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
知晓在遇见秦茉莉的那天也沾满了愁。
谁会想到开学第一天,知晓就被名为秦茉莉的“帅哥”调戏了。
“美女,认识一下呗”这是茉莉小姐从身后拍拍还在傻乎乎地窜校园的知晓说的第一句话,以至于后来两人熟知后,知晓直接“帅哥,帅哥”的使唤了起来。
不过那时“帅哥”介绍自己时说自己叫秦末,她顶着一头短短碎碎的柔发,酷酷邪邪地笑容,看起来也真像那么回事。
茉莉小姐其实平时佯装得挺理性的,至少她从不会大庭广众之下调戏良家子。
可那天像迷了路般小白兔的知晓,不幸让她起了兴趣。
知晓是个容易害羞的女孩,虽然知道初中时候据说也有很多人喜欢她,可被这么明目张胆地“认识”还是第一次。
那被金秋正阳晒红的脸让她看起来有些害羞,像极了红彤彤的苹果,让虎视眈眈的秦末帅哥更觉得有趣。
知晓本就心情不好,更不想搭理这居心不良的人,虽然眼前的人长得还挺好看。
她吐了一句“我不想认识你”跑得更快了。
不过最后迷路的知晓还是被一路相随聒噪的秦末带去报了名。
也许没有人能够体会因躲避追求者而跑偏迷路的知晓有何感想。
她抱着行李蹲坐在大阶梯角落时看着鲜少人来往却怯生生地不敢上前求助的时候,她又不可抑制地想起了邓晨光,那个自来熟的男孩。
他长长地睫毛轻颤在柔美阳光里的样子,多像一只在阳光里舞动的蝶。知晓也喜欢蝴蝶,因为她们的翅膀能编织彩色的梦。
她想,如果这时的她也考上了普华高中,是否现在的她就不用那么孤零零地来到这陌生的地方,遇到奇怪的陌生人?
说不定她也会开心的喊她的晨光哥哥一声学长,再由他带领着她和清子一起参观熟悉校园,在远远地时不时能够看看他过得开不开心就好。
可这一切就像阳光下衍生的彩色泡沫那样不真实,一吹就破。
茉莉小姐一路小跑跟随,其实也一直盯着那个苹果女孩的一举一动。
她发现,她抱着行李包蹲坐在大阶梯角落对着灼热的阳光发呆的样子真的很傻。
看着距离报名下班时间已不久,最后她还是走上前,说要带她去报名。
可顶着满脸通红,在明媚骄阳里更显耀眼眼眸的女子显然不相信她的话。
“你确定不会迷路?”她反问她时,满脸的不相信。
“当然”茉莉小姐看着眼前女孩有些颓然的样子,也在反思自己的恶作剧是否太过了。心想就这么放过她?
可她天生就深种着邪恶的因子,也许也是因为太过无聊,她的人生早在父母的安排下步步为营,她的要求反正也不会被响应,索性也不知道应该感兴趣些什么。
她的父母很忙,于是整天只能捧着手机为伴的女孩有天偶然在手机里看到一张特别限量极的男男图片,于是她开始偷偷地有兴趣了。
现在她开始对眼前的女孩感兴趣。
茉莉小姐第一眼就相中了知晓,其实是因为她看起来又萌又单纯,而且她似乎也和她一样孤单。
金色的阳光钻入叶子缝隙洒落,随着脚步声飘落下来,在被美丽的眼睛所追逐的样子更加美丽,每一片似乎都谱画着盎然的诗意。
知晓大大的眼睛里也写满了思绪万千,茉莉小姐喜欢和她那般有故事的女孩。
她骗她,想认识她追求她。
最后她也很满意女孩的反应。
不过她确实没有骗那个似乎要被吓哭的小白兔她不会迷路,因为这本来就是她一直生活的地方。
因为她的父亲就是这所高中的教导主任,她的母亲是她所厌恶的数学学科的老师,她一直跟随父母住学校的教工宿舍,小学,初中,高中,一直都未变。
在秦茉莉从小的认知里,她并不觉得父母作为老师是一件幸运的事,这只是意味着她被更规范化地受管教了。
作为教师子女的她厌恶别人眼里她必须为学习榜样,必须出色的追捧模样。
她想,如果最终一切都事与愿违,那么她也不要太过孤独。
知晓很认真地谢过了带着她并陪伴她报名的帅哥。只是她真的不喜欢他盯着自己调笑的模样。
那眼底同样有光,可却那般耀眼得让她下意识地就想要躲闪。她还是喜欢柔和一点的光亮,就像晨光那般的就好。
所以当茉莉小姐又一次化身为“狼”,向想再次往指定宿舍逃去的知晓笑眯眯地道:“原来你叫知晓啊,以后你就是我女朋友啦”的时候。
知晓抱着行李狼狈而逃。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知晓在没碰到那个自顾封她为女朋友的男朋友。相对安静的学习环境让她觉得这所高中似乎也不错。
可能是因为入学成绩挺高的原因,知晓所在班级的班主任陆雯老师直接钦点了知晓作为班级学习委员。
这是九年来第一次,知晓右耳边响彻的掌声,只因为她的优秀而被赋予。
这是她第一次担任班干,愈渐长大的女孩眼中满是喜悦之情。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尽心尽责去为老师,为同学服务。
