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爱梅
从《左传》记载来看,针对吴国族群归属的讨论,发生在中原及楚国两大阵营与吴国进行战争、交往、盟会的过程中。
吴国与中原交往,见诸文献已是春秋中后期:鲁宣公八年,楚国“及滑油,盟吴、越而还”,这是吴国第一次在《左传》中出现;鲁成公七年,吴伐鄰、州来,这是吴国第一次在《春秋经》中出现。成公十五年冬,十一月,晋士燮、鲁叔孙侨如、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鍬等,“会吴于钟离”,这是中原各国第一次与吴国盟会。
不过在对于吴国族群认同的问题上,比事实更重要的,是春秋各国对这一关系的看法。一方面,从现在所能看到的文献记载来看,当时的夷夏双方都没有否认吴国与周王室存在历史渊源。另一方面,不否认吴与周的历史渊源,却也没有顺理成章地认同吴即为“诸夏”之一。
从吴国方面来说,接受周仲原文化,是比较自觉和主动的。对于吴国,是积极主动地援引这个话语体系,用来说明、以及拉近自己与中原诸夏邦国之间的关系的。历史上,吴国所在的宁镇地区与西周很可能确实存在某种渊源关系,但吴国标举与周王室关系、自诩诸夏一员,这些辞令和举动的频繁出现,更多发生在吴国开始北上与中原诸夏争霸之后。
不过,我们也不难发现,之前从齐桓晋文时候形成发展起来的这套“夷夏”话语,对照吴国的情况,出现了解释上的“失灵”:正如前文所引冲原诸夏并不怀疑吴国与周王室存在真实的历史渊源;季札周聘列国所体现出来的中原礼乐文化修养,并不输任何诸夏邦国的卿大夫;制衡、抗击楚国,既是当初晋国扶助吴国希望达到的效果,也符合夷夏对立的邦国关系格局下,诸夏邦国应有的反应。可以说,从血缘关系、文化内容和行为模式上,吴国都大体符合“诸夏”的标准,甚至符合作为诸夏盟主(“霸”)的标准。——然而,中原诸夏仍然视吴为夷。
《史记》和《国语》的两种记载,无论哪一种结果,都视之前晋国与吴国的争论为外交辞令,强力才真正最终决定了盟会的次序。强力,正成为这个时代处理邦国关系的新准则。
综上所述,春秋时期的“夷夏之辨”,本是西周分封体制下的各邦国,在面临戎夷交侵的危险局面之时,用周文化为标准,以团结和凝聚诸夏力量为目的,对人群(邦国)进行分辨的一种观念。“夷夏之辨”转而变为晋、吴两大国之间争夺霸权的外交策略;在实际的邦国关系中,“夷夏”话语不再具有作为争霸合法性理论依据的作用,体现出时代与观念的双重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