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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文化/影像(5)

疯子,狂人,真假鲁迅

1924年11月13日9时许,陈旧的日色下,一个陌生人头戴灰色礼帽,身穿藏青色布衫加西裤布鞋,脖子上缠了一条雪白围巾,手里捏着一只鲜艳的铅笔盒,神色异常地蹙入北京阜成门内宫门口西三条胡同(一条阴冷肮脏的泥巷),敲开了21号那个四合院的大门。鼾声如雷的主人尚未醒来(大概还在梦里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唇枪舌剑),而女佣却不合时宜地来报告这位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大名鼎鼎的文字音韵学家杨树达的不期而至,于是主人不得不揉眼起床,恭迎来客。

在这个用借来的八百块大洋购置的房产里才住了半年的主人是远比腐儒杨树达更负盛名的文豪鲁迅。然而,当鲁迅打开房门,却瞠目结舌地发现,来者并不是什么杨树达:他不但看上去比杨教授要年轻二十来岁,而且操的一口山东口音也和杨教授的湖南韵味大相径庭。鲁迅的不快油然而生。更令鲁迅不快的是,这位冒杨教授之名前来拜访的青年并无兴趣请教什么文学写作的问题,对时世的险恶也不置一词,甚至面对北窗的时候也没有留意后园墙外的那两棵将要流芳百世的树木(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反而蛮不讲理地勒令鲁迅把已经扔掉的学校通知(证明是明天而不是今天放假)搜罗出来。不过,这些鲁迅都打算一笔勾销,毕竟,说话率直的陌生人至少比起翻脸不认人的亲兄弟来要无辜得多。

让鲁迅大惊失色的是,这位自称杨教授的青年亮出了来意:讨钱。不仅如此,他还知道鲁迅一手领取薪水一手搜刮稿费,理应放点血来“救救孩子”,尤其是像他那样贫穷的下一代。鲁迅干脆地回答:“钱是没有。”(潜台词:命倒是有一条。但还要“我以我血祭轩辕”,并不随意“俯首甘为孺子牛”。)这话也不假,鲁迅买房借许寿裳等人的债一直要等到日后去了厦门方才还清。青年却死缠不休,连《晨报》的稿费都不放过,只可惜又没击中要害:鲁迅记得清清楚楚,那篇译文的稿费至今尚未收到,这一点,我们不必查阅账目详细的《鲁迅日记》便应相信他的记性。直到听见青年威胁说还要去找不久将成为论敌的陈源以及新近与他反目的二弟周作人,鲁迅终于宽慰地微笑起来。他拉开窗帘,以便放心地端详青年的疯态,免得浪费了为写作而观察的大好时机。他甚至奉陪青年去厕所撒了一泡于他原本并无必要的尿,可惜最后连青年两手搂着裤裆是不是在扣扣子也没看清。

不料,青年用隐喻和反讽的修辞术,指着女佣刚端上来的热茶感慨世态:“多么凉。”这大大提高了鲁迅对其智商的估价,但也引起了鲁迅对此人来历的疑虑。鲁迅甚至开始认真揣摩他在面朝北窗时突然冒出的话:“我朝南。”他是不是一个惠施式的诡辩论者呢?如果北就是南,白就是黑,狗就是羊,他会不会像更晚辈的诗人那样胡说“而鲁迅也可能正是林语堂”呢?

鲁迅最后的结论却是:装疯卖傻。而装疯卖傻的目的,据鲁迅揣测,则不外乎是“侮辱和恫吓”,用“无赖和狂人”相加的面目逼迫他收起那支惹是生非的笔杆子。这“侮辱和恫吓”以及“无赖和狂人”之类的语词,是鲁迅在当夜写就的一篇文章中所用的描述,这篇题为《记“杨树达”君的袭来》的文章在十天之后便发表在创刊不久的《语丝》周刊上了。用这样的回敬来恫吓恫吓者,当然是鲁迅最拿手的了。

