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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吃罢午饭,和该道别的道了别,大伙就坐肖勇带来的车,出发了。

对我来说,这是第二次别离白城了。前后只短短几天之隔,心情却是完全不一样。上次不用说了,深夜出逃,亡命闯关,心里是又揣着一片昏暗又揣着一团火。回望白城,甚至咬牙切齿,老子哪天要重新回来踩平你。而这一次,却空落落灰茫茫似乎什么想法、情绪都没有了。

再望白城,只隐隐感到,这当是最后一顾。永别了,白城。

我坚决不坐驾驶室,让肖勇他们坐。肖勇也不推辞,把披在肩头的长大衣一拉,裹得更紧一点,便大咧咧跳了上去。俨然凯旋班师的大将军。和学生们坐在一起,自然便扯起学校的事情来。回乡路上,随着思家之情越来越浓,这帮大孩子们也开始恢复对学校生活的思念。问询学校现在是怎样情形,关心春节过后会不会复课,又摆起在校时的逸闻趣事,调皮捣蛋情形,气氛越来越平和轻松。仿佛他们不是去革了一次命回来,而是在野游一般。

出发时雄心勃勃,要踏着老红军的足迹,重走长征路,过草地,翻雪山,去革命圣地取经,“不到长城非好汉”。而辗转月余,终究中止在白城。那不曾亲自踩在脚下的大草原,现在却在回家途中,汽车前后左右旋转着一般出现了。他们便纷纷拥向车厢四周边沿,伸长脖颈去尽兴观览。罗军又掏出了照相机,呱啦呱啦直嚷,不知这宁静安详沉睡万古的大草原,又给他提供了什么“伟大的历史镜头”。

我依然端坐不动,也不多言语。此前只问过黑娃和罗军,那天晚上用调包计换我走后,他们回去有没有麻烦,第二天罗军是怎样应付过关的。黑娃很老气地拍着罗军的肩膀,笑亮一口雪白牙齿,说哪里要等到第二天,罗哥精灵得很,当天就演戏了。原来看似马大哈的罗军,其实很细心,他想他是从大门坐车走的,也只能从大门回去才好。于是他梭到城墙豁口,叫在那里接应他的黑娃先回去,其他啥都不用管,只叫秋萍在门上等着,听他信号,他说你一定要跟秋萍讲清楚,三分钟内一切听我的,不许搞自由主义,为了林大哥顺利出逃,无论如何把三分钟坚持过去,三分钟过了,随便她要哭要骂都行。然后他就绕回公路上,大摇大摆地走转来了,嘴里还大声唱着:美丽的夜色多么宁静,草原上只留下我的琴声,想给远方的姑娘捎封信,不如我自己去亲一亲……这后一句是他的创作。到得汽车队大门,果然令纠察队员吃惊不小,这北京的怎么又回来了?他也就真的如法炮制,说是如何舍不得一位成都姑娘,越走越难受,咬牙回来了,死活一路走。说罢便大呼秋萍名字,门一开,果真灯影下立着秋萍,木头似的,他冲上去就张开手臂,嘿嘿,秋萍居然也配合得很好,自动就投入了他的怀抱。两人天衣无缝演出一场重逢戏,令纠察队员们目瞪口呆,啧啧不已,连说在城市的娃娃真不知害臊。事情就这么被他老兄轻而易举遮掩过了。而第二天从下午开始,形势就明显有了变化,纠察队都悄悄撤了。这倒是完全可能,那年月的形势,常是说变就变瞬息万变的。

罗军,你小子老实点,你有没有趁此机会欺负人家秋萍?李明敏审问道,尽管她也听得哈哈大笑。

罗军立即做出一副委屈相:得,我就说过吧,咱罗军是为革命作贡献,最后还得背一口黑锅,落不了好。对天发誓,除了装作拥抱状,我没半点越轨行为……

你那臭嘴呢?

