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9279700000006

第6章 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利犯罪(4)

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对危害后果发生的心理预见。间接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对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的预见都是一种可能性的预见,如果是必然发生而实施行为,则是直接故意杀人。两者在预见可能性发生的程度上是有区别的,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虽然预见到发生的可能性,但其主观上认为不会发生的可能性更大。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发生可能性的程度并没有判断,在主观上更关注的是另一个特定目的的实现。这一区别点可以作为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的要素之一,但从实践来看,认识因素更多地表现为主观心理活动,较难认定。因此要把握二者的界限,更重要的还是要把握意志因素。

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对所预见到的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一种主观愿望。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行为人都不希望和追求危害结果发生,但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具有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愿望的。而间接故意行为人并没有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愿望,其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一种放任的态度。这里间接故意的“放任”态度,实际上就是指行为人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但不设法防止其发生,而是采取听之任之、漠不关心的态度。也就是说,当发生了他人的死亡结果时,也并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行为人不仅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同时也不放任其发生,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行为人意愿的。

具体到本案中,马某的行为造成了秦某死亡的后果,而马某并不希望和追求这一结果的发生。因此,其关键争议点在于马某的主观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从本案的客观事实来看,马某实施行为时对可能产生危害结果是有预见的,但他认为车速较慢,一人始终在跟车奔跑,在其视线之中,因此马某在主观认识因素上的判断应当认定为不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较大,并非对发生危害结果可能性的程度不作判断。而马某撞倒秦某之后,立即下车将秦某送往医院,这也说明马某在主观意志因素上具有避免秦某死亡后果发生的愿望,只是因为马某最初的判断过于自信,从而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本案中马某的行为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

因此,本案应按第一种意见进行处理。

10打骂并恐吓他人致其服毒死亡,应当构成何罪

【典型案例】

2006年9月某日中午,骑自行车回家的梁某到家后将自行车放在住宿楼前的院子里。当梁某下午出门去上班时,发现自行车被盗,因其看到同一院子里的赵某(男,12岁)、郑某(男,13岁)在院子里玩耍,梁某便问他们是谁偷了自行车,并称如果他们不说出来的话就要“剁掉他们的手”。赵某说是郑某偷的,梁某朝郑某的脸部打了两巴掌,而后对其实施恐吓,郑某大声哭喊着说他没有偷。郑某一边哭一边跑回到自己家中拿了一瓶老鼠药,返回梁家门前声称要死在梁家并当场服毒。服毒后向梁家屋子走去,梁某不让郑进其家。此时梁某并没有制止和抢救,致使郑某中毒死亡。

【疑难问题】

梁某打骂并恐吓郑某致其服毒死亡,应当构成何罪。

【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梁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梁某的打人行为和恐吓行为属先行行为,是导致郑某服毒自杀的重要原因,郑某服毒后,梁某有因其先前的先行行为而产生的救助义务,可是梁某却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对待,因此梁某的不作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另一种意见认为,梁某行为构成侮辱罪。梁某在自行车被偷后,不通过正当的方式去解决,也不去核实,仅凭自己的怀疑及一个未成年人在受到不当恐吓下的证言,就认定郑某偷了其自行车,并从语言、行动侮辱郑某的人格,破坏了郑某的名誉,使郑某的自尊心受到损害从而导致其服毒死亡,情节严重,应以侮辱罪追究梁某的刑事责任。

【定罪评析】

正确处理本案,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1.本案中梁某的打骂行为是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本案中,梁某与郑某虽无法律上、职务上的关系,但是因梁某的打骂行为,导致郑某一气之下喝了老鼠药,产生了足以发生危害结果的现实可能性,郑某自杀身亡的实际损害是由梁某的行为所引起的郑某喝药的危险状态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且梁某并没有中断该因果锁链,引起了郑某喝药自杀的严重危害后果,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梁某打人和恐吓等指责的举动,郑某决不会自杀身亡,两者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内在逻辑性,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此乃梁某负特定义务的客观基础。因此,梁某行为所导致的危险状态能够排他性地支配危害结果发生的因果进程,具有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高度盖然性、紧迫性以及具体性,能够成立刑法中的先行行为,产生作为义务。

2.梁某违背了作为的法律义务。由于行为主体的行为而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主体应该阻止事态向危害结果归拢。但是,当梁某在郑某大哭并声称要服药自杀时,应该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应该考虑到郑某有可能做出极端的事来,可是梁某却不予理会;当郑某拿来老鼠药当场喝下时,梁某不去阻止,也不主动采取抢救措施,违背了法律作为义务。

3.梁某具有故意杀人的间接故意。本案中,梁某对防止郑某的死亡负有特定的救助义务,可是梁某却置这种义务于不顾,对郑某的死亡放任不管,以致失去抢救时机,造成郑某中毒死亡的后果,这是一种以消极不作为方式表现出来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间接故意。从理论上讲,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本案中梁某在认识方面明知自己不实施救助已服毒的郑某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在意志方面表现为对郑某的死亡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虽然梁某不像直接故意杀人那样积极追求郑某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在此特定情形之下不阻止死亡结果的发生,具有间接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心理。

