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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女儿贼(2)

阿肥仔自己的房间也在二楼,门对门在高先书房对面,当然中间隔着天井。高先的卧室在楼下,靠大厅边上的房间,睡的还是老式的红漆雕花镀金眠床。阿肥仔就不一样啦,连床架也不要,席梦思床垫直接往靠墙的地上一扔。被褥也不像爹母叠得整整齐齐,就那么散乱地堆着。高先的眠床上有十好几面镜子,都镶嵌在镀金的木雕里边。上边有蚊帐,有帐帘帐面,帐帘还刺绣,全是老式的。阿肥仔不挂帐子,就用驱蚊器。阿肥仔房间墙壁上全是彩色画片,就歌星郭富城一个人的照片。她崇拜郭富城,有全身照,有半身照,还有大头像,一米高,贴到墙根。她看不过。大彩电,卡拉OK也都放在地上,她躺在床垫上看,躺在床垫上唱,有时折腾一宿不睡,有时蒙头睡一天不起。爹母最宠她,怕她累了,怕她饿了,每顿饭都得三番五次地喊,甚至上楼敲门。她不开,愿意下去吃下去吃一顿,不愿意下去就沏一碗台湾那边过来的带碗的方便面。乡里人总是说,孩子是从番薯沟里捡回来的,自然就粗俗,乡里的孩子么!阿肥仔却长得细皮嫩肉。高先不是农民,赤脚挑了十几年粪水,像农民了。高先的妻不是农民,算是港客,但这个港客是打折扣的,也粗粗拉拉。两个不是农民,一个教书匠,吃政府饭,一个港客,吃番仔饭,生下的偏偏都是农民胚子。可又奇了,爹像农民,母像农民,阿肥仔这个农民胚子偏偏不像农民。乡里人说她是投错了胎了。这个曾经把自己扣在箱子里差点儿憋死的孩子,现在在一个放大了的箱子里过着叫乡里人目瞪口呆的生活。

人都讲究排场,那是对外的,在家里总还要算计算计,哪一笔钱该花,哪一笔钱可以省下。高先夫妻一合计,阿肥仔出嫁这笔钱可以省。这个省法就是挪个地方。用这笔钱给她活动,像她二姐一样,也办到香港去。反正这乡里也容不下她,你看这乡里谁家养过这样的女子?妻高兴得一拍手,便去把阿肥仔找来。他们在书房里和女儿谈这次话。

女儿一进来,高先夫妇就迫不及待地把话都说了。

阿肥仔并没有欢欣雀跃。她的近于无动于衷的表现让整个屋子里的空气都凝固了。于是,整个屋子里就只剩阿肥仔的一双眼睛在动。她撩起眼睫毛转着眼睛看定爹,又看定母,而后把眼皮垂下了。她只说了很简短的一句话:

“不想去。”

高先和妻一时回不过神来。

女儿穿的那时髦衣服叫什么?他们叫不出来。针织的。高领一直顶到喉咙口,紧紧地贴在身上,该凸的凸,该凹的凹,看得清腰肢,看得清乳峰。绷得那么紧,偏又没袖,连肩头也不包,从领口成斜线直接滑到胳肢窝,以它的黑色抛下两个白晰的肩膀头。下边是一条毛边的牛仔短裤,不系皮带,但也没露出肚脐眼儿。只是那两条那么白那么嫩的腿,无遮无盖,叫高先有点儿别扭。阿肥仔小时候胖,长大并不胖,服装倒也适合她的个儿,她一米六多一点。看看她的脸,被晒成巧克力色。脂粉淡淡的,眼影淡淡的,口红淡淡的,似有似无。高先看看,也还顺眼。开放后,这达人总是把那些化装得浓艳的女子当作“鸡”。手也是巧克力色。偏偏趿着白色皮凉鞋的两只脚板也是白嫩的,十个脚趾盖都涂了指甲油,红得挺刺人的眼。

妻试探地看着阿肥仔:

“傻了?怎么不想去。你大姐是没那命。你二姐一听说让她去,高兴得像捡到从天上掉下的月娘。还是……你跟谁恋上了?”

阿肥仔的嘴角扯了一下。

“我恋家。”

高先笑了。

阿肥仔又摇了摇头:

“我从上回二姐和妈妈一块儿回来,就不想去香港了。知道为什么?我一摸妈和姐的手,都那么粗。去香港不去打工吗?我现在还不想去打工。”

高先有点吃惊了:

“不去香港打工,你就想在乡里理锄头把?爹母不能养你一辈子。日后出嫁了,谁家娶一个新人在家里养着的?”

