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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菲利普在海德堡已经待了三个月。一天早晨,教授太太告诉他有个名叫海沃德的英国人要住到这所宅子里来,当天晚上吃饭时,他就见到了一张陌生面孔。一连几天,这家人都沉浸在兴奋之中。首先,经过教授太太母女俩低声下气的恳求、隐含不露的威胁,天晓得还施展了什么样的谋略,那位与特克拉小姐订婚的英国青年的父母,总算邀请她去英国看望他们。她起程出发时,随身带了一本水彩画册,用来显示自己富有才艺,另外还带去一大捆书信,以证明那个英国青年在爱情中陷得有多深。一星期之后,赫德威格小姐又喜气洋洋、满脸笑容地宣布,她倾心相爱的那个轻骑兵中尉,就要跟父母一起前来海德堡。中尉的父母一方面被儿子死乞白赖的纠缠弄得精疲力竭,另一方面又对赫德威格小姐的父亲主动提出的那份嫁妆动了心,终于同意在路过海德堡的时候跟这位少女认识一下。会面的结果令人满意,赫德威格小姐得意扬扬地把她的情人领到市立公园,让欧林教授家所有的人见识一下他的风采。那几位紧挨着教授太太坐在上席的老太太,平时沉默寡言,这会儿却显得心神不定。当赫德威格小姐说她要马上动身回家去举行订婚仪式时,教授太太不惜费用地说,她愿意请大家喝草莓酒[76],以示祝贺。欧林教授颇为自己调制这种清淡的酒精饮料的手艺而自豪。晚饭过后,在客厅的圆桌上隆重地摆好一大碗掺了苏打水的白葡萄酒,里面还漂着一些香草和野草莓。安娜小姐取笑菲利普,说他的情人看来就要走了,菲利普听了很不自在,感到有些惆怅。赫德威格小姐唱了好几首歌,安娜小姐演奏了《婚礼进行曲》[77],教授唱了《保卫莱茵河》[78]。在这样欢乐的气氛中,菲利普对那位新来的房客并没怎么留意。先前吃晚饭时他们彼此面对面地坐着,但菲利普只顾忙着跟赫德威格小姐闲聊,而那个陌生人不懂德语,只好默默地埋头吃饭。菲利普看到他戴了一条淡蓝色的领带,就为此而突然对他心生厌恶。陌生人二十六岁光景,相貌俊美,蓄着拳曲的长发,时常漫不经心地抬手抚弄一下。他长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不过那种蓝色很淡,眼神已经显得相当困倦。他的脸刮得光光的,尽管嘴唇很薄,但整个嘴巴的形状很美。安娜小姐对于相面术很感兴趣,后来她要菲利普留神注意,那陌生人的头颅外形多么匀称,而他脸的下部却显得极为柔弱乏力。那颗脑袋,她评论说,是思想家的脑袋,但下巴却缺少个性。这个注定了要做一辈子老处女的安娜小姐,生着高高的颧骨和一个样子难看的大鼻子,特别重视人的个性。就在他们谈论这个人的模样时,他已离开了大家,站到一旁观看这群吵吵闹闹的人,露出心情愉快、微带几分傲慢的神情。他身材瘦长,摆出一副安闲得体的样子。在场的美国学生当中有一个名叫威克斯的,看到他独自一人,便走上前去跟他攀谈。他们俩形成了奇怪的对照:那个美国人衣着整洁,上身穿一件黑色外套,下身套一条夹花条纹呢裤子,长得又瘦又干瘪,神态中已经多少露出点教士的热忱;而那个英国人呢,穿着一身宽松的花呢衣服,手脚粗大,动作缓慢。

菲利普直到第二天才跟新来的房客讲上话。午餐前,他们发现只有他们俩站在客厅外的阳台上。海沃德向他招呼说:

“你大概是英国人吧?”

“是的。”

“这儿的伙食总像昨天晚上那么差吗?”

“几乎总是这个样子。”

“糟透了,是不是?”

