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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只有死人了解鬼牌镇

约翰·J.米勒 著

布伦南走在秋日的夜晚,好像是其中的一部分,或者说这夜晚成了他的一部分。

秋天的空气中伴着一丝凉意,让布伦南想起了卡茨基尔,虽然只有那么一点点相似。他最怀念的就是群山,但只要金福还活着,那里的一切就遥不可及,如同最近频频出现在他梦中的死去的朋友和爱人的鬼魂一样无法触碰。他爱群山,就像他爱这些年来他辜负的所有人,但是有谁会爱城市里的肮脏污秽?谁又能了解城市,了解鬼牌镇?他当然不能,但是金福的存在像坚固的铁链一样将他和鬼牌镇牢牢拴在一起。

他穿过马路,进入环绕着水晶宫殿、绵延半个街区的城市废墟。猎人的第六感告诉他,有人在盯着他穿过残骸。他换了个更舒服的方式拿着帆布袋,里面装的是他损坏的弓。他不止一次想过,什么样的生物会选择在垃圾堆里安家。他偶尔会听到吱吱呀呀的响声,瞥见什么东西一闪而过,绝对不是月光投下的阴影,但是他跃上水晶宫殿后墙上生锈的消防楼梯时,并没有人过来阻止。他安静地爬上屋顶,穿过安保系统,如果不是蝶蛹训练过他,这套系统可能会让他犯会儿难,然后他穿过活板门,来到宫殿三楼,这里是蝶蛹的私人领域。走道全黑,但他凭借记忆避开了散落的小古玩,来到了她的卧室。

蝶蛹醒着。她全身赤裸,坐在酒红色长毛绒躺卧沙发上,玩着一叠古董牌。

布伦南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她把牌摊在沙发上,旁边的蒂凡尼落地灯发出玫瑰色的光芒,温柔地照亮了她的骨架、肌肉系统、内脏和缠绕全身的血管网络。他看着她精巧的手部骨骼划过卡牌,翻出了黑桃A。

她抬头看他,然后冲他微笑。

她的微笑和她本人一样是个谜,很难读懂,因为她的脸上只能看见嘴唇以及脸颊和下巴处的肌肉。微笑能表达几千种意思,布伦南决定将她这一笑解读为欢迎。

“好久不见。”她不满地看着他,“久到你都留胡子了。”

布伦南关上门,把弓袋靠墙放好。“我有事要做,”他的声音轻柔低沉。

“对。”她还在微笑,布伦南终于无法再忽视其中的锋芒,“还影响到了我的生意。”

她指的是什么他很清楚。几个星期前的百变王牌日,蝶蛹安排了一场会面,交易一系列很有价值的书目,包括金福的私人日记,布伦南希望里面能有足够的证据彻底搞垮金福,所以就私自拿走了。但是后来发现这日记毫无价值,里面的所有记录都被毁坏了。

“对不起,”他说,“我需要那本日记。”

“对。”她又说了这句。幽灵般的肌肉紧绷起来,意思是她在皱眉。“你读过了?”

布伦南犹豫了一下。“对。”

“你不反对分享里面的信息?”

这更像在要求他分享,而非请求。布伦南心想,告诉她真相没什么好处。她可能会觉得他只是不想告诉她。

“可能吧。”

“既然这样,我猜我可以原谅你,”她的语气里没有多少原谅的意思。然后她缓慢而小心地收好这副年代久远且价值不菲的古董牌,放在沙发旁边蜘蛛腿的桌子上。她懒洋洋地靠着沙发,乳头漂浮在透明的身体上,这具躯体的温暖和紧致他心里很清楚。

“我给你带了点东西,”布伦南想和解,“不是消息,但我猜你也会喜欢。”

他坐在沙发边沿,从牛仔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个小信封,递给蝶蛹。蝶蛹伸手过来拿的时候,温暖透明的大腿碰到了布伦南的腿,然后就顺势靠在了他的腿上。

“是一个黑便士,”他说道。而她则举起这个玻璃纸信封,对着光看。“世界上第一枚邮票。保存得极好,像是全新的。这种品相很罕见,所以很有价值。上面的肖像是维多利亚女王。”

“很不错。”她神秘地微笑着,“我不会问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布伦南微笑回应,没有说话。他知道她完全明白这是从哪里得来的。他是问幽灵要的,当时他们在清点她从金福的保险柜里偷来的稀有邮票。在百变王牌日的早些时候,她也是从这个保险柜里拿走了金福的日记。布伦南没有在那本日记里找到他想要的东西,幽灵对此也表示很遗憾,所以他开口要邮票时幽灵爽快地给他了。

“嗯,我希望你喜欢。”布伦南站起来舒展身体。蝶蛹把信封放在卡牌上。这一天很漫长,他也很疲惫。他走到蝶蛹挂着帷幔的四柱床旁边,拿起床头柜上爱尔兰威士忌的雕花酒瓶。这是她为他准备的。他看了看,皱起眉头,然后放下了。他走回沙发。

她柔软的身体向前伸展,覆盖住了他的身体。他沉浸在她性感的麝香味香水中,看着血液在颈动脉中涌动。“不想喝酒了?”她轻声问道。

“瓶子是空的。”

蝶蛹向后靠了一点,盯着他质问的双眼。

“你只喝苦杏酒。”这是个陈述句,不是在询问。她点点头。

布伦南叹了口气。“我第一次来找你的时候,只想要得到信息。我不希望我们之间有什么私人关系。是你先开始的。如果我们的关系要继续,要有意义,那么我必须是唯一一个上你床的人。我就是这样的。只有这样我才能和你在一起。”

蝶蛹盯着他看了几秒钟,然后才回答。“我跟谁睡觉与你无关。”她慢条斯理地用英式口音说道,以布伦南对语言的敏感度,他知道这口音是装的。

他点点头。“那我还是走吧。”他站起来转身。

“等一下。”她也站起来了。他们四目相对了很久,然后她开口了,声音里带着安抚。“至少喝一杯再走。我下楼把酒加满。你喝一杯,我们……我们可以聊聊。”

布伦南很疲惫,而且鬼牌镇的其他地方他都不想去。“好吧。”他轻声说。蝶蛹裹上一件丝绸和服,上面的图案像是奔腾的马,她走的时候留下一个微笑,不算神秘,反而有些害羞。

布伦南在房间里踱步,盯着蝶蛹房间墙面上的各种古董镜子里自己的模样。他告诉自己他应该出去,独自离开,但是蝶蛹在床上床下都是个迷人尤物。他知道他需要她的陪伴,还有她的爱,这一点他也承认。

他上一次允许自己爱一个女人还是在十多年前,但在到达鬼牌镇之后,他逐渐发现有些情绪不受控制地涌上心头。他不可能只靠仇恨活着。他不知道是否会像爱死于金福之手的法越混血妻子那样爱蝶蛹。他甚至不愿意在追踪金福的同时爱上任何人,但是尽管他目标明确,尽管他在修炼禅宗,他想要的和真正发生的常常完全不同。

站在蝶蛹的卧室里,周围一片寂静,他刻意不去想他的过去。漫长的几分钟过去之后他才意识到蝶蛹早该回来了。

他皱起眉头。蝶蛹不太可能会在水晶宫殿里出事,但是他习惯性的谨慎救过他太多次,多到数不清,所以他还是拿起弓去找她。要是他在黑暗中撞到她那就太蠢了,但他以前也不是没犯过蠢。总比死掉好,那种感觉他近距离地体验过,不怎么喜欢。

蝶蛹不在三楼走道上,也不在通向楼下酒吧的楼梯上,但是他蹑手蹑脚地下楼时听到有人在低声说话。

他抽出一支箭,搭在弦上,盯着酒吧后门和楼梯的交界处。他咬紧牙关,谨慎点果然是对的。

蝶蛹站在几乎横贯整个酒吧的抛光木吧台前面。威士忌酒瓶还是空的,被她遗忘在了吧台上。她双手抱胸,下巴收紧,嘴唇紧紧抿着。

两个男人一左一右站在她旁边,还有一个坐在吧台前面的桌子旁,面对着她。吧台上方的灯光太过暗淡,布伦南看不清细节,但是这几个人都长着不好惹的面孔。面对着她的那位在桌面上敲击手指,旁边放着把手枪。

“好了,”他声音轻柔但危险,“我们只是想要点信息。仅此而已。我们不会说是从哪里搞到的。”他靠在椅背上。“很快,战争就会爆发,但是我们不知道该打谁。”

“但是你觉得我知道?”布伦南听出蝶蛹慢悠悠的声音里带着怒气,也听出了怒气背后的恐惧。

坐着的男人微笑起来。“我们知道你知道,宝贝。鬼牌镇这个垃圾地方的所有事情你都知道。我们只知道有人整合了那些小破帮派,组成了一个叫影拳会的东西。他们进入了我们的领地,带走了我们的客人,抢了我们的利润。不能再这样下去。”

