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道:“这个倒也是,以前是不是有真教的人派驻在安丰?”
李峥道:“好像有吧,我也没见过,他们是什么人,别说那时候,就是现在我也见不着。”
沈云道:“哦?他们的架子这么大吗?”
李峥道:“那当然,他们可狂了,前两年安丰知府在开堂审案的时候,他们闯了进去,直接就把那个犯人给带走了,说是由他们接手,一点面子也没给府衙留,把知府大人气的当场就摔了帽子。”
沈云道:“嗯,是够狂的,既然这么狂,为什么就不把江北,阎王之类的整肃一下呢?”
李峥道:“谁知道呢,不过以前比现在要好一点,起码象阎王当街挑衅,伏杀这些事情是没有的。”
沈云点点头,不再说话,真教虽然过分,但它的功劳也不能一概否定。
昏暗的县衙大牢审讯房里,李峥当着那个犯人的面对着几个公差道:“给你们两个时辰,有什么手段不用留着,我要知道他所知道的一切。”
阴沉着脸的公差们纷纷应了,各种邢具叮当乱响。
那个犯人吓的面无人色,拼命喊道:“大人,我全都招了啊,真的招了......啊......不要动手,你要知道什么......啊......”
惨叫声响起,没人应他的话,甚至没人看他,只有血腥的折磨,不停的折磨。
犯人每一次晕去,都会马上被冷水泼醒,每一次醒来都是声嘶力竭地喊着要招供,可是就是没人理他,审讯房里只有他自己的声音在回荡。
沈云和李峥坐在另外一个房间里,悠闲地喝着茶。
李峥道:“这个人叫卢喜,不经扛,潜在城里开店过日子,早把血气给过没了,就是不知道他肚子里到底有没有东西,”
沈云道:“若是没有,他岂不是有点冤。”
李峥道:“冤什么?掺和在这里头,他还活的了吗?去了提邢司,他只有更痛苦。”
沈云呵呵笑着没说话。
差不多过了一个时辰,两人才慢悠悠地走进审讯室,叫停了逼供。
卢喜早已经崩溃了,根本不用两人问话,把从懂事起到现在的事情全说了个遍,连他媳妇的生辰八字都说的清清楚楚。
原来,卢喜的姐夫是阎王身边的悍将,喋血帮的重要人物,名叫顾鹏,跟着阎王东征西战,心狠手辣。单单有一点说不上好不好,就是怕媳妇,在媳妇的要求下,把他安排在城里开了商铺,享受清福。
卢喜交代说顾鹏在哪里他是确实不知道,不过他的姐姐叫卢欢,在安丰西区有一个院子,有时候会在那里住上些日子。
沈云问清了地址,转身离开。
李峥问沈云道:“你怎么打算?要不上报提邢司吧?我看还是让辛大人去处理吧。”
沈云摇摇头,道:“辛大人不在安丰,不等他了,我先去那里探探情况,万一有动静不至于耽搁。”
李峥劝道:“你一个人太危险,顾鹏不是个简单人,不要大意了。”
沈云只说没事,李峥劝不住他,只得由他去,想着沈云这么险的伏击都能安然应对,这事应该也没什么危险。
沈云一个人去了西区,找了半天才找到卢喜交代的地点。
院子不大,在一条深长的巷陌里,巷陌两头通街,院子高墙连着瓦顶,大门紧闭,沈云没有在门口停留,装着过路人匆匆而过。神识微微一探,依稀听见有人说话。
此时是午后时分,离太阳下山还早,巷子里时不时的有人经过,沈云小心的在街口两边,前后观察,在院子后面的巷道里看见隔壁人家后院中有一棵大树。
沈云静静地等到没人经过这条巷道时,沿着墙边快速走到对着大树的墙下,真气流转,脚下稍一用劲,人便轻轻地飘起,落在了大树上。
大树枝叶茂盛,藏在其中不注意看发现不了,沈云在树上呆了一会,窥准了一个空档,悄无声息地跃到了目标的后院屋顶上,又顺着屋顶滑到横梁,从立柱上溜了下来。
沈云静身细听,前院堂中有声音传来,便悄悄地走上前,离前堂数步处停下,躲在墙角听他们说话。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道:“嫂子,卢喜的事你放心,我会安排好的,你还是先走吧,鹏哥不放心你。”
一个女人的声音冷冷地响起:“我不走,他不放心?他不放心能出这个事吗?躲在我弟弟的铺里刺杀,就不管我弟弟的死活了是不是?”