“糟透了。”

菲利普一点也没发觉伙食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实际上,他不但吃得津津有味,而且吃的数量也很多。可是,他并不想让人看出自己在吃的方面毫无辨别能力,竟把别人觉得难以下咽的食物看作美味的饭菜。

特克拉小姐已去英国做客,妹妹安娜就得操持更多的家务,再也抽不出时间经常去远处散步了。那位脸庞很小、鼻子扁平、把一头金发梳成长辫子的凯西莉小姐,近来好像也不大愿意跟别人交往。赫德威格小姐走了,而经常陪他们一起外出散步的那个美国人威克斯,也到德国南部旅行去了。菲利普只好经常一个人待着。海沃德设法跟他结交,但菲利普有这样一个不幸的特点:由于生性腼腆,或者说由于某种返祖遗传,在他身上出现了穴居野人的特征,他跟别人初次相识的时候,总是心生厌恶。一直要等到以后往来熟悉了,才会消除最初的印象。这使得别人很难跟他接近。对于海沃德的友好表示,菲利普显得十分羞怯。一天,海沃德邀他出去散步,他只好答应,因为他实在想不出什么斯文有礼的托词。他照常表示歉意,同时为自己禁不住满脸飞红而感到恼火,于是发出一阵笑声,想借此来应付这种尴尬的局面。

“我恐怕不能走得很快。”

“天哪,我又不是打赌看谁走得快。我就是喜欢闲逛一下。您不记得佩特[79]在《马里乌斯》的一章里说过,缓步徐行是交谈最好的助兴剂?”

菲利普善于领会他人说话的妙处。尽管他自己也常常想说些精巧的妙语,但往往等到说话的机会已经过去了,才想起那么几句;海沃德却十分健谈。凡是比菲利普更多一些阅历的人,也许都会觉得海沃德就是爱听他自己高谈阔论。他那目中无人的态度给菲利普留下很深的印象。他对菲利普看作近乎神圣的许多事物都微微地露出鄙夷的神色,对于这样一个人,菲利普不能不感到钦佩,不能不充满敬畏。海沃德贬责世人对体育的盲目崇拜,把从事各种体育运动的人都轻蔑地斥之为“获奖迷”;而菲利普却没有意识到,海沃德只是用在身心修养方面的某中痴迷作为替代而已。

他们信步走到城堡那儿,在城堡旁边可以俯瞰整座城市的平台上坐定。小城坐落在景物宜人的内卡河[80]的河谷中间,显示出轻松友好的气氛。从烟囱里冒出来的袅袅青烟,笼罩在古城上空,化成一片淡蓝色的雾霭;高耸的屋顶和教堂的塔尖给小城添加了一种赏心悦目的中世纪风味。整个城市有一种令人内心感到温暖的亲切表示。海沃德谈到了《理查·弗浮莱尔》[81]和《包法利夫人》,谈到了魏尔兰[82]、但丁和马修·阿诺德[83]。当时,菲茨杰拉德翻译的欧玛尔·海亚姆[84]的诗集,只为少数特殊阶层的人所知晓,而海沃德却能把诗集背诵给菲利普听。他很喜欢背诵诗篇,不管是自己写的,还是别人写的,都以一种缺乏变化的平板腔调加以吟诵。等到他们回到家里时,菲利普对海沃德的猜疑已经转变为热情的仰慕了。