“就算我知道是谁,”蝶蛹着重强调了“就算”两个字,“你也付不起价钱。”

桌边的男人摇摇头。“你不懂,”他说,“这是战争,宝贝。闭口不言的代价你可付不起。”他敲击桌面,让她好好想想他的话。“索尔,”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口,对着站在蝶蛹右边的男人点点头。“我在想她这身著名的隐形皮肤是否会留疤。”

索尔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试试看就知道了。”他终于开口了。

布伦南听到了刀出鞘的声音,看到了刀锋闪烁的光芒,然后索尔冲着蝶蛹的脸挥舞着刀,她向后缩,后背靠上了吧台。她张开嘴想尖叫,但是左边那个男人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捂住了她的嘴。

索尔大笑,就在此时,布伦南起身放箭,直插索尔的背部,箭的冲击力带着他飞过吧台。除了蝶蛹,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坐着的男人拿起手枪跳了起来。布伦南冷静地一箭穿过他的喉咙。抓着蝶蛹的那个暴徒在震惊之下冒出一连串污言秽语,然后慌乱地从外套底下的肩部枪套里掏出手枪。布伦南直接射穿了他的右前臂。他的枪掉在地上,人也转了个圈,他盯着插在手臂上的铝制箭杆嘟囔道:“天呐,啊,天呐。”他弯腰去捡手枪。

“你敢碰,”布伦南的声音从黑暗里传来,“我的下一支箭就会插在你的右眼上。”

暴徒明智地靠着吧台站好。他紧紧抓着流血的手臂呻吟。

布伦南走入吧台上方的夜灯投下的昏暗光线里。男人看着弦上搭着的箭,头子很锋利。

“他们是谁?”布伦南厉声问蝶蛹。

“黑手党。”她的声音里充满紧张和恐惧。

布伦南点点头,他的箭一直对着暴徒的喉咙,眼睛也没从他身上移开,后者则盯着箭尖。

“你知道我是谁吗?”

黑手党成员疯狂点头。“知道。你是那个自由民——弓箭杀手。我在邮报上读到过你好多次。”他被吓得不轻,一口气把知道的全说出来了。

“对。”布伦南说完,瞥了一眼原先坐在桌子旁的男人,他正蜷缩在地板上不断扩大的血泊中,脖子上戳出一英尺长的箭。索尔已不用检查,一箭穿心,准确无误。

“你是个很幸运的人,”布伦南继续用毫无生气的嗓音说话,“知道为什么吗?”

黑手党成员拼命摇头,然后看到布伦南不再拉弓,而是把弓放到了一旁,他才舒了一口气。

“必须有人去给我带信,告诉你的老板别再找蝶蛹麻烦,告诉他我的一支箭上写了他的名字,要是蝶蛹出了事,我会毫不犹豫地把这支箭送给他。你觉得你能做到吗?”

“当然,当然,我能做到。”

“很好。”布伦南伸手从后兜里掏出一张黑桃A递给暴徒,“这样他就知道你说的是实话。”

他拉过男人受伤的胳膊,将它拽直,然后把这张牌插在箭尖上,暴徒痛苦地呻吟着。

“这样,”布伦南咬牙切齿地说,“就能确保你不会把它弄丢。”

他突然用力一扯,男人的另一只胳膊插进了箭尖上。意想不到的尖锐疼痛让黑手党成员尖叫起来。他跪倒在地的时候布伦南掰弯了铝制箭杆,像个手铐一样紧紧环绕着他的两条胳膊。

布伦南抓着他站起来。男人因为恐惧和痛苦而啜泣,不敢看布伦南的眼睛。

“我再看到你,”布伦南说,“你就死定了。”

暴徒跌跌撞撞地走开,他痛哭流涕,还胡言乱语地抗议着。布伦南的目光跟着他走出前门,然后回到蝶蛹身上。

她看着他,眼神里满是恐惧,他确定,其中的一大部分是因为他。

“你还好吗?”他温柔地问道。“嗯……还好,我觉得还好……”

“你得回答很多问题,”布伦南说,“除非我们能把尸体处理掉。”

“对。”她重重地点头,突然间决心已定,再次掌控全局。“我打电话给埃尔默。他会处理的。”她直直看向他的眼睛。“我欠你一次。”

布伦南叹了口气。“你的人生里必须要充满着各种欠债和还债吗?”

她看起来有点吃惊,但还是点点头。“对,必须要,这是唯一的方式,能确保……”她的声音越来越小,然后转身绕过吧台,看着索尔的尸体,再次开口时语气已经完全不同了。“嗯,塔基扬邀请我去参加那个世界之旅。我觉得我应该答应他。能接近那些政客,肯定会得到各种消息。而且如果黑手党和金福的影拳会要有一场大战,”——她第一次看向他的眼睛——“我在别的地方会安全一点。”

他们互相凝视了很久,然后布伦南点点头。

“我该走了。”

“你的威士忌?”

布伦南长叹一口气。“不用了。”他看着脚下的尸体,“酒会带来回忆,今晚我不需要。”他又看着她。“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我……不会露面。在你离开之前我大概都不会来见你。再见,蝶蛹。”

她看着他离开,水晶一样的泪水在透明的脸颊上闪烁,但是他没有回头,没有看见。

扭龙酒吧坐落于鬼牌镇和唐人街模糊的交界处上的某个位置。布伦南在街头的探子告诉他丹尼·毛经常出现在这个酒吧,这个男人在影拳会里的位置相对较高,而且据说负责招募。

布伦南盯了门口一会儿,旋转的雪花飞过他黑色的牛仔帽边缘,落在他浓密的胡子上,侧面的长胡子上也沾了一些。数量可观的狼人——他们这个月戴的是理查德尼克松的面具——进进出出。他还看到了一些白鹭会成员,不过一般来说,这个唐人街帮派都很挑剔,不愿意去经常被鬼牌光顾的酒吧。

他微笑着抚摸胡子边缘,这个姿势已经成了他的习惯。是时候看看他的计划是否是他认为的天才巧思,还是他更多时候认为的快速找死。

扭龙酒吧里很温暖,但布伦南猜测热量主要是来自于里面的拥挤人群,而非制热系统。他花了点时间才找到毛,跟布伦南的探子说的一样,他就坐在房间后面的一个卡座里。布伦南穿过人群,走向卡座,一路上躲开穿梭其中的服务生,跌跌撞撞的醉汉,还有大摇大摆的小混混。

一个金发姑娘坐在毛旁边,看起来有点嗨大了。他对面的长椅上挤着三个男人。其中一个是戴尼克松面具的狼人,一个是年轻的东方人,坐在中间的是瘦削苍白的年轻人,看起来很紧张。布伦南还没开口,一个街头混混走过来挡了他的路。

他体形精瘦,身高六英尺五或者六英寸,所以虽然布伦南穿的牛仔靴有一两英寸的小跟,但对方还是比他高不少。他穿着脏兮兮的皮裤,过大的皮衣,上面挂着各种链子。刺猬似的头发让他显得高了几英寸,脸上红黑色的伤疤让他显得凶狠了几分,还有一根骨头——布伦南意识到是人类的手指骨——刺穿了他的鼻子,也给他增添了霸气。

散落在他脸颊、额头和下巴上的疤痕是食人猎头者的标志,这个帮派曾经也是街头一霸,但后来布伦南杀掉了他们的首领,一个名叫伤疤的王牌,这个帮派也就解体了。伤疤死后,那些在血腥权力争斗中活下来的帮派成员大部分都被吸引到了其他犯罪组织,比如影拳会。

“你想干什么?”猎头者的声音太像笛声,毫无气势,但是他已经尽力了。

“见见丹尼·毛。”布伦南声音轻柔,语速缓慢,他清晰地记得童年时别人就是这么说话的。猎头者弯下腰,透过嘈杂的音乐、疯狂的笑声和几百个不同的对话,才听清楚布伦南的话。

“找他干什么?”

“干什么不关你事,年轻人。”

布伦南眼角余光看到卡座里的对话已经结束了,所有人都看着他们这里。

“我觉得关我的事。”猎头者咧嘴一笑展示出门牙,他自认为这样很凶狠。布伦南大笑起来。猎头者皱起眉头。“笑什么,混蛋?”

