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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王子失踪

沉重的困倦很快就侵袭了这两个伙伴。国王说:

“替我脱掉这些破布片吧。”——他指的是他的衣服。

亨顿毫无异议,也没有表示什么意见,然后向屋子里张望了一眼,怪伤心地自言自语:“他又像刚才一样,把我的床铺占去了——哎呀,我怎么办呢?”小国王看出了他的尴尬,就说了一句话,替他解除了困难。他困倦地说:

“你去挡住门口睡吧,要把门守好。”一转眼,他就无忧无虑,酣甜地睡着了。

“可爱的小伙子,他应该生为国王才好呀!”亨顿赞叹地低声说道,“他扮演这一角色真是演得了不起哩。”

随后他就挡着门口,在地板上伸直身子躺下,一面心满意足地说:

“我过去那七年住的比这还要坏哪,要是像眼前这样就埋怨的话,那未免是对上帝有点忘恩负义吧。”

天色黎明的时候,他就睡着了。将近中午,他睡醒起来,那受监护的孩子还在梦乡,他用一根小绳子量他的身材。正好在他量完了的时候,国王醒来了,他埋怨怎么那么冷,又问亨顿刚才干什么来着。

“已经完了,皇上,”亨顿说,“我有点事情要出去一趟,马上就回来。您再睡一会儿吧——您需要多睡一睡才行。好吧,我给您把头也蒙上——这样您就会暖和得快一点。”

他这话还没有说完,国王又回到梦乡去了。迈尔斯悄悄地溜出去,过了三四十分钟又悄悄地溜进来;他拿着一全套男孩子的旧衣服,材料是廉价的,上面露出了一些破绽;但是这套衣服还算整洁,而且在这个季节还很适宜。他坐下来,开始检查他刚买来的这几件东西,一面喃喃自语道:

“荷包里要是满一点,就可以买一套好一点的,可是荷包不满,也就只好心满意足,希望他不嫌弃瘪肚子荷包买来的东西才好——

‘我们城里有个娘们,

她住在我们城里’——

我好像觉得他动了下——我可别用那么大嗓门儿唱吧。他累得这么筋疲力尽,还要赶那么老远的路,现在最好是不要打搅他的睡眠,可怜的小把戏……这件外衣总算够好的,给它缝上几针就好了。这一件比较好一点,不过也免不了要缝一两针才行……这双鞋也很好,还很结实,总可以叫他那双小脚不冷,也不会踩湿——并且这对他还是很稀罕的新鲜东西哪,因为他一定是光着脚走惯了,一年四季,不管冷热都是一样……要是面包也像线这么便宜,那就好了,我只花了一个小铜钱,买来的线就足够使一年的,还有这根顶好的大针不算钱,白饶的。这下子我得把它穿上线,那倒是够费劲哪!”

果然是够费劲的。他一只手把针拿稳,另一只手捏着线往针孔里钻——男人家的穿针法向来是这样,往后千年万载大概也会是这样,这种穿针法和女人家的办法是恰好相反的。一次又一次,那根线老是穿不进去,有时候钻到针的这一边,有时候钻到那一边,还有时候顶在针头上弯过来;可是他很有耐心,因为他从前从军的时候已经有这种经验了。后来他终于穿好了,这时候那件外衣已经在他怀里等了半天,他就把它拿起来,开始缝补。“客栈的钱已经付清了——还没有送来的那顿早饭也给过钱了——剩下的几个钱可以买两头小驴,还够对付路上两三天的零星开销。把这两三天熬过去之后,就可以享受亨顿第等着招待我们的丰衣足食了——

‘她爱她的丈夫’——

嘿,真糟糕!我把针戳到指甲底下去了!这没有多大关系,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可是究竟还是不大舒服——我们到了那儿就痛快了,小家伙,绝没问题!一到那儿,你的灾难就消除了,你那不幸的病也就会好了——

‘她爱她的丈夫,又亲又甜,

可是另外有个男人’——

这几针缝得多长呀,真了不起!”——他把那件外衣举起来,用羡慕的眼光盯着它——“这缝得多么神气,派头真大,把成衣匠缝的那些小里小气的一针一针拿来比较比较,简直就显得太寒碜、太俗气了——

‘她爱她的丈夫,又亲又甜,

可是另外有个男人又把她爱上’——

啊哈,可做好了——这个活儿做得真不错,而且还做得挺快哪。现在我得叫醒他,给他穿上衣服,倒水给他洗脸,伺候他吃饭,然后我们就赶快到南市的特巴客栈旁边那个市场去,买……皇上,请您起床吧!——他不搭理呀——嗬,皇上!他睡得这么酣,简直听不见说话了,我恐怕只好冒犯御体,非推他一下不行。怎么啦!”