综上,本案中梁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按第一种意见进行处理。

11利用封建迷信致人死亡,是否构成犯罪

【典型案例】

某边远山区村民陈某与胡某系夫妻,育有三个孩子,大女儿为陈甲,二女儿为陈乙,小儿子为陈丙。其家虽穷,但幸福美满。2005年3月,陈某在一次车祸中不幸身亡。同年4月,大女儿陈甲也不幸患重病死亡。5月某日,二女儿陈乙在家称肚子痛,且用多种中药医治皆不能痊愈。胡某忧心忡忡,整天活在家庭的阴影中。一天,胡某听别人说,邻村有一个叫卫某的神人颇有些神通,不仅会算命,还会邀请神灵保佑一家人的幸福。胡某将陈乙带到卫某家中救治。卫某便装神弄鬼地用“烧香”、“请神仙下凡”等手段为陈乙治疗。治疗后,陈乙自感精神好了许多,且再也没有闹肚子痛了,胡某从此对卫某的话深信不疑。同年7月底,儿子陈丙因伤风感冒,卫某又用同样的方法多次为陈丙治疗。治疗两个星期,仍不见好转。卫某告诉胡某,她有克夫克女克子之命,一家三口中要再死一个,方可化此凶险。不过,只要继续让他治疗,3年后他可以破解这克夫克女克子之命。对卫某的话深信不疑的胡某听后十分害怕,为了保住陈家的香火,对生活绝望的胡某于2005年8月某日在家中服毒自杀身亡。

【疑难问题】

卫某利用封建迷信致胡某死亡,是否构成犯罪。

【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卫某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以迷信语言给胡某造成思想和精神压力,其对胡某所说的迷信语言和所实施的迷信行为是导致胡某自杀的主要原因,二者存在因果关系,其行为构成利用封建迷信致人死亡罪。

另一种意见认为,卫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胡某自杀的原因系其自身相信迷信所造成的,其自杀身亡的死亡结果与卫某利用迷信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此对卫某不能定罪处罚。

【定罪评析】

《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中第2款规定的就是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本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行为。行为人多是在会道门、邪教团体中宣扬、灌输异端邪说或者造谣惑众使其成员、信徒自杀死亡,或者利用迷信愚弄他人,使他人自杀死亡等。如果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则分别构成强奸罪和诈骗罪。

本案中,胡某的自杀是典型的多因一果的因果关系。而这多种原因中,就包括卫某的言行。卫某的行为是与其他因素结合在一起而导致胡某服毒自杀的。因此卫某行为与胡某服毒自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首先,胡某为了治好女儿的病,找到卫某用迷信方法治疗,说明其本身存在封建迷信思想,对封建迷信语言辨别能力差。

这些都是胡某服毒自杀多种原因的组成部分。正是由于胡某存在封建迷信思想,才对卫某的迷信语言深信不疑,尤其是在胡某二女儿陈乙患肚子痛且用中药没有治疗痊愈的情况下,在卫某那里因“治疗”而痊愈,使得胡某对卫某的迷信语言和行为更是深信不疑。也正因为如此,卫某所称的胡某“克夫克女克子之命”的语言才给胡某造成巨大的精神负担,才能与其他因素结合在一起导致胡某失去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服毒自杀。

其次,胡某在失去丈夫陈某、失去大女儿陈甲的思想和精神压力的情况下,卫某继续对胡某施加思想和精神压力。而这些压力得不到缓解和消除,最终导致胡某精神上不堪重负,服毒自杀。

在多因一果的犯罪条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导致犯罪后果的主要原因不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是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导致犯罪后果的重要原因。就本案而言,胡某是成年人,且智力正常,是否服毒自杀是其自己决定的,包括是否听信卫某的迷信语言。应当说其自己存在封建迷信思想,对封建迷信语言辨别能力差等,是胡某服毒的主要原因。但是因为卫某的言行与这些因素相合,才导致胡某服毒,所以卫某的行为可以认定是胡某服毒的重要原因,与胡某服毒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构成上述所分析的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本案应按第一种意见进行处理。

12厮打中踢倒醉酒人致其头部受外力死亡,应当构成何罪

【典型案例】

2005年8月1日上午,冯某骑摩托车下班回家途中,被喝醉酒的胡某以要求将其送到家中为由拦截,由于胡某谩骂冯某而引起双方厮打。被旁人拉开后,冯某仍心有不甘,继而又上前朝胡某肚子上踢了一脚(腹部未造成任何伤害结果),胡某因饮酒过量,站立不稳而仰面倒地,头部磕在公路边的石头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为:胡某系在醉酒状态下,其头部受到外力作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疑难问题】

冯某与胡某在厮打中踢倒酒醉人胡某致其头部受到外力作用而死亡,应当构成何罪。

【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冯某用脚踢胡某致使其摔倒在地,头磕在公路上造成死亡,虽非冯某直接打伤,但因冯某脚踢致其倒地而受伤,冯某对此结果处于放任态度,冯某之行为已构成(间接)故意伤害(致死)。因此冯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另一种意见认为,本案中冯某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主观上存在过失,因此应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

