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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朱自清小传(1)

1898年11月22日,朱自清在江苏省海州(今东海县)出生。家人为他取名“自华”,号“实秋”,一方面有“春华秋实”的意思,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算命的人说他五行缺火,所以取了个半边“火”的“秋”字。他本是家里的第三个孩子,而前两个孩子都夭折了,这让朱自清成了家里的长子长孙。为了让这个大家十分疼爱的孩子健康长大,朱家人还按照民间的风俗,给小朱自清起了一个女孩儿的乳名“大囡”,后来又在他的左耳戴上了金钟形耳环。朱家原籍浙江绍兴,从朱自清的祖父一代开始常年在外为官,老家的产业逐渐被族人占据,后来,朱自清的父亲朱鸿钧将家搬到了扬州,从此定居下来。朱自清在扬州度过了青少年时代,在扬州读书,在扬州结婚,所以后来在文章中曾说“我是扬州人”。

朱自清四岁那年,父亲朱鸿钧赴江苏高邮州邵伯镇(今属江都市)任职,主管当地盐税事务,他把幼小的朱自清也带在身边生活。两年后,朱家就举家搬到扬州定居。对于这座知名的江南小城,朱自清最早的印象是自己家里租住的大宅,“那里有树,有花架(大约是紫藤花架之类),但我当时还小,不知道那些花木的名字;只记得爬在墙上的是蔷薇而已。园中还有一座太湖石堆成的洞门……”也是从这个时候起,朱自清开始上私塾,读经籍、古文、诗词。父亲对这个长子颇有寄望,对朱自清的文章抓得很是严格,阅后不满意,虽然不动手打他,却往往直接把文章投到火炉里烧掉,以此警戒小朱自清。后来,朱自清还曾在戴子秋的夜塾里学习国文,“我的国文是跟他老人家学着做通了的”。他深厚的新旧文学的修养,实起于幼年。

因为是长子长孙,朱自清的家人早早就开始为他张罗婚事。他还不到十一岁,家里就让他和苏北涟水县一位长他四岁的姑娘订婚了。不料在他十二岁那年,这位姑娘因病去世,于是母亲赶紧继续为他寻找合意的人选。朱自清在《择偶记》里对这段经历的回忆颇有趣味:“他(裁缝)说那边要相亲。母亲答应了,定下日子,由裁缝带我上茶馆。记得那是冬天,到日子母亲让我穿上枣红宁绸袍子,黑宁绸马褂,戴上红帽结儿的黑缎瓜皮小帽,又叮嘱自己留心些。该我们看人家了。母亲派亲信的老妈子去。老妈子的报告是,大小姐的个儿比我大得多,坐下去满满一圈椅;二小姐倒苗苗条条的。母亲说胖了不能生育,像亲戚里的谁谁谁,叫裁缝说二小姐。那边似乎生了气,不答应,事情就吹了。”到了十五岁那一年,朱自清的父亲染上伤寒,请一位武医生来看病,得知武医生家有一女,与朱自清年龄相仿,于是请朱自清的舅舅出面问明情况,说成了亲事。1916年,十九岁的朱自清在扬州琼花观家中与武钟谦举行了旧式婚礼,婚后两人感情甚笃。在此后十三年间,武钟谦为丈夫和儿女奉献了自己的一切。她以温柔顺从的个性支持着朱自清的学业和事业,并为他生下六个儿女,竭尽了全力来养育着孩子们。在散文《冬》里,朱自清对于妻儿相伴的时光有着极动人的描写:“外边虽老是冬天,家里却老是春天。有一回我上街去,回来的时候,楼下厨房的大方窗开着,并排地挨着她们母子三个,三张脸都带着天真微笑地向着我,似乎台州空空的,只有我们四人,天地空空的,也只有我们四人。”1929年,武钟谦因病去世。

