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轻揽一缕清风,盈在手心
带上深深浅浅的记忆
把岁月的留香置进盈盈杯盏,盏盏融醉
忽想起誓言不再
被金戈铁马踏碎心中城
花残憔悴,悲伤流泪
已不再,曾经的繁华
衰退,只剩下零碎的美
伊人心碎,不悔吗?擦肩不留恋
嗯哼,总是躲在梦与季节的深处
听花与黑夜唱尽梦魇,唱尽繁华
唱断所有记忆的来路
——《在时光里,我想是世界的王》
日子过得很快,数着数着已是高二时光的最后时段了。此时我的状态极佳,大概是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又或是比身边人更早地进入了为人生那场最重要考试而备战的紧张积极的状态,我对作业考试甚至达到了痴狂的境界。我会中午就去办公室催促老师布置作业,如果试卷还没有打印,我会接二连三地到校园打印室劳烦员工打印,即使他们因午休而没有开门。我也极其期盼考试,那是我最能证明自己的方式,即使是我最不尽人意的英语,我也有信心去突破属于自己的极限。最近地一次抽考,我既出乎预料又情理之中地考了全班第一,击败陈哥与艺术生的感觉真的太美妙了,我享受着,又恐惧这种感觉会随时间而急速流逝,所以这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碰巧我们学校被某个**举报,因放暑假的时间太晚了,教育局直接勒令尽快放假,所以我们接到的通知是:自明天起,学生进入暑假时间……因时间仓促,本学期期末考试取消,原考试试卷当作学生部分暑假作业……广播的一刹那,我感觉整个学校都在颤抖,部分学生呐喊的声音已经击穿了我的耳膜和期盼,毕竟像我这样丧心病狂地想考试的人应该是极少数的。
说实话,我至今不明白高二的最后那一段时间,我为何会那样的兴奋,甚至感觉就算直接参加高考也未尝不可,高三一年复习了那么久,做了那么多的练习,也再也没有找回当时的那种感觉了。常说的可遇不可求,也就大概如此吧。
因为课程没有上完,也是为了帮助学生提前进入高三的紧张状态,所以我校一直有着高二暑假校外补课的传统。老师还是学校的老师,教室是之前找好的,当然补不补全看学生的个人意愿。我们班除了艺术生全都报名了,没办法的。
你一定想不到,苏老师为我们准备得教室是多么的骇人。那是一个近乎荒废的幼稚园,在快要拆迁的建筑群中极其隐蔽地存在着。碰巧是雷雨季节,补课时常会遇到磅礴大雨,恐怖的是这栋三层的建筑,我们在一楼都需要躲避从天花板滴落下的雨水,二楼同学更是倒霉,常常会因渗漏下的雨水而让课本处于浸泡的状态。天气炎热时,我们又需要那台可有可无的电扇转动,所以几根暴露在外面,并且早已脱皮的电线常常是通电的。我真害怕我的同学临到毕业时会少了那么几个。“教室”的面积可能只有正常教室的四分之一,水泥地面上有一块明显凸出的区域,而我碰巧坐在了整个教室的最高处。课桌是以前幼稚园的课桌,板凳也是极其简陋的木凳子,我们都是18岁左右的青年人呀,六十个人挤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每天以弯腰半蹲的姿势接收老师的知识,前后课桌的距离刚好可以放一个板凳,那些稍胖的同学只能被安排到靠墙的位置,每天上课还要极其小心,防止触碰到那些暴露在外面的电线。
