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4988600000013

第13章 化险为夷

初春乍寒。好在阳光暖照,镇面上行人如织,好不热闹。正值春耕备货的时节,各种瓜果菜的种苗,各种农具的买卖琳琅满目,人们挑挑拣拣,讨价还价,为的是一年的收成,一年的口粮,一年的富足,一年的日子。各种小吃摊位也是密密匝匝,面条,烧饼,油条,饸烙,炒菜,凡此种种,油香四溢,充斥着人们的味蕾。

肚子咕咕叫了两声,冷风儿感觉到了几分饥渴。选了一家颇为干净的面条馆,店小二赶忙过来。一看他的装束,刚才还嬉笑着的脸一下子晴转阴了。“怎的,我们这里可没有什么东西施舍给你,赶快去别处吧……”店小二把他当作乞丐了。冷风儿知道他是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并不理会,径自坐到了一张桌子跟前。店小二追过来,继续驱赶:“你这要饭的,怎的这么赖皮,还不快走,要不然……”冷风儿斜眼看了他一眼,慢悠悠地从怀里掏出十两银子,硬生生往桌子上一放,死死盯着店小二。店小二看到银子比看到自己的亲爹还热情,立马满脸堆笑:“客爷,您莫怪,我这是眼瞎不知事。”一边说着,店小二一边用抹布擦拭着桌面,一边倒上一碗茶。

店小二甚是客气,“客爷,您吃点什么?”

冷风儿自然不跟他一般见识,他要了两碗肉丝面,两碟小菜,一壶烧酒。酒菜很快上来,正在面条还未端上,他径自吃菜饮酒的时候,冷不丁从耳后传来两声嘿嘿声。这声音怎的似曾相识?冷风儿回头一看,只见那时才的傻子正憨笑着蹲在自己身旁,眼巴巴望着桌上的酒菜。他显然也是饿了。一时间冷风儿心中不免有些扫兴。心中盘算,这傻子真是粘上了自己,怎的行出这么远了,他还能跟上来,莫不是他会闻味儿不成?

冷风儿摇摇头,自然不会跟一个乞丐般的傻子一般见识。他心中亦有了几分怜悯。怎么说呢,这世上的人啊,富足者衣食无忧,贫穷者日不裹腹,恰恰也正是因为这些穷人的存在,才使得那些富足者高高在上,没有对比就没有优越感嘛!可是毕竟,天下穷苦之人甚多。突然间,冷风儿就想到了自己。从知事起,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全是靠着师父的养育才长大成人,相比较自己的流浪和孤独,与眼前这傻子又有什么区别?自然的,最大的区别就是遇见了师父这样的好人。想起来,不免一阵酸楚和感激。

冷风儿端起酱牛肉的盘子,径直递到傻子跟前。傻子赶忙端过,也不知谢,埋头就是狼吞虎咽,看样子,他好似从未吃过如此美味,也从未吃饱过。三下五除二的功夫,一盘酱牛肉下了肚,傻子把盘子往地上一扔,仍旧嘿嘿嘿笑着,继续盯着桌上的小菜。冷风儿摇摇头,又把那盘花生米端了过去,傻子也不知客气,接过来,又是狼吞虎咽,嘎嘣嘎嘣,好不享受。吃了半截,傻子用脏兮兮的手摸了摸胸脯,伸了伸脖子,又看了看冷风儿身旁的酒壶。冷风儿暗自好笑,这傻子倒不是十足的傻,看来他是噎住,想喝水了。冷风儿倒了一碗,递过去,傻子接住,咕咚咚吞咽下去。或许他从未喝过酒,辣乎乎的感觉,让他顿时吐了舌头。吐了舌头他也舍不得扔下,缓一缓,咕咚咚把一碗酒一饮而尽。

冷风儿心想,干脆做好事做到底,想吃想喝就管个酒足饭饱。正在这时,店小二端来了面条,一眼就看到了蹲在一旁的傻子。店小二立马怒目圆睁,抄起桌旁的板凳道:“走,赶快走开,要不然可要动手了……”

傻子显然十分惧怕店小二,咕噜噜向外滚出去几米,而后定睛看着店小二。店小二见傻子停下不肯走,想要过去,被冷风儿一把拦住,“小二,休要动手,怎的和傻子一般见识。”店小二的脸变得比老天爷都快,他赶忙陪上笑脸:“客爷,知道您是好心肠,可这傻子吃起来没够,总来这里捣乱……”

听了这话,冷风儿心中一惊,“怎的,你认识这傻子?”

