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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团队情商:在和谐中共赢 (2)

最后,李母饶了儿子,军中的不满情绪也由此平息。

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问题出在谁的身上,就要在谁的身上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李母平息事端的谋略实在是高超。

李母在这样的冲突上表现出卓越的情商,用她的机智将一切危机化解于无形之中。

谁都可能遭遇对己不利的事情,这时我们需要运用智慧来解决问题。

1956年在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上,赫鲁晓夫做了“秘密报告”,揭露、批评了斯大林肃反扩大化等一系列错误,引起苏联人民及全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响。大家议论纷纷。

由于赫鲁晓夫曾经是斯大林非常信任和器重的人,很多苏联人都怀有疑问:既然你早就认识到了斯大林的错误,那么你为什么早先从来没有提出过不同意见?你当时干什么去了?你有没有参与这些错误行动?

有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上,赫鲁晓夫再次批判斯大林的错误,这时,有人从听众席上递来一张条子。赫鲁晓夫打开一看,上面写着:“那时候你在哪里?”

这是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赫鲁晓夫的脸上很难堪。他很难做出回答,但他又不能回避这个问题,更无法隐瞒这个条子,这样会使他丢面子,失去威信,让人觉得他没有勇气面对现实。他也知道,许多人有着同样的问题。更何况,这会儿台下成千双眼睛已盯着他手里的那张纸,等着他念出来。

赫鲁晓夫沉思了片刻,拿起条子,通过扩音器大声念了一遍条子上的内容,然后望着台下,大声喊道:

“谁写的这张条子,请你马上从座位上站起来,走上台。”

没有人站起来,所有的人心都怦怦地跳,不知赫鲁晓夫要干什么。写条的人更是忐忑不安,后悔刚才的举动,想着一旦被查出来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赫鲁晓夫重复了一遍他的话,请写条的人站出来。

全场仍死一般的沉寂,大家都等着赫鲁晓夫的爆发。

几分钟过去了,赫鲁晓夫平静地说:“好吧,我告诉你,我当时就坐在你现在的那个地方。”

面对当众提出的尖锐问题,赫鲁晓夫不能不讲真话。但是,如果他直接承认“当时我没有胆量批评斯大林”,势必会大大有损自己的面子,也不符合一个有权威的领导人的身份。于是赫鲁晓夫巧妙地即席创造出一个场面,借这个众人皆知其含义的场景来含蓄地给出自己的答案。这种回答既不损害自己的威望,也不让听众觉得他在文过饰非。赫鲁晓夫创造的这个场景还让所有在场者感到他是那么幽默风趣,平易近人。

情商高的人都是充满智慧光芒的,他们的卓越,表现在遇到同样的问题之时,他们总是比平常人处理得更漂亮,结局常在他们的控制之中,这就是所谓的过人之处。

失言之后巧解围

俗话说“人有失言,马有失蹄”,失言之事并不严重,因为还有补救的措施,但如何补救就要看说话者的情商了。

司马昭与阮籍有一次同上早朝,忽然有侍者前来报告:“有人杀死了母亲!”阮籍素来放荡不羁,信口说道:“杀父亲也就罢了,怎么能杀母亲呢?”此言一出,满朝文武大哗,认为他“抵牾孝道”。阮籍也意识到自己措辞不当,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阮籍连忙解释说:“我的意思是,禽兽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杀父就如同禽兽一般。杀母呢?就连禽兽也不如了。”一席话说得面面俱到,众人无可辩驳,阮籍也免去了杀身之祸。

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即使辩才如张仪,也难免会遇到词不达意的尴尬情况,更不用说偶尔头脑发昏,举止失当,做出莫名其妙的蠢事。虽然个中原因不同,但后果相似:贻笑大方,或引起纠纷。这种时候,你就得让脑子转个弯儿,想法子化解纠纷。

阮籍巧妙地引用一个比喻,在众人面前于不知不觉中更换了题旨,巧妙地平息了众怒。诸如此类的,举不胜举。

隋唐时,秦琼贫病交加晕倒在单家庄。单雄信救起他,说起自己久仰秦琼的大名,但苦于不曾谋面。秦琼脱口而出:“正是在下。”话一出口他便后悔了——怎么能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份?于是他很快在后面添了四字,改成“正是在下同衙朋友”,巧妙地掩饰了自己的身份。

著名剧作家曹禺的话剧《雷雨》中有这样一个场景:鲁侍萍再次见到失散多年的长子周萍时,心情激动,呼出声:“萍……”但她立刻意识到母子两人地位悬殊,周朴园也不可能让她认这个儿子,于是强忍悲痛,改口道:“萍——凭什么打我的儿子?”(剧中周萍伸手打了鲁侍萍的小儿子鲁大海,与周萍乃同母异父的兄弟)一场风波消失于无形。