布伦南继续笑,同时抓住猎头者鼻子里那根骨头,向外一拉。猎头者惊叫起来,伸手去够他被扯下的鼻子,此时布伦南又踢了他的胯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着倒在地上,布伦南把从他鼻子上扯下的血淋淋的骨头扔在了他蜷缩一团的躯体上。

“笑你。”布伦南回答道,然后他坐在了金发姑娘旁边,后者震惊地盯着他看。对面坐着的三个人中有两个想站起来,但是丹尼·毛挥挥手,他们又坐下了,相互低声交谈,然后盯着布伦南。

布伦南把帽子拿下来,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然后看着丹尼·毛,后者明显饶有兴趣地回看他。

“你叫什么名字?”毛问道。

“牛仔。”布伦南轻声回答。

毛拿起他前面的玻璃杯,抿了一口。他看布伦南的样子就好像他脸上有奇怪的虫子,然后皱起眉头。“你说真的?我从来没见过中国牛仔。”

布伦南笑了,内眦赘皮是塔基扬医生帮他做的,他的手术技巧非常高超,再加上他粗硬的黑头发和深色皮肤,如他所料,他现在看起来像东方人。略微调整的五官,新长出的胡子,加上他西部的说话方式和着装,全都帮助他构建出简单却有效的伪装。这瞒不过认识他的人,但他也不会遇上那些人。

布伦南觉得这个伪装的讽刺之处在于,除了眼睛是塔基扬帮忙调整过的之外,所有其他部分都是真的。他的父亲以前喜欢说布伦南是爱尔兰人、中国人、西班牙人、各种印第安人,还有典型的美国人。

“我的亚洲先祖们帮忙建造了铁路。我出生在新墨西哥,但觉得在那里太受限制。”这也是真话。

“所以你到大城市来寻求刺激?”

布伦南点点头。“不久之前。”

“找了不少刺激,所以现在必须用假名?”

他耸耸肩,没说话。

毛又喝了一口酒。“你想怎么样?”

“街上有些传言,”布伦南浓厚的兴趣被掩盖在慢吞吞的西南部口音中,“说你们的人要和黑手党开战。你们已经打击过他们一次了——两个星期前,皮切蒂在自家餐厅里吃晚饭时,一个隐形王牌用冰锥刺穿了他的耳朵。这明显是影拳会干的。黑帮毫无疑问会反击,所以影拳会需要更多战士。”

毛点点头。“那我们为什么要雇用你?”

“为什么不呢?我能照顾好自己。”

毛瞥了一眼他先前的保镖,后者现在弓着背跪在地上,额头贴着地板。“有道理,”他思考着,“但我想知道你的承受力怎么样?”他看着挤在对面椅子上的三个人,布伦南这时才仔细观察他们。

狼人坐在外面,一个东方人坐在里面,他可能是无尘白鹭会的,被他们夹住那个,看起来不太像街头混混。

他瘦小苍白,双手看起来柔软无力,深色的眼睛很明亮。很多街头暴徒眼睛里都有疯狂的色彩,但是布伦南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这个人不仅是有些神经质而已。

“这几个人,”丹尼·毛说,“要去执行一个任务。你愿意跟他们一起吗?”

“什么样的任务?”布伦南问道。

“如果你一定要问,那你可能不是我们需要的那种人。”

“可能吧,”布伦南微笑着,“我只是比较谨慎。”

“谨慎是个可敬的特点,”毛直白地说,“忠诚和服从上级也一样。”

布伦南戴上帽子。“好吧。我们去哪儿?”

坐在中间的苍白男人大笑起来。声音听起来让人不舒服。“停尸房。”他开心地说。

布伦南挑起一边眉毛看着毛。

毛点点头。“死人头说得没错,去停尸房。”

“你有车吗?”狼人问布伦南。他的声音从尼克松面具后面传来,有些含糊。

布伦南摇摇头。

“那我必须去偷一辆了。”狼人说。

“然后我们就可以去免下车窗口啦!”那个叫死人头的男人激动地说道。他旁边的亚洲人似乎有些厌恶,但并没有说什么。“我们走!”死人头推着狼人,催他离开卡座。

布伦南的眼神飘向毛,发现对方正在仔细观察自己。

“络腮胡,”毛冲着狼人点点头,“是负责人。你需要知道的事情他都会告诉你。你还在观察期,牛仔,小心点。”

布伦南点点头,跟着奇怪的三人组走上街头。狼人转身看向布伦南。

“我是络腮胡,”他用模糊不清的低沉声音说道,“这是死人头,丹尼已经说过了。这个是懒龙。”布伦南冲东方人点头,然后意识到先前对他的评估有误,他不是白鹭会的,因为没有穿白鹭会的标志颜色,他的行为表现也不像帮派成员。他很年轻,大概二十出头,个子不高,五英尺六或者七英寸,身材瘦削,裤子松松垮垮地挂在胯上。他的脸是椭圆形,鼻子略有点大,头发偏长,随意地梳了一下。他缺乏街头混混那种好斗的态度。而且正好相反,几乎像是随时沉浸在忧郁的思绪中。

络腮胡让他们在街角等待。懒龙沉默不语,但是死人头说个不停,其中大部分都是胡言乱语。懒龙完全不关注他,布伦南过了一会儿之后也开始无视他,但对死人头来说似乎没什么区别。他一直在啰嗦,而布伦南尽可能不去理他,然后死人头从肮脏的夹克口袋里掏出一瓶药片,各种形状,颜色各异。他倒了一把在手上,扔进嘴里,大声地咀嚼吞咽,然后看着布伦南。

“吃维生素吗?”

布伦南不知道死人头是想请他吃,还是只是在询问他是否吃过。他随便点点头,便看向别处。

络腮胡终于开着车出现了。那是一辆新型的深色别克车。布伦南钻进前排,把后排留给死人头和懒龙。

“悬架很棒,开起来够顺畅。”络腮胡开车的时候评论道。布伦南看向后视镜,发现懒龙点了个头,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折叠刀和一个柔软的白色东西,看起来像是肥皂。他打开刀,开始削。

死人头还在滔滔不绝,但没有人在听。络腮胡开得很顺畅,一路上用他含混的声音咒骂着坑洼、信号灯和其他司机,还时不时瞥向后视镜,关注着懒龙用他那双精妙娴熟的手小心地雕刻着那块肥皂。

布伦南不知道停尸房在哪里,也不知道它长什么样子,但是他们最后停在了一个令人生畏的阴森建筑前面,相当符合他的预期。

“到了。”络腮胡多此一举地宣布。他们盯着这建筑看了一会儿。“看起来还挺忙碌的。”这个多层建筑上有些房间亮着灯。就在他们观察的这段时间里,时不时有人从主入口进出。

“准备好了吗?”络腮胡看着后视镜低声说道。

“快了。”懒龙说的时候没有抬头。

“准备好什么?”布伦南问完,络腮胡就转头看他。

“你要带死人头进入他们存放长期尸体的房间。在地下室。然后交给死人头就可以了。龙会先进去侦查。如果出了岔子,你是我们的武力担当。”

“你呢?”

络腮胡可能在面具之下笑了,但是布伦南不确定。“既然你来了,我就只需要在车里等。”

布伦南不喜欢这种情况。他不喜欢这样做事,但很显然这是在考验他。他也显然别无选择,于是他继续询问。

“我们要找什么?”

“死人头知道,”络腮胡说完,布伦南听到后排传来令人不安的傻笑,“龙知道总布置图。你只要把干扰我们的人都搞定就行了。”他再次看向后视镜。“准备好了吗?”

懒龙抬起头。“好了。”他冷静地回答道,然后把刀折叠起来,收好,挑剔地审视着他刻出来的东西。布伦南又困惑又好奇,于是转过身想看清楚,那是一只逼真的小老鼠。懒龙仔细观察,然后点点头,像是满意了。他把它放在大腿上,自己则舒服地坐在位置上,闭上了眼睛。一时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但是突然间龙的身体瘫了下去,像是睡着了,或者昏迷了,此时这个雕像开始动起来。

尾巴甩起来,耳朵竖起来,然后这个小东西开始伸展,一开始是慢动作,然后越来越流畅。伸展完之后它开始整理自己的毛发,然后从龙的大腿跳上了驾驶座的上部。布伦南盯着它,它也盯着布伦南。这他妈的是个活生生的老鼠。布伦南扫了一眼懒龙,他似乎是睡着了,然后又看着络腮胡,他透过尼克松面具冷漠地看着这场景。

“不错的把戏。”布伦南慢悠悠地说。

“还行吧,”络腮胡说,“你带着他。”

懒龙雕刻的小玩意似乎被他附身了,爬上了布伦南的肩膀,快速跑过他的胸口,钻进了背心口袋。他的小爪子抓着口袋边沿探出头来观察。布伦南心里觉得这不是一般的奇怪,但是他有种预感,事情会越来越奇怪。

“好,”他说,“我们走吧。”不管是要去做什么。

他们通过侧边一个没上锁的服务人员出入口进入停尸房,然后来到通向地下室的楼梯。懒龙从他口袋里出来,跑过他的背心和腿部,快速沿着他们身处的昏暗走廊向前跑。死人头想跟上去,但是被布伦南拦住了。

“先等老——懒龙回来。”

死人头眼光闪烁,他现在比往常还要紧张不安,拿出药瓶的时候手一直发抖。他吞下了一把药片,其中几个胶囊从手上滑落,掉在水泥地上,发出不小的声响。他咧着嘴疯狂地笑起来,嘴角不停抽动,让人看着就难受。

搞什么鬼?布伦南心想。我怎么会跟一个疯子还有一个肥皂雕出来的活老鼠一起待在停尸房走廊里?