“认识,在我们这桃花镇,哪个不认识这傻憨货……”店小二道。

“他是你们镇上之人?”冷风儿接着问道。

“哎,说起来话长。这傻子也不知是什么地方的人,三年前流浪到我们这里。刚开始,人们见他又傻又可怜,便施舍给他一些吃喝。没想到,这傻子在此得了甜头,便不走了。每天到这家讨点吃喝,明天到那家讨点吃喝,谁家要是给的吃喝好,他就赖着不走,时间一长,人们就烦了。毕竟谁家的日子也不富裕,总不能把他养起来不是……”

“那你们也不该动手才是。”冷风儿道。

“客爷,您误会了。我们也就是吓唬吓唬,怎么也不能和傻子一般见识,那你说是不?”店小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冷风儿点点头,心想,此处之人倒并不嫌贫爱富,只不过店小二的话也不是不无道理。

“好吧,今天,你就把这傻子管饱吃够,所有的费用我包了……”冷风儿没有再深究,对着店小二道。有人付银子,店小二自然乐得人情。冷风儿向傻子摆了摆手,傻子停顿片刻,看了看店小二,带着几分畏惧慢悠悠蹭过来。冷风儿道:“莫怕,他不会欺负你。”说着,冷风儿把那碗面条端起来递过去,傻子赶忙接过,径自用脏兮兮黑乎乎的手抓起面条一顿胡吃海塞。冷风儿又吩咐店小二做了两碗面,自己吃了一碗,这傻子硬生生吃了三大碗。三碗面下肚,傻子冲着冷风儿嘿嘿嘿地笑着,笑着笑着还一连打了几个嗝,冷风儿摇摇头,心里五味杂陈。

吃罢饭,结了账,冷风儿准备赶路。孰料,这傻子竟然又跟起了他。有了对这傻子遭遇的几分了解,冷风儿没有动怒。他停住脚步对着傻子道:“你已然吃饱喝足,就不要跟着我了……”傻子还是嘿嘿嘿笑着。冷风儿突然觉得好笑,明知道他是个傻子,自己这番话他又哪里听得懂?

冷风儿又想运用飞身之数,就在这时,傻子带着几分胆怯赶忙跑到他前面。傻子一边嘿嘿嘿笑着,一片凑过来,用脏兮兮的手给冷风儿扫拭衣服上的尘土。一边擦拭着,嘴里一边念叨:“好吃,好吃……”冷风儿赶忙拦住,他倒不是嫌弃傻子的脏,其实自己这般装束,也干净不到哪里去。只不过,他不习惯别人这么恭维他而已,更何况眼前的这个人是个傻子。

“你莫要再跟着我了,这地方挺好,有吃有喝,你就在此好好待着……”尽管傻子听不懂,冷风儿还是道出了一些话。说完,他躲过傻子,加紧了脚步。没想到,这傻子虽说胖大滚圆,脚步却不慢。他不管不顾冷风儿的话,仍旧跟着。

没有了办法。冷风儿心想,跟着就跟着吧,将来到了其他安稳之地,想办法甩掉他,或者到了什么富庶之地,傻子也能有个不错的落脚之所。

就这么,冷风儿前面走着,傻子后面跟着,两人向前行。一路上,两人倒成了一道景观,都是破衣烂衫,活脱脱两个乞丐。

日近黄昏。冷风儿和傻子行到一处破烂的关帝庙前,他冲着傻子道:“你跟着我也享不了什么福,今晚咱们就在这过夜了。”傻子自然听不懂他的话,总之是他到哪里,傻子跟到哪里。

一夜过去,醒来时,天上竟然飘起了雨。雨不大,却足以湿透衣裳,春雨贵如油啊!

雨,自然挡不住冷风儿的脚步。

他和傻子,一前一后。雨水滋润下的春物,花草树木潮润了许多,显得更为生机勃勃。冷风儿无心欣赏这春日的景色。

穿越一条山涧。两侧高耸如云,只一条羊肠小径,弯弯曲曲通向深处。正往前行,突然,傻子快步跑过来,一把将冷风儿推到一旁。事情发生在猝不及防之间,冷风儿还不知怎么回事,一块碗大的石头从山顶滚下来,落到冷风儿跟前。冷风儿这才明白,原来是傻子在救自己。冷风儿看了傻子一眼,傻子却别无其他表情,仍旧嘿嘿嘿笑着。

冷风儿心中感激,这傻子也并非十足的憨傻,若不是他发现的早,自己恐早被石头砸中。谢过的话自然不用多说,说了傻子也未必听得懂。冷风儿拍了拍傻子的肩膀,以此代话,傻子笑得更欢了。

