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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江湖之远(1)

青翠欲滴的草叶上,一只与叶色几乎浑然一体的蚱蜢正趴在上头,没人知道在它的复眼中世界有着怎样的呈现。不过很快,它自己便也不知道了。

不远处的一只螳螂以难以察觉的速度挥舞着自己的“镰刀”,很快收割了它的生命。这一迅猛的动作使得后来的武术界人士受到启发,琢磨出一套叫做“螳螂拳”的武功。而作为这一“杀人技”的应用实例,这只蚱蜢从“生命”变成“食物”只用了不到半秒的时间。

然而螳螂自己的运气也并没有多好,它还未来得及享受眼前的美餐。一只山鸡又直接把它从草丛里啄到了地上。虽然并未一击毙命,但在毫无遮挡的地面上,螳螂再无逃生的可能。

几个回合下来,“螳螂拳”被“鸡爪功”单方面碾压,螳螂连同的它的食物一齐成了肉酱。好在山鸡并不挑食,只要能填饱肚子,就算食物难看一点,也不打紧。

然而山鸡还是太天真了,在它专注于眼前的食物时,一双不大的手将它抱了起来,任它如何煽动翅膀挣扎却也兀自挣脱不开。那双手的主人发出了稚嫩的少年音朝远处喊道:“锅子哥,我逮到一只大山鸡!你快来呀,我要抓不住它啦。”

听到少年的叫唤,那“锅子哥”手提厨刀,立时来援。手起刀落之下,鸡脖已经给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口子,那山鸡本在挣扎,脖子骤然给开了个口子,鲜血直射而出,喷了那抓鸡的少年一脸。不过那少年却似乎满不在意,他用胳膊摸了摸脸上的血渍,眼神对着逐渐失去生命的山鸡发着光。

而后,那“锅子哥”将鸡抓到一个小土堆旁,放血拔毛一气呵成,手法颇见利落。无论是那少年,还是后来的“锅子哥”,它们都属于同一个物种——人。

人,天地之间唯一开了灵智的生物,又被称作万物之灵长。无论是蚱蜢、螳螂、山鸡还是更厉害的豺狼虎豹,都无法与这种体力与智力并存的生物相抗衡。千百年来,人遇山修路,遇水架桥,把不能吃的变成能吃的,把能吃的变成好吃的。单就这最后一点,便比那山鸡不知高出多少筹。

山鸡进了锅子的锅,它便也不再是简单的食物,而是成为一种凌驾于食物之上,被称作“菜肴”的东西。

此地是山中的一处工地,夕阳西下,工地上的民夫们都在等着开饭。比起往常,今日的民夫们多一些期待,原因无他,只因今日锅子赶着驴车送粮来了。比起那一袋米半袋糠的粮,他们对锅子本人抱有更多的期待,因为大家都知道,锅子的厨艺那是没话说的。

锅子约莫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匀称,容貌清秀。用镇上相师的话来说那就是“凡俗人家决计生不出这样俊俏的后生”。

锅子就叫锅子,没有姓,没有名。大约半年前绮月镇上的粮店老板荀大胖在镇郊的一处废弃仓库发现了昏倒在地的他,荀大胖心善,便支了几个镇里的壮汉搭一把手,将他捡回了粮店照顾。可是这青年好不容易转醒之后,虽然还有基本的常识和一些技能,但自己姓是名谁,从哪里来,想到哪里去,却总也不记得了。

荀大胖回想起当时在仓库里头有一口黝黑的大铁锅,他觉得质地不错,便想捡回来用。不料之后便看到一个大活人倒在地上,而后光顾着捡人,锅的事情便忘到了九霄云外。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个青年是代替铁锅被捡回来的,想来想去便把他称作“锅子”了。

锅子好手好脚,浑身上下不见外伤,除了头发一边长一边短以外简直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青年了。那么他又为什么会什么事都想不起来呢?镇里最厉害的郎中杜老先生说,锅子得的是一种疯病,叫做失心疯,是邪魔入体害的。现下邪魔虽然走了,但锅子原本的“心”已经被邪魔杀死了,所谓“心藏脉,脉舍神”。没有“心”自然没有记忆,眼下只能作为“锅子”继续生活了。

荀大胖想着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这锅子既然举目无亲,也没个可以落脚的去处,自己的粮店恰巧又缺个帮工,于是便将他收留了下来。

锅子虽然话不算多,但很有一把力气,虽然心思通透,但老实本分。粮店的繁重工作,能动脑筋的便动脑筋解决,不能动脑筋的也不吝惜花气力解决。荀大胖妻子早逝,无儿无女,久而久之,自然把锅子当作亲生儿子一般看待。

不过最让他没想到的是,这锅子却还有一项令人咂舌的天赋——厨艺。什么寻常食材到了他的手里竟都能变作无与伦比的美味,锅子在粮店住了半年,不止荀大胖本人变得更加人如其名了,连周围的减防邻居都跟着胖乎了一圈。

绮月镇依山傍海,物产丰厚,本应是个富庶所在。然而不幸的是这个小镇恰好位于午国的边境上,而翻过镇西两里外的公良山便是乾国的地界。午国和乾国向来不睦,几百年来,两个国家打打停停,位于边境的绮月镇自然也深受两国的刀兵之害。