【定罪评析】

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主观罪过不同,故意伤害(致死)罪主观上只有伤害的故意,没有杀人的故意;过失致人死亡,主观上既无杀人的故意,也无伤害的故意,他人的死亡由行为人的过失所造成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并非都不会致人伤害。二是客观行为不同,故意伤害(致死)的行为能够直接致人伤害,而且死亡是由伤害结果的发展引起的;而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一般不能直接致人伤害,死亡也不是由伤害结果的发展引起的,而是由某种特殊原因所引起。本案中,胡某死亡不是由冯某踢其腹部一脚所伤害结果的发展引起的,而是由诸多因素造成的,如醉酒、地面的硬度等。法医鉴定“胡某系醉酒状态下,头部受到外力作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也验证了这一点。显然这里的“外力”指的是头部与地面的碰撞力,而不是脚踢之力。

同类推荐
  •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08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08

    综述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概况与要点;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研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时间问题。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持续较快增长的艰巨任务,各级法院全面加强各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判职能不断强化,审判领域不断拓展,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审判理论不断丰富,较好完成了知识产权审判任务,依法履行了知识产权审判职责,有效增强了知识产权司法权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
  • 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六版)

    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六版)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7年、2009年、2011年、2014年,2020年我们对其进行了五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 电视断案2002-2004

    电视断案2002-2004

    本书在播出节目选辑汇编的内容以外,还收录了栏目编辑记斱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周末断案》栏目组是一个年轻的群体,绝大多数采编人员因为栏目创办才开始接触电视法制节目的制作。对栏目组来说,记录、见证当下法制进程的过程,也是一个通过学习和思考去参与的过程。书中的“记者手记”部分,正是展现记者介入这一过程而获取的真切体验和鲜活感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是为了加强和保障国家情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 刑法一本通(第六版)

    刑法一本通(第六版)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7年、2009年、2011年、2014年,2018年我们对其进行了五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热门推荐
  • 兵王归来

    兵王归来

    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这是一个超越人性达到极致的世界;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青年;他是一个生存在这个世界的伟大灵魂;他注定是王者,势不可挡;快刀斩冷枪。
  • 从迪迦开始的拯救之旅

    从迪迦开始的拯救之旅

    捷德奥特曼用友谊的力量打败了终极BOSS吉尔巴利斯,地球被保护,正义打倒了邪恶。然而,吉尔巴利斯只不过是被制造出来的人工智能而已,它最初的任务是维护和平,库西亚的人们将自己都不能实现的事情交给制造出来的人工智能,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那么,给吉尔巴利斯一次机会,当它穿越时空出现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它又会走出怎样的一条路呢?
  • 雪夜行

    雪夜行

    一狼,一剑,伴我纵横天下!一狼,一剑,伴我纵横天下!
  • 王霸夺权

    王霸夺权

    重生穿越历史后却发现生活比穿越前更难,更危险,王霸是一个平民之子,他要如何实现醉卧美人妻,醒掌天下权的愿望呢?王霸发现这个世界中他可以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为了建立心中的世界,为了永远保持优势,他必须不断的突破,不断的向前,直到无尽的彼岸!
  • 冰翼天使

    冰翼天使

    她,拥有一张天使般迷人的面孔,清纯的心灵总是被冰冷笼罩,眼睛里透着淡淡哀伤让人怜惜。他,帅气,霸道,又不失柔情,他对她说:“让我永远保护你。”他的朋友,如同漫画里的温柔王子,却对她说:“我会永远守护你。”一直照顾,呵护她的‘哥哥’却说:“我不会让任何人将你从我身边抢走。”多角的爱情漩涡里,她该作何选择。昙花一现的青春,又会留下怎样不可磨灭的印记。
  • 影视之开局干掉陈浩南

    影视之开局干掉陈浩南

    《开局砍死陈浩南》:本书又名《我是一个有灵魂的超级逆天AI》、《本尊从渊狱中来,将遨游无尽光年》,以及《无限制霸:剧情破坏者》和《终极阴阳之主》。这几个书名排列在一起,就是本书的简介了!同样也是本书的四个大卷,亦是开始、过程到结局。在他眼里,香江电影中所谓的男主角、大佬们,俱皆为待宰的猪仔或砧板上的鱼肉;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人鬼书

    人鬼书

    这里本来没有河,但死的人多了,就血流成河。这里本来没有神,但来了个人杀了些人,就有了神。至于人,至于鬼,不过笔下残魂。
  • 龙脉至尊

    龙脉至尊

    灵武大陆,百族林立,以武为尊,武者以灵脉修炼,杀手之王唐龙穿越到毫无灵脉的废材小侯爷身上,逆夺龙脉,扭转乾坤,横扫寰宇,成就武道至尊的无上威名。
  • 绝代修真

    绝代修真

    当他是女的,他倾倒苍生,当他是男的,他绝倒天下!高中生冷秋夜因为一颗蓝灵珠而变成一绝色女子,只有一个月十五那天可以变回去,可是变回去的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