他朝床上一看——那孩子不见了!

他大吃一惊,哑口无言地瞪着眼睛向四周望一会儿,这才发现那孩子的破衣服也不见了,于是他大发雷霆,拉开嗓子叫客栈老板。这时候有一个茶房端着早餐进来了。

“快说,你这鬼东西,要不然我就要你的狗命,”这位武士大吼道,“那孩子上哪儿去了?”他很凶地往那茶房跟前冲过去,把他吓得要命,吓得他舌头打了结,一时说不出话来。

后来这茶房用颤抖的声音上气不接下气地把亨顿所要知道的消息告诉了他。

“老爷,您刚离开这个地方,就有一个小伙子跑来了,他说老爷您叫那孩子马上到您那儿去,他说您在桥上靠南市那一边等他。我就领着他上这儿来;他把那孩子叫醒,说明来意的时候,那孩子埋怨了两声,说他不该那么早就吵醒他——哼,他还说太早哪——可是他马上就把那身破衣服捆在身上,跟着那小伙子走了,不过他说老爷您应当亲自来接他,不该那么没有礼貌,派个生人来——所以……”

“所以你就是个傻瓜!——傻瓜,那么容易上当——你们这些东西真该死!不过也许没有谁他。可能没有谁对这孩子安什么坏心眼儿。我去找他吧。快把饭摆好。”

“真该万死!我问你!那小伙子只有他一个人吗?”

“就只他一个人,老爷。”

“真的吗?”

“真的,老爷。”

“你这昏头昏脑的家伙,还是再仔细想想吧,好好地想一想,不要忙,伙计。”

那茶房想了一会儿之后,就说:

“他来的时候,并没有人跟他一道来。可是现在我想起来了,他们俩到了桥上,走进人群中的时候,就有一个流氓相的人从附近一个什么地方钻出来;正当他快要跟他们俩走到一起的时候……”

“后来怎么样?快说!”急躁的亨顿吼声如雷地打断了他的话。

“正在这时候,人群把他们包围起来了,刚好掌柜叫我回来,我就再也没有看见了;掌柜的因为那位书记先生叫了一份烤肉而没有人给他送去,就大发脾气。可是我向天赌咒说,这桩事情要是怪我,那简直是天大的冤枉,就像是有人犯了罪,偏要把罪过放到一个还没有出娘胎的娃娃身上一样,其实这……”

“快滚开,你这傻瓜!你这些废话真叫我发疯!站住!你往哪儿跑?待一会儿还不行吗?他们是往南市那边去了吗?”

“一点也不错,老爷——我刚才的话还没说完哪,提起那份可恶的烤肉,可实在叫人生气,那也怨我,还不如怨那还没出娘胎的娃娃,更……”

“你还在这儿!还在说废话?滚开,要不我就揍死你!”那茶房就一溜烟地跑掉了。亨顿在他后面跟着,又从他身边走过,两步当一步地赶快跑下楼去,嘴里嘟哝着,“就是那个下流的坏蛋,他说那孩子是他的儿子哩。我把你失去了,我的可怜的小疯子主人——这实在叫人想起就伤心——我已经对你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哩!不!向天发誓,并没有失去你!你没有失去,因为我要到全国各地去搜寻,非把你找到,誓不甘休。可怜的孩子,他的早饭就在那儿摆着——还有我的一份哪,可是我现在根本不知饥饿了——好,让耗子去吃吧——赶快!赶快!这是最要紧的!”他在桥上东钻西窜地穿过喧嚣的人群的时候,好几次自言自语地说,“怨我,可是他还是去了——他去了,是呀,因为他以为那是迈尔斯·亨顿请他去的,可爱的孩子啊——要是别人,他决不会去的,我准知道!”他翻来覆去地老是这么想,好像这个念头特别使他愉快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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