事态的发展又大出意料。文章尚未发表,鲁迅便已风闻,那位真名叫杨鄂生的青年是真疯,不是装疯。要临时撤下文章已经来不及了。为表歉意,鲁迅只好当即草就了一篇短文补发在下一期的《语丝》上,承认对于装疯的推断是他本人的“神经过敏”,当然,也因为他对初发状态精神病患者缺乏研究,“很容易有看错的时候”云云。

如果我们没有记错,忽视初发精神病患者症状的仙台医专肄业生鲁迅,是以写“供医家研究”的精神病患者起家而一举成名的。《狂人日记》的原型,鲁迅的姨表兄弟久孙,虽然不一定是“初发”患者,却也毕竟因为在鲁家住过一夜,又由鲁迅送至医院并多次照看,而在日后转化成了第一手的观察资料。从《狂人日记》对狂态的逼真描绘,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推断:没有久孙,大约也就没有光辉的狂人。

这个虚构的狂人,根据历代注家的阐释,发出的是鲁迅本人佯狂的声音:狂人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典型,狂人说出了历史的真理。然而,这类经典的佯狂者形象对于新文化的干将鲁迅来说实在是过于陈旧:从《论语》记载的楚狂接舆,到鲁迅为其编过诗文集的嵇康及其朋友阮籍,再到东方式的狂禅,在鲁迅看来可能都无非是迂执之徒而已。这位劝青年人不读中国书而已悄悄地熟读了古书的新文化旗手鲁迅终于不情愿地陷入了传统的巨大泥沼。狂逸,狂狷,狂宕,狂诞,等等,的确给狂人笼罩了一层层特殊的光晕,以致最终沦为宫廷弄臣诗人的李白在穷困潦倒之际也会吟诵“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这恐怕正是狂人之所以被命名为“狂人”而非“疯人”的最大原因。不过,即使被命名为“疯”(如凌叔华的小说《疯了的诗人》)或命名为“癫”(如沈从文的小说《山鬼》),以“疯癫”来超越俗世的价值依然如旧。的确,鲁迅如果不是林语堂,至少也可能是凌叔华或者沈从文。他大概不敢相信(或者蓄意遗忘了)世界上还存在着真正的精神错乱。即使像弃绝了理性或遭到理性弃绝的徐渭或尼采,也许都只能被视为佯狂精神的延续。尼采在《愉快的科学》里所描绘的狂人更是宣告了人类已杀死了上帝的先知。1924年11月13日,以佯狂著世的鲁迅睡眼惺忪地把疯子也认作佯狂的敌手:他把疯子称为“狂人”,大大抬举了那位病态的青年。

他不但没有料到那个被他视为佯狂的青年确实失常,更没有料到自己在这场两狂相遇胜负难决的精神搏斗中暴露了真正的疯态。事后,他不得不汗颜地承认,那篇《记“杨树达”君的袭来》的文章揭示了“他对我和我对他——互相猜疑的真面目”。疯子的“猜疑”从何谈起?无非是还想保留一点自怜的受害感罢了。但鲁迅至少把自己放在一个和疯子互为映像的位置,尽管他本人的妄想比起疯子来实际上有过之而无不及。1924年11月13日,疯子杨鄂生指着自己跷起的一只脚朗声大笑时,鲁迅极富想象地认定这是“在嘲笑我的鞋尖已破”。这恐怕也正是他所谓“侮辱”的所指。

鲁迅的妄想显然超出了他轻描淡写地称之为“神经过敏”的范围。假如在1924年11月13日的鲁迅和1918年4月2日鲁迅所创造的狂人之间稍稍留意地加以比较,我们会惊异地发现,狂人的确就是鲁迅,但不是历史理性的代言人,反倒同样是疯态毕露的妄想狂。1924年11月13日,鲁迅用这样的眼光注视着他所面对的“恫吓者”:“他果然有所动作了,是使他自己的眼角和嘴角都颤抖起来,以显示凶相和疯相,但每一抖都很费力,所以不到十抖,脸上也就平静了。”(《记“杨树达”君的袭来》)那些充满“威胁”的食人肉者在1918年4月2日的狂人眼里是这样的:“果然!我大哥引了一个老头子,慢慢走来;他满眼凶光,怕我看出,只是低头向着地,从眼镜横边暗暗看我。”(《狂人日记》)鲁迅及其狂人的妄想症的契合几乎是不言而喻的。

