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细想了想,看着天边渐变的乌云,叹了口气,拗不过爱乐丝的倔强,我只得先假惺惺地答应下来。
“爱乐丝,我可是为了你才同意去的。”我明确表明态度。“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吸血鬼爱德华太厉害的话,我绝对拉着你就跑,我不会去管什么贤者的。”为了让她能够明白我的良苦用心,我特地解释了下。
“勇者大人,你是为了贤者,为了被爱德华压榨的人民才去的。”爱乐丝嘟着嘴,不高兴道。
“好,好好。我为了他们去的。但是,条件还是不变。”我连忙点头答应。爱乐丝这才高兴起来,自觉挽着我的手,让我不再后悔。
你早说有这个福利,我就直接答应了。我的内心在痛苦的呐喊。
“对了。勇者大人,我们到目的地还有三天时间,你要不在这期间把自己实力提升一下吧。要不然,你总要我背着,你不会觉得丢人吗?”爱乐丝亲切地给了我一个建议。
丢人的事就别说出来啦。我的心情变差了很多,表情显得十分呆滞,显然,被伤了感情的男生和伤了肾脏的男生没什么两样。
我按照爱乐丝的意见,决定找几只小怪试炼一下。很显然,效果很差。因为,我在这里除了遇到一只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史莱姆以外,其他魔物,全都跟喝了三聚氰胺一样,头大、腰肥,身高更是高得离谱。
再说,哪有史莱姆跟条长皮筋一样长的,你以为你是萌王啊。遇到那只史莱姆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是遇上这个森林的霸主了。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它,整个身子居然长得往左看不到边,往右看不到边。
整个身体直接镶嵌在一条河道上,它还十分机智,学着河流的样子不断变化身体的形状。不仔细看,真的看不出来那条河到底是条河还是只史莱姆。
若不是刚好有只想吃我的铁甲犀牛不小心跌跤跌了进去,并在一秒钟的时间内迅速融化到只剩下骨头,然后还很有风度地将骨头吐了出来。正是它的这一连串的动作,扼制住了我想躺过河的想法。
我在绕过史莱姆之后,我才惊恐想到自己刚才喝的河水,差点把自己吃进去的午饭给吐了出来。
最后,我也只是抓了几只山兔就结束了试炼。
“爱乐丝,根本不行啊。这里不是新手村啊。”我跟姜太公一样在钓鱼,只不过,他钓的是周文王,我钓的是梦鱼。我已经是个颓废的、失去理想的憨憨了。
“勇者大人,新手村是什么?”爱乐丝睁着两颗懵懂无知的大眼睛,兴致勃勃地看着我。
啊,不解释。等下我还要解释什么是网游,什么是童年,什么是一刀九九九,什么是贪玩南岳……啊,我脑袋快炸掉了。
“爱乐丝,换个问题吧。”没有理想的勇者现在唯一的理想就是让爱乐丝换个问题问自己。
“勇者大人,折腾到晚上了,你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爱乐丝用手指戳了戳我手臂上的小肉肉,疼得我啊啊直叫。
“干嘛?疼啊。”我现在跟个怨妇一样在抱怨爱乐丝的霸凌问题。
“勇者大人,我饿了。”爱乐丝的肚子咕咕直叫。
我们试炼的路线是按照盖尔仑给的路线前行的,再加上一路上没有任何修炼的机会,我们行动的速度并不慢。这一次,我们并没有这么好运找到山洞。所以,我们只能就地找些干草和树枝、细竹,随意搭了个能容纳两人的草棚子,扯了些藤条做了个门帘,这下,总算有了处暂时安身的地方。
到河边燃了堆篝火,洗干净野兔,将内脏去掉,又采了些野果,从打碎的石头里选出一块最锋利的石块,用其粗暴地将毛皮连带丝丝肉块刮干净。再用岸边湿润的泥土裹好,做了几个叫花兔。
为了能满足爱乐丝的胃口,我还特地把一些水果烤干,将其磨成酱料,等叫花兔烤熟后涂抹在上面。
这次,爱乐丝总算是心满意足。她吃了我特地调制的酱料所抹匀的叫花兔,终于没有给我摆脸色。我开心地流着泪,啃着自己那只只有烧土味的叫花兔。
现在天太黑了,用来做酱料的果子采的太少了,所以,我只能通过臆想酱汁的味道来解馋。
吃饱后,两人披着月色,聊了些爱乐丝以前的事情,也讲了些我脑海里储存的笑话。就这样,我们聊到了深夜。
看着昏昏欲睡的爱乐丝,我开怀一笑,把她劝进了草棚。看着她甜美的睡姿,我也泛起了浓浓的睡意。
像守夜的困猫一样高傲地抬着头,就算不小心低下头也会迅速抬起,丝毫不承认自己有想睡的意思。我看着明月,明月照着江河,我看着江河,江河流向大海,我想看大海,但大海遥不可及。大海遥不可及,我的圣水更是寥寥无几。
我拨动了自己脑海中唱机的唱头,开始旋转起一张黑色的唱片。复古的声音回荡耳边,优美的舞姿浮在心间。我点着头,点着头。数着那不存在的黑色山羊。
又忍了忍,我终于决定把圣水喝下。入腹的凉爽宛如两只冰雕的手,推动着冰凉的白日爬上山头,我终于忍到了太阳上山才喝下这口圣水。