在那里,至少在她的班级,她没有以前认识的同学,她更是像摆脱了海藻束缚的小鲤鱼儿,遨游在色彩斑斓的新天地里。连匆匆翱翔遗露的团簇水路仿佛都变成了一串银白的花朵,一直追随着她的踪迹盛开在她的春夏秋冬。
在没有女同学的疏远,她也开始认识新的同学朋友,多好。
忙碌的班干生活恰是流入死寂沉沉泥潭的一股活水,让知晓暂时忘记了她对清子,对那个叫做邓晨光男孩的贪念;
她的白天都贡献给了学习,贡献给了她学委的担当,只留下漆黑的深夜,辗转难眠时候在抓住时光的尾巴将想念惆怅都投掷到黑夜里。
晨光在无边无际的黑夜里本就是遥不可及的,她不是夜空中最亮的星,既然没人会来窥探,谁也无法来阻止一场独角戏的上演。
夜幕而作,熹微而息,一个青春的少女缅怀逝去的懵懂,不过如此。
不过除此之外,知晓也理所当然地在忙碌之中忘了开学第一天有个叫秦末的帅哥要她做他女朋友的事。
所以当茉莉小姐再次以秦末身份帅帅地出现在知晓面前时候,她呆愣了好久才想起眼前因被冷落而满是无辜眼神的人是谁。
那时知晓正吃完午饭坐在宿舍的床铺上看着新同桌吴玉洁那搜刮来的一本《花火》。
那时的高中女学生之间,大多最爱的就是看言情小说或是薄薄大大的《花火》读本那类书籍,爱看的小女生们经常在班级里传阅。
知晓学习之外也爱上了看学习之外的书,她觉得里面描写的一个个关于青春懵懂爱情的故事都很精彩很洞彻心扉。
她常常吃完午饭就迫不及待地利用仅有的时间看完一篇篇挑起她心弦的文章。
她像是一个身体及精神都极度深寒饥渴的人,已行走于沙漠七天七夜,迫切需要甜蜜的绿洲汁水灌溉。
而文字描绘所生出的色彩是绚丽且有生命触感的,至少可以填满一个十六岁小女孩思春的光阴及心底的失落空虚。
茉莉小姐一如既往眯着眼睛捡起了知晓因震惊而掉落在地的书本。
“你......你怎么在这里?这是女生宿舍”
知晓胀红了脸,从他手里接过那本书。
也许是因为看得太入迷,她都没有听见敲门声音。这突然出现了个人,还在几个女孩子昨晚刚“八卦”了班里哪个男生帅的第二天就降临了一枚帅哥,这让知晓觉得很诡异。
那时的夜谈指向知晓的话题是“喜欢班长吗?”,毕竟班长与学习委员是最容易滋生情愫的一对,更何况她们口中的班长大人确实是许多女生心中的梦中人。
知晓想起了那个时常帮着她搬作业到办公室,架着黑框眼镜也无法遮盖文雅秀气的男孩,确实不错,不过她对他真的没有除同学关系外多余的情愫,所以她回答得很干脆,“我有喜欢的人了”。
晨光,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可你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
所以当秦末出现的时候,全宿舍的女孩都惊醒了,原来真有喜欢的人啊。
秦末本来想回句,“来找女朋友天经地义啊”之类话语的,可迎上宿舍其他小姑娘一脸好奇探寻的模样,她仗着紧盯着她的同学都是初来乍到不认识她的优势,突然间改变主意不想直接说了。
“宿舍阿姨看着我进来的啊,我来给你送快递”
秦末当然不会跟知晓说,她是大摇大摆走进来的,因为宿管阿姨都认识她。只是凑巧看到有个署着“女朋友”名字的包裹,她就做了好人。
知晓听后才注意到他手里确实拿了个快递包裹。
“哦,谢谢”接过包裹知晓的头低得更低了,她知道此刻向她投来的眼光肯定很暧昧,很精彩。
她急忙放了包裹就拉着茉莉小姐的手,把她拉到了走廊尽头。毕竟她心里没那么强大,可以在整个宿舍的“虎视眈眈”中装得泰然。
知晓觉得这个大男生的手居然出奇地柔软,她放开时候还意犹未尽,这是和她自己常年干活粗糙的手是不同的。
可这对“恋人”没有聊多久,总体上是知晓在面对某人的“诉衷肠”,无法忍受只能迫不及待地赶走这个突然造访的人。
知晓答应了陪他吃顿晚餐,秦末小姐才一脸奸诈的走了。
知晓总是觉得那个调戏她的“帅哥”看向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可深究又想不透彻,还是那个从天而降的快递包裹更吸引她的注意力。
事实证明,这个迟到的礼物确实足够分量。
来自清子寄送的一份生日礼物,一个小小的手机。
那时候学生有手机已经不是什么奇怪新奇的事,初中时候,知晓就已经看见过同班同学低着头窝在书桌里用手机打游戏的场景,升到高中后更是几乎人手一个。
只是她从未期盼过自己成为“手机一族”的时间居然来得那样快,以至于这份珍贵的礼物压在她心底异样沉重。
友情应该用什么来衡量?有人说金钱太过庸俗,推进遗忘境地又过难。
也许当付出的友情凌驾于金钱之上,又透过金钱去看懂时,友情的样子才能够如星火燎原闪耀尘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