曾是热血少年

自小爱好读书喜欢文学的朱自清,在高中时就“自命为文学家”(李方谟语),并开始尝试文学创作。他回忆说,自己中学时代曾写过一篇《聊斋志异》式的山大王的故事,辞藻和组织模仿林译小说,长八千字。后来,他还与朋友们在扬州办过一份以文言写作的《小说日报》。在文学之外,朱自清对于时局和社会十分关注,可以说是一名“热血少年”。1913年,国民党领袖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被袁世凯派人刺杀,十六岁的朱自清愤慨地写下《哭渔父》一诗。十八岁那年,袁世凯同意了日本人提出的“二十一条”,举国因此愤怒,各地都掀起抵制日货的运动,朱自清也与他的同学一起走上街头呼吁民众奋起,并组织青少年参加义卖国货运动。

1916年,十九岁的朱自清从江苏省立第八中学毕业,考入了北京大学文预科。朱自清所考上的北大文预科,需要读两年预科才能接着上本科。次年,考虑到父亲在外谋生,养家不易,弟弟妹妹又渐渐大了,朱自清深感自己按部就班读下去的话,所需的费用实在太高,所以改名“自清”,跳级投考北京大学本科,成功地被文科中国哲学门录取。他还从《韩非子·观行》中的典故“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自缓,董安于之性缓,故佩弦以自急”中,给自己取字为“佩弦”,以敦促自己把握时间,在学业上积极进取,有所精进。同一年里,朱自清的父亲朱鸿钧因故被撤职,不再担任徐州榷运局局长,祖母也因此变故去世,朱家的家道随之败落。朱自清从学校返家奔丧,而后回校时和到南京谋职的父亲同行,到浦口车站分手。经此变故,朱自清的父亲颓然苍老,他蹒跚的背影和深沉的爱子之心,都被记录在了散文《背影》里。

文科师资力量雄厚、进步思潮涌动的北京大学,对既倾慕缪斯,又心怀社会大众的朱自清来说,正是心之所向。其实,在北大读书期间,朱自清始终过着非常清苦的生活。他的家业已然破败,为了他的学业,家里背负了不少债务。他年轻的妻子武钟谦为了贴补学费,也将自己陪嫁的首饰变卖掉了。因此,朱自清不得不节衣缩食,在北京萧索的寒冬里,也只以一床破棉被过夜,每天晚上都要用绳子把被子下面束起来,尽量保存被窝里的一点热气。尽管如此,朱自清在象牙塔里,还是尽情地挥洒着自己的青春。在这里,他开始了连续的新文学创作,也活跃地投入到了各种社会活动中。

朱自清的文学创作始于新诗。1919年2月,受同学一幅《西妇抚儿图》触动,朱自清写下了《“睡罢,小小的人”》:

你满头的金发蓬蓬地覆着,

你碧绿的双瞳微微地露着,

你呼吸着生命的呼吸。

呀,你浸在月光里了,

光明的孩子,——爱之神!

……

此时,他的长子朱迈先在扬州出生已有五个月了,朱自清的这首小诗,想必也饱含了他对稚子的无限怜爱之情。《“睡罢,小小的人”》以笔名“余捷”发表在同年12月11日《时事新报》附刊《学灯》,就此掀开了朱自清作为文学家的序幕。

北京大学进步的风气带动和鼓舞了本就对社会问题颇有热忱的朱自清。五四学生爱国运动爆发后,朱自清即与同窗杨晦、江绍原、孙伏园等人一起参加游行。这一时期,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在北大和多个地方连续作“社会哲学与政治哲学”、“教育哲学”等演讲,朱自清也颇受其影响。1920年,他在北京大学平民夜校教授会的文科教授主任选举中获得了次多票,又参加平民教育讲演团团员赴通县演讲,向大众宣讲共和国国民的义务与权力、平等自由的社会理想等,他所演讲的题目,分别是“平民教育是什么”和“靠自己”。随后,他又在城北京师公立第十讲演所作“我们为什么要求知识”和“我们为什么要纪念劳动节”讲演。这时的朱自清,选择的文学语言是“诗歌”,正是因为他的胸中有对美好世界的热烈的爱,对于建设友爱、和平、民主的理想社会有着“舍我其谁”的参与精神,正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换取一个更好的社会和未来。这时候的他,一个怀抱理想的年轻学子,身上全没有后来躲入书斋、以学术研究来安放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沉郁。

