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忍嬉皮笑脸地解释,取戒指时他发现少女尚有呼吸,如同沉睡,实为妖孽。所幸他虽年轻,却已盗墓无数,天下妖异之事颇有见闻,便镇定自若,泰然处之。
善忍信誓旦旦地强调,步步漫就是墓冢里的少女。
见少女貌美,善忍便一不做二不休,将其与水晶棺一同从墓中盗出。
“你虽貌美,但对在下却实在无用,于是我便将你抱出来,高价卖给了万秀阁。水晶棺我也自寻门路卖掉了,而这戒指嘛,因不确定是何旷世宝物,他人也不懂欣赏,才自行戴在了身上,做个护身符而已。万万没有想到今日还能与你相见,实在是幸会,缘分呐!”
云端听到善忍斗胆抱出步步漫,还卖给万秀阁,怒火中烧,却被步步漫按下,她鼓励善忍继续说下去,并好奇心爆棚地问道:
“我有个疑问,请问这位善兄,当初我人都还没醒,如何就被判定无用了?既然貌美,为何不自己留着,反而卖给别人?我这种美女不可多得,自己养着不香吗?卖了多少钱啊?”
步步漫说话之耿直,让善忍三寸不烂之舌突然打结。
那善忍吃吃笑说,“不敢不敢,我对小女孩不感兴趣,长得再美也是徒劳,在下只喜欢成熟女子。加之你在棺中沉睡百年,当时的情形,实在让人不敢轻举妄动,不如卖掉的实在,我拿了这许多银两,吃多少花酒不香!还要养你?啧啧啧,浪费家里的米饭!”
善忍回答完毕,又补刀道,“你虽极美,又据说是个处子,卖了个好价钱,但比那水晶棺材,可差远了!”
云端听罢,太阳穴突突的,冒出了一串符号,要不是步步漫紧握着他的手,恐已炸毛。
步步漫听到善任如此不抬举自己,不由笑道:“谢谢兄台不留之恩。”
心里却嘀咕:水晶棺比人贵,倒是可以理解,毕竟那水晶棺有保不朽之身的功效。可这沉睡一百年,让人不敢轻举妄动是什么鬼?是不是自己一百年都没有洗澡,被人嫌弃了呀?!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好家伙,自己不敢碰的,居然卖给别人?!
米饭才值多少钱,太抠门了!居然嫌浪费粮食!这脑回路,也算是个人才!
云端和沐川都将步步漫视为珍宝,而善忍区区一个瘪三,却将之当作饭桶!简直云泥之别,岂有此理!果然无论人价值几何,若遇不到伯乐,也是枉然。
无论如何,贩卖妇女儿童的人都是社会败类,步步漫虽不记仇,却总归得给这种人渣一些颜色瞧瞧。
见云端空着的手,拳头已握得咯咯作响,善忍自知嘴瓢,便迅速转移话题。
“这两年我外出修炼谋生,适夜刚回到扬州,便闻得万秀阁传来怨灵气息,刚一赶到,就见人人如惊弓之鸟般四散逃跑,抬头看时,少侠已将怨灵收服,再细看时,只觉少侠身旁的美人极为眼熟!”
善忍讨好地看着步步漫,如见了失散多年的老友,灿然一笑。
“我真是惊呆了呀!看到腾空而立的这位美人,分明就是那日我在墓冢盗出的少女,而风流倜傥,惊为天人的少侠你耳朵上,居然戴着我善家祖先想方设法都无法收复,最后只能做了水晶盒保存并随身携带,后又随我祖先失踪,从此隐匿于江湖的血滴子!”
善任边说边察言观色,“天底下哪里有这么多机缘巧合?如此这般,实在是三生有幸,不打不相识,一场缘分不是?两位不如就此放我走吧!”
