气,那时风筝是人们节日避邪的一种护身符。当时由于生产力低下,科学技术很不发达,人们百子图没有能力抵御疾病以及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便祈求天赐好运。放风筝被人们认为是放晦气,因而在放风筝时不管风筝如何玲珑好看,最后都必须剪断牵线,让它飞走,人家放掉的风筝不能拾来重放,否则会染上“晦气”。《红楼梦》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林黛玉不忍将制作精巧的风筝放掉,李纨劝她:“放风筝图的就是这一乐,所以叫放晦气,你该多放些,把病根带去就好了。”而当紫鹃要去拾断了线的风筝时,探春又劝阻说:“拾飞走了的,也不嫌个忌讳?”可见古时放风筝是人们消灾祛难的手段,也有人在放风筝时,把所有的烦恼都写在纸上,让它随风筝飞上蓝天,认为一切烦恼都会随风而去,风筝流传至今,这层意思已经淡化。每逢清明时节,人们不仅白天放,夜间也放。夜里在风筝下或风稳拉线上挂上一串串彩色的小灯笼,像闪烁的明星,被称为“神灯”。

每年的清明节,五彩缤纷的风筝在蓝天白云里随风飘曳,令人心旷神怡。

过家家

过家家是孩子们学习和模仿日常生产生活所做的一种游戏。几乎是我们每个人在童年时期都曾体验过的游戏。

过家家的内容多种多样,通常都是模仿发生在孩子们身边的,他们所熟悉的一些事情,有的甚至是他们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有模仿大人做饭、洗衣服的;有模仿老师上课的;有模仿电影中战争场面的;有模仿售货员卖东西的;也有模仿医生给病人治病的……总之,只要是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看到的,就都有可能在游戏中出现。

游戏的人数并不确定,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全凭孩子们个人喜好。游戏的组织和安排一般由年龄较大的孩子负责。游戏中,通常会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以及“老师”、“医生”、“士兵”、“将军”、“售货员”等等一些角色,这些角色的分派由孩子们自己商量决定。一般女孩子扮演“妈妈”、“奶奶”、“姐姐”等女性角色,男孩子扮演“爸爸”、“爷爷”、“哥哥”等男性角色,而“孩子”的角色则通常由年龄最小的孩子来充当,有时候也用布娃娃来代替。在游戏的过程中,孩子们会努力回忆生活中自己所观察到的各种角色,然后尽量模仿这些角色的做法,他们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扮演这些角色。

至于游戏所用的器具,大多都是用他们手边就能找到的一些东西来代替。比如在做饭的游戏中,他们会用路边的野花野草代替饭菜,树枝代替筷子,破陶片代替饭碗;在战争游戏中,他们会用玩具手枪或者是木棍代替真枪,这些器具虽然简陋但是丝毫不会减少他们做游戏的兴趣。他们在游戏中享受的是那种当大人的感觉和自己做决定的快乐,在游戏中他们有充分的自由,少了许多生活中来自长辈的干涉,因而过家家这种游戏总是深得孩子们的喜爱。

在“过家家”游戏中,孩子乐于服从安排,也乐于参加到孩子们的家庭中当个小角色。孩子们各司其职,乐在其中。在这一过程中。孩子能渐渐学会与人和平共处,得到点滴人际关系的经验,这是十分重要的。现在的家庭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在家中他们习惯于独占一切自己喜欢的东西,习惯得到大人的迁就和宠爱,不能学会体谅别人。而在同别的孩子一起玩的时候为避免遭到同伴的排斥则不能独占也不能总希望得到别人的迁就。于是他们要学会谦让与合作,学会如何与人交往,这种教育是家庭和父母不能代替的。

事实上,过家家的游戏也是孩子们在童年时期对自己未来生活的一种预演。他们能在潜意识中获得不少生活方面的知识。在游戏中孩子们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想像力和创造力,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力。在游戏中,社会与文化的传承是潜移默化的。