我们在既没天时,也没地利,更没人和的环境里,硬生生地坚挺住了那年的八月。我发誓,这是我至今最难忘的一年八月。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那是荷尔蒙爆发的季节,狭小的空间,发育的身体,单薄的T恤,直接触碰的肌肤,这谁顶得住呀。(补课最开始,我们都是比较放松的,至少从着装来看是这样。女生穿着透视装或超短裙,是真的犯罪,男生穿着拖鞋,如在家中。一段时间后被苏老师强制禁止了,我才得以解脱。)为了让我的火气快速消去,也是打发无聊的时间,我和一个是体育爱好者的同学一起在教室旁的空置小屋里锻炼身体。那个屋子本来是幼稚园的卧室,里面摆放着木制的双层板床,现在正好可以当作我们的健身器材了。难以置信,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从最初只能做两三个俯卧撑的菜鸡,变成了一次性能做五六十个的正常年轻人,这是颇让我得意的。不得不说,找一个伴侣是很有必要的,不论是学习,还是健身。因为我们知道,有人在一直监督自己,我们的每一次偷懒,都会成为对方嘲笑自己的把柄,所以只会潜意识地更加努力,从而失去借口。
在这样的环境里,我是无法静心学习的。但我也没有浪费时间,上数学课,我在自学数学;上英语课,我在自学数学;上理综课,我在自学数学。我的桌子上永远只有数学书和习题册。暑假的数学作业只需要写完半本习题册,但就那个月,我写完了厚厚的两本习题册,这也导致接下来的一个学期,我是没有数学作业可以写的。但极大的弊端是我的其他科目再也没有了那种自信的状态,我再也找不到那种无比地想通过考试而证明自己的激情了。
补课的最后一天,我们上午考得理综,我排在全班第四,陈哥丧心病狂了。下午考得数学,我以碾压的姿态处于人群之中,毫无问题。中午的时候,苏老师自掏腰包请我们班所有人吃自助餐,当广播播出:祝*班同学友谊地久天长,那一刻的我可能并未因它而感动,但时至今日,谈起高中时期的每一次触动心弦,我都能很清晰地忆起那时的情景,我的挚友们如伴我左右,我们举杯唱和,风华正茂时言人生与理想,大言不惭但痛快淋漓。
我是感动到自己了。想起高三时,语文老师在每节课的前五分钟,会依次让同学上台展现自己文学方面的才艺,或好书推荐,或讲述故事,或演讲,或绕口令……而我,做了一件最符合我的事情。我做了一篇文章,中间的部分是我花心思写的一首不连贯的诗,我为班中每一个女生都写了一句诗,她们的名字都出现在与之对应的诗句中,例如晓雪的那句是:武夷,琅琊,峨眉,一山延一山,贺晓雪下凡。而文章的结尾,我引用了最伤感,最不饶人的句子作结:“浮华一生,淡忘一季。空有回忆,打乱缠绵。笑容不见,落寞万千。弦,思华年。那些年华,恍然如梦,亦如,流水,一去不返。不泣离别,不诉终殇。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今日读之,内容虽不应景,但那日份的感动着实是挥发地淋漓尽致了。
高三,我承认是学生时代最苦的一年,但感谢时间老人,让我总觉得这一年过得比往常快些。我们像机械般,每天重复着做相同的事情:起床,早读,做操,上课,自习,吃饭,自习,上课,吃饭,自习,上课,睡觉……每个人都是这样,高三最开始会极度地紧张,经过一次次地模拟,最终会麻木,或是说淡然,临到6月8日晚,才叹到:结束了吗?哦,结束了。之后慢慢鲜活起来。
其实,这是很悲伤的,至少我感觉到了。额,还是说说其他的一些事情吧。
虽然我的学习状态并不是很好,但也有几次超常发挥的时刻。也不算超常,从高三第一次月考起,我的成绩都有稳定地上升,直至百日誓师大会前的一次联考,我达到了“人生巅峰”。那此考试,我不仅成功打败了陈哥和艺术生,在整个年级也有了自己的名次。百日誓师大会上,我身着藏青色的夹袄,人生第一次因为学习而得到了走上讲台的机会,校长亲手给我颁发奖状,我们十个人的合照也成为了学校杂志下个月的封面(我一定是这十个人中高考成绩最差的一个)。我知道我在颤抖,站在几千个人的眼前,是激动,是难以置信,或是幻想如果这是高考该有多好。但很不幸,最后的一百天,我的成绩急速下滑,而高考是我整个高中考得最差的一次。
现在我能明目张胆地说出来了,大概是时间太长,长到足以抹平我不想记起的一切。所有的人和事,自己问心无愧就好,不是你的也别强求,反正离去的都是风景,留下的才是人生。我是常常这样安慰自己的。