阿肥仔对自己的设想也觉得有点可笑,她天真地耸了一下鼻子:

“我说说,你们要是觉得有理,你们就听我的,行不?办到香港,得托人,得走关系,那也得花不少钱,你们把这钱先给我。香港人家都发起来了,到那边,人起点比咱高,咱有点儿本算不了什么。可咱这边,正在发起来,人和人肩膀都差不多高,有点儿本就可以做生意。同样的条件,香港只能打工,可咱这边,就可以当老板。”

高先夫妻望着想当老板的女儿,四只眼都圆了。

阿肥仔认真了。

“不信?你们把钱拍给我,我都打听过了,镇街上咱们去买下两间店面,两万块钱拿下来了,我做回生意你们看看。”

就这样,阿肥仔没去香港,就这样,高先家有了两间店面,到镇上新开的大街上。说是大街,其实只划出道来,盖得七零八落的。那段街,一直是冷冷清清的,看那样子,似乎一时也很难做成什么生意。阿肥仔呢?也没有当她的老板。还那样。要不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来,要不就骑着摩托出去一天不回家。用乡里人的话说,等她回家,天就黑得能踩死母鸡了。高先有一阵在心里后悔了,不该买那店,搁在那达给老鼠住了。阿肥仔哪是做生意的料?爹母的眼睛是亮的,把店买了又扔在那边不管了,女儿自顾自地谈起恋爱来了。买这店干什么?难道让爹辞职去当老板。先生去当老板,高先想想就哭笑不得。

当了几十年乡村教书先生,高先在一场场政治运动中,自然不敢说农民一个不字,但他即使已经被改造成个农民也还在内心里和农民之间划一道线,生在乡里的女儿阿肥仔谈起恋爱来。这位乘龙快婿是个什么角色,竟让高先一下子就接受了,而哭笑不得的只是那两间店?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直是乡村侵蚀城镇,农民改造知识分子。它不但使高先这样的人变得乡里乡气,还使庄稼地延伸到城镇里边去,占领了体育场,占领了房前屋后的隙地……八九十年代,改过来了,是城镇侵蚀乡村,叫一批一批的乡里人不再种地,还由厂房、街道占用了大片大片的耕地。人们坐在历史的车上,身不由己地看着沧桑变化。高先这位未来的女婿,家住在镇边上的一个村子里,其实昨天也还是一个“农哥”。现在街道一延伸,他们的耕地全部被占用了。八九十年代的农民失去土地就跟50年代农民得到土地一样欢欣鼓舞。他们还来不及洗掉脚上泥巴,便摇身一变,办实业的办实业,经商的经商。街道延伸,他们原来的耕地上不再长五谷,却冒出一排排店面。他们失去了土地,却得到了资金。土地比五谷可值钱。高先挣扎了一生,终没能离开农村,连他自己也被改造成一个农民。未来的女婿呢?只因土地被占用,一夜之间,却告别了祖祖辈辈劳作的土地,成了非农业户口,吃上了商品粮。政府没给安排就业,却又少了一种束缚,还由原来的生产队得到资金和店面。水到渠成,别无选择,做起生意来了。借着天时地利,竟然转眼之间就红火起来。原先城镇的人找对象不找乡里人。如果女方是乡下人,户口解决不了,日后子女也入不了户口。高先亲见这一切变化,瞠目结舌,等于命运和自己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他对女儿的选择,还能说什么吧?

高先觉得自己是先生,就得想得多一些。既然女儿谈恋爱了,就要结婚,结婚就得花钱。前边已经说过,高先在乡里婚丧嫁娶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那他在自己的女儿出嫁的时候就不能给乡里人留下什么笑柄。风光、体面,所有乡里人考虑的高先都考虑了。钱?高先需要钱。于是想到那两间店面,买了后女儿也不关心的店面,女儿出嫁后再也没谁去当老板的店面。要卖就得悄悄地打听行情,一打听,高先吓了一跳。那两个店面不吃不喝的,就一年多,自己长了一倍。乖乖。这店并没有白买。高先觉得自己手里攥着一个巨大的秘密,自己神秘得很。回家偷眼看女儿,还那样,没心没肝的,高先摇了摇头“瞎猫碰到死耗子!”同时他也高兴,女儿真有福气,要结婚,钱自己就来了。那就不是瞎猫,这小猫咪,就是有福气的猫咪!

高先又把女儿找到自己的书房里来,又进行了一次非常重要的谈话。高先开门见山,把自己决定卖店的打算都给女儿说了。

阿肥仔垂着眼皮,漫不经心地望着自己涂了指甲油的脚趾盖,艳艳的排成一溜十个红点:

“什么价?”

高先想看看她的眼神,却只看到两排又黑又长的睫毛,高先显然是想探探女儿:

“不赔。听说多少还能赚一点。”

“多少?”

高先没有听出女儿这两个字的分量,轻松地笑一笑:

“有人出二万八。再说说三万说得下。”

“三万?不卖,现在的价,至少给四万。”

高先就在这时,看见女儿把自己的睫毛撩起来了,两只很有穿透力的眼睛望着自己。这个一直教导学生要诚实的教书匠在女儿目光的逼视下,有些难为情起来,幸好,这是自己的儿女。幸好,卖店是为了女儿结婚。幸好,他只是想逗一逗她。这个弯好拐,一下就拐过来了。

“是四万。这你怎么知道?”