放下藤条,安静地假寐,没去打扰爱乐丝的休息。这种时刻,能久一点是一点。我耐心消化圣水的药力,闭眼补充自己欠费的体力。
感觉到日上三竿,我的精神也恢复了正常。爱乐丝开始懒懒地伸了个懒腰,翻了个身,不情不愿地睁开了眼睛。
“想睡。”没有人叫她起来,但她还是撒娇道。显然,她是想得到我的怜爱。
“想睡就睡呗。”我看着她身上脏兮兮的裙子,心里顿感心疼。
她跟着我,一路上风餐露宿,连衣服脏了都没有脱下来洗过、换过,更别说洗澡了。虽然爱乐丝无怨无悔,可我总是在意这些事情。现在,我唯一能做的,也只是让她打个懒盹,这种微不足道的怜惜。
爱乐丝被我摸着脑袋,心满意足地起了身,她不敢再睡,因为她心里还挂念着那位陌生人的安危。
我盯着她的背影,一时间看得着迷。强打精神,我也起了身。迎接高阳暖照,享受不多时日的温馨。
一路上继续走走停停,找寻弱小的魔物,狩猎强壮的猛兽。摇了摇瓶中的圣水,我的心情愈发糟糕。现在,不去魔代城是不行了。魔代城,就是盖尔仑指引我们去的城镇,也是那吸血鬼爱德华统领的城镇。
有吸血鬼的城镇,那里会有圣水吗?我的内心疑惑不解。
就这样行了几日,我们终于看到了城镇的影子。盖尔仑给到的描述并不多,这里似乎是一个由商旅建起的城镇,后来地主做大,不再乐意奔波,所以统一了城镇,并在城镇外,悬崖边建立了一座城堡,以此观察和统领这个城镇。
我抬头望上去,真的能看到耸立在崖边的城堡。城堡的外观类似天主教教堂,四周分有箭塔,塔上插满了旗帜,看上去也不是用来站人而是用来装饰的。城堡周围修了一堵极高的围墙,把城堡的内景给挡去大半。我从现在站着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几处尖角和城堡高大的穹顶。
来到城镇时我才发现,这里的城门没有紧闭,甚至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根本看不出一副灾难来临的样子。
我和爱乐丝直接走进城镇,把守的卫兵连看都没看我们一眼就把我们放行了。或许,因为我们糟糕的外形和邋遢的身影,都不足以让他们对我们心生戒备。
看着爱乐丝脸上的土灰,我决定,先带她寻上一家旅馆给她洗净下身子,换身得体的衣服再继续接下来的行动。于是,我们走进了一家橱窗里摆放了各式服装的商店。
迎面朝我们走来的是一位体态丰腴、身穿艳色、全身珠光宝气的贵妇,我想这人应该就是这家店铺的老板了。她似乎没有看到我们身上的窘状,热情地招待我们。对于这种招呼,我十分欣然地接受了。
我也没有摆弄什么玄乎,很直接地掏出了一粒金球,彻底打消了她的疑虑。在她炽热地眼神里,我让她想尽一切办法把它在一小时内帮我花完。
有钱能使鬼推磨,更何况是这位直接把钱穿到自己身上的贵妇呢?在我的要求下,她迅速招呼人给我和爱乐丝量了尺寸,并热情地推荐了我们一家旅馆,还大包大揽地把我们的食宿包下。
可能在她眼中,我们的胃口还吃不光我给出的金球。她现在,说什么也要帮我把它花完。
我很乐意见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接下来我要说的事情,才是我这次真正的目的。
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找到见钱眼开且又有些地位的人物,了解当地的情况。
“我进镇子的时候看到崖边有座城堡,里面还有人住吗?”我掏了掏耳朵,接过贵妇递来的热水和面巾,将自己的土灰土脸擦了个干净,爱乐丝也同样如此。
“看来贵客有所不知,那里啊,是我们的城主大人爱德华的住所。”贵妇面露欣喜,对城堡的主人十分崇拜。
“哦?这个城主有何了得之处?让你如此推崇。”我面露好奇,加紧问道。
“爱德华大人对我们可真的没的说,不但赋税比别的城主少,还赏罚分明,从不刁难我们。没事还会现身镇上与民同乐,融入我们这些寻常百姓的生活中。”贵妇说得飘飘然,似乎在幻想着爱德华的英姿。
你怎么看都不像寻常百姓吧?我歪了歪嘴,没有搭茬。改了一个问题,接着问道。
“你们这可曾听过吸血蝙蝠的传说?”
刚问出这句话,贵妇脸色一僵,谄笑一声,看了看手里的金珠子。我立马会意,又拿出一颗。她立马喜开颜笑,没有过多思索。拿过金球咬了咬,金牙在金球上印了个小小的牙印,她在确认无误后,终于是笑着对我道:“吸不吸血我不知道,蝙蝠倒是没听说过。”
我暗骂这人拿了钱财不办事,伸手在她面前,冷冷说道:“生意人,诚信为本,一手钱,一手货。店家是想店大欺人不成?要不我把城防兵叫来?”我想到了那两个守城的卫兵,打算借此狐假虎威。
“大人,大人,使不得,使不得。”贵妇紧张地直叫,似乎十分害怕那些士卒。
“其实,大家都知道爱德华大人的身份,只是大家默不作声,算是认同他的存在。”贵妇懦懦怯怯,吞吞吐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