嗨,咱只敢在她肩头上动弹,她那棉衣都让我揩干净了。

哼,猪八戒似的,穷馋!李明敏说。

趁他俩斗嘴之机,我压低声音问黑娃,我走后,达瓦和央金来过没有?黑娃也像很懂事似的,同样低了声说,来,咋会不来?纠察队一撤就来了。央金可真是变得厉害……

啥?我心一惊。

那脸色,好像得了大病。黑娃说,顶难受的。

立即我心尖尖一阵颤痛。

老林,我跟你说。黑娃四下瞟瞟,将嘴凑近了我耳根,很认真地说,央金,她对你可真是……

到底没说出下文来。我忙问,她说啥没有?

说了,她动身走那天说的,要我回去后跟你捎个话,她要回家去好好读书去了,如果今年夏天恢复了高考,她一定要考上大学,那时再到成都来看你。

我不吭声了,只心里蓦地一荡,想到,夏天,是的,美丽的央金是只属于夏天的一朵彩云!夏天,你快来吧!这一个冬季够漫长够寒冷了。这么多年轻的生命,都渴望着夏天的来临……

再美丽的景致,看久了眼睛也会感到疲倦。于是,红卫兵们又渐渐坐了下来,开始在汽车的沉闷轰鸣声中耷下了眼皮。一静下来便更感觉到草原的寒冷。我这才注意到黑娃是光着个头。我问他帽子呢?他睁开眼不好意思地一笑,又笑得满口牙齿粲然发亮,说,送给央金了,她戴那帽子,简直绝了,太哪样了!我也笑了,摘下自己的棉军帽,扣到黑娃头上,拍拍他的肩,叫他好好睡一觉。然后竖起大衣领子来,也闭上了眼睛。和黑娃说了一阵央金,似乎心情要轻松一些了。

晕晕乎乎中,肩头像被轻轻拍打了一下。睁开眼来,却是李明敏,她一个人站在前头,撩开一角车篷。我歉然地向她一笑,站起了身。自从跟大伙在一起,心里又一直闷着,便没有跟她单独说过话。绕过黑娃,我跨了过去。

你咋不睡一会儿?想吐?我问。

你才该吐一吐。她说,眼光柔和地望着我。

我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歉然地说,对不起,明敏……

别说了,我明白的。你的心肠太柔了,看你那脸色好难看。

没啥,这会儿好多了。会好起来的。

嗯。她浅浅一笑,点点头。犹豫一下,又说,本来有个地方我想叫你看一下的,算了吧,你还是去睡一会儿。

啥地方?我说,一时没摸着头脑。

我也不知道,你自个看吧。

她诡谲地一笑。这一笑便点醒了我。我说,不用看,我也知道了。快到了吗?

快了。她轻声说,咬住了嘴唇。

她把目光转向了前方,雪原嗖嗖地扑入眼来,又流水似地滑向后方。

两只手在下面碰到了,开始是轻轻的,略为犹豫的,接着便又紧紧地团在一块儿。

那交叉路口的石堆到了。只是飞娃娃烧的火堆连痕迹也看不着了。

雪坑呢?却怎么也看不出来究竟是何处了,一片片尽是坦坦荡荡起起伏伏,到处都像又到处都不像。

别找了。也许它本来就没存在过,只是我们做了一个梦。明敏轻声说,眼睛可仍是盯着那不断从眼皮下滑过的雪原。

我说,不对,它是藏起来了。

藏起来?藏哪啦?雪堆下面?

不,这儿。我指了指我的心口。

她突地明媚一笑,拿过我的手,贴到她的胸口上,说,也在这儿。

隔着棉衣,我的手心也感觉到一种绵软而实在的凸起,仿佛草原上那种浑圆的小山丘。

穿过草地已是晚上,又在奶粉厂宿了一夜。来回颠簸,人困马乏,明早还要赶路,一天拉回成都,晚上便未再出去逛荡。李明敏说,你们早点歇息吧,好好睡一觉,做个好梦,回成都咱们再乐。