事业自“中学”起步

然而,象牙塔毕竟不是久居之地。1920年5月,朱自清修满了学分,提前一年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对于拮据的朱家来说,长子学成,可以去谋职了,自然是件喜事。同年秋,朱自清在杭州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找到了一份“国文教员”的工作,也与妻子和长子朱迈先团聚了。为人师,为人夫,为人父,几个身份重叠起来,让朱自清的生活多了几分厚重。从此以后,他就开始了服务于教育事业的职业生涯。他以严谨周正的个性投入教师这一职业,这个职业反过来又决定了他的写作、研究和生活的基调。

“我是一个国文教师,我的国文教师生活的开始可以说也是我的写作生活的开始。这就决定了我的作风,若是我也可说是有作风的话。我的写作大体上属于朴实清新的一路。一方面自己的才力只能作到这地步,一方面也是国文教师的环境教我走这一路。我是个偏于理智的人,在大学里学的原是哲学。我的写作大部分是理智的活动,情感和想象的成分都不多。虽然幼年就爱好文学,也倾慕过《聊斋志异》和林译小说,但总不能深入文学里。开始写作的时候,自己知道对于小说没希望,尝试的很少。那时却爱写诗。不过自己的情感和想象都只是世俗的,一点儿也不能超群绝伦。我只是一个老实人。或一个乡下人,如有些人所说的。——外国文学的修养差,该也是一个原故。可是我做到一件事,就是不放松文字。我的情感和想象虽然贫弱,却总尽力教文字将它们尽量表达,不留遗憾。我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想多少可以补救一些自己贫弱的地方。已故的刘大白先生曾对人说我的小诗太费力,实在是确切的评语。但这正是一个国文教师的本来面目。”

如朱自清自陈的那样,在文学创作生涯的早期,他是很爱写诗的,而且总是在诗歌里真实地袒露着自己的心迹。1921年起,他的诗歌题材更加丰富,个人的经验、见闻、愿望,都能从诗中窥见一二。同年,他还与叶圣陶、刘延陵等一起筹办《诗》月刊,使得《诗》得以在1922年初创刊成功。这也是五四运动以来第一家专门登载新诗和新诗评论的刊物,后来则因为初创的四人(刘延陵、俞平伯、叶圣陶与朱自清)都是文学研究会会员,而改为了文学研究会的刊物之一。同样是在192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文学研究会八位诗人(朱自清、周作人、俞平伯、徐玉诺、郭绍虞、叶圣陶、刘延陵、郑振铎)的合集《雪朝》第一集,收入了朱自清的十九首诗作,包括《“睡罢,小小的人”》《煤》《小草》《不足之感》等。谈到《雪朝》时期的创作特点,郑振铎曾在该书的序言中说:“我们要求‘真率’,有什么话便说什么话,不隐匿,也不虚冒。我们要求‘质朴’,只把我们心里所感到的坦白无饰地表现出来……虽然我们八个人在此发表的诗,自己知道是很不成熟的,但总算是我们‘真率’情绪的表现,虽不能表现时代的精神,但也可以说是各个人的人格或个性的反映。”这些剖析,应该说与朱自清本人的创作态度是一致的。

1924年,朱自清的诗和散文集《踪迹》出版。其中《光明》《新年》《煤》《羊群》等诗作都充满了对生命和世界的深切关注。

这几年间,朱自清笔下的新诗作品既丰富,又洋溢着年轻人热烈、赞颂光明、追求理想的情怀。二十出头的朱自清,处处展现出了青春的热情、开朗和积极。他在《小鸟》里写下了这样的诗句:“生命给的欢乐,/谁也不会从我们手里夺掉。”在《光明》里对自己给予鞭策:“上帝!快给我些光明吧,/让我好向前跑!”/上帝慌着说,“光明?/我没处给你找!/你要光明,/你自己去造!”又在《煤》里歌颂着光明的到来:“黑裸裸的身材里,/一阵阵透出赤和热;呵!全是赤和热了,/美丽而光明!”