扭秧歌

秧歌,原是南方农民插秧时进行的一种群众性歌唱活动,它起源于农业生产劳动。清代屈大均在《广东新语》卷十二中说:“农者每春时,妇子以数十计,往田插秧,一老挝大鼓,鼓声一通,群歌竞作,弥日不绝,是曰秧歌。”秧歌分为两种:一种是徒手表演的秧歌,叫“地秧歌”或“地蹦子”,另一种就是高跷秧歌。这两种秧歌的相同之处是角色和曲调都基本一致。秧歌最早是以唱歌的形式出现,后来发展成舞蹈和戏剧表演的形式,所以被称为“扭秧歌”,以后逐步演变成灯会、年节中必须表演的节目。

扭秧歌现在主要流行于我国北方,可分为陕北秧歌、东北秧歌、河北秧歌、山东胶州秧歌和鼓子秧歌等不同类型。王锡龄在《陕南巡视目录》中记叙了陕西南部西乡县沙河镇的秧歌:“田间农民有系彩,扮戏装者歌唱舞蹈。金鼓喧闹,盖为秧歌助兴,俗名大秧歌本此。”这种秧歌同现在陕北、山西等地新年社火中的大秧歌相似,成为一种颇具代表性的民间舞蹈形式。《柳边纪略》中也记载了当时黑龙江边缘地区的元宵节,人们组织起秧歌队,伴以锣鼓,“舞毕乃歌,歌毕乃舞”,通宵达旦。

扭秧歌一般是舞者扮成各种人物,踩着锣鼓点,手持扇子、手帕或彩绸起舞。表演形式十分活泼,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扭,表演者手持扇子、手帕、彩绸等道具,踩着锣鼓点,口中唱着当地流行的秧歌词,步履轻盈,边扭边舞。

二是走场,一般开始和结束时为“大场”,中间穿插为“小场”。大场是边走边舞的各种队形组合的大型集体舞,表演出“龙摆尾”、“双过街”、“九连环”等各种图案的舞蹈。小场是由两三人表演带有简单情节的舞蹈或歌舞小戏,如“刘海戏金蟾”、“车幺妹”、“跑旱船”、“傻子接媳妇”等。

三是扮,舞者扮成民间传说、历史故事中的各种人物,类型有文武公子、少妇、丑婆、货郎、渔翁和小孩等。

四是唱,伴随着唢呐、锣鼓声,由歌手演唱当地的民间歌谣。秧歌队的人数可多可少,少则几人,多则八九十人。既可以统一表演一个大型节目,也可以分别表演各自准备的小节目。秧歌队的领头叫“伞头”,是这支秧歌队的总指挥。他手持一把伞边舞边唱,象征着风调雨顺。“伞头”唱的内容基本上是即兴发挥,也有当地民间小调。他后面跟着装扮成男女老少和丑角类的各种人物,走出各种队形。在锣鼓、唢呐的伴奏下,边扭边舞。那些动作诙谐有趣、朴实可爱,具有广泛的娱乐性和群众性。

扭秧歌作为一种民间舞蹈,既不需要多大的体力,还可以通过这种娱乐活动舒松筋骨,很适合不同年龄的人参与,现已成为节日游行的必演节目。它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幸福和吉祥。

踩高跷

高跷,一作脚把,亦称柳木腿等,本属我国古代百戏之一种,早在春秋时已经出现。它是城乡民众自娱自乐的保留节目,每于民间社火、花会中出演。高跷分高跷、中跷和跑跷三种,最高者一丈多。表演者脚踩高跷,可以作舞剑、劈叉、跳凳、过桌子、扭秧歌等动作。北方演出的高跷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渔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引起观众的极大兴趣。南方的高跷,扮演的多是戏曲中的角色,关公、张飞、吕洞宾、何仙姑、张生、红娘、济公、神仙、小丑皆有。他们边演边唱,生动活泼,逗笑取乐,如履平地。有扮演传统戏中角色的,也有惊险的翻身动作。有单人表演,也有集体对舞,踩在高跷上的舞者,既滑稽又惊险,引得人们翘首仰望,欢声雷动。