两个月前,郡守突然下了命令,说是要在公良山上给当朝宰辅冼大人建一座生祠。这冼大人讳文通,任宰辅一十九年。这些年来,他大权独揽,专政跋扈,在朝堂之上大肆清除异己。无论是满朝文武,还是乡野山民,大家都清楚,在午国,皇帝说了不算,真正说了算的人是他冼文通冼大人。

郡守当然也识得这个道理,所以不会放过一切讨好这位冼大人的机会。明年就是今圣登基的第五个年头,按照惯例,午国的皇帝要带领满朝文武驾临公良山,祭拜历年来为午国战死的英灵,那么冼文通自然也会一起来。那么在冼大人如果在登山的路上看到了自己的生祠,心情一好,他这个郡守没准会就此飞黄腾达。

建生祠的任务很快发到了县里,县里又发到了镇上。然而工钱经过这两层官员的盘剥,真正发到干活的民夫手上的时候已经所剩无几。荀大胖的粮店接到了镇长派来的任务,负责给山里干活的民夫供给粮食,然而拨下来的银钱却还不及市价的三分之一。荀大胖无法,只得在一袋粮中掺了半袋糠,即便如此,这趟买卖也还是亏本的。

钱少活重不说,连口粮也无法保证,然而山里的民夫也颇知进退。大家都知道如今官府黑暗,既已被征辟来建生祠,那么往后的路便由不得自己选了。再者说,今年南边闹蝗灾,饿死的灾民不计其数,来这里建生祠好歹有口饭吃,不至饿死。

于是,锅子每隔半月便赶着粮店里的驴车拖着几个麻袋,进山送粮。山路崎岖,他这一来,多半要在山里住上一晚,而且今天运气极好,意外地逮到一只山鸡,因此,这些干活的民夫自也跟着有了口福。

那抓鸡少年名唤江围,是荀大胖的粮店隔壁裁缝铺掌柜的独子,现年十二岁,正是男孩最闹腾的所谓“狗都嫌”的年纪。既然狗都嫌,包括他父母在内街坊邻里的中年人们自然懒得搭理他。算来算去,只有二十来岁的锅子与他年纪最为接近,江围缠不着别人,自然不会再放过锅子这个“大哥哥”。

锅子性情宽厚,对付小孩尤有一套,所以纵然在别人看来江围很难对付,但无论是做吃的还是逮虫子,锅子总有办法将他收拾得服服帖帖的。这不,这几次锅子要进山送粮,江围也吵着闹着要跟去,隔壁江掌柜素知锅子年纪虽轻,但沉稳持重,兼又实在拗不过儿子,只得随他去。

年前祭天活动时,镇上请了法师驱鬼。仪式结束后法师留下的桃木剑被江围捡了去,这下他可是如获至宝,这些天“剑不离身”,俨然化身行走江湖的侠客,只可惜苦了院子里的那棵小桃树,含苞的花骨朵还未来得及绽放便被打去不少。

好在进了山之后,锅子立刻交给江围一个“抓野味”的任务,这才让后者有事可做,不至于影响到民夫们的正常工作。

天色渐昏,铁锅里的鸡粥也滚了起来,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锅子明白,对于山里的这些人来说鸡是不常见的好物。公良山由于处在两国边境,在战事的影响下曾经遭遇了两次人为的纵火烧山,上一次火灾大约发生在二十年前。整个山里的生态至今为止都处在恢复阶段,有大片的山脊未被植被覆盖,而这种环境自然也不利于动物的生存,就连这附近山里的猎人也纷纷来到海边,转行做了渔夫。

若非今日江围小弟运气爆棚,绝不可能撞上这样的好事。而现在这个打桩的阶段,工地上的民夫有五十来人,就这么一只鸡,两只鸡腿还被监工拆了去,就算鸡肉剁得再碎,一人一筷子也就是没了。那么作为“代班厨子”的锅子自然得最大程度发挥这只鸡的价值,让大家在有限的条件下尽量尝到难得的“肉味儿”。

太阳快要落山,今天的工程宣告结束,监工们自去上风处的帐篷里歇息。而工地上的民夫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和锅子以及江围围坐在一起。虽然每人的碗里只分到了一小块鸡肉,但这整锅粥的滋味却非常浓郁,仿佛每一粒米都浸润了鸡肉的鲜甜。

原来,锅子先将鸡和粥分开来煮,粥是直接用水煮熟的。之后他滤掉粥里的水,只留下米,再和鸡汤烩在一起,这样做可以避免水和粥冲淡鸡汤的浓度,使一只鸡的鲜味得到最大程度的保留。

吊鸡汤本身也是一门功夫,同样是把鸡处理干净后放到锅里煮,别人却总也煮不出锅子的味道。其实这中间火候的掌控、食材与水的配比、以及容器的密封都有讲究。也许在外人看来,锅子只需要一块老姜和一把粗盐就可以吊出最好的鲜汤,但这里面所蕴含的天赋和功夫却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

所有人吃了之后都对锅子的厨艺赞不绝口,有人甚至开玩笑说得想个办法别让他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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