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星堆遗址发现规模宏大的古城以及大范围居住址、出土大量高规格精品文物的同时,在其周围方圆数十里的地域还分布着数十座与三星堆遗址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文化面貌相同的中小遗址,从而共同组成了一个分布广泛、相对独立的文化区域。由此可见,这个文化区域实际上所代表的是一个由中心城邑、一般邑聚和村落等社会形态与政治结构所构成的有机的社会体系,而处在该文化区域中心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延续时间最长的城邑——三星堆遗址,应当就是这个社会体系的核心——蜀国都邑。
四、长江流域最辉煌、最独特的青铜文明,浓郁的神巫文化特征
三星堆遗址,尤其是震惊世界的两个“祭祀坑”,出土了大量的精美文物和特殊文物,数量、种类之多,形体之大,造型之奇,文化内涵之丰富、神秘,前所未见,代表了当时甚至相当长时间内人类艺术与技术的巨大成就,当之无愧地成为长江流域最辉煌、最独特的青铜文明,也是中国青铜文明鼎盛时期的杰出代表之一。
三星堆遗址文物埋藏丰富,尤以青铜制品数量巨大。除少量青铜礼器器形与二里头、殷墟文化同类器相似外,大部分器形如青铜神树群、青铜人像群、青铜面具群等尚属首次发现,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显示出许多独特的不可比拟性,充分反映了商代蜀人独特的审美意识和宗教信仰。
三星堆文化青铜器以人像、面具、神树、太阳、动物、禽鸟等为表现主体,这与中原地区商文化青铜器以器物(主要是礼器)为表现主体的传统截然不同,其神巫和神权色彩更为浓郁和突出,当是三星堆文化的内核和精髓所在。
有学者认为,与其他区域文明相比,三星堆文化特质显然迥异于中原商文化,就目前的认识而言,两个“祭祀坑”似乎传达出了在三星堆文化中王权与神权并存的信息。具体而言,一号坑中以青铜人头像为主的各类器物可能出自宗庙,反映的是祖先崇拜,金杖则可能为王权的表现;而二号坑中的青铜人像及神树、太阳形器、神坛、神殿等具神话色彩的器物则可能出自神庙,表现的或许是太阳崇拜,而在中原的夏商周三代文明中并无类似的太阳崇拜和相应的神庙,因此三星堆文化在显示出其独特面貌的同时,也极大地丰富了华夏文明,再一次证明了华夏文明形成的多样性。
同时,一些中国古代传统礼器如玉牙璋、铜尊的用途及其在祭祀仪式中的具体用法,也在三星堆二号坑出土的玉璋上的雕刻图案、持璋铜人像、青铜顶尊跪坐人像上找到了部分答案,这为研究商代的宗教信念和祭祀礼仪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实物资料。
五、地域特征占主导地位的多元复合型文化面貌
如果仅仅以两坑集中出土的特殊器物来认识三星堆遗址和三星堆文化,未免以偏概全,一叶障目,只有对整个遗址出土的包括陶器、石器等普通生产生活用具在内的所有文化遗物进行全面考察和研究,才能够得出比较符合实际的科学认识。这样,两个“祭祀坑”就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就不至于有那么多的人们把三星堆看成是神秘外来的,甚至有的认为是天外来的文化,使其自然而然地能够理解三星堆文化以及与其他文化的关系。
根据目前的研究,三星堆文化包括以下几大文化因素:
(一)土着文化因素:包括绝大多数陶器、石器,玉器中的鱼嘴形璋、鸟形璋、斧、斤、凿、锛、柳叶剑,铜器中的柳叶剑、瑗、戚形璧、带齿戈等。其中陶器和石器是整个三星堆遗址出土数量最多、使用最广泛的文化遗物,约占所有出土遗物的90%以上。