又是老向和我住一间房。明敏走后,老向不无感叹地说,还是这个女子实在,你娃娃不要再东想西想的了,要是我,早定了。

老向当然该定了,他已年过二十五,工作四五年了,还没有安家,好像也还没有一个定了的女朋友。听刘治国说过,有个他原来的学生,一个也是眼镜的女生常来找他,可能就是在跟他耍朋友。我一听是眼镜就觉得不行。那个时候我有一种很古怪的心理,看不惯戴眼镜的女子。女人么,天生就是优美柔曼的代名词,声音柔和,性情柔和,举止柔和,连身体的线条,脸蛋的轮廓,以至细嫩的皮肤,都给这世界添一种柔和的感觉。想一想,在柔美的脸蛋上架一副硬枝硬杆冷冰冰的眼镜,不等于是在秀丽的风景区驻扎了一个机械化兵团么?杀风景!人是贱性子,“牛棚”后期,我们日子稍微好过一点,特别是心理上压力少了一点,胀饱了饭没球事干,龙门阵往往就要往“荤”里摆。我说起不喜欢戴眼镜的女的,他两个就要群起而攻之,因为他俩本身都是眼镜,自然卫护同类项。向眼镜说,你娃娃怕戴起眼镜亲嘴不方便呀?又不是长在脸上的,取下来就是了嘛。你要是取她眼镜她都不反对,嘿,那就正好是信号,你放心大胆进攻就是了!一副久经沙场征战的老手口气,看来,刘治国没猜错,他跟他那个眼镜女生肯定早有一手。

刘治国不同,学理科的,理性思维重,他说,你娃娃主观性太强,一点点感觉不对都不行。要不得,你这样太挑剔了,看到一颗麻子,就觉得人家满脸都是麻的,那还搞个球!怕只有去找画片上的女人做梦。

画片上的?球哟,我最烦那些死眉死眼做眉做眼的了。我就喜欢天然,生动……

那你就找个运动员嘛,跟你这个体育棒槌正好般配。他顶我一句。

我说,可以,当然可以,至少有活气。

向眼镜劝刘治国了:算啰,你莫要给他说这些,他娃娃还在做梦,过几年梦醒了他就晓得了。我不懂他说的要晓得啥东西?我从来是相信一见钟情的。只要第一眼感觉不对,那就休谈了。我看人从来是凭第一眼的直觉,整体美的感觉。小玉、央金,都是一瞬就照亮了我的眼睛,一下就震动了我的心魄。我相信这决没有错。人又不是机器,要你一个一个部分的检查,人本身就是一个不可分解不可拆卸的整体么。

当然,现在看来,有一个可能是例外了,李明敏。第一眼不说了,在白城中学接待站看到她,大棉猴裹着,面无表情,自然一点未引起我注意。就是当晚意外地瞅到她丰腴的胴体,映着炭火旋转吧,那也只是震惊,艳慕中还夹杂着惊悚和咒骂。按说,她应该排除在我的心灵之外,但不知为啥却又破了这个例,直到现在,简直成了亲密知己。

也许,这就是老向说的实在吧?

也许,一见钟情,第一眼就狠狠击中你心脏的东西,强烈震动以后,它就穿一个洞,飞失了。而李明敏这种,是慢慢渗透你,滋润你,最后实实在在漫满你的整个心房?

实在,当然实在,明敏这些天来一直实实在在在我身边,也越来越实在于我的心中。潜意识中我更明白,能与我自在深入对话交流的,女子中她是第一人。但是,因为实在就须得像老向说的,定什么了么?我还不愿这么想,不愿一下就从缥缈云头落到世俗地上。我还想做梦,在梦中随波沉浮,自在俯仰……

向眼镜已经钻进被窝了,缩做一团,三床大棉被好像还抵不住寒气。我仰靠在床头,倒不觉得冷,我说,老向,这次回到成都,我哪儿都不打算去了,还是找点书来读,清静清静,好久都没有看书了。

还看啥子书哟,没得意思。要看,随身带一本字典就够了,读一辈子都读不完。他咕噜道。我知道,这方面他跟我不同,不,应该说,我与好些人不同,我自小孤独,常以书为伴,把书中人物当做朋友。也许这也是我爱做梦的原因。而且,大学时代我就开始写文章,做当大作家的梦。曾经有过一次闪电般的恋爱,骤起的狂热,就是只因为一下想起要发奋读书将来写书,男子汉大丈夫当以事业为重而又倏地止息。如今,倘不是因为一切正事没法做了,东折西腾,我肯定还是会像一个书生那样过一种极有规律的生活的,至多不过和小玉打打羽毛球游游泳而已。我的心灵天然适宜于那样的清宁生活和情调。

不知为什么,忙乱折腾半年多,实际上也是空白半年多之后,在异乡这个夜晚,我突然十分向往以往生活快点复活!