布伦南还没给这个烦人的问题想出一个满意的答案,懒龙就惊慌地跑回来了,他小小的四肢快速移动,就好像世界上最饥饿的猫正在追他。

他停在布伦南脚边,兴奋地跳动着。布伦南叹了口气,弯下腰,伸出手。懒龙跳上了他的手掌,布伦南蹲着,把手抬到脸前面。

懒龙坐着,机警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小小的右前爪在喉咙前面动个不停。布伦南再次叹气。他讨厌猜词游戏。

“什么意思?”他问道,“危险?走廊上有人?”

老鼠激动地点头,抬高了爪子。

“一个男的?”老鼠再次点头,“有武器?”老鼠的耸肩非常像人,看上去不太确定。“好吧,”布伦南放老鼠下去,然后站起来。“跟我来。”他转身对死人头说。“你在这里等着。”

死人头紧张兮兮地点头,然后布伦南顺着走廊向前,懒龙跟在他后面跑。他对死人头没什么信心,不知道他在行动当中担当怎样的角色。太难办了,他心里想,你最可靠的伙伴是一只老鼠。

走廊拐弯的地方有一把金属折叠椅,上面坐着一个男人,正在吃着三明治,读着一本平装书。布伦南靠近的时候他抬起了头。

“有什么事吗,兄弟?”他是个又胖又秃的中年人。他读的那本书是《王牌复仇者》第49期,伊朗任务。

“来送东西。”

男人皱起眉头。“这个事情我不知道。我是晚上的看门人。我们的快递一般是白天到。”

布伦南点点头,表示理解。“这是一份特别的快递,”他说。等到他们靠得足够近时,他从背心下面绑着的刀鞘里抽出一把匕首,尖端轻抵看门人的喉咙。后者的嘴因为惊讶张成O形,书也掉在了地上。

“天啊,先生,你要干什么?”他轻声问道,像是被人掐了脖子,这样才能尽可能地不移动喉咙。

“长期储藏室在哪里?”

“那边,从那条路走。”看门人用眼神示意,身体的其他部分像木头一样僵硬。

“去找死人头。”

“我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胖子恳求道,额头上冒出了汗珠。

“我不是跟你说话,我在跟老鼠说话。”

“上帝啊。”看门人开始语无伦次地祷告着,他现在确定布伦南是个想要杀了他的疯子。

布伦南耐心地等待着懒龙把死人头带过来。

“这一层还有别人吗?”他拿着匕首的手腕微微用力,催促看门人站起来。后者立马明白了他的意思,站起来了。

“没有,现在没人。”

“没有守卫?”

看门人似乎想要摇头,但是脖子上的刀锋阻止了他的动作。“不需要。很久没人闯进停尸房了,呃,好多个月都没有了。”

“好。”布伦南把匕首从看门人的喉咙上移开一点,明显能看出来后者放松了。“带我们去储藏室。安静点,别想捣乱。”为了强调,布伦南用匕首尖端碰了碰看门人的鼻子,对方小心翼翼地点点头。

布伦南蹲下来摊开手掌,懒龙爬了上去。他把老鼠放在背心口袋里,看着看门人目瞪口呆的样子,强行压下笑意。他似乎是想问布伦南一个问题,但是觉得最好还是别问。

“这边。”看门人带路,死人头、布伦南还有从口袋里向外窥探的懒龙跟在他身后。

看门人拿钥匙开门让他们进去。这个房间阴暗寒冷,气氛压抑,墙边摆放着从地面到天花板的停尸柜。城市里所有没人认领或者无法辨认的尸体在被寒碜地掩埋掉之前都先存放在这里。

他们进入房间之后,死人头神经兮兮的笑容扩大了,他不停地跳动,抑制不住心中的兴奋。

“帮我找到它!”他命令,“帮我找到它!”

“什么?”布伦南问道,他是真的不明白。

“尸体。格鲁伯肥胖冰凉的尸体。”他眼神狂乱地看着柜子,沿着墙壁高兴地上蹿下跳,令人毛骨悚然。

布伦南皱着眉头推着看门人向前,开始查看对面的墙壁。柜门上的金属支架上插着铭牌,但大部分写的都是编号,只有几个有名字。

“所以,你们在找的就是这个?”

温顺的看门人站在布伦南前面,回头帮忙。布伦南走到他旁边。他指着的柜子是从地面向上数第三排,腰部高度。名牌上写的是莱昂·格鲁伯,9月16日。

“找到了。”布伦南轻声说道,然后死人头立马跑过来。布伦南心想,肯定是尸体上有某种讯息,只有死人头才能破译。也许这个格鲁伯用身体做容器走私了什么东西进入这个国家……但是显然,他想到,停尸房的工作人员没有发现。

“这个尸体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布伦南评论道。而死人头则打开柜门,拉出尸体所在的可伸缩台子。

“是的,没错,就是他,”死人头盯着盖在尸体上的脏兮兮的布,“他们用了点手段。用了点手段让它一直存放在这里直到我……直到我出来。”

“出来?”

死人头把布掀开,格鲁伯的脸和胸口露了出来。他是个年轻的胖小伙,看起来柔软苍白。布伦南还没在其他尸体上见过他脸上定格的那种恐惧和惊骇。他的胸口因为弹孔而起皱,看起来是小口径的子弹。

“对,”死人头说话时眼睛一直看着格鲁伯瞪圆的无神双眼,没有抬起来。“我之前在监狱里……其实是医院。”他不知道从身体的哪里弄出一把闪光的小型钢锯。他的嘴唇时不时地抽搐痉挛,嘴角还流下一串唾液,划过下巴。“因为虐待尸体。”

“这个尸体我们带走吗?”布伦南抿紧嘴唇问道。

“不用了,谢谢,”死人头欢快地说,“我就在这里吃。”

他开始锯格鲁伯的头骨,刀片轻松切开骨头。布伦南和看门人惊恐地看着,顶部的头骨被切掉之后,死人头带着疯狂和莫名鬼祟的愉悦,从格鲁伯的大脑里挖起一团,塞进嘴里。他大声地咀嚼着。

布伦南感觉到懒龙钻进了口袋。看门人吐了,而布伦南紧紧抿着嘴,用尽所有自控力,对抗着快要喷涌而出的恶心感觉。

布伦南用他的手帕堵住了看门人的嘴,还用懒龙在储藏室角落找到的包装胶带缠住了他的手腕和脚踝。这些都是他一个人做的,因为死人头狼吞虎咽地吃完格鲁伯的脑子之后就靠着墙坐下了,然后开始胡言乱语。布伦南处理完看门人之后就拖着嘟嘟囔囔的疯子走出了储藏室。布伦南希望懒龙能告诉他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进展如何?”布伦南打开别克车后排车门,把死人头推进去时,络腮胡问道。布伦南砰地关上后门,坐上副驾驶位置,然后才开口回答。

“我觉得,还好。死人头吃了份零食。”

络腮胡点点头,发动车子,驶离了路边。懒龙从布伦南的口袋里爬出来,在车座椅上保持保持平衡,然后跳到人类躯体的大腿上,过了一会儿,这具躯体打着哈欠醒来,伸了个懒腰。老鼠则像过分好奇而后变成盐柱的罗得之妻一样,变回了肥皂。

“情况如何?”开着车的络腮胡瞥了一眼后视镜,再次含混地问道。

懒龙把老鼠雕像放进夹克口袋,点点头。“跟计划的一样。我们找到了尸体,然后死人头……进食了。牛仔干得不错。”

“很好。我们最好趁着死人头还在消化,把他带去见老大。”

“现在我们都是兄弟了,”布伦南慢悠悠地说,“也许可以告诉我这是什么情况。”

络腮胡冲着突然插到他们前面的司机翻了个白眼。“嗯……我猜是可以跟你说说。这个死人头,”他偷笑着,“是个王牌,算是吧。他吃掉脑袋之后就能获取那个人的记忆。”

布伦南做了个苦脸。“天啊。所以格鲁伯知道一些毛想知道的事。”

络腮胡点点头,然后加速,闯了个红灯。“我们是这么认为的。或者说我们是这么希望的。你看到了,丹尼·毛的老大叫渐隐,他想找一个自称幽灵的王牌。在她干掉格鲁伯之前,他一直帮她销赃。所以毛觉得格鲁伯可能会知道她的情况。于是就让我们拿走他的记忆,好追踪她。”

布伦南噘起嘴,压下一个微笑。他知道的比这些人多。渐隐是金福手下的王牌之一,在百变王牌日时曾经试图抓住他和幽灵,但是失败了。幽灵还告诉他有人——不是她自己——在同一天杀了帮她销赃的人。

“为什么等这么久才去找格鲁伯的尸体?”布伦南问道。

络腮胡耸肩。“死人头之前在医院里。百变王牌日那天他在街上找到一具尸体,然后开始用他的方式处理,被警察抓住了,律师花了好几个月才把他弄出来。”

布伦南点点头,为了装出困惑的新人模样,他问了一个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为什么渐隐想找这个叫幽灵的?”