失言之后的补救措施真正体现出说话人的情商高低,有的人不够镇定只会乱上加乱,但也有人能稳住自己,分析状况之后为自己智慧解围。

郭德成是元末明初人,他性格豁达,十分机敏,特别喜爱喝酒。在元末动乱的年代里,他和哥哥郭兴一起,随朱元璋转战沙场,立了不少战功。

朱元璋做了明朝开国皇帝后,原先的将领纷纷加官晋爵,待遇优厚,成为朝中达官贵人。郭德成仅仅做了戏骑舍人这样一个普通的官员。

一次,朱元璋召见郭德成,说道:“德成啊。你的功劳不小,我让你做个大官吧。”

郭德成连忙推辞说:“感谢皇上对我的厚爱,但是我脑袋瓜不灵,整天不问政事,只知道喝酒,一旦做了大官,那不是害了国家又害了自己吗?”

朱元璋见他辞官坚决,内心赞叹,于是将大量好酒和钱财赏给郭德成,还经常邀请郭德成去皇家后花园喝酒。

一次,郭德成兴冲冲赶到皇家后花园,陪朱元璋喝酒。眼见花园内景色优美,桌上美酒香味四溢,他忍不住酒性大发,连声说道:“好酒,好酒!”随即陪朱元璋喝起酒来。

杯来盏去,渐渐地,郭德成脸色发红,醉眼蒙眬,但他依然一杯接一杯,喝个不停。眼看时间不早,郭德成烂醉如泥,踉踉跄跄地走到朱元璋面前,弯下身子,低头辞谢。结结巴巴地说道:“谢谢皇上赏酒!”

朱元璋见他醉态十足,衣冠不整,头发纷乱,笑道:“看你头发披散,语无伦次,真是个醉鬼疯汉。”

郭德成脱口而出:“万岁,我觉得没有头发的和尚才真痛快呢。”

朱元璋一听,这小子揭自己老底儿,不禁发怒。但转念一想,以后再治他罪也不迟,于是放他回家。

郭德成酒醉醒来,一想到自己在皇上面前失言,恐惧万分,冷汗直流。

郭德成知道朱元璋对这件事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以后难免有杀身之祸。怎么办呢?他深深地思考着:向皇上解释,不行,解释只会增加皇上的嫉恨;不解释,自己已经铸成大错,难道真的要为这事赔上身家性命不成?郭德成左右为难,苦苦地为保全自身寻找妙计。

过了几天,郭德成继续喝酒,狂放不羁,和过去一样,只是进寺庙剃光了头,真的做了和尚,整日身披袈裟,念着佛经。

朱元璋看见郭德成真的做了和尚,心中的疑虑、嫉恨全消,还向自己的妃子赞叹说:“德成真是个奇男子,原先我以为他讨厌头发是假,原来想做和尚是真。”说完,哈哈大笑。

后来,朱元璋猜忌有功之臣,原来的许多大将们纷纷被他找借口杀掉了,而郭德成却保全了性命。这是由于他能够从小的祸事看到以后事态的发展,提前避祸,才不至于招来杀身之祸。

做一个受同事喜爱的人

欣赏并认可你的同事

一个团体当中有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有快乐的天性,能够给他人带来笑声;有的人非常善解人意,与之交谈总有如沐春风的感觉;有的人则拥有渊博的知识,随意的交流总能带给他人惊喜,使听者获得更多的知识……

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长处、特长。我们不可能是全才,也不可因为我们具备了某方面的才能而夜郎自大。

每个同事都有值得我们肯定与学习的地方,没有一个完全一无是处的人。

赵利上大学时,班上有个很会欣赏别人的同学,常能听到他对别的同学进行称赞。那时他觉得这同学挺庸俗,年纪轻轻何以学得如此世故,搞这等“阿谀奉承”,真没有意思。

不过这个“庸俗”的同学在班上人缘极好,在竞争意识很浓、谁对谁都不服气、彼此讲究“封锁”的氛围里,这位同学似乎是个例外,他如鱼得水,能够和大多数同学进行交流沟通。更让人刮目相看的是,这位同学的成绩由入学时的垫底位子一路飙升。到了毕业时,他已是年级的前几名了。即使这样,赵利还是能听到他对别人的赞扬。后来他们又分到了同一个单位,别看这位同学其貌不扬,但特会处事:见谁都打招呼,好像早就是老熟人似的,而且总听他赞扬人,一副谦虚的样子。同事芝麻一点事儿,他都爱帮忙。他来了不到一年,不但得到领导的首肯,许多同事,尤其是年长的同事也都很喜欢他,许多诸如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的“美差”都落到他的头上。年底,他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而赵利他们这些平时工作勤勤恳恳、自恃“清高”的人却什么也没得到,他们都说这不公平!