而在走出校门,成为一名“社会人”之后,朱自清也不免敏感地体会到理想的美好与现实的酸甜苦辣遭遇所带来的种种困扰,这一切都在他的心境中激起波澜,为他的诗歌世界增添了几分苦涩。《自白》表达了不堪生活重负的苦恼,《冷淡》里抒写了人在不平等的社会中遭受轻蔑对待的愤懑,《新路》更表达了人在奋斗中看不清前景的失望与疲惫。值得留意的是,朱自清还在《转眼》里直陈了自己的不安与彷徨。他在诗前小序中说道:“一九二○年五月,在北京大学毕业,即到杭州第一师范教书。初到时,小有误会;我辞职。同学留住我。后来他们同我很好。但我自感学识不足,时觉彷徨。这篇诗便是我的自白。”

朱自清面对的,还远不止这样的“彷徨”。他的心里似乎总有一个声音,在批评自己、鞭策自己,唯恐自己有负于生命,有愧于时光。1922年3月,他在给俞平伯的信中写道:“日来颇自惭愧。觉得自己情绪终觉狭小,浅薄,所以常要借重技巧,这真是极不正当的事!以后颇想做些事业,抉发那情绪的错,因为只有狭小的情绪,实在辜负了我的生活了!”在另一封致俞平伯的信中,他再度自我批评,说:“我因自己只能作嘤嘤之鸣,所以颇爱读别人浩浩荡荡,悲歌壮舞的作品,看了也格外契心。近来读白情诗(尤其是《鸭绿江以东》一类的作品),读《乐谱中之一行》,读屠格涅夫《前夜》底译本,皆足令我男儿之火中烧,深以倦伏为耻!但此情绪终难持久,故还是不能长进!”

“惭愧”、“深以倦伏为耻”等语并不独见于青年时代朱自清的书信和日记中,在他整个创作生涯和职业生涯里,时有这类自我反省和敦促,至死方休。这种情绪,正对应着“佩弦”之意,让他始终生活在一种紧迫感当中。这一时期的朱自清,一方面极力想要在事业上进取、追求更大格局的人生,收获更澎湃充实的生活;另一方面却不得不辗转多地,谋求一份养家糊口的薪水。1921年夏,他离开杭州,回到扬州就聘母校江苏省立第八中学教务主任,但到秋天,他就因为与教员、学生难以融洽而辞职,转而只身赴上海吴淞中国公学中学部任教。在中国公学之后,他又先后到台州浙江省立第六师范、温州浙江省立第十中学和省立第十师范、宁波浙江省立第四中学、春晖中学教过书。谈到这个殊不容易的人生阶段,朱自清坦言自己“虽潦倒,但现在态度却颇积极;丢去玄言,专崇实际,这便是我所企图的生活。和种种铁颜的事实接触之后,更觉颓废不下去,于是便决定了我的刹那主义”!“刹那主义”的提出,旗帜鲜明地彰显了朱自清的人生态度。他这样描述自己所举起的这面“刹那主义”的旗帜:“我第一要使生活底各个过程都有它独立之意义和价值。——每一刹那有每一刹那的意义和价值!总之,平常地说,我只是在行为上主张一种日常生活的中和主义。”值得注意的是,朱自清所奉行的“刹那主义”并不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及时行乐”的放纵,更没有一丝一毫的逃避,而是现实的、入世的,把对自己的警戒和勉励落实到了极小的时间单位“刹那”上,换言之,是一种在不尽如意人的现实世界中尽最大努力去生活的行动准则。正如他在同年写下的长诗《毁灭》里所写的那样:

“从此我不再仰眼看青天,/不再低头看白水,/只谨慎着我双双的脚步;/我要一步步踏在土泥上,/打上深深的脚印!”

这首长达三百多行的长诗的写作历时半年,原是每句分行来写的,黏连起来,稿纸足有二丈多长。它一经发表就感动了许多读者,被认为是新诗运动以来,运用中国传统诗歌技巧的第一首长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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