这异乡的冬夜,太冷,太静。

这一晚我睡得很香很踏实。也许半宿自省,心灵上抖掉了许多杂芜,重又变得清爽明净的缘故。早晨起床后,向眼镜说后半夜他冻醒后,听见外面闹哄哄的,我一点都不知道。

你怕是发梦癫。我说,舒舒服服伸一个懒腰。

哪个哄你,硬像是听到高音喇叭在叫,整得我一晚上都没有睡好,龟儿天气又冷。他不住地揉太阳筋。

没关系,今天就回成都了,你拉伸睡三天也没得哪个喊你。

我已经跳下了床,只穿一件绒衣,开始做早操。已经好久没有做过操了。这是我中学生时代就养成的习惯,一下子栽进“牛棚”后才断了的。我决定从今天起就开始恢复。一切过去的美好,就从早操的恢复开始。

门敲了三下,我说请进,仍继续做我的操,展臂,踢腿,高高冒过头顶,又伸又直。自我感觉良好,身轻体健,剽悍敏捷,半年荒废无损于我!

嗯哼,棒!

探进一颗头来,秀发披垂,柔润如水,手里捏着一把梳子,是明敏。大概晚上也睡得好,脸蛋红润润的,眼睛明明亮亮。

她看着我笑得很明朗开心。我瞄瞄她,心里也说不出的愉快:明敏,你真好看、健康!我心里笑微微说。把动作做得更潇洒。

她一边走进来,一边哼歌儿:我们每天起得早,起来就做早操,冬天我们不怕寒冷,夏天不怕风暴……

顶随意地坐到我床头,继续梳理她的头发,好像要把那柔柔的波浪梳得流淌起来似的。

我开始做俯卧撑。我最喜欢的室内锻炼方式,一下、两下……最能感觉到肌肉的柔韧和力量,臂膀的浑圆与结实。

向眼镜拿着毛巾和牙刷从我身上跨过去,说,算了算了,一个做操,一个伴唱,我把这房子让给你们两个好了。

明敏不理他,站起身来,把头发扎好,马尾巴一甩,说,这个向老师,油腔滑调的。

我也站起身,甩甩手说,他就这个样,人还是不错的。

那当然,你的朋友嘛。

我的朋友就不错?

嗯。

那你也不错,最不错。

哦?好你个鬼聪明!

她噗地一笑,拿梳子拍打拍打我的肩头。

不知道为什么,是这个清晨太新鲜,是我的血流又欢畅如初,突然间,清醒白醒地,我就不知道哪一根神经通了电流,呼地一转身,伸手一揽,嘴唇在她正好向着我的脸上猛咂了一口。

猝不及防,那脸蛋,便乖乖地冻在了我嘴唇上。

好鲜润的感觉,好清冽的芬芳!

我好像已没有了其他一切知觉。她好像也一样。

时间凝止,不知道过了多少年。

正当她的肩头要在我臂弯里动弹,门口嗯哼一声,才破了这凝冻。

向眼镜刚跨进门又赶紧退出去,说,你们忙,你们忙,我还要去上厕所。

他随手拉死了门。

他一进一退之间,我们还来不及分开,成了电影定格画面。门拉死了,反而悄然松开了。

一时都无语,任耳根慢慢发烧。幸而两人都低着眉,倘这时眼光又相碰,难免就要燃成无法遏制的大火了。

她慢慢退到床头坐下,低声埋怨道,你又发疯了。

我也退了两步,坐到向眼镜床上,抬眼望着窗外说,没有,我现在的心情最平静,最正常,好久没有这样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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