(二)仅见于蜀地,来源暂时不明的文化因素:金杖、金面罩、金箔动物、多种青铜人像、人头像、面具、眼形器、太阳形器、“神坛”、“神殿”、神树、花鸟、果实、禽兽等。
(三)中原夏文化因素:青铜牌饰、铜铃、陶盉、玉边璋、牙璋、牙璧形器等。
(四)中原商文化因素:青铜尊、罍、盘、瓿、“将军盔”、玉戈、玉边璋、牙璋、玉琮、玉璧、玉环、玉瑗等。
(五)长江中下游文化因素:少量陶器,玉琮、玉锥形器等。
可以认为,三星堆文化是一支具有强烈地方色彩并吸取了其他地区文化因素的复合型文化,土着文化因素自始至终在三星堆文化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六、三星堆、金沙与传说中的蜀王世系
大约从三星堆四期文化早段开始(商代晚期),虽然在三星堆遗址范围内不少区域还存在着以尖底器、高领器、矮圈足器等系列陶器群为主体的文化堆积,延续时间也较长,但象征三星堆文明最高成就的三星堆古城、铜器群、金器群和玉石器群等却突遭废弃或从此不见踪影,三星堆遗址由此进入衰退期。与此同时,一支与三星堆四期文化同时、且完全从三星堆三期文化脱胎发展而来、发达程度仅次于三星堆繁盛时期的文化遗存却在以成都为中心的地域悄然兴起并广泛发展,时间从商代晚期延续至春秋早期,形成了长江上游文明在成都平原继续发展的历程,其中发达程度稍逊于三星堆的金沙遗址无疑是这一时期的中心遗址。
金沙遗址发现于2001年,位于成都市区西部,现已探明的分布面积约5平方公里,已发现宫殿区、祭祀区、生活居住区、墓地等众多文化遗迹或遗迹区,遗址规模仅次于三星堆,是成都地区迄今发现的规模最大的商周遗址。
金沙遗址出土的文物极为丰富,已清理和发掘出土的重要文物包括金器、玉器、铜器、石器、象牙等共计三千余件,还有数以万计的陶器(片)。
金沙遗址的出土文物,无论是器物组合还是单个器物的造型风格,都与三星堆遗址的同类器相似或相同,亦具有浓郁的神巫文化和神权特征,说明“金沙人”在政权架构、宗教信仰、拜祭对象、审美意识以及宇宙观等深层次的精神领域与“三星堆人”有着极为密切的渊源关系。
金沙出土的遗迹和遗物表明,金沙遗址绝非一般的聚落遗址或低层级城邑,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它是长江上游地区继三星堆遗址衰落后形成的又一个具有区域中心地位的新的政治、经济、宗教和文化中心,它与三星堆四期文化遗存一道,共同构成了成都平原商代晚期至春秋早期的青铜文化——三星堆四期文化,代表了古蜀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不少学者认为,自发生导致三星堆古城废弃和两个“祭祀坑”形成的突发性重大事件以后(一、二号“祭祀坑”可能为三星堆政权逃难前匆匆掩埋所致),蜀国的权力中心很可能从广汉转移到成都市区来了,如果这个推测成立,那么金沙遗址很可能就是商代晚期到春秋早期古蜀国的都城遗址。
但与三星堆遗址相比,金沙遗址明显缺少青铜群像(神像、人像、巫师像、神灵动物像等)、青铜神树、青铜太阳形器、青铜眼睛(眼形器)等大型青铜重器群,即使有(如青铜立人像),在体量和视觉震撼力上与三星堆遗址同类器相比也不可同日而语,表明三星堆文明发展到这一阶段已进入相对衰落阶段,蜀国的国力已大不如前。
三星堆遗址从距今4800~2600年连续发展,经历了原始社会末期到奴隶制社会的鼎盛时期,从原始社会解体到方国、王国阶段,可以说是一部虽较朦胧但也较完整的早期蜀国信史。
古史传说记载,蜀人的远祖出自黄帝,古蜀国有蚕丛、柏灌、鱼凫、杜宇、开明等五代蜀王。