他们养成习惯,每天下午都要一起到外面去散步。不久,菲利普就了解到海沃德的一些身世情况。他是个乡村法官的儿子,不久前法官去世,他继承了一笔每年三百英镑的遗产。海沃德在查特豪斯公学的学业成绩极为优异,因此进剑桥大学的时候,就连三一学院院长也特意对他决定进该学院就读表示满意。海沃德准备干一番辉煌的事业。他跟才智超群的知识界人士交往,热情研读勃朗宁[85]的诗作,对丁尼生[86]的作品却嗤之以鼻。他对雪莱如何对待哈丽雅特[87]的细节了如指掌;他对艺术史也有所涉猎(在他房间的墙壁上,挂着G.F.华茨[88]、伯恩-琼斯[89]和波堤切利[90]的画作的复制品)。他自己也写了一些笔调悲观,却不乏特色的诗篇。朋友们彼此谈论,都说他天资卓越;当他们预言说海沃德将来会如何声名显赫的时候,他总是十分乐意地听着。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就成了文学艺术方面的权威。纽曼[91]的《自辩书》对他颇有影响;罗马天主教生动别致的教义正好合乎他的美感,他只是害怕父亲(他父亲是个坦白、直率、思想褊狭的人,平时爱读麦考利[92]的作品)赫然震怒才没有“转而改宗”。当海沃德只取得普通学位毕业时,朋友们都惊讶不已;而他却耸了耸肩膀,巧妙地暗示说他可不愿受到主考人的愚弄。他让人感到一级优等的学位总不免沾有几分俗气。他用豁达诙谐的口气描述了一次口试的过程:有个家伙围着极为讨厌的领圈,问起他有关逻辑学方面的问题;口试极为冗长乏味,突然,他发现主考人穿着一双两边有松紧布的紧口靴,样子既怪诞又可笑,他思想不再集中,想到了王家学院哥特式教堂的美来。不过他仍在剑桥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在那儿宴请朋友时饭菜的丰美,是他认识的任何人都难以企及的;他在自己房间里发表的谈话往往令人难以忘怀。他给菲利普引述了这样一句精辟的警句:

“他们告诉我,赫拉克利特[93],他们告诉我,你已经去世了。”[94]

这会儿,当他又有声有色地讲述关于主考人和他靴子的逸事时,不禁大笑起来。

“这当然是件蠢事,”他说,“不过在这件蠢事当中也有些微妙之处。”

菲利普心里一阵激动,觉得真是了不起。

随后海沃德到伦敦去攻读法律。他在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租了几个十分雅致、墙壁上镶了木板的房间,设法把它们布置得就像他在学院里的房间那样。他隐约有些政治方面的抱负,自称是辉格党人。有人推举他参加一个属于自由党的,但绅士气息却很浓厚的俱乐部。海沃德的计划是先当律师(他想要处理大法官法庭方面的诉讼事务,因为那不怎么严酷无情),一旦对他做出的各项许诺兑现之后,就设法当上某个合乎心意的选区的议员。在此期间,他经常上歌剧院,结交少数几个情趣相投的富有魅力的人士。他还加入某个聚餐俱乐部,俱乐部的座右铭是:全、佳、美。他跟一个住在肯辛顿广场,比他年长几岁的女士建立了柏拉图式的友谊。差不多每天下午,他都要跟她在被罩子遮挡住的烛光下喝茶,谈论乔治·梅瑞狄斯和沃尔特·佩特。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傻瓜都能通过律师协会举行的考试;因此海沃德只是疲疲沓沓地应付着学业。他结业考试没有通过,却把这看作是对他个人的侮辱。也就在这个时候,那位住在肯辛顿广场的太太告诉他说,她丈夫马上要从印度回国来度假了,她丈夫尽管在各方面都无可非议,但终究是个见识平凡的男人,对于一位青年男子的频繁拜访,恐怕无法理解。海沃德感到生活中充满了丑恶,同时一想到自己还要再次面对吹毛求疵的主考人,就从心底里感到厌恶。他觉得干脆把脚边的球一脚踢开,倒是一个绝妙的办法。况且他欠下不少债务;在伦敦,想依靠每年三百英镑的收入像绅士那样生活,也很困难。他内心向往着威尼斯和佛罗伦萨,这两个城市被约翰·罗斯金[95]描摹得极为神奇。他觉得自己无法应付庸俗繁忙的法律事务,因为他发现,在大门上书写自己的姓名,根本难以为他招揽到诉讼的案件,而且现代政治似乎也缺乏高尚的品格。他觉得自己是个诗人。他退掉了在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租下的房间,动身前往意大利。他在佛罗伦萨和罗马分别度过了一个冬天,现在又来到德国,度过他在国外的第二个夏天,以便往后可以阅读歌德的原著。