这种契合意味着什么?不是鲁迅获得了同狂人一样对疯狂的豁免权,倒是狂人和1924年11月13日的鲁迅一样暴露了不可否认的妄想。比如,《狂人日记》中的狂人认定“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是准备对他下毒手(甚至连多看他几眼的狗也是帮凶),大夫嘱咐“静静的养几天”、“赶紧吃罢!”是养肥他的肉早日宰食的暗号。这些,都足以证明被吃的恐惧仅仅是幻觉。

而建立在幻觉之上的,建立在对世界的误解之上的,却是新文化运动的里程碑。

1918年4月2日的狂人是自信而妄想的,正如1924年11月13日的鲁迅:他们总是站在历史的高度,一举洞察(或妄想)了世界的罪恶。这自信的洞察所遗留下来的误读的盲点至今未能彻底清理。而无论如何,一切妄想症患者们所期待扮演的,往往正是这样的角色。

1928年年初,杭州西湖边上,一位把自己妄想成鲁迅并扮演起鲁迅角色的狂人脱颖而出,终于使鲁迅尝到了遭到他人妄想的滋味。当时,杭州的青年中盛传鲁迅抵杭,并在苏曼殊墓前题诗一首,还约了数位文学青年夏天的时候到曲院风荷聆听他的讲学。最早对此事略有所闻的是鲁迅移居上海闸北景云里之后的邻居叶圣陶。但鲁迅对传闻并未在意。2月25日,鲁迅又接到上海法政大学女学生马湘影的来信,信上说“一月十日在杭州孤山别后”,不免令近十年未到杭州的鲁迅顿生疑虑。马湘影接鲁迅回信说明后造访了鲁迅,当然,她看见的不是孤山依依惜别的那一位。鲁迅随即派在杭州任教的鲁派门徒许钦文稽查此案。许钦文不敢怠慢,找了章廷谦陪同壮胆,赶到西湖边风景秀丽的松木场小学,拜望这位自称因不见容于世而遁隐西湖的现代狂士。只见他身穿白褂,脚蹬草鞋,挥着教鞭自报“鲁迅”家门,“悔其少作”式地贬抑了一下畅销八万册的《彷徨》,临别时并表示,今后许、章二人若需文学指导,他将不吝赐教。

鲁迅一定闪过这样的疑心:这是不是反动派为了败坏他的声名而制造的小小伎俩呢?如果甄宝玉当面能克贾宝玉,真鲁迅是否也要以当面对质来制服假鲁迅呢?由于接受了上一次的教训,鲁迅采取了异乎寻常的低调处理。在随后发表的《在上海的鲁迅启事》一文里,他巧妙地声明:一个也姓周,也叫鲁迅,也写过一本叫《彷徨》的书的人并不是不可能存在的,只是,他和“在上海的鲁迅”,那个所著的《彷徨》尚未销至八万册的鲁迅无关。无论如何,假鲁迅很可能正和假杨树达一样,无非是又一个试图以假托名人来满足自恋的日常疯子罢了,不必较真。

摆脱了妄想的鲁迅的确身手不凡得多。更为不凡的,是在私下转告杭州市教育局的官员,从官方渠道(哪怕也可能是反动当局)制止假鲁迅继续行骗。同年7月,难得闲适的鲁迅到杭州“微服私访”,和许广平度了一次早已许愿的杭州蜜月(按:仅四天而已)。他没有去找假鲁迅,而是在许钦文的午宴上吃坏了肚子。肉身凡胎的鲁迅要可爱得多:毕竟,他这次是主动要去上的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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