因为她在那个有史以来最疯狂的百变王牌日的早上拿走了金福的私人日记,布伦南心想,但是狼人显然不知道答案。他耸耸肩。“嘿,你觉得我像是渐隐的好知己吗?”

布伦南点点头。他不是个喜欢自省的人,或者说他尽量避免自省。过去的回忆对他来说总是充满伤痛,但9月份见过幽灵——珍妮弗·马洛伊之后,她就时常出现在他心头。想到的不仅是他们在百变王牌日当天一同冒险,不仅是两人之间轻松的友谊和勉强的信任,也不仅是她高挑健美的身材。布伦南想要打入影拳会,加入追捕她的队伍。这样的话如果拳头靠得太近,他也能有办法帮她。但他不能也不愿意承认这样做的原因。

不过,他心想,他们不可能借助格鲁伯的记忆找到她的踪迹。虽然幽灵从来没有跟布伦南提过她的销赃者的名字,但是她说过她不信任这个销赃者,甚至连真名都没告诉这个人。

车子在一片沉默中向前行驶。络腮胡终于靠边停车,在鬼牌镇中心的一个三层楼的褐色砂石建筑前面关上引擎。

“牛仔,你和懒龙帮一下死人头。他在消化的时候做不了别的。”

布伦南架着左边胳膊,懒龙架着右边,两人拖着他走过人行道,上台阶,来到褐色建筑的入口。络腮胡正和站在前厅里的一个白鹭会成员说话。他们从这两人身边路过,进入建筑内部。这里的一个白鹭会守卫对着内部电话简单说了几句之后让他们从楼梯上去。拖着死人头上楼梯就像是拖着一袋半凝固的水泥,但是络腮胡并没有过来帮一把。到了三楼,又一个白鹭会成员冲他们点点头。他们踏上一条铺着破烂地毯的走廊,然后络腮胡潇洒地敲响了尽头那扇门。一个男子气概十足的声音喊道:“进来。”络腮胡打开门走了进去,布伦南、懒龙和死人头跟在后面。

这是个装饰得很舒适的房间,跟布伦南看到的其他部分相比,这里算是奢华。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站在存量丰富的酒水推车旁边,刚给自己倒了一杯。他长相帅气,身材匀称,衣着考究。

“情况如何?”

“挺好的,渐隐,很不错。”

布伦南没有认出他来。他上一次见到渐隐还是在百变王牌日,不过他一直是隐形的,后来幽灵用一个垃圾桶盖子猛砸他的头,他才昏倒在了街上。那时候布伦南忙着对付白鹭会,只匆匆瞥了几眼这个倒地的王牌。而渐隐显然也没有认出布伦南,毕竟当时他戴了面罩。

“这个人是谁?”王牌冲着布伦南的方向示意。

“新人,叫牛仔。他没问题。”

“最好是这样。”渐隐离开推车,坐上旁边的一把很舒适的椅子。“自便。”他冲着酒水挥挥手。

络腮胡迫不及待地走过去。布伦南和懒龙转过身,想把浑身瘫软、嘴里念叨着天花板和可卡因价格的死人头安置在椅子上,突然之间一阵可怕的爆炸巨响震动了整个建筑,连地基都在晃动。似乎是从屋顶传来的。

渐隐的酒洒在了他的西装上,络腮胡把酒倒在了酒水推车上,懒龙和布伦南扶着的死人头则跌倒在地。

“我的天呐!”渐隐一下子站起来,晃悠着走向门口,此时自动武器的噪声从楼下传来。

布伦南跟着渐隐,看到三个拿着乌兹冲锋枪的男人穿过他们在天花板上打出的洞下来了。恐惧让渐隐全身无力,动弹不得。布伦南则本能地扑倒了这个王牌,攻击者的紧凑型机关枪里打出的一连串子弹撞上了他们头上的墙壁。布伦南的肩部枪套里装着勃朗宁手枪,但他知道现在拿出来还击肯定来不及,他知道下一轮子弹肯定会把他打死。他咒骂把他带到这里、让他死在敌人之中的命运,同时伸手掏枪。

有个东西被扔了出来,悬在门厅中,是一张折叠得很复杂的小纸片。

布伦南还没掏出武器,攻击者还没发起新一轮攻击,空中突然闪过一阵光芒。那张纸变形了,长大了,成为一个活生生的老虎,它咆哮着冲出去,血红的眼睛炯炯有神,嘴里满是又长又尖的牙齿。

一轮子弹打中了它,但它没有停下来。它跳向走道另一头的三个男人,然后在它落下时,布伦南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

布伦南跪下来,掏出勃朗宁来瞄准。懒龙用前爪压着其中一个男人,然后干净利落地撕开了他的喉咙。一时间血液四溅。此时另一个枪手慌了神,近距离对着懒龙胡乱扫射。布伦南手枪的瞄准红点出现在这个人的额头,然后他就被布伦南打中了,与此同时,老虎倒地,全身重量压在了第三个攻击者身上。

渐隐不见了。布伦南半蹲着,像个螃蟹似的穿过走廊,一枪结果了被懒龙压在身下、疯狂想要起来的那个枪手,然后跪在大猫旁边。它浑身是血,也许是它自己的,也许是周围被杀死的敌人的。布伦南也不确定,但是能看到它身上有很多弹孔,而且呼吸粗重。布伦南见过太多受致命伤的生物,所以他知道懒龙快死了。但他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知道这对懒龙的人类躯体有什么影响。他同情地拍拍老虎,然后快速向前。

布伦南小心翼翼地来到二楼,谨慎地越过扶手观察一楼的情况,下面依旧响着自动步枪开火时咔哒咔哒的声音。

前厅的双开门是开着的。几个白鹭会成员被自动步枪打得血肉横飞,躺在大理石地面上。在布伦南的注视之下,突击队里几个活下来的成员不情愿地穿过前门的残骸撤退,同时跟白鹭会的守卫以及增援队伍交火。

不一会儿,这场对战就转移到了外面的街道,响亮的开火声在夜晚回荡。

布伦南站了起来。

“该死的南欧佬。”

他扭头越过右肩向后看。一双蓝眼睛,神经网络以及与之相连的结缔组织怪异地飘荡在距离地面5.5英尺的地方。眨眼之间,渐隐出现了,看上去有点狼狈,而且非常非常生气。

“黑手党干的?”布伦南问道。

“没错,牛仔。里科·科万罗的人。我在我们的档案里见过他们那些丑脸。”他停顿了一下,愤怒突然转变为感激。“我欠你一条命。你要是没把我扑倒,我就被他们打死了。”

布伦南耸耸肩。“如果不是懒龙出手,我们现在都会是一团碎肉。我们最好去看看他。他的老虎被打出屎了。”“没错。”

他们回到楼上。布伦南看到懒龙冷静地坐在渐隐房里的一把椅子上,顿时长舒一口气——然后又立刻生起气来,恨自己居然会这么在意。他们进房间的时候懒龙抬起头来。

“一切都好吗?”他问道。

“我不觉得,”渐隐依然怒气冲冲,“那些意大利混蛋就这样闯进来,差点把我解决掉了。”他愤怒地看着络腮胡,后者正不安地站在房间中央。“你为什么不来帮忙,你这蠢货鬼牌?”