云端这才想起,以前确见玄赤戴有一耳坠,不料竟是血滴子。只是当年血滴子被玄赤戴着的时候,分明是另外一个模样。所以云端虽已苏醒,却并不曾将之联系起来。
因恢复自身玄灵之力,不再需要提升玄阶,云端恢复元神后,便将这血滴子视为装饰,未再关注,不曾想它竟属玄赤所有,如此说来,或有更多玄机。
问完了这些,天已蒙蒙亮,云端见已折腾一夜,唯恐步步漫休息不好,便将这善忍暂时关押在这房内,另开了一间上房和步步漫前往歇息。
在那床帐之内,步步漫依偎在云端怀中,两人均毫无睡意,各有所思。
沉默了许久,步步漫才道,“端端,我这副身体居然在水晶棺材里躺了一百年,想起来都让人浑身发毛,嗯哼~~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万万都没有料到自己竟然是个在墓地里睡了那么久的老不死,哦,不,准确来说应该是小老不死。
“漫漫,没事,都过去了。”云端温柔地将她抱在怀中,轻抚她的项背安慰。
云端想起玄赤曾说过,他此一生只守护一人,永远忠诚于陛下,奉陛下之命,特来协助云夕斩妖除魔。
在大战群魔之时,玄赤还曾反复叮嘱云夕,让他切切善待己身,并希望云夕战后能随之前往异界,只因陛下仰慕云夕,要招纳入宫,占为己有。
云夕当时对此言置若罔闻,只觉甚是荒谬,并不曾放在心上。
经过此事,云端又多了许多疑问。
步步漫会是谁呢,和玄赤是何关系?为何会出现在他身边,玄赤又为何要为漫漫设置墓冢,并将月之镜封印为戒,留在她指上?
如今想来,步步漫的转世,或亦为月之镜之功,也未可知。
“端端,你怎知这个戒指是月之镜呢?它分明是一枚戒指。”
步步漫将指上戒指绕着手指转动了几圈,对它的物不似其名感到颇为费解。
“当初镜中月玄赤,也曾将它戴在项上。月之镜曾助我等收复了无数邪灵,我自然记得它的模样。用此物可凭空画出明镜,并且镜子如一活灵,可与之沟通意愿,它便如神镜一般,助人达成心愿,当年我担心月之镜吸入太多邪灵,恐令其他时空发生变故,故而让玄赤及时收手,未将所有恶灵收入镜中。”
云端拿过步步漫的手,轻抚那枚戒指回忆。
“剩余的众多邪灵虽不能一举铲除,但封印它们,我等尚力所能及。况且许多邪灵也曾属天界,我和沐川实在不忍将之覆灭。如今月之镜被封印了,依我看,这封印乃是玄赤所下,且不只一二层。玄赤的封印之谜较难解开,就算是我,也需得废些时日。”
“所以在解封之前,还用不了这镜子是吗?”步步漫问道。
“是的,漫漫,且如你所知,解除强大的封印,需要封印它之人的心头血作为引子,方可不破坏封印之物,就算我能解出来重重封印的开解之钥,也得用到玄赤的一些血作为引才行。”
只是如今玄赤下落不明,事情倒是有些更棘手了。
“端端,刚才那善忍说,墓穴中除了我之外,还有一具骸骨,你说,这骸骨会不会就是镜中月玄赤呢?”步步漫其实也只是猜测。
“玄赤应该不会如此轻易就死。不过,漫漫,你先休息一会儿,等你睡醒,我们再一起去你的墓冢看看。”
玄赤何等人物,怎会变成一具骸骨?云端是宁死都不肯相信的,但他也不会轻易否定步步漫的猜测,便决定暂作休息,再前往探究验证。
“去扫墓自然是好。不过,在此之前,我有一个疑问:端端,我知道你不差钱,不会像善忍一样,因为缺钱就把我卖掉。可是如果有一天你有了想要的东西,用我恰好可以交换,你会不会牺牲我去换取?”
“我想要什么?漫漫,我只要你!”云端反问,“换做是你,会如此待我吗?”
“不会,那如果有一天你厌烦我呢?”步步漫认真审视自己,“世上美人比比皆是,我身后空无一物,连善忍都嫌养我浪费米饭。”
“善忍只是外人,岂可相提并论?何况我是皇子,你为王妃,大音的米饭,你随便吃。”
“越是在高位,选择对象越要能互相帮衬不是吗?我对你毫无助力,甚至还阻碍你继承皇位,你要我何用?”