《蜀王本纪》云蚕丛、柏灌、鱼凫“此三代各数百岁”,“望帝(杜宇)积百余岁”,开明氏取代杜宇氏以后,其统治时间最长,传位至十二世,公元前316年,在秦举巴蜀的战争中,开明十二世被秦军所灭,蜀国宣告灭亡。
第一代蜀王叫蚕丛,《华阳国志》记载“蜀侯蚕丛其目纵,始称王”,他最大的功绩是教民种桑养蚕。第二代蜀王名叫柏灌,关于他的具体记载几乎没有,只知道“柏灌”是一种水鸟。第三代蜀王叫鱼凫,“凫”就是鱼鹰。第四代蜀王叫杜宇,杜宇就是杜鹃鸟,相传他“教民务农”,备受爱戴,但却无力治理蜀地的水患,而来自川东荆楚地区的开明氏,由于治理了水患,受到人民的拥戴,取代了杜宇而成为第五代蜀王。
根据对传说中的历代蜀王在位时间以及蜀王名称、形象和图腾的研究,结合三星堆、金沙遗址出土器物,如三星堆二、三、四期文化发现的大量的鸟的造型,纵目面具等,多数研究者推测:三星堆遗址各期文化遗存与传说中的蜀王世系大致对应如下:
1.三星堆遗址一期文化遗存——蚕丛王朝,政治中心或之一。
2.三星堆遗址二期文化遗存——柏灌王朝,政治中心。
3.三星堆遗址三期文化遗存——鱼凫王朝,政治中心。
4.三星堆遗址四期文化遗存——杜宇王朝,政治中心在成都金沙一带。
成都市金沙遗址的发掘及初步认识
朱章义
金沙遗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市区的西北部,介于西二环路和西三环路之间,遗址分布在青羊区的金沙村,金牛区的黄忠村、红色村、郎家村,面积约5平方公里,是商至西周时期的古蜀文化遗址。
一、金沙遗址发现、发掘经过
2001年2月8日,中房集团成都总公司在金沙村的“蜀风花园大街I线”的施工中,挖掘出了大量的象牙和玉石器。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对挖土机挖出来的散土进行清理,至2001年4月27日,经过三个多月的清理,共清理出金器、铜器、玉石器和象牙等珍贵文物1400余件。在清理的同时对周边区域进行大规模的文物勘探,勘探面积近3平方公里,基本确认这是一处大型的商周时期古蜀文化中心遗址,遗址分布于摸底河两岸。当我们认识到这一点时,不禁回头重新审视与金沙遗址隔河相对的黄忠村遗址。
1995~2000年,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先后在金牛区黄忠村的“黄忠小区”、“三和花园”、“金都花园”地点进行了考古发掘,发掘面积共约3000余平方米。发现了大量的房址、灰坑、墓葬、窑址等遗迹,出土了数以万计的陶器、陶片。经过这三次发掘,认识到这三个地点应属同一处古蜀文化遗址,因地处金牛区黄忠村,当时定名为“黄忠村遗址”。黄忠村遗址分布面积约1平方公里,属十二桥文化早期阶段,时代推定在西周前后[1]。根据金沙村大量珍贵文物的发现和遗址面积的初步确认,在摸底河两岸的金沙村和黄忠村遗址应属于同一大型遗址的不同组成部分,因金沙村的发现比较引人关注,我们将包括黄忠遗址在内的整个遗址命名为“金沙遗址”。
后来,随着金沙遗址片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的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亦随之展开。
从2001年7月至2009年底,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共对100余个基本建设工地进行了文物勘探,对70余个工地进行了考古发掘,发掘总面积达20余万平方米。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表明,金沙遗址是一处分布面积达5平方公里的大型遗址,主要有宝墩文化时期遗存和商周时期遗存,其中商周时期遗存是金沙遗址最主要的遗存,这里仅对商周时期遗存作一简要叙述。