络腮胡耸肩。“我——我以为得有人守着死人头——”

“跟我说话的时候把那个该死的面具拿下来!”渐隐气愤地命令道,“我受够了看着尼克松的脸说话。不管你有多丑,都不可能比这个面具更糟糕。”

懒龙饶有趣味地看着络腮胡,布伦南的手悄悄靠近他枪套里的勃朗宁。据说不戴面具的狼人会突然陷入狂暴的杀人状态,但是根据络腮胡之前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就知道他不是狼人中比较凶狠的那种。他拿下面具,别扭地站在房间中央,不停地调整姿态。

他整个脸,除了眼球,全部都覆盖着浓密的黑色毛发。就连紧张地舔舐嘴唇的舌头上也有毛。布伦南想,怪不得他的声音那么含糊。

渐隐低声咕哝了几句,布伦南没有太听清,但是听到了“混蛋鬼牌”这个词,然后他就转过脸不再看狼人。

“我们必须走了。警察随时会过来。龙,你和络腮胡把那个疯子弄起来”——他示意仍然瘫在椅子上自言自语的死人头——“从后门出去。然后开车到前门来接我。牛仔,你跟我走。我必须快速评估一下损坏情况。”

龙站起来。布伦南在他面前停住,两人对视了好一会儿。布伦南突然觉得懒龙这个人有些奇怪,他身上藏着秘密,除了不得了的王牌能力之外还有其他深不可测的东西。但这个男人救了他们。

“幸好你身上有个老虎。”

龙微微一笑。“我喜欢手头有个后备计划。至少是比老鼠更致命的东西。”

布伦南点点头。“我欠你一条命。”他说。

“我会记住的。”龙转身去跟络腮胡一起扶死人头。

楼下有五个白鹭会成员的尸体,还有半打死掉的黑手党。活下来的白鹭会成员像发疯的蜜蜂一样吵吵闹闹。

渐隐直摇头。“该死。事件升级了。小妈妈会不高兴的。”

布伦南抑制住了突然涌出的兴趣,没在脸上表露出来。他什么都没说,因为他怕自己的声音会背叛自己。小妈妈,也就是苏伊·马,是无尘白鹭会的老大。如果渐隐算是金福组织里的中尉,那她至少也是上校。经过数月的调查,布伦南也只知道她是来自越南的华裔,60年代末期来到美国,嫁给了内森·周,他是街头小帮派无尘白鹭会的老大。这个帮派在她加入之后突然快速积累财富,但周并没有享受到多少好处。他于1971年神秘去世,死因不明。苏伊·马接管了他的帮派,并让它不断发展壮大。当时还在南越共和国军中担任将军的金福会通过这个帮派将海洛因运到美国。毫无疑问,苏伊·马在金福的组织中位置很高,毋庸置疑。

“警察到达之前我们必须分开,”渐隐说。他转身面对一个拿着英格拉姆冲锋枪的白鹭。“离开这个地方。带走所有文件和所有贵重物品。”

白鹭点点头,不太正式地行了个礼,然后开始用中文快速喊出命令。

“我们走。”渐隐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在尸体中穿行。

“去哪儿?”布伦南让自己的语气尽可能随意。

“唐人街,小妈妈那里。我们得把这里的情况告诉她。”

一辆闪亮的豪车靠边停下。开车的是络腮胡,死人头懒洋洋地坐在后面,旁边是懒龙。渐隐上车之后,布伦南也跟着上来,他兴奋不已,浑身都像上了发条。

他特意关注了络腮胡的行进路线,但当豪车驶入一个满是垃圾的肮脏小巷,停在摇摇欲坠的小车库前时,他却完全不知道身处何方。这块区域他很不熟悉,这让他不太高兴,虽然自控力很好,但他还是因此有些心烦意乱。他讨厌最近开始折磨他的无助感,但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咽下去,继续向前。

又戴上了面具的络腮胡和懒龙遵照渐隐的命令把死人头拖出车子。布伦南明白其中的深意。他知道自己在渐隐心中的分量重了一两级,这正是他所希望的。他越是接近金福的核心圈,就越容易摧毁整个组织。

靠近之后他发现那扇门不像看起来那么脆弱不堪。不仅上了锁,而且有守卫,但是渐隐敲门之后,守卫透过观察孔看了一眼之后就放他们进来了。

“苏伊·马正在睡觉。”守卫说。他是个高大的中国人,穿着传统的宽大裤子,系着皮质宽腰带和与之相配的束腰上衣。腰带上的枪套里插着手枪,跟他这一身古朴的装束非常不搭。布伦南心想,虽然苏伊·马为保证安全,做出了些妥协之事,但她还是极其重视传统的。

“她肯定想见我们,”渐隐冷酷地说,“我们在会客厅等着。”

守卫点点头,转向一个很现代的对讲系统,开始说中文,语速很快,布伦南没听懂。

建筑的外部有多破败,这间会客室就有多奢华。装饰的主题是中国的朝代。里面放着各种昂贵的小地毯,图案精美的屏风,雅致的瓷器,一对巨大的青铜寺院守护兽。柚木、乌木以及各种稀有木材制成的桌子上还放着许多明显价值不菲的小东西,象牙的、翡翠的,还有其他宝石和半宝石。布伦南心想,幽灵会很喜欢这个地方。

虽然这么多东西可能会显得过于夸张,但实际上整个房间的效果让人很舒服。这里就像个博物馆,其中的展品都来自一个眼光敏锐、品位绝赞的收藏家。

苏伊·马已经在等待他们了。她坐在占据了会客室一整面后墙的镀金椅子上揉着眼睛,想让自己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她是个小个子,长着圆乎乎的肉脸,深色眼睛,长睫毛,头发乌黑发光。她看起来三十出头。她用粗短的手捂住嘴,打了个哈欠,皱着眉头看渐隐。

“最好是重要的事情。”她不悦的眼神扫过死人头和他的同伴,然后好奇地落在布伦南身上。她英语说得很好,只带一丁点法国口音。

“是很重要。”渐隐向她保证道。他说了黑手党袭击褐色砂石建筑的事。他说的时候,一个年轻女性端着餐盘走进来,给她倒了一杯茶。苏伊·马听着渐隐的故事,抿了口茶,然后眉头皱得更紧了。

“绝对不能容忍这种事情,”他说完之后她评论道,“必须给那些好像从漫画书里走出来的罪犯上一课,让他们永世不忘。”

“我同意,”渐隐说,“但是,我们的间谍说科万罗回汉普顿了。那里有黑手党守卫最森严的据点。光是墙就有两层,一层在外面,装着武器,包围整个据点,一层在里面,是电网,保护主建筑。而且就算是进去了,科万罗身边还跟着一群全副武装的黑手党暴徒。”

苏伊·马冷酷地盯着渐隐,布伦南看到了她近乎纯黑的眼睛里残酷无情的力量。

“影拳会也有武器。”她说。

渐隐快速点头。“我同意,但是不能把资源用在这种无谓的报仇上。再说,这样的袭击会吸引当局的注意,这不是我们所希望的。”

苏伊·马抿了一口茶,然后冷冷地看着渐隐,沉默的气氛让人不安。布伦南看到了他的机会。

“原谅我插嘴,”他慢吞吞地轻声说道,“但要是那个地方不欢迎很多人同时去,一个人总还是可以去的。”

渐隐皱着眉头面向他。“什么意思?”

布伦南抱歉地耸肩。“一个人出击有时候比大规模行动更有用。”

布伦南感觉到苏伊·马的眼神盯着他。“这个人是谁?”她问道。

“他名叫牛仔,”渐隐的声音里有些烦乱,“是新来的。”

苏伊·马喝完了茶,把杯子放上餐盘。“听起来他好像挺有脑子的。跟我说说,”这是她第一次直接跟布伦南说话,“你是想自告奋勇承担这个任务吗?”

他恭敬地鞠了个躬。“是的,夫人。”

她满意地笑了。他就知道她会喜欢这种恭敬的姿态。

“会很危险,非常非常危险。”渐隐谨慎地提醒道。

苏伊·马的目光移动到他身上。“复仇的时候,”她说,“永远别想着危险。”

布伦南想要微笑,但是忍住了。看来苏伊·马和他自己的性格很像。

西十三街直升机机场寒冷彻骨。冷风像鞭子一样刷过布伦南身上沾着污渍的连体裤。假扮成机械师的他在直升机旁边耐心等待,透过身边环绕的机油味,能勉强闻到雨雪欲来的味道。

布伦南很擅长等待。他之前花了两天两夜躲在科万罗位于南汉普顿小镇的宅邸对面观察他。显然,在黑手党和影拳会交战期间,科万罗选择的是谨慎而非勇气,所以他藏在了地下。保护他的有一群身负重型武器的黑手党暴徒,外加能抵挡一切局部袭击的墙体。唯一能够进出的车辆是给他和他的下属运送补给的,但就连这些车子也要在前门停下来,接受彻底检查。

还有一种方式可以进去,就是通过豪宅顶部的直升机停机坪。布伦南看到过科万罗的直升机每天都进进出出好几次,运送看起来很贵的女人和穿着深色西装的男人。布伦南用长焦镜头拍下了这些男人,然后发现是其他家族的高级别成员,而那些女性显然是应召女郎。

他的侦查已经结束了,现在他所在的直升机机场就是科万罗的直升机在曼哈顿的基地,他在耐心等待。他觉得,既然不能穿过科万罗的墙,那就从上面越过。坐着科万罗自己的直升机。

夜幕降临,飞行员带着三个穿着皮毛大衣还是浑身哆嗦的女性走了过来。直升机旁边没有别人了,布伦南靠近他们的时候,飞行员放下了通往客舱的梯子。第一个妓女想爬上去,但是发现穿着高跟靴子很难爬上金属梯。

