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景山的世子出生的时候,太后再也按捺不住了,硬是要皇上给安景侨挑选一个王妃出来。安景侨是现在唯一一个还没有家室的王爷了。倒也不是他不近女色,只是潇洒惯了,却没有带进王府一个,至今也没个一儿半女。如今皇上最小的弟弟都有了儿子,太后能不急吗。
太后是个没什么心机的女人,向来一碗水端平,不偏自己的亲生儿子,对先皇的其他孩子更是心疼的紧。可皇上就不一样了,虽说是皇长子,若无一点手段如何能坐到现在的位置。他的弟弟中,若论可以和他争抢的,首当其冲的便是二王爷安景侨了。
尤其是安景侨一点都不知道避忌,屡建军功政绩,平时更是到处玩乐,似是比他这个皇帝的日子过的还要潇洒。
天清漪是陛下赐婚,圣上亲自选的二王妃。
大婚之夜,王爷不进洞房,却与好友叶祁在院子里饮酒闲谈。
“你也真是的,大婚的日子还让我喝这种酒,光是闻一闻就觉得刺鼻了。”叶祁端着酒杯抱怨。
安景侨却不紧不慢的吃着果子:“有的喝就不错了,等再过几日皇上把我抄家问斩了,你再想喝酒就只能偷了。”
“你居然还记得四百年前我去小酒馆偷酒的事啊!”
“那我倒不记得,我只记得一只蠢狐狸四百年前被酒馆小二绑住了四只爪子挂在门口,要不是本王相救,恐怕已经转世投胎几个轮回了。”
“是是是,你阿润是我几世的大恩人行了吧!”叶祁放下酒杯拍了拍安景侨的肩,“叫你玩的别那么过,现在倒好,那个皇帝明着把人塞进了你府里,以后要盯着你陷害你什么的,不都是轻而易举的了?唉......日日的都有酒喝的日子就要远去咯。”
安景侨嫌弃的拍开叶祁的手,“我早就腻了,要不是你日日吵着要酒喝,还要喝人间最好的酒,我烦不过。待在我的山林里多舒服。”
“是,我知道你润大公子辛苦,你们狼族一生只会有一个配侣,你一直装作处处留情也装的累。不过你也真是,你的一生有多少百年啊!何苦非要在五百年前找一个人类做伴侣,人类的生命不过转眼一瞬,你岂不是要孤寂千年万年了。”
安景侨不语,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叶祁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拍了拍自己的嘴赶紧转移话题:“阿润,你真的不去看看你的新娘子?太师天府的大小姐我是见过的,干净文雅,倒是叫人舒心,不像她爹,一脸的老谋深算。”
“哦?你先见过?莫不是化成你的狐狸原形偷钻进女儿家的闺房?”安景侨转了转手中的杯子。
“去你的,那是野兔子才能干出的事,我对人可没兴趣。再说,我好歹也是皇后的亲弟弟,皇上去给老师拜年的时候我跟着去见过太师的女儿有什么奇怪。”
安景侨笑了笑:“不见,又能如何?”春宵一刻值千金,安景侨却把这千金视为无物。
睁眼时女孩正在给自己清理伤口,荒凉之地没有水源,女孩用舌头一下一下舔舐掉阿润膝盖伤口处的沙粒再吐掉。阿润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化成了人形,有人的四肢、身体和脸孔,看来是已经练成。
“芽子?”似是有人在叫这个女孩,“芽子?”
“在这!”女孩起身回应道,然后转身问阿润,“先跟我回家吧?”
再睁眼的时候那张脸就在眼前,安景侨一把抓住那人的小手,正要脱口而出一句:芽子?
旁边的丫鬟却先开了口:“王爷真是的,新婚之夜不陪王妃,却在园子里喝了一夜的酒,不知梦到了哪家的姑娘,今早一醒连句话都没有就攥着王妃的手,你瞧,手背都捏红了。”
安景侨这才反应过来松开了手。
天清漪收手施了一礼:“王爷,今日该去敬茶谢恩才是呢。”
一日便应付的过。
“真的有那么像?”叶祁叹道:“说不定就是你那几百年前的人类伴侣投胎转世来的,你再也不用守身如玉了。”
安景侨却摇头:“人类转世后是男女都不一定,哪有长得一模一样的。何况今日谢恩时她那低眉浅笑的样子,一点都不像芽子。只是一副相像的皮囊而已,顶着相似于芽子的样貌讨好于宫廷权贵,真让人不舒服。”
芽子生于荒凉之地,是人间一个部落的普通女孩。但她善良勇敢,收留照顾自己,并且毫不介意自己的真身。他曾问过芽子,自己可是野兽为何她不怯懦不闪躲。
芽子只笑说:“你也不曾怕我呀。”可惜人间总有故事,他怕芽子会因为他的原因被部落抛弃,因此战的再勇猛也总是有顾虑,不敢让人察觉他属异类。倘若早知战后生灵涂炭会失去芽子,也不会顾及其他。
芽子身上并无半点妖仙之气,如今五百年过去,人类区区几十年寿命,遍寻无果自然是早已不在人间。
“啧啧。”叶祁不屑道:“你的芽子就是圣人行了吧。再说了,你若是真的喜欢她,即使她是个卑劣之人你也会觉得她可爱。就像茉莉,你明知她乃不正之法修成的茉莉仙子,不照样救她于危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