男人劝道:“鹏哥跟着阎王在外面呢,这事他也不知道啊,都是老狼他们自己出的主意,白扔了这么多条人命。”
女人冷笑道:“死了好,我看他们就是故意的,杀不杀得了那个疯狗,我弟弟都得惹麻烦,万一露了馅......哼,他们死再多人都是活该。”
男人没了声音,可能不知道怎么接,半响才道:“嫂子,这里我盯着就行了,你还是走吧,再不走,鹏哥担心你,说不定就亲自来了。”
女人气道:“我管他来不来,喜子一天不出来,我就一天不走。”
男人急道:“喜子没事的,我都打听清楚了,县衙里不过是想弄点银子,时机一合适,我就给办了,不会耽误的,你等在这里除了干着急,也帮不上忙啊,现在风声这么紧,鹏哥若是来了,一个不对,那就全完了。”
女人没有接话,只听见碎碎的脚步声不停走动,似乎在绕着圈子。
过了一会,女人停下脚步,说道:“刚子,你再去找你那个关系,看看喜子情况有没有变化,打听好了告诉我,走不走的再说。”
刚子又劝了几句,女人只是不依,男人无可奈何,只能告辞出门,再去打探。
女人依旧留在原地,有时四处走着,有时坐下没有声息。
过了有一个多时辰,女人转身往后院走来。
沈云听着女人走进,连忙闪身纵上横梁,屏住呼吸往下看。
一个年约三十多岁的美丽女人,袅袅婷婷地走进后院,柳腰轻摆,肌肤润白,带着些倦怠,混身透着成熟女人的媚意。
女人似乎要进房间,走到房门口时却又停了下来,半天没有动静。
沈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好伏下身子,一动不动。
女人呆了一会,又掉头退出房门,往前院走去,跨过前堂的门栏里,脚步快了起来。
沈云悄悄跟上,看见女人在前院的花圃中整理起花来,一会俯下身子拔草,一会把种在花盆里的花移来移去,搞的手上都是泥。
沈云正在纳闷时,又看见女人把除下来的杂草残花用袋子装了,开了小门扔了出去。
沈云马上警觉起来,女人莫名其妙的行为在沈云看来完全是不可思议的,在这个危机四伏的时刻里,谁还会有心情去整理花草。
沈云仔细地想了想自己的行迹,转头又细细地看了一遍,等他看到刚才站立过的墙角里有一根发丝在轻轻晃动时,立刻便知道自己已经露了行踪。
沈云不再躲藏,直接走出前堂,站在院子里看着女人。
女人正蹲在井边洗手,听见沈云的脚步声抬起头来,一脸镇静。
沈云看着女人道:“你很厉害,你如果不扔花,我看不出来。”
女人笑了,娇艳的象一朵花盛开,道:“我看出来了,可是我不扔花,看出来也没用,我只希望你看不出来。”
沈云道:“你可以直接走,或许我还未必知道,出门总是正常的。”
女人站起身,平静的象是在说家长里短:“走?我一个弱女子能走到哪里去,既然你们已经盯上了,我的结局就不用去考虑了,只是,没想到我弟弟......你们给他吃了不少苦吧?”
沈云想着卢喜满身的血污,不吭声。
女人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心疼,叹了口气道:“是我害了他,本来他胆子就小,还跟着我走上了这条路,当初我若是不答应他,或许他现在过的更好,也许会穷一些,可是起码安稳。”
沈云没有应她,出门把女人扔在外面的袋子捡了回来。
女人看着沈云捡东西,说道:“其实捡不捡都一样,他看见了还是会来,我刚刚心乱了。”
沈云不解地看了看女人。
女人自顾自地继续说着:“小时候家里穷,爸妈走的早,那年我十一,弟弟才五岁,那时起我们两个就没有吃饱过饭,房子也让人抢了,只有到处流浪,有人欺负我的时候,弟弟总是要挡在我身前,哪怕没有一点用,他挡在我前面的时候,每次都在颤抖,每次都很害怕。”
女人说着看了一眼沈云,道:“这种日子你们是不知道的,那个时候,我最羡慕的是狗,因为它有骨头吃。”
沈云知道这种生活的苦楚,但是他没说,只是耐心地听着女人唠叨。
女人又道:“我也不知道怎么活过来的,总之我们两个居然都没死,呵呵......后来,大了几岁,我十五岁的时候遇上了他,他对我很好,一直到现在都是百依百顺,整整二十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