这简直太容易了。布伦南猛击了飞行员,他踉跄着向后,撞上了直升机的机身,然后摔倒在地。抓着他胳膊的女孩也跟着晃动,她的手臂胡乱挥动。布伦南一只手扶住了她的屁股,帮她保持住了平衡。

“嘿!”她抱怨道,既是说布伦南的手,又是说他对飞行员的袭击。

“计划有变,”布伦南告诉他们。“回家去。”

她们将信将疑地看着他。站在梯子上那个开口了。“还没付钱呢。”

布伦南摆出他最棒的笑容。“你也还没被杀死呢。”他掏出钱包,抽出里面的全部现金,“打车的钱。”他把钞票递出去。

三个人看看彼此,然后看布伦南,然后又看彼此。梯子上那个爬下来,在寒风中瑟缩着,嘟嘟囔囔地走开了。另外两个也跟着她走了。

布伦南把飞行员拖进直升机客舱。他已经昏迷了,但是脉搏依然强而有力。布伦南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这个男人对他来说什么都不算,甚至不是敌人。他只是个刚好挡路的人而已。布伦南从连体裤里掏出一团粗绳,绑住他,堵上他的嘴,然后把他丢在了客舱的底板上。他脱掉肮脏的连体裤,揉成一团,扔在角落里,然后钻进驾驶舱,坐在了飞行员的位置上。

“我走了。”他对着空气说,但是在特定频率上的那些人听到了,也各自启程前往南汉普顿。

布伦南有十年没开过直升机了,而且这个算是商用型而非军用型,不过很快,曾经的技能就回来了。他发起请求,接收到起飞许可,然后严格遵守他在机舱里找到的剪贴板上写的飞行计划,很快他就驾驶着直升机离开了闪烁着数百万璀璨光芒的纽约城。

在这样寒冷清朗的晚上飞过长岛,他的心里充满了新鲜纯净的感觉。但是科万罗亮着灯的私人停机坪很快出现在下方。就在他尝试着像羽毛般轻巧地降落时,一个拿着突击步枪的守卫向他挥手了。布伦南叹了口气。他从脑海里清除掉夜晚带来的纯净感觉,是时候继续工作了。

守卫闲庭信步地走向直升机。布伦南等到他只有几步之遥时才探出驾驶舱窗户,用消音的勃朗宁打中他的额头。没有人看见他穿过屋顶上的门进入豪宅,没人看到他轻快地走过一个个房间,像一个阴魂不散的幽灵一样安静且目标明确。

他在图书馆里找到了科万罗,这里有一排又一排没有读过的书,都是豪宅的室内设计师买的,因为这些书脊搭配起来很好看。布伦南在渐隐的档案里见过这位黑手党老大的照片,他正和一个副手一起打台球,旁边安静地站着一个明显是保镖的人。

一个简单的反弹球,但是科万罗没有打中,他咒骂了两句,然后抬起头来。看到布伦南之后他皱起了眉头。“你他妈的是谁?”

布伦南没说话,举起枪打死了还没反应过来的保镖。科万罗的尖叫声响起,音调莫名的高,然后副手拿着球杆挥向布伦南。布伦南一个下蹲,躲开了,接着连开三枪,全都打中副手胸口,他跌倒在球台上。正跑向门口的科万罗也被布伦南开枪打中后背。

布伦南走到科万罗身边时他还没死,眼神里带着恳求,还想开口说话。布伦南想要一枪爆头,结果他的性命,但是没有这么做。他有命令在身。

他从后兜里掏出一个尼龙袋子,然后从腰上系着的刀鞘里抽出一把刀,比他惯常携带的那把长不少,也重一些。

现在时间紧迫。科万罗的尖叫声肯定会引来房子里的其他人,很快就会有暴徒赶到这里。他弯下腰,将死的黑手党老大看到布伦南手里的刀,恐惧地闭上眼睛。

这个男人不是他的敌人,但是他的死对社会来说也算不上什么损失。话虽如此,但是当他切开科万罗的喉咙,使劲用刀锋划开脊髓时,布伦南还是忍不住觉得他应该干净利落的死,没有人应该以这种方式死去。

他抓着科万罗的油头,拎起了那颗脑袋,然后扔进了尼龙袋子。他快速穿过走廊,打算前往通向屋顶的门,回到等待着的直升机上。他动作迅速轻巧,但还是被看见了。

一个黑手党士兵端起枪来一阵疯狂扫射,并且大声呼喊同伴。子弹离布伦南很远,但他意识到自己已经暴露了行踪。于是他加快脚步,迅速跑过走道,上楼。此时他正巧遇上一群人,他不知道这些人是谁,对方也一脸吃惊,像是对目前的混乱局面很是困惑。他一边向前跑一边打空了勃朗宁的弹夹,他们没有丝毫抵抗就四散逃开了,但是追兵却越来越近。

他脚步不停,同时冲着看不见的听众大喊。“包裹我拿到了,正准备回家。我需要援军。”他从背心里掏出个东西,扔在地毯上,然后向前跑。

一个形状精巧复杂的折纸从他手上掉落。他没有回头,但是听到了大猫的吼叫声,在密闭的走道里响得可怕,混合着枪声和惊恐的男人的尖叫声,不断地回荡。

飞回沙福克县机场的航线并没有经过任何许可,这趟旅程本身也算不上精彩,毕竟副驾驶位置上放着一个还在渗水的肮脏黑袋子。

渐隐和络腮胡在机场等他,旁边还停着辆豪车。

“情况如何?”

“按计划进行。”布伦南拿出袋子,络腮胡接了过去。

渐隐点点头。“找个毯子之类的把它裹起来,然后放在后备箱里。”络腮胡走开的时候渐隐看到了布伦南眼神中的厌恶。他耸耸肩。“嗯,我有时候也觉得恶心。但死人头是个有用的工具。想想他能从科万罗的脑子里挖掘出多少信息。”

“我以为死人头是在处理另一个问题,”布伦南随意地说道,“名叫幽灵的王牌?”

“哦,那个?”渐隐挥挥手,“搞定了。幽灵显然并不怎么喜欢格鲁伯,连真名都没告诉他。但是有一次说漏嘴,提到了她的生日。而且死人头挺擅长素描的——很难想象他居然会有真实人类的特性。我们在很多政府部门里都有关系,比如车辆管理局。她的生日加上死人头的素描图足够找出那个贱人了。”

一阵恐惧席卷了布伦南,扫除了他身体和心灵上的疲惫。为了掩饰,他揉搓着脸,打了个大哈欠。

“好吧,”他倾尽全力地表现出毫不在意的样子,“听起来挺重要的。我也想加入。”

渐隐仔细打量着他,然后点点头。“当然了,牛仔。这是你应得的。还要过两三天才会下任务,不过看起来你也需要那么久的睡眠。”

布伦南强迫自己咧嘴一笑。“确实如此。”

布伦南坐着他们的车回到他在鬼牌镇的公寓,睡了一整天,然后又担忧了一整天,后来他接到了电话。另一头传来络腮胡含混的声音。

“我们知道她的名字了,牛仔,而且还弄到了她的地址。”

“哪些人参与?”

“你,我,还有另外两个狼人兄弟。他们现在正盯着她的家。”

布伦南点点头,他很高兴懒龙没有参与其中,他对那位王牌的能力和适应力都极其尊重。

“但有个问题,”络腮胡犹豫道,“她能够变成鬼或者类似的东西,然后穿墙而过,所以我们没办法真正威胁到她。”

布伦南笑了。珍妮弗真的是很难对付。

“不过渐隐有个计划。我们冲进她家,看看能不能找到他想要的那本书。如果找不到,我们就想办法跟她交涉,或许可以买回来。然后,”络腮胡的声音里有些得意,“一颗子弹就会打穿她的后脑勺。她总不会一直都是鬼魂的样子。”

“好计划,”布伦南逼着自己说。确实也是好计划。他们知道她的名字,知道去哪儿找她。他必须采取点行动,不然就算他们找到了日记,她也活不过一个月。他的大脑快速思考。“一个小时之后我去她那里找你。把地址给我。”

“好,牛仔。我觉得吧,她能变成鬼魂这一点真不好。她挺漂亮的,我们本来能跟她好好玩一玩。”

“嗯,好好玩一玩。”络腮胡告诉他公寓地址之后他就挂断了。他盯着空气看了一会儿,调用学过的禅宗训练来帮他冷静下来,缓和狂跳的脉搏。他需要冷静,而不是浸满仇恨、愤怒和恐惧的大脑。他心里有一小部分在疑惑为什么他会对络腮胡带来的这个消息反应剧烈。另一部分则明白原因,但是最大的那部分告诉他要暂时忘记,掩饰起来,以后再细想。总有办法解决这个混乱的局面的……总有……

他将自己的意识沉浸于存在之中,透过完美的宁静搜寻知识,当他从打坐之中回过神来时,他得到了答案。是金福,他了解这个人,他的恐惧,他的力量和他的弱点。

有些细节可能很微妙,需要费一番功夫才能查探清楚。他拿起电话,拨了个号码。接通的声音响起,他听见了电话那头她的声音:“喂?”他紧紧抓着电话,意识到他有多么想念这个声音,虽然目前情况危急,但他还是很高兴再次听到她说话。“喂?”