学校有一传统,每个高三学生都需要给二十年后的自己写一封信,等到真正立业时,便可返校去取当年的那封信。问心无愧最好,否则失声苦笑岂不很尴尬吗?想想高三也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地方,此处便只以这封写给自己的信做结尾吧。
二十年后的自己:
你好呀,我自己。当你重新展开这封珍藏了几十年的信件时,你一定活成了我想象中的自己,没有忧虑,没有落寞,没有不成熟的傲慢,没有放不下的但是,没有那些一直仇视妒嫉自己的人,没有想不开的心结和需要掩盖的昨天。也许你不会踩着七色彩云,让这片天地因你而震颤,更不能让所有小城里的人因与你同乡而倍感自豪,我不会预言你有多么伟大或灿烂,那是多么无趣的假设呀,或是单纯我不想让你和我变的太累罢了。但如果你真的成为了梦想中的自己,那一定早已忘记这封信了,这封信也一定等不到属于它的那个盖世英雄,或许这对于你我也算是各自欢喜。
既然决定为你写这封信,那就应当多花点心思了,不然不就枉费二十年时光才有一次的相聚机会吗?我还是不想吃亏的人呀。
最开始当然是嘱咐我自己了,当然也就是你,我的朋友,我只想让自己活成“来时不惧风雨,去时不畏人言”的模样。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而我最清醒的理解是:庄子在文章里就讲到了何为畸人,畸零之人——说这种人是非常个别的古怪的人,他和其他的众人绝对不一样,合不来,但是和谁比较和谐呢?他与天,和亘古永存的自然宇宙是和谐的,这样一种生命叫做畸人。而我便自以为然的把自己归为此类了,畸零之人,意味着对政治,对权力,没有兴趣;对社会,对俗世,对名称,也已看破;不合群,而自愿在边缘生存,享受孤独。但因为能与天,与宇宙,与自然达到和谐,便会觉得自己很有尊严,很有价值,不可轻亵凛然莫犯。很多人都以为你我是清高或是傲慢,其实不然,我理解,只是眼前的一切都索然无味,又何必去强颜欢笑,带着微笑的面具去欺骗好人与坏人,他人与你我,这是让人不屑的,这也是值得让人不屑的。
我希望你,可以不再装模作样地拥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了孤单之中,以真正的你我去开始独自的生活。有时你也会因为寂寞而难以忍受空虚的折磨,但你我都宁愿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尊,不愿以耻辱为代价去换取那种表面的朋友。同时一定要注意,年少时因为没被伤害过,所以我不懂得仁慈;因为没有畏惧,所以不懂得退让。当我任性肆意,毫不在乎伤害他人,当有一日我经历了被伤害,懂得了伤痛和畏惧,那时才会明白仁慈和退让。属于青春的飞扬和放肆正距离我而去,我长大了,胸腔里是一颗已经斑驳的心。此刻,记得应当可怜自己,一定不要做个死要面子的人,你是脆弱不堪的土豆片呀,我的朋友。
简单计算后,发觉你也应当成家了。但你要还是单身,估计也没有脸面来启封此信吧。不知道长大后。人的审美会不会改变,你的伴侣是否是我的意中人?我真的颇有些期待。人的一生注定会遇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我不希望她们是同一个人,也极其厌恶她们间穿插了无数人,这算是我的初心。
在某个时刻,你心清如水,脚步沿着时光的浅歌默默而行,一人一知己如缘分,一壶一弦乐慢酌品,带着浅笑着追风逐月,这是多么的闲情和愉快呀。我猜,你一定会对那个女孩说:“弱水三千,我只欲取一瓢;峥嵘岁月,我仅留恋此段。待繁华经年,我独倾心你一人”。她会在惊艳时光的喧闹里回复:“若我长发及腰,十里红妆,凤冠霞帔,惟愿执子之手,与卿相濡以沫。”唔,深浅,是流年的温暖,心触摸得到;浓淡,是贴心的暖度,时光里永恒不变。你会待她好的,给予她转山转水转佛塔修得几世也得不了的缘分,途中的与你相见是整个世界的幸运。但……你会逃避和拒绝吗?