关于踩高跷的由来,民间传说及古籍记载各异。一说走高跷是御敌取胜的高将军的创造。相传,有一年,胡兵攻占了甘州,朝廷闻讯,令一位姓高的将军挂帅出征。高将军带兵赶到甘州时,胡兵已把护城河上的桥拆了,使部队无法攻进城去。一天傍晚,高将军走出军营,突然从正在河边觅食的大雁的腿上受到启发,回营后叫人砍来许多柳木棒,令将士们绑在腿上练习走路。第二天深夜,将士们踩着高高的柳木棒,过了护城河,乘胡兵不备,一举收复甘州城。天亮后,高将军与部下踩着柳木棒举行入城仪式,以庆贺胜利。此后,每逢庆贺的日子,老百姓也学样踩起了柳木棒。因这玩艺儿是高将军发明的,人们就叫它“高跷”,以此纪念高将军。

其实,有关高跷的表演,在《列子·说符》中就已有记载:春秋时,宋国有个叫兰子的人把两根比自己身体长一倍的木棍绑在双腿上,为宋元公作疾走如飞的表演,手上同时又舞弄七把剑。由此可见,当时踩高跷的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以此推算踩高跷的历史,至少有两千五百年以上的时间了。

踩高跷究竟是以何为动因而发明出来的呢?有人认为是对神话传说中殊方异人的模仿。《山海经·海外西经》载:“长股之国在雄常北,被发。一曰长脚。”郭璞注:“国在赤水东也。……此人脚过三丈也。”类似的记载。又见于同书《大荒西经》。据此推测,初民因物质生产方式的制约,产生了期望双腿加长,便于下海捕鱼的幻想。但也有人以腿加长而手不加长,仍无法捕捞为由,对此表示质疑。此外,还有人提出踩高跷源于先民采集果实的技能或原始宗教表演的假设,然而这两种假设在后世的劳动形式中都没有切近的痕迹可寻,所以也难为公论所接受。

近年来,随着传统的“社火”、“花会”活动的恢复和民俗旅游业的发展,踩高跷这项古老的民间游艺又见活跃,可是它的“根”究竟在哪儿。却始终是一个谜。

燃鞭炮

鞭炮又称爆竹,俗称火炮。但在古代,真正燃竹而爆。为什么要把竹子烧爆,让其发出很大的响声呢?相传,在远古的洪荒时代,有一种凶恶的怪兽,人们叫它“年”。每到大年三十晚上,年兽就要跑出来伤害人畜,毁坏田园,降灾于辛苦了一年的人们。人们为了躲避年兽,腊月三十晚上,天不黑就早早关紧大门,不敢睡觉,坐等天亮。为消磨时光,也为壮胆,他们就喝酒。等年初一早晨年兽不再出来,才敢出门。人们见面互相拱手作揖,祝贺道喜,庆幸没被年兽吃掉。这样过了好多年,没出什么事情,人们对年兽放松了警惕。就在有一年三十晚上,年兽突然窜到江南的一个村子里。一村子人几乎被年兽吃光了,只有一家挂红布帘、穿红衣的新婚小两口儿平安无事。还有几个小孩在院里点了一堆竹子在玩耍,火光通红,竹子燃烧后“啪啪”地爆响,年兽转到此处,看见火光吓得掉头逃窜。此后,人们就知道年兽怕红、怕光、怕响声,每至年末岁首,家家户户就贴红纸、穿红袍、挂红灯、敲锣打鼓、燃放爆竹,这样年兽就不敢再来了。在《诗经·小雅·庭燎》篇中,就有“庭燎之光”的记载。所谓“庭燎”就是用竹竿之类制作的火炬。竹竿燃烧后,竹节里的空气膨胀,竹腔爆裂,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这即是“爆竹”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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