“嗨,珍妮弗。我们必须聊聊……”

暴雪袭击了城市,让人连前路都看不清,狂风呼啸着穿过城市里的大街小巷,宛如迷失的灵魂。不知怎地,布伦南觉得这里的冬天比山里更寒冷,不仅更寒冷,而且更肮脏更孤独。没戴面具的狼人穿成维修人员的样子,在珍妮弗公寓的门厅里等待。其中一个又高又瘦,脸颊上有粉刺留下的痕迹。他的鬼牌畸形被掩盖在肥大的工作服里。另一个又矮又瘦,他的畸形很明显,胯部以上脊椎扭曲,所以整个躯体都是扭转的。布伦南和络腮胡也穿着工作服,忙着抖落靴子上的雪花。

“冷得要死,”络腮胡评论道,“她走了?”他低声问道。

高瘦那个点点头。“不到十分钟之前走的,打车走的。”

“好,我们行动吧。”

没有人看见他们进珍妮弗的公寓。在狼人的专业盗窃工具面前,她的前门很快就开了。布伦南提醒自己要跟她说一下这个事情,但首先,他们俩要能活着解决眼前的困局。

“我们先去翻卧室。”他们进了公寓之后络腮胡说道,然后他停下脚步,皱眉看着摆满书架的墙壁。“妈的,在这里找一本书就像是在他妈的草垛里找根针。”

他第一个走进卧室,里面有一张单人床,一个床头柜,上面放着一盏台灯,一个古朴的衣柜,还有不少书架。

“我们必须检查所有这些书,”络腮胡说道,“可能会有一本是被挖空了。”

“天呐,络腮胡,”矮瘦的狼人说道,“你看了太多电影——”

他突然闭嘴,盯着一个穿着细带比基尼的高挑金发美女穿墙而来。她摇动了一下,化为实体,然后举着一把消音手枪对着他们。她微笑着。“别动。”她说。

他们没有动,震惊多过恐惧。

络腮胡咽了一下口水。“嘿,我们,我们只想聊聊。是重要人物派我们来的。”

女人点点头。“我知道。”

“你知道?”络腮胡茫然地问道。

“我告诉她的。”

所有人都转头看向布伦南。他刚刚打开床头柜的抽屉,现在手里也多了一把枪。是个看起来很古怪的长筒手枪,他对准络腮胡,这个毛脸鬼牌眼球都突出来了。

“你他妈的在干什么,牛仔?什么意思?”布伦南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抖抖手腕,扣动扳机两次。空气中传来低到近乎不可闻的爆破声,狼人们震惊地看着飞镖扎进他们的胸口。高瘦的那个开口想说些什么,但是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倒在地板上。另一个甚至没有试图说话。

“牛仔!”

布伦南摇摇头。“我不叫牛仔,也不叫自由民,但是可以那么喊我。”

络腮胡脸上的惊恐表情甚至有些滑稽。“听着,放我走,求求你们。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真的。相信我——”他双膝跪地,双手合十,一副乞求的样子,眼泪流过毛茸茸的脸颊。

布伦南的气枪又射出一支飞镖,络腮胡面朝下倒在地毯上。布伦南转向珍妮弗。

“你好,幽灵。”

她把枪放在床上。“你就不能……你就不能放他们走吗?”

布伦南摇头。“你知道不能。他们知道我是谁。我的身份会暴露的。我们的计划也就毁了。”

“他们必须死?”

他走到她身边,但是并没有向她伸手。“你卷入的是玩命的生意。”他指着被药物放倒的狼人,“除了我,没人能活着逃出去,如果你想活,”他停顿了一下,看起来有些不安。“就算到了那时,也不能保证——”

珍妮弗叹了口气。“我一想到他们死了就觉得——”

“他们自己决定要过这样的生活。他们准备好强奸你、弄残你、杀死你。但是”——布伦南的目光从珍妮弗身上移开,审视自己的内心——“但是……”

他不说话了。珍妮弗把手放在他的脸颊上,他抬头看她,深色的眼睛里满是关于死亡和毁灭的回忆,就算他修习了禅宗,就算他一门心思只做眼前的任务,那些回忆从来不曾离开他的思绪。

珍妮弗微微一笑。“我喜欢你的新眼睛。”布伦南回以微笑,近乎勉强地用自己的手附上她的手。

“我必须走了。很快就会天黑,我还得处理他们”——他示意昏迷不醒的狼人——“还有……其他事情。”

珍妮弗点点头。“我们会再见的吧?我的意思是,过不了多久就会再见,对吧?”

布伦南把手移开,半转身,耸耸肩。“你的烦心事不是够多了吗?”

“嘿,纽约的犯罪之王想要我死。还能糟糕到哪儿去呢?”

布伦南摇头。“你猜都猜不到。听着,你最好消失。我还有事要做。”

珍妮弗安静地看着他。

“我会给你打电话。”

“你保证?”她问道。

布伦南点点头。她又不安地看了狼人们一眼,然后穿墙而出。布伦南无意遵守承诺。不想,完全不想。但是扛起第一个昏迷的鬼牌之后,这股决绝就已经开始消散了。

布伦南被准许进入会客室时,渐隐、苏伊·马和死人头正在开会。死人头絮絮叨叨说着一连串名字、地址、电话号码、银行账户和政府线人。科万罗脑袋里记下的东西都转移给死人头了。这位黑手党老大知道的一切……

布伦南突然间想明白了一件事。只有死人才能知晓一切。他们完了,结束了。他们的生命终结了。只有死人才会完全彻底地了解鬼牌镇,因为他们不需要新的知识了。就像他在山里的那段时间。他的生活平静安宁,毫无变化,就像死了一样。现在他又活过来了。

最近开始侵袭他的不确定感和失控感是活着所要付出的代价。这个代价很高昂,但是到目前为止,他知道他还负担得起。

渐隐和苏伊·马看到布伦南一个人走进会客室时交换了一个担忧的眼神。

“怎么了?”渐隐问道。

“中了埋伏。那个疯子自由民。杀了络腮胡和其他狼人。还把我的手钉在墙上。”他伸出右手,上面缠着从他的衬衣上扯下来的布料,正渗着血。箭尖穿过手掌的时候疼得要命。布伦南现在想到,这算是一场苦修,为他到达城市以来的所作所为忏悔了。

“他没杀你?”苏伊·马问道。

“他想让我把这个带给你。他说他留着没用。”他拿出金福的日记,是珍妮弗潜进金福的房子,从保险柜里拿出来的,但里面的东西都被删掉了。他不愿意把这个还回去,因为这样金福就会知道他在里面写下的秘密没有被人窥探到,但是他必须给金福一点实在的东西,才能让他放过珍妮弗。

渐隐从他手上接过日记,一脸困惑地翻看着空白页。“是你……是自由民做的?”

布伦南摇摇头。“他说幽灵偷来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了。”

渐隐笑了。“那就太好了。真的非常好。”

就连苏伊·马看起来都很高兴。

“还有一个事情,”布伦南强迫自己假扮成一个不带感情的信使,但实际上他想把这一字一句都印在渐隐的额头上,好让金福明白其中的含义。

渐隐和苏伊·马期待地看着他。

“他还让我带信。他叫我告诉金福——嗯,就是金福——他说虽然金福知道幽灵住在哪里,但是他也知道金福住在哪里。他说要告诉金福,他们两人的仇怨超越了生死,事关荣耀和报应,但是如果幽灵出了什么事,他也会很乐意取金福的性命。他说他手上有支箭,写了金福的名字,正等着他……只是等待着。”

几个月之前,他也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当时是为了另一个人。她拒绝了他的保护,远走高飞了,这也许是正确的选择。但当他将计划全盘托出时珍妮弗只是点点头就接受了,好像毫无保留地信任他。

“我明白了。”渐隐和苏伊·马交换了一个担忧的眼神,“嗯,那我会传达的。”渐隐点点头。“肯定会传达的。”他嘴角向下,摆出忧虑的样子。

苏伊·马站起来。“你证明了你的价值,”她说,“我希望你跟影拳会能够长久合作,一切顺利。”

布伦南看着她。他允许自己微笑一下。“我肯定会的,”他说,“我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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