苍天悯人,在疲倦之后,停住了悲伤。雨停了。

雨后,眼前的世界像是洗了个澡,清清爽爽,朗朗润润,一切都活泛起来。群鸟鸣翠,山林披新,浅绿返光,溪水低唱,清流潺潺。

一路上,傻子倒是给冷风儿凭添了不少快乐。怎么说呢,他傻傻憨憨的笑,他时不时拍一拍冷风儿身上的尘,他在冷风儿跟前跑前跑后,他“红的绿的的滑稽”,他毛绒绒蹦蹦跳跳的样子……孤独有时候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它徒增一个人的伤悲,徒增你对悲伤对仇恨对压抑对迷茫的倍数,于是,孤独就成为了一种毒药,一种催化剂。傻子的出现,尽管他只是个傻子,冷风儿心中却不再那么孤独和寂寞,心情也好了不少。是的,抛却智力上的缺陷,归根结底,傻子也是一个人。苍天无情,再让他缺少了同于常人的智力以外,又给他异于常人的生存技能,或者说给了他特殊的敏感,比如时才从山顶落下的石头,傻子却能够发现一样。想着想着,冷风儿对傻子除了几分怜悯之外,又多了几分喜爱。

溪水从丛林深处流淌下来,弯弯曲曲流成一首歌,流出一条舞蹈的长龙。溪水清澈见底,石头上爬满青苔。冷风儿蹲下来,捧一捧清凉的溪水,洗了把脸,凉凉的,脑子登时清爽了许多。

傻子见状,也开始效仿。溪水抹到脸上,水有些凉,惹得他禁不住打了个冷战。这是一种奇妙而有趣的感觉,傻子乐此不疲。傻子把溪水一捧又一捧抹到脸上,还时不时用手拍打着水面,溪水溅起水花,又是一番有趣的事情。抬起头冲着冷风儿傻笑,冷风儿见到傻子的样子,禁不住乐了起来。可不是吗,那污垢堆集的脸上,经过溪水的冲刷,变得花里胡哨,好似戏子尚未卸完妆。不过,经过这么一闹,傻子的模样也更为清晰了。虽说五短的身材,但脸却是黑里透着红亮。冷风儿示意他多做几次这样的动作,傻子似乎会意,继续这么闹着。闹来闹去,冷风儿逐渐看清了傻子的模样。原本以为,他只不过二三十岁或者四五十岁,污垢褪去,脸上的皱纹也显现出来。那皱纹已然沟沟壑壑,看样子,至少也得七十岁开外。登时,冷风儿心中又是一阵酸楚。

可不是吗,有些时候,正常人的生活远远比不上傻子的日子,他们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没有苦闷,没有纠结,他的心是纯净的,简单的,无忧无虑的,或者说是幸福的,满足的,无欲无求的。外人一点儿小小的施舍和恩惠,都会令他兴奋不已,外界看似平常的事情,在他心中却有着不尽的乐趣,而于常人,却把太多的简单复杂化,复杂之后,是太多的放不下和想不开,自己的确还不如眼前的这个傻子。

水趣尽兴,傻子憨憨地坐在那里,摆弄着那件脏兮兮的兽皮衣服。此时,冷风儿反倒觉得,傻子的出现,或许是上天对于自己的某种暗示或者恩赐吧,若不是傻子的出现,他断然不会想到这么多平日里怎么也不会想到的问题。于是,冷风儿对他又多了几分尊敬。

“憨叔……”不知怎的,冷风儿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个词。或者说,突然如此称呼一个傻子,连他自己也不清楚,这是一种来自内心的条件反射,这是自然而来心生尊敬的结果。冷风儿觉得,傻字过于直白了,过于没有人情味了,或者说过于贬低过于轻蔑了。憨却不然,憨是单纯,是真诚,是可爱,亦是真实,一种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真实,一种不加修饰坦诚布公的真实,一种对生命尊重的真实。

傻子并未听懂冷风儿的话,依旧痴痴盯着他傻笑。冷风儿拍拍他的肩膀,顺了顺杂乱的粘在一起的头发,“以后就称你憨叔吧……”

傻子好似听懂了冷风儿的话,他拍着巴掌,笑得那么会心,那么真诚,那么可爱。

同类推荐
  • 召唤群英集

    召唤群英集

    我只想苟活着,老婆孩子热炕头,非得招惹我。你什么武林门派,武松林冲搞定,什么战场杀敌,我有岳飞赵云,什么宫廷争位,魑魅魍魉,我有项羽吕布,来的就别想活着回去了。
  • 冷血剑