与其说这个男孩的成功是“阿谀奉承”,不如说是由于他真心欣赏他人的优点成全了他。因为靠“伪称赞”是无法获得那么多人的认可的,唯有出于真诚的欣赏才会有此结果。

有一次,德鲁克在纽约的第33街和第8街交叉的那家邮局排队寄一封挂号信。德鲁克发现那位管挂号的职员,对自己的工作感到很不耐烦——称信件、卖邮票、找零钱、发收据,年复一年重复工作。因此德鲁克对自己说:“我要使这位仁兄喜欢我。显然,要使他喜欢我,我必须说一些好听的话,不是关于我自己,而是关于他。”所以德鲁克就问自己:“他真有什么值得我欣赏的地方吗?”有时候这是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尤其是当对方是陌生人的时候。但这一次碰巧是个容易回答的问题,德鲁克立即就看到了他值得自己欣赏的一点。

因此,当他在称德鲁克的信件的时候,德鲁克很热情地说:“我真希望有你这种头发。”

他抬起头,有点惊讶,脸上露出微笑。

“嗯,不像以前那么好看了!”他谦虚地说。德鲁克对他说,虽然他的头发失去了一点原有的光泽,但仍然很好看。他高兴极了,他们愉快地谈了起来,而他对德鲁克谈的最后一句话是:“相当多的人称赞过我的头发。”德鲁克敢打赌,这位仁兄当天出去吃午饭的时候,走起路来一定是飘飘欲仙的。

德鲁克曾公开说过这段经过。事后有人问德鲁克:“你想从他那儿得到什么呢?”

德鲁克想从他那儿得到什么?

如果我们是如此自私,一心想从别人那儿得到什么回报的话,我们就不会给予别人一点快乐、一点真诚的赞扬——如果我们的气度如此狭小,我们就会罪有应得地失败。

是的,德鲁克是想从那位仁兄那儿得到什么,德鲁克想要一件无价的东西,并且得到了,德鲁克得到了这种感觉,就是自己为他做了一件事,而他又无需回报。这是一种当事情过去很久,还会在你的记忆中闪耀的感觉。

人类的举止,有一条最重要的法则。如果我们遵循这条法则,我们几乎永远不会出问题。事实上,如果遵循这条法则的话,就会给我们带来无数的朋友和无限的幸福。但是一旦违反了这条法则,我们就会惹上无尽的麻烦。这条法则就是:学会欣赏他人的优点,并认可他人的成就。

林肯曾在一封信中这样说,“人人都喜欢受人称赞”。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威廉·詹姆斯也说过:“人类天性的本质就是渴望受人重视。”他不用“希望”、“要求”,或是“盼望”等字眼,而是用“渴望”来形容它。这足见人们对它的重视程度。

时至今日,这仍是一种亟待解决的人类需求,只有少数人懂得满足人类这种内心渴望,并借此将他人掌握在自己手中。

林肯在信中写道:“我的童年是在密苏里州度过的,父亲养了几只品种优良的杜罗吉大猪和一头良种的白牛。我们多次带着猪和牛参加美国中西部一带的家畜展览,并且数次获得特等奖。父亲精心的把特等奖蓝带别在一块白色绒布条上,有机会便拿出来向人炫耀。

“猪和牛并不在乎赢来的蓝带所显示的荣誉,但父亲却不然,因为那满足了他‘渴望被人重视’的欲望。”

就是这种希望被重视的渴望,促使一位从未受过教育、极度贫苦的人专心致志去学习法律,后来,他终于成为了全美当时最有名望的一个人。

历史上也有许多名人关于获得这种渴望的趣事。乔治·华盛顿也喜欢人家称呼他“美国总统阁下”;哥伦布请求女王赐予“海军大将”的头衔;凯瑟琳女皇拒绝接受没有注明“女皇陛下”的信件。1928年,好几个百万富翁不惜财力资助贝尔德将军到南极大陆探险,附加条件就是,那些封冻的山岭要用他们的名字命名。作家雨果甚至希望有朝一日巴黎能改名为雨果市。就连著名的戏剧家莎士比亚,也以自己的家族获得一枚象征荣誉的徽章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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