女儿的回答却让他吓了一大跳。

“这是我做的第一笔生意,我哪能不知道?”

不过,关于高先和他的女儿阿肥仔的这次谈话,还有诸多说法。最可怕的一种说法,说是阿肥仔设了圈套让亲爹钻。假如真是这样,那么,这个“贼”是太太可怕啦!另一种说法,说的是阿肥仔极力地阻拦高先卖店,再三地劝说高先扔掉铁饭碗,去当高老板,偏是高先高低不肯,死活离不开他干了一辈子的圣人行当。再说,女儿结婚,他需要钱,他的一些观念已经和乡里无异。阿肥仔再三阻拦不行,才出后边我们将说到那个绝招。要这么说,这个“贼”又太善了。在人突然和金钱亲热起来的年月里,人们不会轻信传统美德,而宁愿相信罪恶心理。这种心理几乎是人人无法摆脱的,人们必须通过这一关才能踏入新的生活。

先看看这个生活故事如何进展。

也许高先的理由很充足,也许为后来人们所说的那是阿肥仔的一个圈套,高先把两间店面卖掉了,是四万块钱,外加一点零头。由于他的女儿阿肥仔,高先家的两间店面由买而卖。

高先嫁女很隆重。

闽南的嫁娶分成两天办。头一天由男方往女方家送盘担,鱼呀肉呀什么都有,猪肉整扇都送过来。女方家这一天办酒席,很是热闹。第二天由女方往男方送嫁妆,除男方送来的一部分聘礼外,再加上爹母给的陪嫁。新人入门后,男方要大办酒席。晚上闹洞房。而后两口子不能在一块儿亲热。这一天的两性生活是半公开的,这也是隔墙有耳,但这名正言顺,听两人说些悄悄话,也听两人做那种事时眠床怎么咯吱咯吱响,第二天还可以当谈笑的材料。

但出了一点点怪事,这是送嫁妆的回来说的。把新人送到家,男方便办酒席请他们,这都没什么好挑礼的。在附近一家菜馆办,办了三四桌。新人官、新人给所有的人剥糖、敬烟、敬酒,礼也都尽到了。但送嫁妆的有好事者,酒足饭饱并没跟大家一块儿回乡里,而是一个人还留在镇上。说是办点儿私事,其实他就找一个所在蹲着,窥视男方家的动静,结果他发现,男方酒席就办了这么几桌。他看得分明,新人官、新人陪完他们就回家了,总是张罗一些朋友喝茶吃糖,没再出门。天黑下来了,这个人才回乡里,竟直上高先家,把耳闻目睹全都告诉了高先。他不说罢了,他一说高先的脸可就挂不住了。

回门请女婿那天,高先迟迟不叫人去请,他心里的气大着呢!那时他还不知道女儿阿肥仔扮演什么角色?认定她也受屈了。他的冷慢是冲着女婿的,是冲着男方家的。

谁知“白眉毛土地爷,不请自己来”。是女婿骑了摩托带了女儿来的;两个人都欢头喜脸的。高先看得真切,一边让人去接,一边却吆喝妻,竟回二楼书房去了。

阿肥仔走到大厅,没见到爹,没见到母,她一点也没有生气的样子,好像这一切都是她早就料到的。

那天在她们家帮忙的亲戚都说,阿肥仔的脸上放着光。闽南女儿结婚要开脸,开脸就是请命好的婶姆把要当新人的女子脸上的汗毛用线绞掉。开了脸,女子的脸就豁亮了。阿肥仔不但豁亮,还高高兴兴。她自己安排让她那一位在大厅里坐下,就蹬蹬蹬上楼,她知道爹妈等她去说清楚。

“爸,妈。”

阿肥仔的声音甜甜的。高先和妻原先是背冲着女儿的,这下只好转正身来。半天,就蹦出四个字:

“怎么回事?”

阿肥仔的话早就搁在嘴边:

“我不想卖店。”

高先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不是已经卖了?”

“没卖。”

“钱都已经花了。”

“那是您急着要花钱,我让他先给垫上。”

……

店没卖,高先的店是失而复得。高先不当老板,女婿还给垫了一笔钱,店还得交给阿肥仔开,这又得而复失。乡里人说不清这么多弯弯,还叫“女儿贼”。高先不知不觉中变成农民,或者说满脑子农民意识,而他,却是真真切切地看到,自己的女儿阿肥仔正在有模有样地脱胎换骨,她就要正经八百地当女老板了。生活有时猫玩耗子一样捉弄人,有时却又给人插上翅膀让飞起来。高先常常想自己的命运和女儿们的命运,自己点头,又自己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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