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平铺在桌子上的地图,季云轩陷入了纠结,去哪里,太远了怕危险,也怕回不来,太近了吧,这次出去后过不了多久又得出去探索,这种事对于季云轩这种惜命的人是非常不友好的,想来想去,就去湖景村旁边的富贵园小区碰碰运气好了,这附近很安全,只有一只野猫一直在附近徘徊,躲过它就没有什么危险了,至于探索更远的地方,他现在还没准备好。
“嗯......也不知道更远方情况怎么样了。”季云轩在心里想到“如果像湖景村这样只有少数变异的野猫野狗到也还好说,就怕什么麻雀进化老鹰,蝙蝠进化钉钉,那就恐怖了”。
不过这些还不是季云轩要担心的事,毕竟他只要先应付眼前的危机,食物危机就行了,其他的日后再说,熟练的把防毒面具戴在头上,腰间别上一把生锈的刀,想了想,感觉不保险,又带上了一把菜刀,当然,铲子也少不了。
准备妥当之后,季云轩便准备出发了,临走时将日记本合一放在木桌上,因为这是他存在过的证明,一个人要是连存在过的证明都没有,那他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这是个反问句。)
上楼,开门,再开门,熟悉的动作,熟悉的转角遇到爱,没错,还记得故事是怎么展开的时候嘛?那只野猫又来了!
季云轩嘴角抽了抽,不过并未马上逃走,因为他出门前还特意看了看外面确认了安全才出来的,证明这是猫也是刚来,并且它这次明显没有抱有敌意,它的三条腿也在流血,没错,它由于本身带伤以及剧烈运动,骨折了!远处的血迹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它是用最后一条腿慢慢拖着自己过来的,虽然物种不一样,但季云轩还是被其的毅力折服了。而猫呢?由于刚好路过季云轩所处的楼房外面,被撞了个正着。至于为什么会剧烈运动,因为附近出现了一个人,或者说,一个队伍,他们到处寻找幸存者,路上遇到了会威胁自己安全的东西自然也会顺手干掉,这也正是野猫会跑来这里避难并且腿部骨折的原因!当然,季云轩不知道这些,他还在猜测是不是周围出现了新的变异动物......
......
沉思片刻,在杀了吃肉还是放生两个选择下,他不出所料的选择了前者,很好,这些肉够吃“”很长一大段时间”了,手起刀落,刀断了......对此季云轩本人到没有多诧异,毕竟那把刀早就生锈了,根本不锋利,于是他顺手捡起草丛旁的碎石,朝着大猫脑壳就糊了上去,野猫吃痛,又无可奈何,他的伤太重了,就算没有季云轩他也活不了多久。
带着野猫尸体回到了避难所,这一下就不用费劲的出去找食物了,看着野猫尸体,季云轩甚至唱了一段黑猫警长......没充钱,他就是这么擅长苦中作乐,否则长期的孤独他非要疯了不可!
血腥味会引来各种“野兽”,他可不想成为别的动物的盘中餐,于是拿出菜刀,将大部分的肉都割了下来,剩下的自然全都扔了,扔的很远,而由于没有冰箱,这些肉也不好保存,全球高温并没有结束,他只能把肉都放在一个隔间里,那里没有阳光,应该不会那么快坏掉,当然,坏掉也无所谓,毕竟都这时候了谁还在乎变质啊,能填饱肚子已经实属不易!
五百多米外,一个队伍发现了之前被季云轩干掉的野猫尸体。
“看起来还有其他幸存者”一个黑衣女子说的。
而另一个男子说到:“看起来还有点本事,虽然是我们打的半死的野猫,但他能完成补刀也说明了他的胆识,根据尸体处理情况,他这是将尸体拖到了离自己很远的地方,把自己保护的很好嘛。”
“喂喂,不用太抬举那小子吧,侥幸补刀了一个猫而已。”最后一个高瘦男子说到。
还有一个细节,他们都是穿的黑衣,可能是想在夜晚不那么显眼。
“行了,知道了有活人就去找他,找到了就带走,没找到就让他自生自灭。”黑衣女子似乎不想在这件事上与高瘦男争论太久,而高瘦男也识趣一笑:“好好好,活还是要干的,不过咱们要不先休息一......咳咳,出发吧伙伴们!”毕竟壮汉的拳头在对着他呢......
......
于此同时,季云轩的避难所里,他用着为数不多的笔墨和剩余页数不多的本子写日记:2146年,是个值得纪念的一天,我终于又尝到了荤腥,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