    冷血剑

    悲剧的开始悲剧的结束
  • 冷血融合系统

    冷血融合系统

    修炼偶然得到融合系统,可以无限融合,不服,我把你和墙融合在一起……不喜勿喷
  • 江湖听风雨声声

    江湖听风雨声声

    江南落花舟浪子几多愁不知人事多烦忧美人断肠后楼高已无踪江湖听风雨欲休
  • 九州十二域

    九州十二域

    一个俗世中的剑客,为了师傅临终的遗言,孤身去往大漠寻找数十年前谪仙剑派的传承,在剑派遗址,他发现了谪仙剑派一个巨大的阴谋,无意间剑客触动了剑派内一奇特剑阵,剑阵将这名剑客带到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热门推荐
  • 请叫我剑神大人

    请叫我剑神大人

    李信带了个外挂穿了,一步两步越走越高。挂机就有熟练度,技能不用练,加就完事了。
  • 论人生·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论人生·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培根于1561年1月22日出生于伦敦一个官宦世家,良好的家庭教育使培根成熟较早,各方面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才智。在剑桥大学三一院校深造时,他对传统的观念和信仰产生了怀疑,开始独立思考社会和人生。此本《论人生》一书,是培根的散文集,分为上卷《论人生》和下卷《古人的智慧》,并以上卷名来命名。固然,丰富渊博的培根在科学界、自然界、哲学界都有着出类拔萃的成就,我们不能割裂他的社会思想和哲学思想来阅读他的文,然而,大师的造诣,即在于融会贯通了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在于以他的人格魅力和思想魅力凝结成优美华丽的文字,供后来人感悟。
  • 网游三国之墨者天下

    网游三国之墨者天下

    热血的三国里有一群人,称为游侠,他们还有另一个身份:墨者。墨家是很神秘的组织,除了战国时期的辉煌,后来变不再显于世。三国中很多人物都与墨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文墨中不仅有八厨张邈等人,更有诸葛家族一脉。武墨中则有徐庶、李通、刘关张三兄弟,甚至还有被逐出师门的吕布。一个玩家在三国游戏中机缘巧合加入墨家,却没想到墨家居然和现实中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人类渐渐被机器取代的社会中,墨家利用游戏重新激活起人类文明……
  • 乱世之神兵三国

    乱世之神兵三国

    这是一部热血的小说,这也是一部搞笑的小说,而这只是这个小说系列的第一部,也是开始,我有一个毕生的愿望,就是重新写一次有四大名著题材的小说,我个人觉得三国应该是英雄的年代,所以这里没有太多的YY或者种马,相信会没什么人去在意,但是我只想写出一部叫做英雄的三国时代,希望大家可以期待一下或者多多给点意见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不朽城

    不朽城

    我错了,不该这样子的,这是我太监的第二本书。数据比起第一本,好了很多,但我还是没信心签约,所以请原谅。在这本书停更的日子里,我已经把新书的大纲极为详细地制定好了。接下来,我准备码正文,日以继夜地码足万字,然后上传,当然,由于这个号已经有了两个太监历史,编辑是不会鸟我的。所以,我会开新号,届时,希望曾经支持过我的人能够再来我的身边
  • 再回首,十年光阴

    再回首,十年光阴

    八岁那年,郑惜认识了顾辰凌,他当时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伙子,而她是一个不爱干净的小女孩。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形影不离。顾辰凌总是带着郑惜去参观外面的世界,带她到山里捉萤火虫,带她去大海里捡贝壳,带她去划船。樱花池,两人许下誓言:不管将来考上哪所大学,毕业后,都要回来,我们一起去周游世界。这样的美好时光持续了四年,谁也没想到,四年后,将是一场误会夺走了郑惜的一切,那年她十二岁,把家里撕的一地狼藉,带上仅有的两千元独自离家出走,去了别的城市。十年后,她大学毕业,回到了小时候的城市,回到了樱花林,只为了看一眼十年前的约定。樱花林,坐着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他们的爱情将会是怎样的一场考验。
  • 重返青春

    重返青春

    三十而立的李凡,如名字一般,平平凡凡,拿一份不算太高的工资,过一个人的生活,偶尔想想曾经遥不可及的人,恍如隔世般,不存在一个位面。本已认命的他却出现在十五年前,还能否改变曾经俩人的轨迹?
  • 流浪的雄鹰

    流浪的雄鹰

    林山,一个孤儿,他一直孤独的行走于危险的黑夜中,他聪明狡猾,沉稳低调。他向往心灵的自由,他一直用他自己的方式在处理事情。
  • 我当妇女主任那些年

    我当妇女主任那些年

    从小跟着养父学习医术的张斌,最后却迫于压力,进入了街道办妇委会,成为了一名妇女主任。不过,张斌的医术在这里却得到了诸位大姑娘小媳妇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