二、商周时期的重要遗存
金沙遗址商周时期的重要遗存有祭祀遗迹64处、大型建筑基址10座、小型建筑基址160余座、墓葬2800余座等。
(一)梅苑东北部地点的祭祀遗存
梅苑东北部地点位于金沙遗址东南部、摸底河南岸的金沙村一组。在这里,发现了64处祭祀遗迹,有坑状堆积、平地掩埋堆积两类。坑状堆积有长方形、圆形、椭圆形、不规则形四类。出土了金器300余件、铜器1000余件、玉器2000余件、石器约3000件、象牙100余根、象牙器100余件、獠牙2000多颗、鹿角2000多支和大量的陶器等。
这些祭祀遗迹就分布在一条古河道南侧的河滩地、岸坡地和南岸边上,分布范围东西长约150米、南北宽约100米,面积约15000平方米。祭祀遗迹时代早的可至商代早期,晚的可达西周晚期,最晚不超过春秋早期之时。这些祭祀遗迹可分为三大阶段。
1.第一阶段
共有40处祭祀遗迹,分布在该地点的东南部和中南部,位于古河道的河岸和岸坡地上。祭祀用品以象牙、石器为主,其他还有一些木器、陶器和极少量的玉器。时代约当商代早期至殷墟二期。
用象牙或象牙器作为主要祭品的遗存有五处;用石饼作为主要祭品的遗存有28处,大多数都伴出有一定数量的石璋和石璧;用石璧作为主要祭品的遗存有3处;用石雕像作为主要祭品的遗存有1处;用木器作为主要祭品的遗存有2处;用陶器作为主要祭品的遗存有1处。其中,十一号、十九号、五十八号祭祀遗迹较为重要。
十一号祭祀遗迹位于该地点的东部,是一处坑状堆积,长2.5米,宽1米,深1.3米,掩埋于沙层之中,祭品可分为上、下两层。在坑底首先放置象牙圆柱形器12件、象臼齿1件、象骨2件、象牙豆形器1件、象牙珠11件、木质彩绘虎头1件、石矛1件等,上层则放置15根完整的象牙和1件镶嵌玉片的彩绘器物。最长的一根象牙达1.85米,是目前中国青铜时代发现的最大的象牙。
十九号祭祀遗迹位于该地点的东部,是一处坑状堆积,部分遭到破坏,形状不清,残存面积约2平方米。出土石器30多件,其中石跪坐人像1件、石虎2件、石蛇1件、石虎尾3件和20余件小型石璧。从其破坏的散土中清理出石跪坐人像10件、石虎8件、石蛇9件,推测这些石雕像绝大部分应属于该祭祀遗迹的遗物。石人、石虎、石蛇等雕像与石璧一起埋藏,当具有特别意义。
五十八号祭祀遗迹位于该地点的中部,是一处不规则的坑状堆积,长宽均约15米。坑内堆积分两层,在第二层下还有17个大致呈圆形的小坑。共出土玉器2件、石器148件、木器67件、竹器12件、动物骨骼9件、陶器43件。其中木雕彩绘神人头像和镶嵌石片的燕尾形木器是最为重要的发现。
2.第二阶段
共有18处祭祀遗迹,分布在该地点的中东部,位于古河道岸坡地上用黄土堆积起的平台上。黄土台长约85米,最宽处约25米,最厚处达0.8米。祭祀用品以铜器、玉器、金器为主,还有一些陶器。
第一阶段大量使用的象牙仍然沿用,但石器和木器则很少见到。时代约当殷墟三期至西周中期。
用玉器、铜器、金器作为主要祭品的遗存较多,有9处;用象牙和玉器作为主要祭品的遗存有3处;用象牙器作为主要祭品的遗存有2处;九柱遗迹1处。其中八号和十八号祭祀遗迹较为重要。
八号祭祀遗迹位于该地点的东部,是一处椭圆形坑状堆积,长径1.94米、短径1.34米、深0.3~0.42米。坑内填土有两层,上层为浅黄褐色土;下层为灰褐色土,拌有大量朱砂,器物均出土于下层之中。坑内共出土各类重要文物343件,其中金器45件、铜器88件、玉器194件、石器8件、象牙残片4件、陶器3件。其中保存完整的金面具是罕见的文物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