“人间的琐碎,我并不关心。漫漫,若我一无所有了,你会厌烦我吗?”云端又反问,“你不是说:识其宝者,分文不取,不识其宝者,重金不卖吗?”
“我们互相欣赏,一无所有并无大碍。但其他就难说了,比方说七年之痒,我们还不到七年,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端端,如果有一天你不喜欢我了,或者移情别恋,你一定要告诉我,与其纠缠,不如放手,离开你,我也能活。”
步步漫又补刀,“如果我不爽你了,我也自会逃跑,你别来找我。”
“想得美。”云端知道步步漫偶尔会一时兴起胡言乱语,便取过她的手臂,咬下两排齿印,以做惩戒。
“你敢逃掉,我会追到天涯海角。”云端认真道,被步步漫刺激到毫无睡意了。
“你居然咬我!”步步漫抓起他的手,咬了回去。
许久,步步漫才松开了口,“其实我常常梦见逃婚,被梦里的夫君派手下追捕,一群黑衣人穷追不舍,害我整个梦都在跑路,躲躲藏藏,累死我了。”
这是步步漫从小到大反复做的噩梦,但最近很长时间没梦到了。
“我已经盖章了,你也盖章了,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漫漫,我知道你害怕束缚,我不会约束你,但你永远不要离开我,想都别想。”
“端端,你如今爱我在兴头上,自然如此。但相信永远两个字,会不会太天真呢?”
“漫漫,你受了什么刺激?为何忽然说这些?”
“今天善忍说的不无道理,其实许多男人也都这样,与其吊死在一棵树上,不如投入大千世界,漫步花丛,你看扬州城生意多好。就算你现在不稀罕后宫佳丽三千,以后说不定就改主意了。”
“......”云端快要吐血了。
“在我的世界里,离婚率很高的。你看我曾经是个死人,连善忍都不敢碰,搞不懂,你看上我什么了?!”
“我就认定你了,天下不是人人都有如此眼光好吗?”
“嗯,的确如此。我穿越前也算年轻有为,从不浪费社会主义粮食,虽算不得才华横溢,也是蛮优秀的。”
“拥有你,我如获至宝。”
“可是,人在不同阶段需求不同,今天是至宝,明天说不定就是根草了。端端,如果不被爱了,与其看人背影,不如自己先走开,这样才潇洒。越是在乎的,越小心谨慎,让人容易失去自我。咳,我也不知道我纠结什么,只是我来路不明,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楚,如今轻易和你厮守,这样做对吗?”
步步漫是个害怕孤独的人,却总强迫自己享受孤独,因为只有直面恐惧,内心才会强大。
正所谓无欲则刚。所以真正渴望怀抱者,往往不轻易拥抱别人。
“傻瓜,我的心被你刺了一剑,才换来破镜重圆,岂是轻易?漫漫,我爱你之心坚如磐石。不管你是谁,哪怕有一日你发神经舍了我,我也会追着不放,不离不弃。”
“那万一有一天你又闹失忆,舍了我怎么办?到时别怪我把你五条腿都砍了,做成人彘。我这么凶残,你还敢追着我不放吗?”
“敢!但你不舍得的。别再胡思乱想了,睡吧。”
云端好好一个直男,被步步漫绕到头晕眼花。
“嗯。”这一天一夜经历太多,步步漫此刻也已经困乏至极,只一闭眼放松,便安静地睡着了。
云端看着步步漫熟睡的脸,既宠溺又心疼,心疼她竟然独自在孤独冷清的墓穴中沉睡了百年,也心疼她在另外一个世界里,独自度过的每一个夜。
思及后来两人相遇相爱相知相守的种种际遇,便也稍稍原谅了那善忍将步步漫身体盗走,并卖给青楼的恶劣行径。
只是那善忍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云端心中已有打算,只待探墓之后,再行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