海沃德具有极为可贵的天赋:他对文学有着真切的感受力,能够把自己的激情源源不绝地倾注到作品中,使自己获得与作家相同的感受,看出作家的一切精华所在,然后别有会心地对他加以评论。菲利普也读过很多书,但是从不加以选择,而是拿到什么就读什么,现在遇到这样一个能在文学品位方面给他指点的人,实在是太好了。菲利普从城里藏书量有限的公共图书馆借来各种书籍,开始把海沃德提到的所有精彩作品一本本地念过去。尽管读的时候并不总是感到兴味盎然,但他始终坚持不懈。他热切地希望自己有所长进,觉得自己太无知,太浅陋了。到八月底,威克斯从德国南部回来的时候,菲利普已经完全处于海沃德的影响之下。海沃德不喜欢威克斯,对那个美国人的黑外套和夹花条纹呢裤子不以为然;每逢谈到威克斯那新英格兰的良心,就轻蔑地耸耸肩膀。听到海沃德辱骂威克斯,菲利普也暗暗得意,尽管威克斯对他格外亲切友好。但是当威克斯对海沃德说出几句不太中听的话语时,菲利普就马上发起火来。

“你的新朋友看起来倒像个诗人。”威克斯说,他那充满忧虑和怨恨的嘴角上挂着一缕淡淡的笑容。

“他本来就是个诗人。”

“是他对你这么说的吗?在美国,我们管他这种人叫标准废物。”

“可我们又不在美国。”菲利普冷冷地说。

“他多大了?二十五岁?他就这样成天住在膳宿公寓里写诗,什么别的事都不干。”

“你不了解他。”菲利普怒气冲冲地说。

“不,我很了解他。像他这样的人,我见过一百四十七个。”

威克斯的两只眼睛闪闪发亮,但是菲利普领会不了美国人的幽默,他噘起嘴巴,板着脸。在菲利普看来,威克斯似乎已到中年,实际上他刚三十出头。威克斯身材瘦长,好像学者似的,有点驼背,脑袋长得又大又难看,头发暗淡而稀疏,皮肤现出土黄色。薄薄的嘴唇,细长的鼻子,明显朝前突出的额骨,使他显得样子粗野。他态度冷淡,举止刻板,既无生气,也无激情,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轻浮气质,搞得一些性格严肃的人困窘不安,而威克斯出于本能,却天生喜欢跟这些人混在一起。他在海德堡攻读神学,而另一些也在本地攻读神学的同胞对他都心怀疑忌。他离经叛道的气息太浓,使他们望而生畏。他的那种奇特的幽默,也引起他们的非难。

“像他这样的人,你怎么可能见过一百四十七个呢?”菲利普一本正经地问。

“我在巴黎的拉丁区见过他;我在柏林、慕尼黑的膳宿公寓里见过他。他住在佩鲁贾[96]和阿西西[97]的小旅馆里。他那样的人三五成群地站在佛罗伦萨的波堤切利的名画前;他那样的人占满了罗马西斯廷教堂[98]的座席。在意大利,他葡萄酒喝得稍稍多了一点;在德国,他喝起啤酒来毫无节制。凡是正确的事物,无论是什么,他一概表示赞赏。不久,他打算写一部皇皇巨著。想一想吧,一百四十七部绝世之作,蕴藏在一百四十七位大人物的胸中;可悲的是,这一百四十七部绝世之作一部也写不出来。然而世界呢,照样在前进。”

威克斯一本正经地说着,但是在他这番洋洋洒洒的议论结束时,那双灰色的眼睛微微闪现出喜悦的神情。菲利普脸红了,知道这个美国人在嘲弄他。

“你在信口胡说。”菲利普气呼呼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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