我知道你绝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也绝不会给自己一个拒绝她的机会。你是不会拒绝别人请求的,即使那会很劳烦你,你也不会拒绝她的,你还算是很有担当的。那如果是她主动拒绝你了呢,我的朋友?为那一身江南烟雨覆了天下,容华谢后,不过是一场山河永寂。生在此刻不过作为吟诗郎,花落人去两茫茫。醉得看月只似迷花,乍起春风尽如池水凄冷……
不知多久,你会被治愈。是的,时光会治愈你所有的伤,但谁又能许我把时光留下。在夕阳西下散满金辉的暮年,恬静淡然的回眸,仿佛听见了岁月的歌,嗅得往事的烟,时光倒还是藏在了你我的心间。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回得了过去,回不了当年。你像孤狼野犬,依旧寂寞,留着简朴的背影,与孤寂牵手,飘流于娇艳的湖泊。直到流浪心也倦了,你应该要归港,找一个绝不是一见钟情的人,但你知道,遇见她很不容易,错过便太过可惜。你不会年少轻狂地莽撞与视死如归,反倒是重归淳朴,开始渴望长命百岁。你会对那个人说:“你不是青梅竹马,也不是我的情窦初开,但我只愿细水长流是你,柴米油盐是你,白首夕阳下时也是你。”而她会在温柔岁月的空闲时间回复你:“我不怕全世界的恶语相向,也不求你说上一世情话。我要的只是你忘掉过去,给我一个家”。一生从此平淡沉沦,再也没有波澜四起。春天会下雪,夏天有大雨,秋天会起风,冬天有艳阳,白天会阴沉,夜晚有银亮,一年四季,一日昼夜,有再多的意外也不会迷人,不值得你去迷恋。
人生有这两次幸运便好,一次遇见会留念,一次平淡至永远。繁华过矣,往后余生,风雪是你,平淡是你,清贫是你,荣华是你,心底温柔是你,目光所至,也只会是你自己。在信的开头,我写到梦想中的自己,大概便是这个意思。我会找到一个依山的青茏小村,买几亩闲田,在阡陌上唱歌,重新活成中华几千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古人。唯一不同的,是会记得每天都要对她说:“你今天好美,我比昨天更爱你了。”
其实,还是乐观些好,人不可能抓紧所有从身边飞快溜走的飞蚁,它们欢快地笑着,在某个泛阴的雨后对人指手画脚,对人贫乏的努力毫不在意,因为人总是回不去的。每天正能量很难、很乏味,但是选择颓废就会简单,而且会颓废的越来越熟练,直至活成当初最讨厌的样子。这个世界,对我们不削一顾,比起这个世界,我更喜欢你这个可爱而又孤独的自己。哎,有时候只是低个头系个鞋带的功夫,就被抛下了,抬头望去空无一人。都到了这把年纪,连分享快乐的人都找不出几个,活得还真是失败。其实你并不会因此而伤心,因为在该伤心的年纪,我已习惯了孤独与熬夜。
今日就到此吧,再见,我的朋友。
韶光如水,流年消逝,冠几许相思,望一愿名成就,不负流年逝,再度相思见。
笃言
2017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